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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轉:絕不能容許教師以違法思想給學生洗腦 [打印本页]

作者: 泯恩仇    时间: 11.9.2017 02:02
标题: 轉:絕不能容許教師以違法思想給學生洗腦

天水圍伊利沙伯中學舊生會湯國華中學學生會主席湯錦婷,在開學禮上將近期被判入獄的暴力違法者形容為「政治犯」,更炫耀自己羞辱國旗的「往績」,甚至揚言要爭取「港獨」。這一事態引起社會嚴重關注。湯錦婷作為一名中六學生,公然美化暴徒,侮辱國家,鼓吹「港獨」,情況令人不安,更令人質疑,她的錯誤言行與教師向其灌輸錯誤觀念密切相關。多年來,少數有強烈政治用心的教師,一方面指責國民教育是「洗腦」,另一方面長期以自己偏頗甚至違法的理念對學生進行「洗腦」,導致學生顛倒是非,世界觀、法治觀、人生觀畸形,直至走上激進暴力的不歸路。為還學校清正之風,避免香港下一代受到荼毒,政府教育當局、辦學機構、學校必須高度重視問題,對這些教師作出嚴正處理,並且定下不容任何「違法洗腦」的紅線。

作為一名未成年的學生,湯錦婷發出這種仇視國家、鼓吹違法抗爭的言論,令人高度關注何以由來。湯錦婷自己不諱言,這是幾名教師「教導」下的「收穫」,並對他們表示「由衷感謝」。由此可見,某些「有識之士」以自己的專業形象和職務便利,用有強烈政治乃至違法傾向的政治理念,對涉世不深甚至單純幼稚的青少年進行洗腦,已經從大學蔓延至中學。這是足以令香港社會極度擔憂的現象。青少年根本沒有足夠的分辨能力,很容易對一些教師的「教導」全盤接收,誤入歧途,泥足深陷。湯錦婷言行偏激,令人痛心,而社會更要看到,向她灌輸錯誤理念的教師是罪魁禍首。

學校是培育青少年成為香港和國家未來棟樑的地方,絕不應淪為仇視國家、仇視社會、煽動違法暴力的販賣所;教師負有引導學生遵法守紀、積極向上的責任,絕不能向學生灌輸反中亂港、離經叛道的歪理邪說。《教育條例》有明確規定,教育局「可就任何學校傳播政治性資料或表達政治性意見方面,向該校的管理當局給予書面指示或其他指引,以確保該等資料或意見並無偏頗。」《香港教育專業守則》也要求教師「應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及「應以身作則履行公民的義務」。教師鼓勵學生獨立思考、培養民主精神的前提,首要和核心是要培養學生遵紀守法。可見,教育當局有不可迴避的職責,也有充分的權力,對涉及荼毒學生的教師作出勸喻、懲戒乃至停止教職;同時,應該為中學校園討論政治議題設定清晰的指引,劃定不可逾越的紅線。

湯錦婷事件再一次反映,對青年學生進行「違法洗腦」的可怕。反對派及少數已被反對派「洗腦」的教師,一方面抹黑正常的國民教育為政治「洗腦」,打着保護學生的旗號,頑固抵制國民教育;另一方面則趁虛而入,利用本港青年學生對中國國情、歷史和文化知之甚少的弱點,利用青少年的單純幼稚,對青年人灌輸極其錯誤的政治觀念,誘使他們走上錯誤乃至違法的道路。

國家主席習**早前視察香港時就指出,要「加強青少年的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教育」、「加強對青少年的愛國主義教育」,這對於培養青少年的正確社會擔當,幫助他們的健康成長至關重要。要讓反對派的「洗腦」失去市場和效力,最重要的就是盡快開展國民教育,加強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教育,讓學生正確認識國家發展的歷史,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 讓尊重基本法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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