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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邪见是佛教当前的最大危机! [打印本页]

作者: acarewang    时间: 26.1.2006 12:09
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数。且邪师说法,往往以世间通俗之说,取代佛法,而广为宣扬。部分佛子,迷于表相,不知佛法背俗,不知末法时期的通俗之说非佛陀所欲宣扬的了义究竟之法,而广为信受。 <br />释迦牟尼佛所传的大乘了义正法,甚深微妙,难修难证,故亲证菩提的人数极少,势力弱微。如果邪知邪见盛行,必会排挤了义正法的生存空间,必会将正法淹没在其庞大的势力中而渐渐消失。 <br />本书所作的法义辨正,正是针对佛门内存有的邪知邪见进行辨析与指正。目的是使佛子明辨何为正法?何为邪见?从而使今世后世的佛子得以修学正法,避免被邪知邪见导入歧途。 <br />法义辨正,古已有之,本师 释迦世尊,曾经踵随六师外道身后,遍至当时的印度各大城,一一予以破斥;提婆菩萨更因破邪显正,身遭外道毒手,为法舍命;古来禅宗大德更是为护正法,拈提诸方,将野狐禅揭示天下。所以自古正邪,势同水火,难以两立。玄奘菩萨对此也非常感慨,故云:“若不破邪,无以显正。”如果不一代接一代地努力破邪显正,佛法必将渐渐被外道邪见所替代而提早灭尽。<br />邪见是指法师或居士对于佛法存有不正确的见解,不是说持有邪见者的人格邪恶与低下。所以,破邪显正,不是“自赞毁他”,不是说“人我是非”,不是指责别人的身口意行,不是进行人身攻击,是教义正确与否的辨正。法义辨正仅就对方提出的法义进行辨正,非评点对方的行履,非评点对方的人品,非评点对方世间法上的优劣等等。<br />法义辨正,更不是诽谤僧宝。《大般涅槃经》卷七中,佛已预记末法时中,必有魔众身披法衣——出家为僧,将外道法植入佛法中,坏佛正法。如是之人住于僧团之中,往往示现持戒谨严,辩才无碍,影响甚大,其实是狮子身中虫,是佛所最不愿见者;对佛教为害甚于外道,且极易成功。教中若有如是法师,应优先举示摧伏,狮子身中虫是佛遗命须速除者故。所以不要把破斥“狮子身中虫”和“呵举僧”“诽谤僧宝”混为一谭,因为破邪显正不仅可以救狮子身中虫免除恶业,也可以救护被误导的人们。 <br />对于佛门存有的邪见,不可顾及面子,把佛法送作人情,否则,让邪见“祥和”的取代正法,使佛教失去了实质内容,也使广大学人的法身慧命都被残害,这样的“祥和”,又有什么意义呢?《永嘉证道歌》云:“圆顿教,勿人情。有疑不决直须争。不是山僧逞人我。修行恐落断常坑。非不非,是不是。差之毫厘失千里。”因此,佛法的修证当格外谨慎,个中法义的是非,更应明辩,不可因是所谓大师所言就认为是真理,而忘却佛陀所嘱咐的,当依法不依人的垂训。故而法义辨正,不是破坏佛教内部团结;相反,破邪显正,将邪见逐出佛门,佛教才会变得更加纯净,才会更加有利于佛教内部的团结。我们拥护教内的团结,但反对怀有乡愿之心,致使正邪不分的假团结。《续传灯录》上更是记载,欲为禅师必须具备的十个条件之一就是“摧邪显正”。所以和合无争是建立在正法基础上,而不是正邪不分的基础上。 <br />况且真理越辨越明,若是正法,必经得起辨正,只有邪见才经不起辨正。亦只有通过法义辨正,才能正本清源,如此佛教才能源远流长,利益千秋,如此摧邪显正、扶宗立教、整顿颓纲,才是报佛恩,报众生恩!弘扬错误的法义不但不能报佛恩,反而是辜负佛恩,辜负众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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