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标题: 掩耳盗铃的管理方式? [打印本页]

作者: 水蓝色    时间: 30.9.2007 20:23
标题: 掩耳盗铃的管理方式?
没想到现在水吧的气氛不太融洽啊,其实人多了有矛盾是很正常的,关键是看大家怎么处理怎么解决了。

对于谁是谁非,我不想讨论,因为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看了夏秋冬的“致歉信”却有些感慨了。按我的理解,超级斑竹之所以致歉是因为没有及时地把这场纷争平息下去,以至影响了“别人”,影响了“网站”。以我小人之心度至,重要的还是怕影响了“网站”,因为如果怕影响“别人”就应该明断是非,给当事人一个交待,毕竟他们才是这次事件最受“影响”的人,而不是急吼吼地把相关帖子沉下去。这实在无异于掩耳盗铃,事情并不会因为帖子沉下去就像没有发生一样,当事人也不会就此而心平气和了。

所以,这种不辩是非,一味掩盖,只想着息事宁人的做法不可取,这只会让这类纷争不断的这个论坛里重复的上演,区别只是演员不同了而已,不知道超级斑竹们会不会对不断的沉帖、锁贴、删贴感到厌烦呢?

我可不是要抨击管理层,只是说些心理话而已,也希望中国人都能有点真理越辩越明的执著
作者: 夏秋冬    时间: 1.10.2007 19:26
如果我有办法将双方的情绪都控制在一定压强以下,语言控制在一定水平以上,那么ok我承认你说的对,越辩越明没错。可惜我没有办法替别人发表看法。根据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越辩越臭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这是我的初衷,不光为了网站,也为了各位的视听环境。
作者: 水蓝色    时间: 1.10.2007 21:48
你的经验可能也有道理。
但我觉得像这种事开始还是尽量帮双方和解。如果和解不成,封ID其实没什么必要和意义,闹得这么不愉快,就是你不封,当事人都可能不来了。但是网站还得继续开下去,为了论坛良好的风气,作为管理者对这样的纷争应该有个公正的表态,明确一下是非,这个我觉得是比沉帖子更重要的事。
作者: 慕尼黑不眠夜    时间: 2.10.2007 00:32
标题: 老成谋国
不当家不知材米贵。当了家才知道当家的难处。个中滋味很难言明啊。:
作者: AlterWerther    时间: 2.10.2007 14:25
标题: 阿蓝的觉悟挺高的。。。
不入拉他来入伙算啦。。。
作者: 慕尼黑不眠夜    时间: 2.10.2007 14:33
好主意,不知这个投名状谁去取?既然你这么说了。不如你去请
作者: AlterWerther    时间: 2.10.2007 14:36
原帖由 慕尼黑不眠夜 于 2.10.2007 15:33 发表
好主意,不知这个投名状谁去取?既然你这么说了。不如你去请

你长得比较白净。。还是你出头比较好。。
作者: 阿毛Ⅵ    时间: 2.10.2007 20: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夏秋冬    时间: 2.10.2007 20:53
<P>没一个说正经的......</P>
<P>&nbsp;</P>
<P>
原帖由 <I>水蓝色</I> 于 1.10.2007 22:48 发表 <A href="http://www.kaiyuan.de/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1461742&amp;ptid=200731"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www.kaiyuan.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你的经验可能也有道理。但我觉得像这种事开始还是尽量帮双方和解。如果和解不成,封ID其实没什么必要和意义,闹得这么不愉快,就是你不封,当事人都可能不来了。但是网站还得继续开下去,为了论坛良好的风气,作为 ...
</P>
<P>&nbsp;</P>
<P>封id是完全其他的原因。很抱歉,明确是非不是我们的工作,删除帖子最多也就是注明违反了论坛规则,而不是因为这帖子违反了任何人(公众)的是非标准。就像裁判判罚依靠的是条例书本,而不会说你用反手打法不对,应该用正手才对。很多时候,论坛上的纷争,真的就是正手反手的区别,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错与对。</P>
作者: 夏秋冬    时间: 2.10.2007 21:40
<P>本来想认个sia的表亲做做的...... </P>
<P>&nbsp;</P>
<P>封id是没什么用,但绝对的,谈不上不如不封这种话。我说的难道不是中国人说的话?</P>
作者: 水蓝色    时间: 3.10.2007 09:00
看来我们的分歧很大啊。
那我就不啰嗦了,
作者: AlterWerther    时间: 3.10.2007 09:08
原帖由 水蓝色 于 3.10.2007 10:00 发表
看来我们的分歧很大啊。
那我就不啰嗦了,


不做现行反革命。。嗯。。聪明。。。
作者: 水蓝色    时间: 3.10.2007 09:45
求同存异吗哈哈
作者: 夏秋冬    时间: 3.10.2007 18:08
可不可以有日文,这个不需要明文规定。即使上开元的个个是愤青,也没有这样的立轨基础。说日文的你不去搭理他,版主看情况用扰乱版面或者其他原因做操作,为什么会有问题呢?又不是当年日本留学生在西大表演闹事,这次的闹剧完全没必要闹起来。
作者: kangson    时间: 4.10.2007 08:45
俺们这些小网民都挺纳闷的,连 超级斑竹 的权限 都能被盗用,这事情整的。
作者: 夏秋冬    时间: 4.10.2007 14:14
<>
原帖由 <I>stonish</I> 于 3.10.2007 21:28 发表 <A href="http://www.kaiyuan.de/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1464220&amp;ptid=200731"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www.kaiyuan.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我不讨厌日本。。。我只讨厌装日本人的中国人。。。他有他说话的权利。。。那我就有我骂他的权利!!
</P>
<>&nbsp;</P>
<>建议你自个骂几句也就算了,真要发到网上来也没办法不管。</P>
<>&nbsp;</P>
<>
原帖由 <I>kangson</I> 于 4.10.2007 09:45 发表 <A href="http://www.kaiyuan.de/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1464757&amp;ptid=200731"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www.kaiyuan.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俺们这些小网民都挺纳闷的,连 超级斑竹 的权限 都能被盗用,这事情整的。<IMG alt= src="http://www.kaiyuan.de/forum/images/smilies/monkey/monkey51.gif" border=0 smilieid="320"> <IMG alt= src="http://www.kaiyuan.de/forum/images/smilies/monkey/monkey51.gif" border=0 smilieid="320">
</P>
<P>&nbsp;</P>
<P>所以很严肃的打上标记:不管大人小孩,千万不要随便模仿!</P>
作者: orientalwolf    时间: 4.10.2007 14:33
管 理 什 么 呀 , 当 斑 竹 实 际 上 是 比 普 通 用 户 更 低 一 等 ,  不 干 活 要 被 说 , 干 了 又 不 拿 钱 , 干 的 不 好 还 要 被 弹 劾 , 累 死 了 。普 通 用 户 整 天 潜 水 也 没 人 批 评  。
作者: 阿毛Ⅵ    时间: 4.10.2007 19: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eon    时间: 4.10.2007 20:53
原帖由 阿毛Ⅵ 于 4.10.2007 20:41 发表
喝着大碗茶看热闹~


不如喝bier。。。
作者: AlterWerther    时间: 5.10.2007 09:58
标题: 看来。。砖已经过时了。。。
掷茶碗。。飞酒杯。。。是时代的潮流。。。
作者: fangyue    时间: 5.10.2007 11:23
原帖由 AlterWerther 于 5.10.2007 10:58 发表
掷茶碗。。飞酒杯。。。是时代的潮流。。。

砖不好找的到,搁历史名城说不定还是古董
作者: AlterWerther    时间: 5.10.2007 11:35
原帖由 fangyue 于 5.10.2007 12:23 发表

砖不好找的到,搁历史名城说不定还是古董


整一块明清时代的城砖。。拍你们还真是浪费了。。。
作者: fangyue    时间: 5.10.2007 11:37
原帖由 AlterWerther 于 5.10.2007 12:35 发表


整一块明清时代的城砖。。拍你们还真是浪费了。。。

还是跟您混了,有财啊
作者: 阿毛Ⅵ    时间: 5.10.2007 22: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水蓝色    时间: 5.10.2007 22:20
刚喝了vodka, 头有点晕
作者: 阿毛Ⅵ    时间: 5.10.2007 22: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水蓝色    时间: 5.10.2007 22:23
两杯
作者: 阿毛Ⅵ    时间: 5.10.2007 22: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水蓝色    时间: 5.10.2007 22:34
green tea
作者: 阿毛Ⅵ    时间: 5.10.2007 22: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水蓝色    时间: 5.10.2007 22:39
还不错,哦,是超市里的那种甜甜的green tea,以前有章子仪做过广告的那种,不是咱中国的正宗绿茶。
作者: 阿毛Ⅵ    时间: 5.10.2007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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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蓝色    时间: 5.10.2007 23:15
原帖由 xiaoxiao0504 于 5.10.2007 13:44 发表
水吧怎么搞起政治了


是因为前段时间水吧里起了争执,所以才联想到的。
作者: 水蓝色    时间: 5.10.2007 23:15
原帖由 阿毛Ⅵ 于 5.10.2007 23:41 发表
下回试试吧,不过习惯red bull了,500ML的半瓶locker~



今天也是偶然为之,倒不是有意这么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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