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虔诚的人难以想象,如果没有宗教,一个人怎么会变好,或有道德。(*小猫咪说,西方人真没想象力,中国的先贤们就没有一神教的骚扰)这章讨论这个问题。假如他们的疑虑不安进一步的加强,就会立即仇视那些与他们信仰不同的人。值得一提的事,隐藏在宗教外衣下, 替道德担忧,实际上与道德本身毫无关系。大量的反对进化论的事例与进化论本身无关,与科学无关,而是出于对道德堕落的恐惧。“如果教导孩子人类是从猴子进化来的,孩子们就会表现的像猴子。”或者更复杂一些的, 像 “智能设计”如“楔子”般渗透进公众的策略, 无情地,赤裸裸地暴露在 Barbara Forrest and Paul Gross 的 Creationism's Trojan Horse: The Wedge of Intelligent
Design.
我收到大量读者 的来信。一些热情洋溢,一些提出建设性建议,而有一部分则是打击谩骂。很遗憾的是,大多数打击谩骂的来信,都是维护他们的宗教。那些被视为基督教的敌人都有过这种非基督样式的侮辱。这里有一份贴在网上, 注明是给一部真诚,令人触动的,宣传无神论的电影《神不在那里》的作者和导演 Brian Flemming 的信。内容如下:
好些书, 包括 Robert Hinde 的 《为什么善就是善》(Why Good is Good), Michael Shermer的《善与恶的科学》(The Science of Good and Evil), Robert Buckman 的 《没有神,我们能否行善?》(Can We Be Good Without God? ), 还有 Marc Hauser 的《道德思维》(Moral Minds), 探讨了善与恶来源于人类过去的进化史。这一节,我着重于我自己的一些观点。
基因确保它们相对于其它基因“自私” 的生存,最明显的方法是将自私植入有机体中。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有机体的生存有助于它所携带的基因的生存。但是不同的情况产生不同的策略。在一定条件下,基因通过有机体的利他行为来确保自己“自私”的生存,这些情况并不少见,目前广为人知。一般地,分为两大类。第一种:基因使有机体的个体帮助有血缘关系的亲戚,从而在统计意义上增加自身复制的机会。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频繁出现,导致了帮助亲戚的行为成为普遍。一个很明显的,当然不是唯一的例子,就是慈爱地对待自己的孩子。蜜蜂,胡蜂,蚂蚁,白蚁,进化成社会组织,从而年长的孩子能够照顾幼小的孩子,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有相同的基因。一些脊椎动物例如裸体鼹鼠,南非猫鼬,橡树啄木鸟,在比较松散的程度上,也有类似的组织。我最近的同事W. D. Hamilton 指出,一般来说,动物趋向于关心,保护它们的近亲,与其分享资源,帮其发出危险信号, 或诸如此类的事情, 因为这些近亲在统计意义上,最大可能的分享了同样的基因。
*名誉不局限于人类。最近,人们发现它也适用于一类典型的动物互利,这就是小的清理鱼和它的大鱼客户之间的共生关系。在一个独具匠心的实验中,潜在的客户观察一条濑鱼,Labroides dimidiatus,非常勤勉,而它的竞争者,Labroides,则玩忽职守。这位潜在客户基本上选择前者。参考R. Bshary 和 A. S. Grutter, 清理鱼互利体系中的评分与合作('Image scoring and cooperation in a cleaner fish mutualism'), 自然 441, 2006 6 月 22 日, 975-8.
也许,我也是一个盲目乐观者,相信人们在不被上帝观察和监督时仍然为善。另一方面,蒙特利尔的居民大多数大概都信上帝。为什么对于上帝的畏惧没有在尘世警察暂时不在现场时制止他们犯罪呢?蒙特利尔罢工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自然实验去测试信仰上帝是否能够让我们行善吗?或者愤世嫉俗的H. L. Mencken是对的,他辛辣地评论道:‘人们说我们需要宗教,其实他们真正的意思是我们需要警察。’
显然,不是每个蒙特利尔人都是当警察一不在场,就这样行为恶劣的。如果知道是否存在一个统计上的倾向,信仰宗教者掠夺和破坏比不信者要少尽管只是那么一丁点,那将是很有趣的。我始终如一的预言是:没有。很讽刺的是,在散兵坑里没有无神论者。我倾向于猜想(没有证据,尽管从中得出结论将是过分简单了)在监狱中很少无神论者。我并非在宣称无神论提高了道德,尽管人文主义 – 经常跟随无神论的伦理系统 – 也许能提高道德。另一个相当的可能性是无神论与一些其它因素相关,比如更高的教育,智力或者思考,这些都可能阻挡犯罪冲动。这样的研究证据当然不能支持笃信宗教与道德正相关的普遍观点。相关性的证据从来不是结论性的,但是以下的数据是Sam Harris在他的书《致基督教国家的信》(Letter to a Christian Nation)中记述的, 无论如何非常惊人。
伦理哲学家思考对与错的专职人员。就如Robert Hinde简洁地这样概括,他们同意‘道德规则,虽不必由理智构建,但应可以被理智辩护。’他们用很多方法来将自己分类,但是在现代术语中,主要的区分在于‘存在论者’(如康德)和‘结果论’(包括功利主义者杰里米.边沁,1748-1832)。存在论是一个很眩的名字,它相信道德与遵守规则相关。字面意义上讲,它是责任的科学,源自希腊语‘约束之物’。存在论跟道德绝对主义不大相同,但是大多数时候在关于宗教的书中的目的是为了说明不必详述崇高。绝对论者相信有着对与错的绝对标准,有着重要性并不因其后果而改变的诫命。结果论者更注重实效地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性应由其后果判断。功利主义是结果论的一个版本,和边沁、他的朋友James Mill(1773-1836)和Mill之子John Stuart Mill(1806-73)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功利主义经常被概括成边沁的很不幸的不准确的标语:‘最多数人的最大程度的幸福是道德与立法的基础。’
如果我们的道德感,就如同我们的性欲一样,真的根植于我们进化的过去,而居于宗教之前,我们就应该期望人类思想的研究会揭示一些普遍的道德,穿越地域与文化的樊篱,而且,至关重要的是,宗教的樊篱。哈佛大学生物学家Marc Hauser,在他的书《道德思维:自然如何设计我们的通用是非观》(Moral Minds: How Nature Designed our Universal Sense of Right and Wrong)中曾经卓有成效地将原本由伦理哲学家提出的思想付诸实验。Hauser的研究将服务于介绍伦理哲学家思想方式这一另外的目的。在一个假想的道德困境下,我们给出回答的困难程度将显示我们的是非观。Hauser比哲学家们走得更远的地方在于他通过互联网问卷做了统计调查和心理学实验,比如,调查真人的道德感。从现在的观点来看,有趣的事情是大多数人都在面临道德困境的时候作出了相同的决定,而且他们在决定上的一致比他们说明理由的能力更强。如果我们由一个根植于脑的道德感的话,这个结果就正是我们所期待的,像是我们的性别、恐高,或者Hauser更愿意这样说,像是我们的语言能力(各个文化有细节上的差异,但是根本的语法结构是通用的)。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人们对于道德测试的反应,以及他们的不能说清楚理由,似乎很大程度上独立于他们的宗教信仰或者无宗教信仰。Hauser的书要传递这样的信息,如果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操纵我们的道德判断是一个通用的道德语法,经过百万年来进化的思维能力包括一套建立起可能的道德系统范围的原则。在语言中,建立起道德语法的原则潜行并隐藏在我们意识的雷达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