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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解读宪法之“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打印本页]

作者: 天益    时间: 29.3.2009 05:31
标题: 解读宪法之“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宪法乃国家根本之法,是立国之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现代文明国家宪法的最基本条款之一。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1、集团之间平等。如此党与彼党之间平等、此企业与彼企业之间平等、此省市与彼省市平等......

  2、集团与个人之间平等。如党与个人之间平等、企业与个人之间平等......

  3、个人与个人之间平等。如张三与李四之间平等、李四与王五之间平等。
  要实现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上述三要素缺一不可。

台湾的党与党之间平等、政党通过选举上台执政的方针符合中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精神,永远指引着中国人民前进和奋斗的方向;
台湾的党与个人之间平等、禁止任何党派把自家的主义强加给人民的做法符合中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精神,永远指引着中国人民前进和奋斗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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