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出结论:如果耶和华/耶稣真的存在的话,也必然是一个极端邪恶的东西。作者: Starr 时间: 21.5.2009 07:19 1#嘁哩喀喳写这篇帖子的缘由是这样的:1)“圣经”白纸黑字描写了基督教的“神”耶和华/耶稣大规模屠杀婴儿甚至__使__人们吃自己儿女的肉这样的暴行。
这是你的忽悠。圣经白纸黑字都记载着生命,公义,和圣洁。但别有用心的人用虚假的前提会得出荒谬的结论。
2)基督徒们为了把基督教的“神”说成是“慈爱公义”的,就必须解释耶和华/耶稣的这些令人发指的暴行。
更是忽悠。神本来是慈爱公义,赐给人生命和平安。
3)有些基督徒解释说:耶和华/耶稣大规模屠杀婴儿,要对付的不是婴儿,而是“罪”。并且打比方说:外科医生给病人切除肿瘤的时候,同时也切除了一些好的组织。医生是在救人还是在杀人呢?4)这样的狡辩故意忽略了重要一点:外科医生不是“全知全能”的,外科医生即使不愿意伤及好的组织但是外科医生做不到!而基督教的“神”号称是“全知全能”的,难道“全知全能”的“神”做不到不伤及无辜婴儿的前提下对付“罪”吗?
神对人和医生对病人的的关系是一样的。如果对一个病已经彻底了解,医生就可以说在这个方面已经全知全能。你得了肿瘤,医生会毫不犹豫的切了去。神也一样。神让人做的都是人能做了,而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问基督徒们:“全知全能”的“神”能不能在不伤及无辜婴儿的前提下惩罚“罪人”啊?有个基督徒“Starr”回答说:不能。Starr并声称基督教的“全知全能”有其“特殊的含义”。这个基督徒的回答明显和“圣经”不相符合,完全是基督徒们为了解释耶和华/耶稣的暴行而玩弄的文字游戏。我们来看“圣经”:耶利米书32:27 我是耶和华,是凡有血气者的神,岂有我难成的事吗?I am the LORD, the God of all mankind. Is anything too hard for me?这里,耶和华/耶稣吹的牛皮的意思很清楚,只要耶和华/耶稣愿意,没有什么事情是他做不到的!再看:以赛亚书14:24 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同样,这里意思也很清楚:只要耶和华/耶稣愿意,没有什么事情是他做不到的!由此可见,根据“圣经”,只要耶和华/耶稣愿意,没有什么事情是他做不到的!
神的意愿不是你能臆测的,倘若有公义的心慈爱的意可能了解一部分。但只有战战兢兢努力探寻,才能越来越深的了解。
那么,按照“圣经”,“全知全能”的“神”能不能在不伤及无辜婴儿的前提下惩罚“罪人”啊?肯定是能的。但是,为什么耶和华/耶稣要犯下大规模屠杀婴儿甚至__使__人们吃自己儿女的肉这样令人发指的邪恶行径呢?基督徒们是解释不了的。我们得出结论:如果耶和华/耶稣真的存在的话,也必然是一个极端邪恶的东西。
不管怎么样,神没有顾及某些人的感受。神不管是降下洪水,还是毁灭所多玛蛾摩拉和后来以色列人的作为,都体现了神一贯的风格。这说明瞻前顾后三心二意决不是神所喜悦的。至于某些人大嘴一张,胡言乱语,那是他自己的偶像,不是神。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1.5.2009 07:23
请Starr同学解释一下,耶和华/耶稣下面这个牛皮是什么意思啊?
耶利米书
32:27 我是耶和华,是凡有血气者的神,岂有我难成的事吗?
I am the LORD, the God of all mankind. Is anything too hard for me?作者: Starr 时间: 21.5.2009 15:52 3#嘁哩喀喳
神自然能按自己的旨意完成一切,问题是神为什么要按你的旨意去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