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标题:
健康顾问通过给给食物拍照,4周内减重1.4公斤
[打印本页]
作者:
momo
时间:
31.7.2009 00:30
标题:
健康顾问通过给给食物拍照,4周内减重1.4公斤
你是否记得昨天喝了几杯茶?午饭后有没有吃巧克力?英国女性杂志《红》的健康顾问布丽吉德·莫斯现在清楚自己每天吃了什么食物,因为她给每份食物拍照,还因此在短时间内瘦身。
8 n; u7 z- {2 D2 u( X
3 V, R% b7 E0 d$ M6 i4 f5 g
8月号《红》杂志上登有莫斯的文章《一个月食谱》,她把今年4月自己每天的食物连同照片一同公布出来,并且告诉读者自己的饮食心态和瘦身效果。
5 C. c2 K& `* e- l1 o
莫斯在文章中写道:“我们很重视自己每天吃些什么,但很少花时间去思考每顿饭由什么构成,吃了多少。”
8 C+ n% `# g2 {
之所以执行这个奇特的企划,是因为4个月前当这名健康顾问站上体重秤时,她发现自己自去年12月以来增重3.6公斤。分析之后,莫斯确定是自己的饮食出了问题。
9 U4 l8 t+ v3 i/ X# y* y$ E5 R
“所以当我听说给食物拍照可以让人注意自己的食量、迫于心理压力而减肥这条新理论时,觉得这似乎是个完美的解决方案,既可以检验自己之前的饮食错误,也许还可以在这个过程中瘦身。”莫斯写道。
) C4 ]7 h, W) I) H
2 @% R* Z$ @5 `8 L
莫斯用相机记录下的第一天食物是:早餐吃的两片蘸满腰果黄油的黑麦面包,色拉午饭,有三片年糕充当的零嘴以及晚饭时的炒菜。
1 C" g- m9 _' V+ b8 z! h
第一天的食物记录带来的心理效应可谓巨大,莫斯看到自己每餐的食物量感到很痛苦。
8 W, g7 r& K- [% B' \
“第二周的食物记录足以证明我无法抗拒食物的诱惑:那7根巧克力棒是我在对美食意志力薄弱时从丈夫的藏匿处偷来的。”她写道。
+ p/ k8 S6 [) j! C9 W% d/ o" I
见到一天中塞进胃里的大量食物时,莫斯发现自己开怀大吃一般是在喝过酒后或者疲惫和感到压力时。譬如,喝完香槟后她会吃巧克力;旅行归来她会吃鸡肉色拉;辞退孩子的保姆后她会喝上几杯酒,还吃巧克力和薯条。
( U i/ a5 o8 M
莫斯在文章中诙谐地叙述道:“有时候从照片中发现自己在晚饭后竟然吃了一大碗脆玉米片和整包乳酪葡萄干时我目瞪口呆,儿子的早餐也不过如此,我努力想让自己忘却。”
% b4 x3 O8 K3 {0 x; I8 |% v$ e& G' A9 J
享受过程
+ Y5 S2 r4 \2 Z F9 E0 Y
这些照片使莫斯认识到自己不可能总是合理而完美地饮食,同时拍摄到的大量蔬菜也使她确信多数时候她吃的是健康食物。
, Z* ` l1 e0 P( q+ X" }3 F
“我喜欢看这些食物的照片,因为它们记录着别人为我烹饪的美食。丈夫农场的牧羊人做的馅饼还有鸡肉面条汤看起来很不错,令我感受到厨师的精心烹饪。”她写道。
+ n) E- s- j( {+ x% w
食物日记里也收藏着莫斯的美好回忆,有她和家人去滑雪场时在雪地里吃的芝士和面包,和朋友们一起享用的点心午餐,还有和儿子一起参观自然博物馆时吃的蔬菜馅饼。
$ [; V1 F7 z* o% g$ Q* [/ i
( P, L) [+ U% T" N9 ^
第三周时,照片显示出莫斯已经开始注意控制饮食并且越来越自律,每餐食物量开始缩减,如果某一天吃得过量,第二天她就会故意少吃。第四周企划结束时,莫斯成功减掉1.4公斤。
) @' p2 E) {' w( Y3 R/ h. T
与减肥相比,莫斯认为更重要的是这个过程使她认识到自己的饮食规律,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容易“沉迷于食物”。
+ Q7 j' h, _" K- i! ]
莫斯在《一个月食谱》中写道:“这些照片也使我认识到,虽然女性会恐惧食物,但‘吃’是我们生活里积极的一部分,它与社交相联系。食物照片是我的视觉日记。”
作者:
momo
时间:
31.7.2009 00:31
有自律性的控制饮食还是很重要的。
作者:
atlaslijun
时间:
31.7.2009 00:54
呵呵,默姐,咱俩这样的就不用控制了吧。。
作者:
gsmofgsm
时间:
31.7.2009 10:41
真羡慕你们俩啊
作者:
Hallemeister
时间:
31.7.2009 14:25
我也是!
作者:
jqqofgsm
时间:
1.8.2009 16:33
我要控制!
8 S( I+ C7 |# t8 ~- r, @
$ h0 i- C& ?& i9 m8 f* D
不过要倒着来。我太瘦了。
作者:
momo
时间:
2.8.2009 10:17
MD,用不着控制的人都来捣乱。
欢迎光临 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https://forum.kaiyuan.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