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文章《谁是张云良》“调查”引警方结论:“纵火案告破,疑犯锁定张云良”。证据一,6月3日成都军区总医院附近一家加油站录像显示,一名男子上午去买过三次汽油。共付钱一百块(第二次就把铁桶装满了)。这名男子经张的邻居指认“是张云良”。证据二,6月5号晨7点张离开天回镇租房“手上拎着一个纸袋子,袋子里的东西用报纸包裹得密密实实”。证据三,“坐在最后一排的一名学生瞥见一名男子将一个装有汽油的瓶子放在了脚边”。证据四,9路车驶下川陕立交桥时,站在车辆中部的乘客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汽油味,一名药店职员看到地上有油状物在流淌。证据五,现场勘查显示张云良所坐位置是燃烧程度最严重的区域(定位着火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