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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刑不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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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十郎3740
时间:
3.6.2009 09:01
说“刑不上大夫”
杨十郎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虽说是几千年前的遗响,但近几年的报刊上间或也有人引用。引这话的人大致都是说古之大夫享有特权,似乎罚刑对他们没有约束力,很可以领了国家俸禄就能当然地为所欲为一番。其实这是对古人治政的误识。
《孔子家语·五刑解》载,冉有也不明白这事儿,曾向孔子请教过。孔子有很详细的回答。大意是说古人对庶人与君子是有不同要求的。对君子,主要是用“礼”约束,让他自个儿有廉耻之心。犯了罪不公开指出,那是替他们避讳,拿今天的话说就是留面子。所以古之大夫贪污、不廉洁不说贪污不廉洁而说“不饬”,也就是违了“礼”。那意思分明说既食国禄,廉洁奉公就是你的本分。现在你却贪污了,这就违背了作官的根本原则。从另一个方面看未必没有把贪污不廉洁两立地摒斥在大夫的概念之外的意思。“大夫”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有着忠正清廉的高要求。大夫淫乱,而叫“帷幕不修”。古时的“五罪”都有个遮掩的说法。看来,不用刑名实则是为大夫遮丑。说贪污、淫乱多不好听。
犯了五罪的古时也不轻意放过。那时不搞易地作官或剥下一层层外衣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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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法,或开除什么,免去什么,降为什么。虽然不至“有司执缚牵掣而加之”以示儆于市,而是尊重大夫的自觉与自尊。意思是你犯了罪应该有廉耻之心,不要处于被动位子上让武警捆起铐起押上刑车。大夫自个儿就“白冠厘缨,盘水加剑”,自己向北拜,“跪而自裁”。“加剑”当然是自刎,“盘水”呢?据《汉书》注如淳的说法是,宰牛杀羊要用盆接取颈血,“故示若此也”。当有表示自轻自责之义。我们古时确有很自尊自重的大夫“自裁”的
例子,如《史记·循吏列传》举到的楚相石奢“废法纵罪”,虽然“王赦其罪”他也“自刎而死”。晋文公时的狱官李离,审案子误听杀人,文公都替他开脱说“非子之罪”也,但他认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今日某些方官员,或许既没读过《孔子家语》,也没受过《史记》的熏陶,但在一种社会机制的制约下却时不时还表现出了一点中国古代士大夫的气质。总理的秘书一旦被舆论暴光是外国间谍,这总理也只好自己辞职;一位检查长宿妓的丑闻被捅了出来,这位检查长也只好放弃优厚的年薪。有贪污、受贿丑闻的不消说只好自行去官了结。
我以为,今日的公务员如果有一种高度的自觉与自尊,不说犯了罪就“跪而自裁”,只要能犯了罪就低头自省,不四处拉关系,结系保险绳,逃脱罪责以保住权势,敢于“造乎阙而请罪”,已是难能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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