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 N8 g5 P1 B. _& j: M. s; d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对方分两次找我借了1400欧元,目前依然欠我超过1100欧元,但是他表示没法履行约定,愿意走法律途径。稍微细致点的经过是这样的。大约两三个月前,对方给我打电话借钱。理由是马上要参加一个考试,而他的钱不能够及时到帐,并且表示可以给我借条。我没考虑就答应了,并且表示不需要借条,凭个人人格就可以。雪中送炭,交个朋友,何乐不为?对方也很意外我的爽快,在第二次借钱的时候,他激动地说:“张博,没想到你这么爽快。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一辈子的朋友”。$ Q( j4 t! j4 K&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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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了他发誓要还钱的时候,他不来电话了。直觉告诉我,出问题了。经一番打听,我确认自己遇到麻烦了。经过一番交涉,我拿到了欠条。欠条非常明细,明确了欠款金额和还款期限。具体而已是分期付款。第一笔钱是在2012年的8月1号还,金额是250欧元。之后每十天还款250欧元,直到最后1400欧元还完。: k1 H, @; S4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