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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已经报销的出差费需要在Steuererklaerung里还用写出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火星小兔    时间: 29.5.2014 16:13
标题: 公司已经报销的出差费需要在Steuererklaerung里还用写出吗?
本帖最后由 火星小兔 于 29.5.2014 16:27 编辑

如题,去年有回国出差,公司也给报销了。不知道还是不是要在报税表里再写出,本来不想写就这样提交了,但是最后一步老提醒我有错,直接标在出差的那项里,难道是系统可以自动检测?

我目前是用的Elster,但是不知道是该填在Anlage N的哪一项里,那个Anlage N-Aus是指短时间出差还是长期在国外任职的那种啊?上面写的是Ausländische Einkünfte,也包括出差么?因为公司除了报销我自己当时给的钱外还发给了我Verpflegungspauschalen的费用150多欧,我不知道该填在表的哪里... T_T Anlage N-Aus那张表就有好多,完全不知道哪里填属于我的...

好混乱,还请有关知情人士详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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