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水蓝色 于 18.2.2010 02:15 编辑
对于闹的沸沸扬扬的一夜情钓鱼门早有耳闻,今天来逛开元发现很多由此引发的关于道德问题讨论的帖子,我感觉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因为这是由一夜情钓鱼门引发的有关道德争论,所以首先说下我对一夜情钓鱼门的看法,我觉得一夜情是你情我愿的个人隐私,将个人信息公布出来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不论这37人的行为是否有道德,因为即使是犯人在法律剥夺他(她)人身权利之前我们都无权这么做。我听说37人中有一部分是有女朋友的,我认为这是一种背叛,应该收到道德谴责的行为,除非他女朋友同意他这么做,那就是他们生活方式的问题。
很显然,在发表我对这件事的看法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心中的道德标准以及人生观作为评判的标准。每个人的标准不可能相同,但我想大家都会有个共同的道德底线吧。那么对于处于道德底线之下的人和事我们难道没有谴责的权利吗?我在开元上看到两个新名词,“道德审判”和“道德建议”,把道德和“审判”和“建议”联系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审判是权威的并具有强制性的权力机构才能作出的吧,我不觉得开元上的网民有能力作出“审判”。“建议”这个动词和道德联系起来也很奇怪,通常对于有道德的人和事我们都是赞赏的态度,对于不道德的人和事应该“谴责”,这是做人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吧?
出于对“道德审判”的好奇我看了“是谁给了你道德审判的权利?”这篇帖子,我觉得很多观点我不敢苟同。
我想问问在座的道德家们,是否你觉得某人无耻,就能成为落井下石的理由吗? 就能成为你攻击同情他们的人的理由吗? / Y2 W s$ o* D( l7 U" g4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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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想知道谁给了你们道德审判的权利? 你们的道德又在那里?
我想问一下geil,你对“道德审判”的定义以及它和落井下石的区别,从字面上来讲,我们不说“审”,因为我们没有这个权利和资格,但我们可以说“判”,基于每个人的道德标准都有“判”的能力,我们可以“判断”或则“判定”事件是否符合人们的道德行为规范。那么我们“判定”某人的行为无耻是否就等于落井下石呢?因为人是社会的人,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须要有道德以及法律来规范,对他人行为道德上的“判定”同时也反应了自己的行为准则,对于违反共同道德理念的人和事必须按情节的轻重加以谴责或者教育,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友好相处,社会才会和谐。所以道德谴责是每个人对社会的应尽义务。
公布他人隐私,围观受害者,让当事人朋友划清界限这些本身就不道德。# ]% j& E' s$ L4 ?% }
期望这事无限扩大,以让更多男性引以为戒更是人血馒头样的不道德。
有些人的所谓道德,不过是以道德的名义肆无忌惮的攻击别人的伤口, 实质是很不道德。1 w- r' Q& Z9 `( c" Z5 V# b& A
有些人的所谓朋友,不过是平时利用的对象,有难时落井下石的对象, 实质是没有朋友。
以上引用的话我不是想在是非和道德与否上与geil讨论,因为我也认同公布他人隐私是不道德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有违法可能。我想与geil进行逻辑上的讨论,以上的言论算不算你所谓的“道德审判”,至少在我眼里体现了你的“道德判定”,你认为这些是不道德的,语气是“谴责”的,所以你在事实上维护了你心中的道德准则,对“有些人”进行了“不道德”的谴责,我当然不认为你这么做有什么不对,但是在逻辑上你违反了你自己一开始说的:“我更想知道谁给了你们道德审判的权利? 你们的道德又在那里?5 S: J: r) ]; l
谈道德的时候,我想问问您,您的道德站的住吗?”
所以从你以上的言论我也看出了对于人和事进行道德上的“判定”和对不道德的事进行“谴责”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最自然不过的行为,不然我们怎样协调周围人的关系并与之相处呢?
当然我以上只是根据geil的帖子就事论事的讨论关于“道德审判”以及“道德谴责”的问题。我本人并不赞成对37人或者小眼mm进行人身攻击以及谩骂讽刺,只对那些背叛情人的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谴责的目的是规范大家的行为,因为我不想将来被我的情人背叛,希望这是大家能共同准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帖子里另一个争论的交点是“道德标准”的问题,因为每个人的道德标准不可能相同,我想如果每个人只是出于道德上的谴责,就算标准高点也无所谓,只要不是人身攻击讽刺谩骂就行。譬如一夜情是否道德的问题,如果你不能接受而进行谴责,我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反应了你的处世态度,可以肯定的是:你也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有一夜情的经历,所以才会希望有更多的人否定一夜情。所以只要不是过激的人身攻击与讽刺谩骂,大家都有表达自己看法的权利。
我想大家对一夜情是否道德还有争论,但对最近常在网上看到国内的虐杀小动物的事件应该没有任何道德上的争论了吧,从本质上来讲,我们对这些人进行谴责,也反映了我们不希望周遭的人如此的残忍,发出这样的报道也是为了唤醒大家的良知,对不道德的事进行谴责难道不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