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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谴责是每个有良知有道德的人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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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10 01: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水蓝色 于 18.2.2010 02:15 编辑

对于闹的沸沸扬扬的一夜情钓鱼门早有耳闻,今天来逛开元发现很多由此引发的关于道德问题讨论的帖子,我感觉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因为这是由一夜情钓鱼门引发的有关道德争论,所以首先说下我对一夜情钓鱼门的看法,我觉得一夜情是你情我愿的个人隐私,将个人信息公布出来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不论这37人的行为是否有道德,因为即使是犯人在法律剥夺他(她)人身权利之前我们都无权这么做。我听说37人中有一部分是有女朋友的,我认为这是一种背叛,应该收到道德谴责的行为,除非他女朋友同意他这么做,那就是他们生活方式的问题。

很显然,在发表我对这件事的看法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心中的道德标准以及人生观作为评判的标准。每个人的标准不可能相同,但我想大家都会有个共同的道德底线吧。那么对于处于道德底线之下的人和事我们难道没有谴责的权利吗?我在开元上看到两个新名词,“道德审判”和“道德建议”,把道德和“审判”和“建议”联系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审判是权威的并具有强制性的权力机构才能作出的吧,我不觉得开元上的网民有能力作出“审判”。“建议”这个动词和道德联系起来也很奇怪,通常对于有道德的人和事我们都是赞赏的态度,对于不道德的人和事应该“谴责”,这是做人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吧?

出于对“道德审判”的好奇我看了“是谁给了你道德审判的权利?”这篇帖子,我觉得很多观点我不敢苟同。

我想问问在座的道德家们,是否你觉得某人无耻,就能成为落井下石的理由吗?  就能成为你攻击同情他们的人的理由吗?  / Y2 W  s$ o* D( l7 U" g4 r
, o' ^) \& C! ~) c2 z+ ~$ S
我更想知道谁给了你们道德审判的权利?  你们的道德又在那里?

我想问一下geil,你对“道德审判”的定义以及它和落井下石的区别,从字面上来讲,我们不说“审”,因为我们没有这个权利和资格,但我们可以说“判”,基于每个人的道德标准都有“判”的能力,我们可以“判断”或则“判定”事件是否符合人们的道德行为规范。那么我们“判定”某人的行为无耻是否就等于落井下石呢?因为人是社会的人,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须要有道德以及法律来规范,对他人行为道德上的“判定”同时也反应了自己的行为准则,对于违反共同道德理念的人和事必须按情节的轻重加以谴责或者教育,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友好相处,社会才会和谐。所以道德谴责是每个人对社会的应尽义务。

公布他人隐私,围观受害者,让当事人朋友划清界限这些本身就不道德。# ]% j& E' s$ L4 ?% }

期望这事无限扩大,以让更多男性引以为戒更是人血馒头样的不道德。

有些人的所谓道德,不过是以道德的名义肆无忌惮的攻击别人的伤口, 实质是很不道德。1 w- r' Q& Z9 `( c" Z5 V# b& A
有些人的所谓朋友,不过是平时利用的对象,有难时落井下石的对象, 实质是没有朋友。


以上引用的话我不是想在是非和道德与否上与geil讨论,因为我也认同公布他人隐私是不道德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有违法可能。我想与geil进行逻辑上的讨论,以上的言论算不算你所谓的“道德审判”,至少在我眼里体现了你的“道德判定”,你认为这些是不道德的,语气是“谴责”的,所以你在事实上维护了你心中的道德准则,对“有些人”进行了“不道德”的谴责,我当然不认为你这么做有什么不对,但是在逻辑上你违反了你自己一开始说的:“我更想知道谁给了你们道德审判的权利?  你们的道德又在那里?5 S: J: r) ]; l
谈道德的时候,我想问问您,您的道德站的住吗?”

所以从你以上的言论我也看出了对于人和事进行道德上的“判定”和对不道德的事进行“谴责”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最自然不过的行为,不然我们怎样协调周围人的关系并与之相处呢?

当然我以上只是根据geil的帖子就事论事的讨论关于“道德审判”以及“道德谴责”的问题。我本人并不赞成对37人或者小眼mm进行人身攻击以及谩骂讽刺,只对那些背叛情人的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谴责的目的是规范大家的行为,因为我不想将来被我的情人背叛,希望这是大家能共同准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帖子里另一个争论的交点是“道德标准”的问题,因为每个人的道德标准不可能相同,我想如果每个人只是出于道德上的谴责,就算标准高点也无所谓,只要不是人身攻击讽刺谩骂就行。譬如一夜情是否道德的问题,如果你不能接受而进行谴责,我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反应了你的处世态度,可以肯定的是:你也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有一夜情的经历,所以才会希望有更多的人否定一夜情。所以只要不是过激的人身攻击与讽刺谩骂,大家都有表达自己看法的权利。


我想大家对一夜情是否道德还有争论,但对最近常在网上看到国内的虐杀小动物的事件应该没有任何道德上的争论了吧,从本质上来讲,我们对这些人进行谴责,也反映了我们不希望周遭的人如此的残忍,发出这样的报道也是为了唤醒大家的良知,对不道德的事进行谴责难道不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吗?
2#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02: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双重标准的人我也对他表示鄙视。

认为我道德沦丧的人,他有认可的自由,我有自己的坚持。

对于一棍子扫的人,我觉得应该先沟通一下,说明自己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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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02: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良知的人不随意谴责别人
不知道德为何物的人喜欢乱抗大旗
此事古难全
DickChinas 发表于 18.2.2010 02:06



    有良知的人自然会谨言慎行,不因自己的过错而去伤害别人也是良知的一部分,有争议的可以讨论,但对该谴责的还是要谴责!对险恶的放纵本身也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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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02: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重标准么,参考某神棍语录
"就是我每天一夜情,我来劝诫别人不要做这种事情,轮得到你这种货色来评论吗? ...
shermanren 发表于 18.2.2010 02:21



    你引用的这句话应该有前后语境,我不了解,不便评论。

对于一棍子打死的人或许很难说通道理,但是你和不和他说道理也放映了你的态度,如果你不说道理就认定他(她)说不通道理,那么你和你举例中的“道德高尚”的人认为路人甲乙也一样是道德败坏的人不是一样的武断了么?

对于认为未婚同居就是道德败坏或者其他与你道德标准不同的人,我说过了,我有我自己的坚持,同样你也可以有你自己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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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12: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大家都讨论些那么深奥的东西哟,不同人的世界观不同而已,让一个信上帝的和一个信佛祖的人争辩来争辩去 ...
我是big 发表于 18.2.2010 09:57



    呵呵,老友,新年好!好久不见阿。

虽然是老朋友,但是你的这个观点我还是不完全同意。让基督徒和佛教徒争论哪个神是唯一的神,自然不会有结果。但是这两个教被称为正教而区别于那些邪教,说明他们有被世人认可的行为规范,两个教派都有劝人为善的教义,面对诸如损人利己之类不道德的事都可以发出正义的声音吧。

所以我觉得在对于这一事件中能用道德标准来衡量的地方,我们还是可以取得一个大家认可的结论,譬如对自己爱人的背叛,以及我后来举例的对小动物的虐杀行为都应该受到大家的谴责。

而我发这篇帖子的目的在于把过激的人身攻击讽刺谩骂和正当的道德谴责区分开来,我觉得有必要说明的是,我不希望一方举着道德的大旗随意的攻击别人,发出不道德的言论,另一方也不要因此否定道德谴责的正当性,矫枉而过正。
所以我来趟这滩混水,只是为了提醒大家“道德谴责是每个有良知有道德的人应尽义务”。
另外我不得不补充一句,希望大家保持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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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20: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lukas podolski ,Amita,chocolate 等等朋友对我的支持,看来我道不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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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20: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自己的价值观并不是通过讨伐或者指点别人的价值观而实现,口口声声声称自己有道德谴责的权利和义务的人 ...
bsdwiki 发表于 18.2.2010 17:29



    首先我猜想你没有认真看我的贴子,猜错勿怪,猜测而已。

     其次,我觉得你并没有真正理解什么叫做“道德律己不律人”。“道德律己”是因为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受他自己的道德准则所规范和约束。“道德不律人”是指我们不能用自己的道德准则来约束别人的行为,因为别人有他自己的道德准则,他受他自己的道德准则约束。虽然我们的道德不能规范他人的行为,但是我们可以用我们的道德来影响他人的道德。我在帖子里强调的一点是,我们人是社会的人,有社会性,这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它受到法律以及道德的多层约束,社会有责任给每个成员法律以及道德的教育,使得每个人都能适应社会的行为规范,对于违反了这些行为规范的,还不到违法程度,却涉及道德层面的,作为社会的其他成员自然有义务帮组他重建或完善自己的道德体系。一个人对不道德行为的谴责,或许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声音,但是大家都来谴责,就会形成舆论,甚至成为主导舆论,那么被谴责的对象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却也会感到很大的压力,他最好的方法就是修正自己的道德或行为准则,才能在这个社会里继续生存下去。

可见“道德律己不律人”并不是像字面上看去那么简单的道理。所以我猜你只是看了标题就回复了。另外什么“文革遗毒”之类的,我实在不明白你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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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21: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到一个事情,其实道德谴责也就是那么一句话,人要自重。
其实,也就那么一句话。
就那么一句话,
一句话 ...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18.2.2010 19:31



    不要小看一句话,一个普通人说一句话不成气候,但是一群人说同一句话就是一个声音,如果很多群人都说同一句话那就是舆论,如果社会大众都说同一句话那就是主导舆论,不要小看主导舆论的力量,它甚至能影响国家政策。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也是人言可畏,俗话说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人。所以还是要谨言慎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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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21: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谴责纯属扯淡
dypeny 发表于 18.2.2010 20:38



    说得好,我们的观点完全不同,我也不用再费口舌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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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23: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的范畴也随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的,也许现在舆论谴责的,几十年后就不会被谴责。这样的事情历史上已经很多 ...
mangotree 发表于 18.2.2010 22:11



    你说的不错,道德范畴的确实是在变化的,这是我想到而没写的内容,因为怕拉的太远。这里顺便表达一下我的看法,道德感不是天生具有的,道德观念是人们从所处社会中学习而来的,不同的社会所产生的道德观念也是不尽相同的。譬如中国古代的匈奴,蒙古这些草原游牧民族,儿子可以接收已故父亲的妻妾(亲生母亲除外),兄弟之间也是一样,一方死亡,另一个就可以拥有对方的女人。在我们看来这是乱伦,严重的违反伦理道德的,可是他们自己却觉得很正常,并没有什么道德负罪感,在他们看来种族的延续才是压倒一切的大问题,没有子嗣才是有罪的不孝的。再譬如现代某个与世隔绝的部落,人们会把逝者吃掉,他们完全没有什么亵渎尸体的概念,他们觉得只有这样逝者才和他们永远在一起了。
可见,道德观念的确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不同而有区别,所以我说道德它不是真理,而是社会之中的人彼此相处的行为规范,既然我们处在同一个社会中,我们就有共同的道德规范要去遵守,对于破坏这种规范的行为当然会受到斥责。现在穿越小说、电影泛滥,咱们假设一个现代人穿越到了古代匈奴,他的父亲战死,假设他是唯一儿子,那么他就要接收父亲的妻妾(亲生母亲除外),一个拥有现代伦理道德观念的人绝对做不出这种事,他可以坚持,但他势必收到周围族人的斥责与排斥。
所以我们不需要考虑舆论几十年后怎么样,我们考虑的是当下,我们活在当下就会收到当下所处的社会道德观念的约束。



为了这篇帖子我花了不少时间,也思考了不少问题,重要的是表达了我的思想。看到有支持我的朋友,我很高兴;也看到有不同意我观点的人,我也不想说服对方,我只要表达了我的想法就可以了,大家都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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