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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若英给陈升新书的序言——给九十岁的你(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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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09 21:53:0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gloom 于 11.8.2009 22:55 编辑




(文章转自某blog)
其实这个世界上的爱情很简单,幸运的人碰到了相爱的人,倒霉的人碰到了不爱自己的人。至于对还是不对的时间,合适还是不合适的人,都不过是大家的借口而已。

刘若英和陈升之间的感情曾经让我哭红了双眼,却只能说造化弄人。刘若英是才女,她读书,写书,充满知性。刘若英算不得美女,却有着小家碧玉的亲切和大家闺秀的气质。要说娶妻,刘若英应该是男人心目中的好人选。可就是这个好人选,却在青涩的年纪就陷入了一场没有希望的爱恋,并从此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偏偏这个世界的爱情,并不是都同时发生的,于是便有人会在刘若英的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觉得自己和刘若英一样,爱上了一个不能爱的人,便觉得自己也很伟大,把一切都给了爱。但是,能像刘若英一样把这份感情坚持三年,五年,十年,甚至还一直坚持下去的,又有几人呢?

我想,大多数人,还是会像我一样,劝着那些为情所困的小mm们:别那么伤心了,这个男人,不出三年,五年,就会发展成一个秃顶的胖子,到时候,你就可以对着他的照片说“欣慰啊欣慰”(典故请见单人餐桌027----蜂蜜山药),若到那时这口气还放不下,就当着他的面这么说。肯定很爽。

所以说,像我这样的俗人,对刘若英,是既崇拜又羡慕的,崇拜她对感情有这样的执着,羡慕她可以如此忠于自己的感情,而俗人如我,则只能越痛越笑,假装没事了。
2#
 楼主| 发表于 11.8.2009 21:54:55 | 只看该作者
文 / 刘若英
  
  很久不见了,我不会自讨没趣的问你最近好不好,因为你的答案总是「活着吧!」在这个不耻「冷笑话」的年代,还能坚持这么幽默的冷言冷语,你应该也算奇葩。
  
  我想即使到了九十岁,你应该还是跟现在一样,像个长不大的小老头,有点愤世嫉俗,满头银发,却还穿着短裤拖鞋自以为游走在不知名的星球吧。
  
  还记得你早当年奋力写书的模样,在光复南路的一家小店里,一壶茶,一包烟,握着笔一个一个字的写下。然后固定在傍晚时,身为助理的我去接你,前往录音室,再帮你把一张张的文字打进计算机里……这样的画面,好像是陈年旧事,也彷佛是历历在目的昨天。
  
  自从你传讯息来要我写序之后,我就陷入恐慌,这怎么写啊?我们之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或者就像你说,你决不再为我写歌,因为你已不懂我。我想,可能我早也不懂你了。而这些不懂其实才是真懂得。然而我只要求,如果这序真能帮你多卖两本书,下次我出书时,你也欠我一篇序。
  
  有时我很恨,为什么我的人生到现在还必须跟你的名字扯在一起,但也许我应该感恩,像「奶茶」这样的名字,也只有你想得出来。朋友从西藏回来,说我的歌大街小巷听的到,因为高原同胞天天要喝奶茶,赞叹我的名字取的好。(很冷,但这绝对不是笑话。)

某些人,在你的生命中经过,留下痕迹,有些是鲜明彩色,有些是灰暗黑白,奇怪的是,不管什么时候的你,都让人觉得既极端又模糊。长时间跟你共事的我,清楚知道你是故意的,而且乐此不疲。离开你的人离开了你,因为知道你是故意的;留在你身边的人留下来,因为清楚你乐此不疲,但是没有一点心机。
  
  大多数人都只看见你放荡不羁,自我中心。这我倒可以帮你澄清。如果你真只是他们想的那样,你不会十数年孜孜不倦,笔耕写歌。如果你真是那样的,不可能长久维持平静而甜美的家庭生活。想起有一天你喝醉了,我开着车送你跟箫言中回家,途中,你突然惊醒大叫,要言中去便利商店买两颗茶叶蛋跟一个三明治。言中问你:「阿升,你还吃得下吗?」你迷蒙中回答:「夫人交代,买回去给儿子的早餐。」那个倜傥潇洒的陈升不见了,这一个陈升有些扫兴,但这才是你最应该引以为傲的陈升!
  
  你的确在我生命中扮演了很多角色,我爸爸说了,你住院那时,某个黄昏他独自去看你,坐在病床边,只跟你说了一句:「谢谢你代替了我的角色,比起我,你更是一个称职的父亲。」
  
  你最爱问我:「你快乐吗?」在我离开新乐园后的第一张唱片完成时,我拿着热腾腾的新歌要你听,电话里的你说:「我不用听,你只告诉我,唱这些歌,你快乐吗?如果快乐,那就够了!」我知道你是故意的,是老招。但到现在为止,工作中,虽难免会做一些妥协的事,唯有唱歌,师父的话,我谨记在心。
  
  你说过,大树要在天空交接相会才有意思,那时你的意思是说,我还是颗小苗,别老依附着你,要我自己学着长大!嘿嘿,你总会有九十岁的时候,我也会有八十岁的时候,到那个时候,我不奢望我的树长的比其他人高,也不需要长的跟他人一般高,我只确定,我的树顶能遥遥见的着你的树顶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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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11.8.2009 21:55: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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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1.8.2009 22:02:41 | 只看该作者
1# gloom

长胖了。。。没有用了三五年。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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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1.8.2009 22:21: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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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11.8.2009 22:45:53 | 只看该作者
刘的序写的比那个博文好太多了
buyonline 发表于 11.8.2009 23:21


有同感,刘的序文并没有华丽的词藻来述说,也并没有述说多么的爱和想念,
但是字里行间都能让人感觉到一种平淡,一种真实,一种浓厚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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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1.8.2009 23:32: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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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1.8.2009 23:38: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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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4.8.2009 00:00:40 | 只看该作者
好香啊。。。。飘过来奶茶味。。。。。
都忘记了奶茶的味道。。。。。
麻木的神经。。。。。。
过两天找奶茶喝。。。。
好好回味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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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8.8.2009 03:12:57 | 只看该作者
奶茶的香味的确过了很久 但是感情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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