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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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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8 19:2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书籍名称:如果没有耶稣
作者:甘-雅各 杰利-纽康
译者:林怡俐 王小玲等 译
出版:橄榄出版社 2000年3月

作者寄语

甘-雅各(James Kennedy):

  新世纪来到,许多人对未来怀着无限的憧憬, 然而如果没有耶稣,很可能你早已落在一个你无法想象的情况里。如果没有耶稣,今日世界的光景将是如何?


杰利-纽康( Jerry Newcombe):

  本书探究了人类生存的零零总总——包括个人自由、医药、艺术、经济、性、教育和道德 。它的叙述令人折服,并且替你准备好响应各项尖酸刻薄诘难所需要的论证。 亚马逊网络书店评为五颗星,销售量至今(2000年3月)已达978,014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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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19:29:53 | 只看该作者

作者序

  真理的阐明

  我们活在一个只容忍一种偏见的世代中——一种反基督教的偏见。杰出的专栏作家诺瓦克(Michael Novak)曾经说过,这个时代你不能再对大众所嘲讽和讪笑的对象紧抓不放了,譬如那些住在非洲的美国人,或是住在美国的印地安人,或是任何的女人、或同性恋者,今天能让你不断嘲讽的对象只剩下基督徒了。因此,攻击教会和基督教仍是当今最司空见惯的事。正如布坎南(Pat Buchanan)曾说:「对基督徒猛然一击,是今日最受欢迎的室内活动。」

  然而真理却非如此:如果耶稣从未出生,这世界将远比今日更为悲惨。事实上,许多人类最高贵和最仁慈之行为的动机,都是来自于对耶稣的爱;而一些最伟大的成就,也源于对这位拿撒勒卑微木匠的事奉。

  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这个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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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19:31:43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章 基督教对世界历史之影响

  「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它的枝上。」——马太福音十叁章 31~32 节

  这世上有些人曾在人类的一部份学问中,或是人类的一部份生活中做过转换性的改变,因此使得他们的名字永远被珍藏在人类历史的记录中。但是耶稣基督,这位曾经活过的最伟大的人,在各方面实际改变了人类生活的每一部份——只是大部份的人都不知道。每年圣诞节的最大悲哀,不在于它已沦为商业性质(不雅来说是那样),乃在于它的世俗化。人们已经忘了自己亏负这位神有多少,而这就是人类最大的悲剧!

  耶稣在启示录廿一章 5节中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看哪」一字,希腊文为idou,意思是「好好地注意」、「专心地看」、「仔细地审查」)耶稣在这世上所接触到的每件事,他都彻底地将之改变了。当他出生到这个世界时,他碰触到了时间;他有了生日,而那个生日完全地改变了人类计算时间的方式。

  有人说他将时代之河的路转向了另一边,并将世纪作了移转。现在整个世界是以基督之前(B.C.)以及基督之后(A.D.)作为时间的计算。不幸的是,在多数的情况中,这个世代的人都不知道A.D.的意思是指 Anno Domini,即「主的年」。

  最叫人讽刺的是,连那些最刻薄的无神论者在写给朋友的信中,亦得注明这个承认基督的日期。包括无神论的苏联也被迫在其宪法中,一行一行地承认她成立于主后1917年。或是当你在图书馆中看到一本本的书,甚至其中的某几本充满了强烈的反基督教谩骂——也会因着印上出版或著作的日期,而涉及到耶稣基督。



芥菜种的成长

  耶稣曾说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芥菜种本身是一种很小的种子;但是当它完全长大之后,它会为众多的鸟提供树荫和休憩之所。这个比喻当然可以指每一个接受耶稣的人;但亦可指这世界上的基督教。

  基督教的根是微不足道且卑微的——是由一位巡回布道的犹太人教师,在罗马政府统治下的以色列乡间传道并行神迹达叁年半之久,而衍生出来的。然而今日遍及世上大多数的国家,已有十八亿以上的人公开承认自己是信靠他的!更有数以千万计的人以唯独事奉他,作为其生命的宗旨和目标。

  在基督所处的时代中,皇帝和官长都是极有权柄的人,然而今日他们的躯体早已腐朽在棺木中,他们的灵魂正在等候末日的审判。今日他们不再有跟随者,亦无人崇拜他们,更遑论会有人去事奉他们,或等候听凭他们的命令行事了。

  但是耶稣却非如此!比起他,拿破仑的政治权势是如何地威风,但是他说:「如果有哪一个罗马皇帝能在坟墓中继续统治,那是不可思议的。 但耶稣基督就是如此。」(虽然我们在这一方面并不同意他,因为耶稣并非死的;他是活的。)拿破仑亦曾说过:「我在历史中,遍寻不着与耶稣基督相似的人,或任何与福音相近者……;国家过去了,王权瓦解了,但教会仍然存在。」

  不论教会的起源是何等地卑微,它在这地上所做的有益改变甚过任何其他的运动或势力所带来的。为了综览历世以来基督教所做的某些积极贡献,以下是一些重点:

  ——医院基本上是从中世纪开始的。
  ——大学也是在中世纪开始的。此外世界上大多数最优秀的大学,都是由基督徒为了基督教的目的而创办的。
  ——让大众识字并接受教育。
  ——资本主义和自由企业。
  ——议会制的政府,特别是在美国经验中可以见到的。
  ——政治权力的分离。
  ——公民的自由。
  ——废除奴隶,不论在古代或是较为近代。
  ——现代科学。
  ——由哥伦布发现的新大陆。
  ——妇女地位的提升。
  ——爱心和恩慈;好撒玛利亚人的伦理。
  ——公义的更高标准。
  ——一般人的地位提升。
  ——将奸淫、同性恋,以及其他对性别的扭曲加以定罪,有助于保全人类,并且使许多人免于心痛。
  ——高度关切人类的生活。
  ——教化许多文明人和末开化之文化。
  ——编整并着手书写成许多世界的语言。
  ——许多伟大创作艺术灵感的启发。
  ——因福音,使无数被更新的生命对社会而言,由负债转为资产。
  ——无数灵魂的永远得救。

  最后一提的是,灵魂的得救是基督教传扬的最主要目的。上述所列之所有其他好处,基本上只是当基督信仰应用于日常生活所带来的副产品。本书其馀的部份,乃在致力于证明所有这些对人类的益处,皆是如何起源于基督教的信仰。

  当耶稣基督取了人的样式。以人从未曾梦想过的尊贵和与生俱来的价值,陶冶了全人类的觉醒。无论耶稣碰过或做过什麽,都深深地改变了人类生命的那个层面。许多人会读到基督生平中无数偶发的小事件,而他们却从未想过那些不经意被提到的「小」事,却曾经大大地改变了人类的历史。



如果耶稣未曾出生

  许多人都很熟悉的一部 1946 年杰出古典电影「奇妙的生命」(It is a Wonderful Life),在片中,由詹姆史都华所扮演的角色人物,有一个机会看到,如果他自己未曾出生,人生将会是怎样。在很多方面,这部由卡普拉(Frank Capra)所执导的震撼人心的电影即是本书的跳板。这部电影的主要重点是,每个人的生命对任何其他人的生命都会有所影响。如果他们未曾出生,他们的缺席将会产生许多裂口。而本书的重点乃是,耶稣基督在人类历史上有极重大之影响——胜过任何其他人。如果他未曾来过,这裂口会是一有如大陆般深广的大峡谷。

  基督对世界的影响是无法估计的。本书的目的是要探视我们所能评估的部份,进而看到基督的影响力能被正确地追踪出来的诸多不同生命领域。



有人希望基督从未来过

  并非每一个人都乐见耶稣基督来到这个世界上。十九世纪的无神论哲学家尼采发明「上帝死了」的新词,将基督教比喻成污染这世界的毒药。他这麽说到耶稣:「他死得太早了;如果他达到更成熟的地步,他会自己废掉他的教义!」尼采说历史是罗马(外邦人)和以色列(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的战争;而他为以色列(透过基督教)获胜,并十字架此刻已经战胜了所有其他更崇高的道德之事实感到悲叹。尼采在他的《敌基督》(The Anti Christ)一书中写到:我要定罪基督教;我给基督教会一种出自控告者之口的最严厉谴责。对我来说,它是所有可想像的腐败中之最巨者;它乃是叫人去从事最终的腐败。基督教会所带来的腐败是无孔不入的;它将有价值的转变成没有价值的,将每个真理转变成谎言,而将诚实转变为灵魂的虚伪。

  尼采认为所谓的英雄应该是「一群掠夺的兽,为一征服和支配人的人种。」根据尼采和稍后的希特勒的说法,这些日耳曼民族的战士是被谁或是被甚麽所腐化的?答案就是基督教。「这辉煌的统治种族之所以腐化的原因,第一是被天主教对女性美德的赞扬,第二是被清教徒和改革派的平民典范,第叁是因与劣等的民族通婚而造成的。」尼采悲哀的说:「如果耶稣从未来过,我们『奴隶道德』的腐败就不曾进入人类当中了。」尼采的许多理念被他的哲学门徒希特勒付诸实行,结果导致了大约一千六百万的人民丧失了宝贵的生命。

  在《我的奋斗》(Mein Kampf)一书中,希特勒对于教会延续了犹太人的理念和律法这件事,大大地予以谴责。希特勒认为一旦将犹太人连根拔起,就能完全将基督教斩草除根。由贺曼雷宁(Herman Rauschning)记录的一段私人对话中,就在这位国家社会主义者得势之后不久,希特勒曾说∶就历史来说,基督教不过是一个犹太人的宗派。耶路撒冷被毁之后,按逻辑来说,基督教那种如奴役一般的伦理也必须被灭绝才是。为了德国人民和世人,我一定要知道何时该用一些自由人和像神之人的图画,去面对这个来自中亚奴隶式的伦理。它不仅只是基督教和犹太教的问题,更是全人类的大事。我们在对抗的是人类所带给自己的最古老咒诅;更是在对抗人类被扭曲的最正确本能。啊!这位沙漠之神、这位发狂、愚拙、充满复仇的亚洲暴君,竟敢用他的权谋来制定律法。……犹太人和基督徒都中了那毒,而那毒泻除了人类自由和奇妙的本能,并且将它们降低至像狗般的丑陋层次。

  尼采和希特勒都巴不得基督从未出生,尚有一些人的所见略同。例如马克门(Charles Lam Markmann)曾经写了一本颇孚众望有关美国公民权协会(A.C.L.U.)历史的书,名叫《最尊贵的呼声》(The Noblest Cry),他说:如果当时另一受赞叹的希腊文明异教徒,和他们的罗马继承者能有智慧地一笑将犹太教废止,这世界就可免于活在基督教两千年的疾病侵袭下。」

  接续的十二章将要一览基督教对世界文化所做之重要贡献的十二个领域。之后,我们将讨论教会往历史中的一些负面记录,并将讨论到教会所犯的罪行,尝试从基督教的角度来明白十字军、宗教法庭、反犹太主义运动等事件的始末。然后在接下的篇章中,亦将讨论到无神论所带来的罪的结果。我们也将说明后基督教的西方世界,如何胆敢涉入更血腥的历史当中,只因为来自基督教信仰的规范被挪去了。我们也将那一再谣传的一个莫须有之说法「在奉基督名下被杀的人远多过奉别的名被杀的人」予以破解埋葬。紧接着,我们将以一短篇「我们将往何处去」做为结束。

  教会历史书通常都会将基督教的影响一世纪接一世纪的编入目录。我不采以逐一的论点方式记载,而是着重在耶稣基督所带来的正面影响力,一件接着一件,从改变人类生命的价值到改变个人的生活,这是全球每一个地方都可感受到的。十九世纪一篇由无名氏所写的文章中,即可让我们透视到基督所带来的生命力及影响力。



一个孤独的生命

  他出生于一个偏僻的乡村。是一农妇的儿子。然后成长于另一个村庄。在那里他作木匠的工作直到叁十岁。接下来约叁年他是一位巡回的传道者。他从未写过书。也从未开过公司,没结过婚,更不可能有一个家。他没有上过大学,也没有去过大城市。从未离开他的出生地超过两百哩。未曾做过任何一件被人看为伟大的事。他除了自己以外别无任何的凭证。

  当民意的浪潮反对他时,他才卅叁岁。他的朋友逃跑了,他们当中的一个不认他,他被交给他的仇敌,并且经过嘲讽式的审判。他在两个强盗之间被钉上十字架。当他垂死之时,执行死刑者为他在这世上仅有的财产,他的外衣拈阄。当他断气之后,他因一位朋友的怜悯被放在借来的坟墓中。十九个世纪来了又走了,而今他仍是人类的中心人物。

  若你将所有曾经作战过的军队,所有曾经航行过的舰队,所有曾经开过的着名议会,所有曾经统治过的君王都集合起来,你会发现它们对这世上人类生命的影响力,都不如这个孤独的生命来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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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19:32:40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基督教对人类生命价值的影响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记一章 27 节

  一个世纪之前,一位法国的工程师问他的学生说:「什么是矿坑中最宝贵的东西?」在学生们列举了各式各样的矿物之后,他修正他们说:「矿坑中最宝贵的是矿工。」这点我十分同意,并且我认为这一种对人类生命的观点,是只有当人被耶稣基督的福音深深打动之后,才可能具有的。

  在基督出生之前,这星球上的人命是极为不值钱的。在受基督教影响之前,人的生命是可以被牺牲的。即使是今天,在末被基督或基督教打动的世界各地,生命都仍是极不值钱的。然而耶稣基督说:「看啊!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章 5节)这个宣告为人类在看待生命的价值观上,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不仅如此,基督教更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的鸿沟上搭了一座桥,前者首先领受了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神圣启示,而后者几乎毫不看重人类生命的价值。然而此时,当我们这些在后基督教西方世界的人放弃我们的犹太——基督教遗产之时,以致使得生命又再次变得不值钱了。



儿童

  在古代,将孩童作为献祭之物是一个极普遍的现象。考古学家在外邦寺庙的附近挖出了曾被拿来献祭之婴孩的古墓,例如古代的迦太基。在犹太人征服应许地之前,迦南人将孩童杀掉作为献祭是极为普遍的事。古代拜邪恶之神巴力和他的妻子亚斯他录的先知均以献祭当作为敬拜的一部份。本世纪稍早,芝加哥大学的东方研究所在亚哈时代的撒玛利亚地层中,挖掘到了一个亚斯他录庙的遗址。考古学家哈雷(HaIey)记载到:离这庙宇几步之远有一个墓地,里面发现了几个罐子,其中装了曾在这庙中被献祭之婴孩的骸骨......。巴力和亚斯他录的先知是被公认的孩童谋杀者。然而人类生命价值完全不受到重视的地方,绝对不仅只是在近东而已。在近东、中东和远东,生命都是廉价的。

  在古代的罗马或希腊,一个被怀在腹中的胎儿常是危险的,正如在现代的世俗影响下,宝贵的胎儿又得再一次面临危险一般。在那些日子中,堕胎的情形十分猖獗,遗弃更是常见。虚弱或有缺陷的婴孩常被丢弃在森林或山边,让野兽给吃掉、或任其饿死,或是被夜里暗中环伺在旁的陌生人捡去,按照他们心中所想望的去任意对待他们。其实当时许多父母是会遗弃所有残缺之婴孩的。也有些父母是因着贫穷而丢弃孩子。他们更常放弃女婴,因为女性被认为是下等之人。

  更糟的是,那些活过婴儿期而长大的孩童(大约是那些出生者的三分之二),反成了他们父亲的财产;他可以任由自己的喜好杀掉他们。生出来的孩于只有一半活着超过八岁,部份是因为普遍的杀婴造成的,饥荒和疾病则是另外两大因素。杀婴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值得嘉许的。杀一个罗马人是谋杀,但是杀自己的孩子却是一件美事。更甚的是,父亲可以对孩子实施绝对的专制。他可以杀掉他们,可以将他们卖为奴隶,可以令他们嫁娶,也可以叫他们离婚,同时还可以没收他们的财产。

  乔治格兰特(George Grant)在他的书《第三回合》(Third Time Around)中,说到教会如何在过去有效的对抗堕胎,并且今日又是如何再一次地站在前线来对抗之。他又进一步加入他所看凶有关古代罗马人对生命的藐视:

  根据几百年来家长制的古老传统,一个罗马人的出生并非是生物的自然现象。只有当家庭同意时,婴孩才会被接纳进入这个世界。对一个罗马人来说,他不是领受了一个孩子;而是取得一个孩子。如果这个家庭在生下孩子之后,立即决定不要养他——字面上来说,把他带到世界上来——再把他丢掉就是了。这时新生的婴孩就会被带到一些特别高的地方或是围墙处丢弃,任其死亡。

  福克斯(Robin Lane Fox)为牛津大学的一位学者,他亦指出这些风俗习惯在古罗马是极为普遍且广泛的现象:

  遗弃只是阻止繁殖的诸多方式之一。在当时堕胎是可以自由执行的,加上医学的资源更助长了过早的「避孕」。但是,这两件事的执行之间,其界限是模糊的,至少对何时才当用药物来「阻止」生育的方面就很难界定。而限制生育一事并不是只在贫穷的阶级中推行。由于分配财产是很普遍的事,因此孩子长大后,将分散他的资产,所以有钱人也会经常刻意的限制继承人的数目。可悲的是,由于任何年龄的男人都可以和他们的奴隶睡在一起,因此私生子是生活中一项极当遍的事实。然而,这样的孩子所跟随的是他们母亲的奴隶地位,有关继承的法律和社会的地位,完全歧视这些因父亲一时放纵所生下的孩子。

  简而言之,在古罗马世界中婴儿受胎和生出都是极危险的事。人的生命是极度的不值钱。但是耶稣基督来了,祂不以处女怀孕为耻,反而谦卑成为人的样式。从那时起,基督徒即视生命为神圣的,即使是对尚未出生的生命亦然。在古罗马时代,基督徒拯救了许多这类的婴孩,并按着信心抚育他们。同样的,在今天,即使是实际环境不断在误导着,基督徒仍然透过许多未婚妈妈之家来帮助上千个怀孕的妇女。

  在早期教会里,堕胎的情形消失了,杀婴和弃婴的事件也消失了。把这些孩子领到教会来的呼吁也发出来。开始设有弃婴之家、孤儿院、托儿所等来收容这些孩子。基于对生命更重视的观点,这些实施帮助西方文化建立了人类生命伦理的基础,这基础一直持续到今天——虽然现在仍不断地受到严厉的抨击。但无论如何,这一切都是因耶稣基督而有的,如果祂从未出生,我们就永远看不见这种人类对生命价值观的改变。

  原本,可怕的命运等候着古罗马、希腊、印度和中国的孩童。就如希律计画屠杀了无辜的孩子,但是当基督一来,无辜者便全然得胜。耶稣聚集小孩到祂的面前,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马太福音19章 14节)祂的话让孩子在人的心中重新获得重视,这份重视给予他们被尊严的对待。在耶稣说神是人类的天父之后,不仅彻底地改变了作父亲的对儿女的态度,并且在父亲这一生的角色上,也呈现出全新的型态。

  透过祂的教会,耶稣终于了结了杀婴之事。耶稣的影响赐予了人类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并使杀婴成为不合法的行为,基督教人士全然唾弃这种行为,并将之视为残暴的罪行。因着基督教对罗马帝国所造成的深远影响。使得这份视人类生命为神圣尊严的原则植入了法典之中。二十多年前,当沃特(Sherwood Wirt)还是葛理翰布道团「抉择」杂志的编辑时,他写了一本重要的书叫做《福音的社会良心》(The Social Conscience of the Evangelical)。沃特指出基督的教会对人类生命的积极影响力,也特别举两位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皇帝的作法作为例证:

  由于深受基督教的影响,康士坦丁(280?-337)和查士丁尼皇帝(483-565)订立了许多永久性的法律改革。就如淫荡和残暴的运动要被查检;新的立法中规定要保护奴隶、囚犯、残障者和被弃的妇女。允许孩童有法律上的权利,弃婴是被禁止的。此外,法律也开始保护女人,提升她们原本卑微的地位。医院和孤儿院纷纷建立,被用来照顾弃婴。个别的决斗和私底下的决战完全禁止,烙印奴隶之事更是销声匿迹。

  沃特引述第二世纪一封「致丢格邢妥书信」(Letters to Diognetus)继续说明这个事实。在信中作者指出基督徒「结婚......生育子女;但他们不会遗弃自已的孩于。」这话暗示杀婴在当时是极平常的事,只有在基督徒中是个例外。

  在建立人类生命尊严方面,第六世纪的基督徒皇帝查士丁尼的角色是具十分意义的。简而言之,查士丁尼命令当时地位最高的法学家,将之前他们相信的最好法典和司法专家意见中最好的论说,均编纂成一法典既要,其中也有一些是查士丁尼的诏书,如此即成「查士丁尼法典」。此法典清楚的宣布杀婴和堕胎是不合法的:

  那些遗弃孩童、任意置他们于死地,以及那些用药物来堕胎的人,均要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不论是一般人或教会中的人——罪名是谋杀。一旦发生遗弃现象,捡到孩子的人要视他为受过洗的孩子,并用基督的爱心和怜悯对待他。此时,他们可以正式立据被收养,正如我们自己被收养进入恩典的国度中一般。

  格兰特指出第七世纪时,在一个叫温森(Vaison)的议会中决议:「借着鼓励那些有信心照顾并安慰被遗弃者的人,来重申并扩大这一胎儿保护法令。」那段时期,教会不断地严申其收养的承诺来藉以成为堕胎法的替代方案。

  格兰特证明在过去的许多世代中,教会如何透过话语和行动,实际地提升人类的胎、幼儿生命观。在检视过初代教会以及早期中世纪教会对人类生命价值影响的许多证据之后,格兰特总结道:

  中世纪教会发挥这份爆炸性和渗透性的影响力之前,这些自原始时代就有的恶意堕胎、杀婴、丢弃婴儿等行为,在欧沙卜哟每日生活中原本是正常的一部份。之后,即被视为是污秽丑陋的行为,正如它实际的情形。如此前所未有对胎幼儿生命的共识,是由一个宇宙性的文化改革所爆发出来的;更是藉由一般的法令、教会的法规,和怜悯的行动所催化出来的。虽然自从君士坦丁堡陷落以及中世纪的面纱消失以来的五百年当中,这份伟大的遗产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猛烈攻击。然而即使如今炮火猛烈,它仍屹立不摇——清楚的证明其基础的深厚。

  今天在西方世界的人以用这观念是理所当然存在的,因为它们已深埋其文化中好几个世纪。然而如果基督从未出生,它就会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人命仍是相当低贱的。



女人

  在受到基督教影响之前,女人的生命也是相当没有价值的。古老的文化中妻子始终是她丈夫的财产。在印度、中国、罗马和希腊,一般人觉得女人不能也没有资格喊独立(虽然早在第三世纪时,就有罗马的上流阶层女人要求独立)。亚里斯多德说女人的地位乃是介于自由人和奴隶之间。当我们了解奴隶在古代是多么没有价值时,就会知道那时女人的命运是何等地悲惨。柏拉图教导人们说,如果一个男人过着懦夫般的生活,他就会转投胎为一个女人;而如果一个女人过着苟且的生活,她就会转投胎为一只鸟。

  在古罗马的社会中。我们发现女人的命运好不到那里——对那些幸运存活过婴儿期的女人而言。小女孩被丢弃的数目远超过男孩。在《外邦和基督教》(Pagans and Christians)一书中,作者福克斯指出由于杀害女婴极为普遍,以致影响到了当时的婚姻制度:

  古代婚姻延误的,情形并不明显,因为人们昔遍有将出生女婴丢弃的习惯,这使得成年的女孩在供应上极为短缺,因此当时她们的平均结婚年龄较低......习惯性的弃婴更进一步地减少了家庭成员的数目,并使得两性之间的平衡大为破坏。

  正如我们在前面所看到的,是因基督教长期以来的影响,才停止了这个古代的杀婴习俗,一直到今日又因着普遍地实施堕胎,才使得这种野蛮行为再度恢复。

  单单为了性别歧视而杀害掉女婴的,并不只发生在古代。当传教士或欧洲的探险家去到福音尚未影响到的地方时,他们发现了类似的骇人习俗——特别是以女婴做为目标的习俗。例如,十九世纪时有两位挪威籍女传教士苏菲罗伊特和安娜雅科布松(Sofie Reuter and Anna Jakobsen)即发现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残杀女婴是一极普遍的习俗。她们于l880年的记事中写着:

  一对夫妻若有超过一个或两个女儿,便是特例。如果再生出女孩,就立即将之丢弃。丢弃的方法有很多种:她可能被丢到荒地,做为野狗或野狼的食物;也可能被父亲带去「婴儿塔」弃置,在那儿她会因暴露、饥饿和被鸟掠食而很快的死亡。也有人将小婴孩埋在她们所出生的房间泥土地中。如果屋旁正好有河流经过的,那么小孩就很自然的被丢入其中。

  亚当斯密(Adam Smith)写于 I776 年的《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一书中证实了这点。他说道:「在所有的(中国)大城镇中,每晚都有很多的婴儿被丢弃在街道上,或是像小狗一样地被丢进水里淹死。据说这种恐怖的任务执行还是某些人的营生工具呢。」这事就发生在两百年前,在耶稣基督尚未影响中国之前。

  但是就在这两个世纪中,因着积极的宣教行动,女性的生活在许多的国家和上百个种族中,由于福音生根在这些文化中,而大大获得改善。现就举上面提到过的两个勇敢宣教士为例,罗伊特和雅科布松开始每日搜寻遗弃孩子的地点,从死亡边缘救出一些中国的女孩,将之抚养长大,并带领她们进入基督教的信仰。

  另一个是印度的例子。在基督教影响印度之前,作遗孀的只能情愿或不情愿地被焚烧于她们丈夫的葬礼柴堆上——这就是可怕而闻名的陪葬仪式。「陪葬」一字本身的字义即为「好女人」,意指印度人认为能为丈夫殉葬的就是一个好女人。可想而知,这个仪式是多么地震惊到一些来自西方的基督教宣教士。

  不仅如此,杀婴——特别是杀女婴——在伟大的宣教士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去到印度之前,亦是极普遍的习俗。克理和其它的基督徒当然十分憎恶看到人们将小孩丢进海里。这些古世代的仪式——陪葬与杀婴,最后终于在十九世纪初被全面停止,而这完全是透过宣教士向英国当局积极游说的结果。可悲的是,基督教的影响力在今日的印度中已越来越小,我们可以见到为数极多的性别歧视之行为死灰复燃。选择性的堕胎——特别是杀害那些尚未出生的女婴——正全面被广泛的施行出来,这手术令最热心倡导男女平等者倍感焦急。而这在全远东;区都普遍地实施着。

  印度尚有「小寡妇」等这类习俗,一当这样的女孩长大后就送入庙中做为庙妓。在二十世纪,Dohnavur团契(编注:Dohnaver团契正式成立于 1927 年印度南部的Dohnavur,为救援收养受害之幼童。)的宣教士贾艾梅姊妹与这习俗对抗,带领了许多女孩脱离这种景况,并将之带入基督教的团体。在上一个世纪中,司布真曾经提到有一位印度女人对一位宣教士说:「你们的圣经一定是女人写的。」「为什么?」对方问道,「因为它说了许多对女人非常仁慈的事,我们印度的学者从不提到我们,只会责备我们。」

  在基督教进入之前,非洲也有类似的陪葬习俗。当一族的酋长死后,妻妾必须都要被杀同葬。这种习俗也是在基督教深入这块大陆之后便终止了。

  在基督福音未深入的地球之其它地区,女人生命的价值仍然是低廉的。我曾亲眼在中东地区看见一个事实,有四个男人在下棋,而另一边则有个男人,可能是个较下阶层的人,和两只套上犁的动物一同耕地。其中一只动物很明显地可以看出是一条牛,然而另一只动物是什么,我却无法判断,一直到它们同时转动方向,我才看到原来竟是个女人!很可能她是在回廊下棋的男子中之一的妻子,然而待遇差别竟是那么的大。可见在基督未到之前的地区,女人的生命是多么不受尊敬和廉价。基督为女人所做的事是不可思议的,祂将她们提升到极高的地位——高过她们从未想望过的地位。

  讽刺的是,今日拥有女权的人并不将之归功于基督和基督教;反倒说这个教义在压迫女性。实际上,基督教已大大提升了女性的地位。如果基督未曾来过,如果葛萝拉(Gloria Steinern,女权运动者)能侥幸活过童年,今天也一定是要被迫戴着面纱的。



老年人

  中国人和日本人是比较尊敬老年人的民族,不过也是在基督教传入后,才开始有为老人家盖养老院的观念。在整个历史中,许多部落和种族都曾杀害他们当中的老年人,就像杀害他们不要的孩子一样。爱斯基摩人过去是让老年人坐在冰筏上漂流出海,来将之遗弃!不管方法如何,模式都是一样。在基督之前,老年人的价值是由每个部落的特有惯例来作决定。由于基督的来临,所有人类的生命都有了价值,其中亦包括老年人。

  当然,这里应该特别指出的是,过去在照顾老年人的话题上绝不曾像今天这么多。即使连1892年这么近的年代,当时世界上一百人中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超过六十五岁。唯独透过现代医药的发明,今日的人才能活得这么长久。因故,老人关怀的议题在过去年代里,并不像杀婴问题那么地被看重。

  然而,在英国由于今日的人们逐渐远离了神和神的法则,以致回复到一种更外邦化的生命观。我们看见人类正在逐步走向杀害老年人的行动——无论是称为慈悲的致死或是安乐死。今天有许多人主张应当给那些缺乏某种「生命品质」的老年人安乐死,以免阻碍了年陉一辈的路!今天常儿一种遗弃老人的可怕方式,那就是「把老奶奶当成如垃圾般地倒掉」。意指把老年人带到医院或某个挤满人潮的地方,将之丢弃在那里,我们不仅无视于基督对人类生命的尊重观点,更以廉价而华丽的观点取而代之!



奴隶

  罗马帝国的人口中有一半是奴隶,雅典的人口中则是四分之三为奴隶。奴隶的生命是可以让主人随意处置的。经过许多世纪之后,在基督教的主张下,奴隶制度终于逐渐废除,先是在古代世界中,稍后则是在十九世纪时,大部份是透过这位强而有力的福音派者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的努力而有的。它不是一夕之间发生的,当然也有一些虔诚的基督徒也正是奴隶的主人。然而无论如何,这个折磨人类数千年的奴隶制度,主要还是透过基督徒的努力而终结的。

  在古代世界中,奴隶的生活就像是身处地狱般。芬德利(Findlay)教授说,在雅典被允许进入法庭作证必须先予以拷打;而一个自由人则是在发誓之后就可以进入作证,这是法律规定的。在罗马人中,如果一个家庭的主人被杀,他家中所有的奴隶便一律处死,并不需要经过合法的审判;当要利用另一个人的时候,则把家中的一个女奴赐给客人过夜,算是款待的普遍习俗。透过奴隶制度真叫我们看见这个暴政是何等地的龌龊,以及古代人类又是何等的堕落。当我们想到古代世界中奴隶人口的比率是何的大时,就更叫人无法心安了。沃特即说出了这种恐布的情况:

  斯巴达设有系统式的恐怖政策,全是用来实施在奴隶身上。世界各处的原始部落亦都认为奴隶是完全没有尊严和权利的。在过去几世纪中,甚至在今天许多偏远的地区里,数以百万计的被奴役者,其生命之存亡因其身分而变得无关紧要。这是何以古代的战士宁死也不愿被俘掳的原因,他们这么做并不一定是勇敢或是高贵,而是很实际。即使是在颇有知识修养的雅典和罗马人家中,在那里管家的奴隶可能会受到较人性化的对待,并被允许拥有特权,然而他们的生命也绝不会就因此脱离危险。当时就有四百个属于罗马塞肯达贵族的奴隶被一同命令处死的例子,只因为当主人被谋杀时,他们均在他主人的房屋里。

  在古时,即使是同种族的人亦彼此奴役。那些他们所拜的神只并不关心奴隶。奴隶们没有权利,与社会无关,与国家无关,与神无关。但是当福音开始在人们的心里生根,一霎时便改变了。从圣经中保罗自监狱写给腓利门的简短书信里,让我们了解到当时的整个社会状况。腓利门是一位富有的基督徒主人,阿尼西母是从腓利门家中逃跑出来的奴隶,曾与保罗一同坐监。由于保罗同时带领了这两个人信耶稣,因此他在这封委托阿尼西母带去给腓利门的信中说道:「接纳他(阿尼西母),不要再当他是奴隶,而要把他当成亲爱的弟兄。」

  有上百万的人听过这话而无不动容的。这是世人曾听过最具革命性的观念——一个奴隶,一个原本仅被视为「活的工具」的人,却也可以是一个亲爱的弟兄。这种观念真是完全不可思议和难以相信!如此简单的一句话,带着基督教兄弟关系的观念,融化了奴隶的脚镣,就像冰柱在东升的太阳面前被融化了一般。

  批评基督教者指出,保罗或其它初代教会的领导者均缺乏直接向奴隶制度挑战的勇气,因而只能与奴隶站在同一线上。在《阿西莫夫圣经指引:新约》(Asimov's Guide to the Bible :The New Testament)一书中,已故的世俗论者阿西莫夫(Isaac Asimov)写到:

  虽然保罗力劝腓利门要对奴隶阿尼西母仁慈,因阿尼西母如今在基督教中已是腓利门的兄弟,但保罗没有在任何地方暗示奴隶制度有可能是错的或不道德的制度。的确,保罗甚至劝戒奴隶要顺服他的主人,因此不论基督教的教义是多么前所未有,但也绝非是社会改革的教义。

  其它的世俗主义者也持相同的观点。牛津的学者福克斯即写道,第二和第三世纪的基督教领袖并未搅乱奴隶制度。福克斯观察初代的基督教会,他说:

  初代教会的优先级并非关心奴隶是否从他们的主人得着释放,或是力劝主人让奴隶得到自由......。最多,基督徒的奴隶只是得到了安慰和慰藉,基督徒的主人也并未受到特别的鼓励去释放奴隶,虽然在城里定居的家族以基督徒人数最多,而在那里释放也是最常见的。

  福克斯将这一切了一个总结:「基督徒的目标是改变心,而不是改变社会制度。」然而,阿西莫夫和福克斯都错失了一个最大的重点,因为基督徒并不主张基督教要一夜之间就将奴隶制度废除。如果基督教完全不容许奴隶制度,福音就不可能像在第一世纪时那样传开。而一旦福音传开了,便种下了最终废除奴隶制度的种子。因此借着改变人心,基督教及时扭转了社会秩序。再者,正如教会历史学家来德里(Kenneth Scott Latourette)所指出的,「基督教乃是借着赋予人工作上的尊严,而自然废除了奴隶制度。」

  哀哉!近世纪来,奴隶制度在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手中又再一次抬起它丑陋的额头。当他们在非洲发现黑人时,人类便又与奴隶制度大战了一回。不过一直到采取真正的行动之后,人们才尽全力废除掉奴隶的买卖制度。那是经过一位热心的福音派人士威伯福斯竭力为此事奔走而成的,透过他数十年来身为英国议会中的一员,威伯福斯聚集了一班与他志同道合的福音派人士一同战斗;他们就是众所周所的「克拉朋联盟」(The Clapham Sect)。

  这位世界历史中的模范基督徒政治家威伯福斯,经过二十年锲而不舍的努力,终于终止了从非洲到西印度的奴隶买卖。议会全面通过了禁止贩卖奴隶的法案。接着他又不屈不挠的奔走努力,以求能释放忧英国领土中的奴隶;这场战事持续达二十五年之久!即使有不断的反对和嘲讽,他完全将此追求的方向当成是对耶稣基督的服事。

  威伯福斯年轻时,生命曾经历了一段戏剧性的转变,这个改变使他由个人对凡俗小利之追逐转到顾及别人的需要,而开始为释放奴隶奔走。在他临终的病榻上,他接获了议会决议释放奴隶,并拨付两千万英镑用以释放英国本土剩下的所有奴隶。就在1833年的那一天,七十万个英国奴隶真正得到了释放。当威伯福斯得知他一生的努力终于实现时,他非常的感动,深深为的通过感谢神。

  接着三十年后,美国付出了战争的更惨痛代价,从北方教会讲坛发出了如雷般的控诉,就此奴隶制度就完全的消失无踪。沃特指出:

  在美国东部及中西部的福音派人士时常卷入对抗奴隶制度的奋斗中。在1840和 1850年间,加尔文派和卫理公会派的信徒都曾给予废奴运动一些属灵上的支持。著名的布道家芬尼在俄亥俄州建立的一个训练宣教士学院,可说早已变成了一个「地下铁道」的连接点。芬尼自己亦不断的把逃脱的奴隶藏在他自己的寓所之阁楼中。

  在 1835年全美废止奴隶制度协会中的三分之二成员,据我们了解,都是一些传福音的牧师。众所周知的是,那些「地下铁道」的领导者皆是贵格会教派的信徒。林肯总统信仰基督教更是一件十分可确定的事,因他的著作中充满了引用的经文。毕竟,基督教和奴隶制度是互不兼容的。这也是著名的李将军(Robert E. Lee)为何要释放他自己因婚姻而承继拥有的几位奴隶,他曾写道:「为终结奴隶制度而发生在州与州之间的战争是不需要的。」因他相信这邪恶的制度终会因基督教而逐渐衰退。



古罗马的斗士

  你读为拳击赛十分残忍吗?它的邪恶就如你所看见的一样,在基督发挥影响之前,人们习惯于把这种杀人的伎俩当成运动。流人血的场面令群众情绪亢奋,古罗马是一个残酷的世代,斗士(皆为奴隶身分)要打斗到致死为止。当对手用剑的尖端按着另一方使之动弹不得时,他会抬头看看凯撒大帝,然后凯撒会以大拇指向下做为「杀死对方」的记号,紧接着得胜的斗士即可把剑刺进战败的一方,这时整个群众都会疯狂起来!这在当时是大众最主要的娱乐,而这还不足以描述残酷的景况。这血的狂欢在他雅努(Trajan)大帝所举行的一次盛大场面中达到了高潮,在短短的四个月期间,即有一万个斗士被杀。

  还有一件事是大家都知道的,当时尚有许多基督徒是在群众的欢呼和嘲笑声中,于竞技场上被狮子伤害或吃掉的。作家戴索沙(Dinesh D' Souza)写道:「竞技场中使用的动物有狮子、美洲豹、熊、野牛等,罗马兵以烧红发荡的铁棒来驱赶它们,好使它们去攻击那些手无寸铁的基督徒。」塔西图(Tacitus)亦告诉我们,「当残酷的尼禄王夜晚在他的花园中举行宴会时,这宴会中最大的娱乐竟是以野兽肆虐,或钉十字架的方式,或将人当为燃烧的火炬来残害逼迫基督徒。」尼禄王常常混在群众当中,有时还乔装成别人在一旁看热闹。许多观众为这些基督徒感到难过,知道这血的狂欢「不是为了群众的好处,而是了满足一个人的狂热。」的确在基督来临之前,人命是十分卑贱的!

  一当基督教开始在罗马帝国传开时,斗士的竞技便宣告终止。教会历史学家来德里写道:

  在信仰的影响之下,康士坦丁大帝禁止了斗士的竞技表演,同时废除了让罪犯变成斗士的合法刑罚......。斗士的表演一直持续到第五世纪,直到一位僧侣忒勒玛科斯(Telemachus)看不过去,跳入竞技场中阻止格斗者和群众的残暴,这些人应该都是挂名的基督徒。却未料到自己当场被群众寻欢,拿石头将他打死,只因为干扰了他们的游戏。于是皇帝下令停止这种场面,并将忒勒玛科斯列入殉道者的名册之中。

  今天在古罗马的大圆形竞技场中,就在这个成千上万基督徒为这游戏曾被牺牲掉的地方,仿如竖立了一个很大的十字架——成为基督信仰战胜古代野蛮行径的无言见证。

  杰出的历史学家杜兰(Will Durant)曾经写过数册具决定性的世界历史综览,对于十字架战胜罗马帝国的事实,他发表了他的意见:

  在人类记录中没有任何戏剧比这一小群基督徒所演的更为精彩了,他们被一群如同食人族般的皇帝们嘲弄与压迫,却能以极其坚毅不挠的精神来忍受这一切的试炼,并且急速增长。在仇敌制造混乱之际重新建立秩序,以神的道来与刀剑抗衡,以希望来与野蛮作战,最后终于击败了有史以来最强盛的国家。凯撒和基督在竞技场相遇,而基督赢了。



食人的习俗

  如果人的生命不比丁骨牛排高多少,那么它真的不值分文。当基督说:「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马太福音6章 26节)时,祂的确是视人类与动物有所分别的。在基督教的影响下,甚至是在最近几十年内,那些福音深入的地区里均全面终止了食人的习俗。海弗力(James C. Hefley)曾提供一个某部落因为基督而终止食人习俗的生动奇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太平洋一个遥远的小岛上,一位美国大兵遇到了一个手持圣经且会说英文的当地国民。士兵指着圣经别嘴而笑:「我们这些受过教育的人是不再相信那本书了。」这位岛上的国民也对他咧嘴一笑,说道:「嗯,我们这么做对你们是有益的,」他一边轻抚着他的肚腹一边说:「不然,你现在就已经是在这里了。」

  贝尔(Ted Baehr)和哈维博士(Bonnie Harvey)为了贝尔所执导的电影「活着」(Alive),写了一篇有关此电影的评论,因着这部片子有一部份论及食人的习俗,以下是他们探讨有关此习俗的一些内容:

  就历史来说,在基督教未形成之前,食人的习俗是很普遍的。在古城城墙外的肉锅中常是死尸的存放处,让最穷的人将它拿来烹煮当作食物。许多的世纪过去,这份迷思来自他们以为吃下敌人之后,可以让对方的力量与自己的相结合,以致能战胜他们的对敌。因此,阿兹特克人(Aztec)为了要寻求力量而吃了数以万计的人。不过,凡在福音所传之处,食人的习俗都被废止了,因为人们在基督里重生后便有了新的眼光,看到了生命的真正尊严。

  从十九世纪全面将福音传开之后,全球情况产生了极大的改变。那些改变包括了实质的废止食人的习俗。一位学者在描述斐济岛上所发生的事时,他以一句话总结了在大部份地区食人习俗被连根拔除的情形:「从食人到爱人」。



自杀

  自杀的罪在圣经中被提到五次。圣经记载的四千多年历史中,只有五个人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这五位都是恶人,就如犹大,他为了三十两银子出卖了救主。而与以色列历史相反的是,许多罗马的领导者都是以自杀结束其生命。其中包括了本丢彼拉多、元老院议员布鲁图和卡修斯、安东尼,以及克里奥佩脱拉(虽然她并非罗马的领导者)、尼禄王、斯多亚派的哲学家塞内加,好几个正接受训练中的斗士和皇帝哈德良(Hadrian)等等。杜兰写到信奉当时广受欢迎的斯多亚学派的一般罗马人,如此描述:「生命本身乃是在人自己的选择中。「因此在基督教影响之前,古罗马人自杀是一件极普遍的事。

  长久以来,基督教一直是自杀的对抗者,不论是在古代或是现今的世代中。今天一些新异教的观点再一次鄙视人类生命的价值。最近,许多国家中最畅销的书之一,竟是教导人如何自杀。但神的智能却说:「恨恶我的都喜爱死亡。」(箴言8章 36 节)



动物的权利

  进化论造成的结果,只会令人类遭到贬视,使之成为动物王国的一份子,让人与动物没有分别。它导致人产生可笑之思想,也就是人会费尽一切心思去救一颗乌龟蛋,却不去想法子救一个未出生的人类!一个人若打破一颗乌龟蛋,其所触犯的法律可能比堕胎的人的罪更重。我绝对支持人要关爱动物的举动,但讽刺的是,某此人整日举牌高喊保护动物,对于杀害未出生的婴孩却毫不关心。

  1992 年的春天,人道主义者透纳(Ted Turner,编注:CNN怪杰)在迈阿密海滩举行的会议中发表了一篇演说。根据在场的德州大学教授欧拉思基(Marvin Olasky)先生的转述,他说:「人口过剩是导致社会病因及驱使『猎杀』的主要原因,而问题的根源在于基督教,因它断定人比海龟和大象重要。」他有一点的确说对了,不错,在基督教的世界观中,人类的价值永远胜过动物。

  一本保护环境的杂志「野生地球」(Wild Earth)于 1991年夏天出版的一期中,有一篇文章证明了某些人是何等的偏激,他们宁愿偏袒动物,却反对来自基督教和保护人类生命的思想:

  如果你以前从未思考有关人类自行灭绝的问题,那么,要你接受世界不再有人的思想,可能一下子不太容易。但你若给它一个机会,我想你会同意人类的毁灭,正意味着居住在地球上百万物种之动物的存活。若逐渐除去人类,将会解决地球上的每一个问题,包括社区和环境的。

  这与基督教说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观念是何等地不同啊!



「生活的圣洁」对「生活的品质」

  今日,人已从生活伦理的圣洁沦落到只要求生活伦理的品质了。生活的圣洁概念是一个属灵的概念;它是一个宗教的概念。「圣洁」这个字源自sanctitas,后演变成sanctus这个拉丁字,意思是「向神圣洁、神圣不可侵犯的,或是神所宣称的是大有价值的。」因此,它是一个属灵的概念。

  然而,对一个人道主义或无神论者或任何不信神的人来说,是没有所谓生活的圣洁。除非先认同有一位赐给人灵魂和使人成为圣洁的神存在,否则,对这些人而言,是不可能有圣洁生活之伦理存在的。

  前面说过,既然有人拥有一个如十九世纪将人看得很低的想法,我们就不会讶异于廿世纪的当代人为什么会有比其它世纪的人更贬低自己的看法。就像人们说的:「是观念在控制着世界。」在后基督文明的期间,只因着现代异教思想的复活,我们才会看到有如纳粹集中营、苏联古拉格劳改营、美国堕胎诊所的存在。

  生活的品质是一种属身体的概念。没有人可以看着另一个人的外在,就能论定那个人灵魂的品质如何。如果人的生命只是一些微分子的活动,那么人类就可以拥有一种所谓的生活品质伦理。但是如果我们是基督徒,相信有一位无限、永恒和永不改变的神存在,祂本身是个灵体,并赐给我们一个永远的灵魂;叫我们对生命拥有一种不能夺取的权利,如此之下,我们就不能接受那一种的伦理。

  当大法官布莱门(Harry A. Blackmum)写信给罗伊维德的法案(Roe V. Wade)时,说他诉诸宗教。他说:「如果我要诉诸宗教,我会诉诸罗马和希腊的宗教。」——当然,因它们都实施并鼓励堕胎、残杀婴儿、主张安乐死、提倡自杀和竞技场的游戏,他会诉诸那些支持罗伊维德的法案!而在今日的西方世界里,多数人乃是在回到异教徒所信奉的宗教,只是大部份的人连这点都不知道!



结论

  要认识一个社会的道德观,可以很容易地从它的人生观来断定。1844年哈士汀斯(H.L.Hastings,英国政治家)访问了斐济群岛。他发现那里的人将生命看得非常低贱。你可以用美金七元或一把枪即购买到一条生命;人比一头牛还便宜。买来之后,可以随你高兴地奴役他、鞭打他、饿死他或吃掉他,很多人就这么做了。多年后,他重返旧地,发现人的生命价值大幅地上升,再没有人可以花几块钱就买到一个人,更别说是打他或吃他了。事实上,甚至你要用七百万元来买一个生命都不能了。这是为什么呢?是不是有什么事发生了?没错,你可以看到横跨整个斐济群岛,总计有一千二百间基督教教堂设立在那里,基督的福音在那儿大大地被宣扬,人们开始拥有一个观念:我们不再是我们自己的了,而是被耶稣基督的宝血所买赎救回来了的,并且这份恩典是任何金银所无法取代的。

  若将耶稣基督从世界的历史中拿走,那么生命的价值就诚然如杰克伦敦(Jack London)的主角拉森狼(Wolf Larsen)说的:「生命?呸!没价值,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如果基督没有来,你们这些正在读此书的人,很有可能今天早已不在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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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19:33:31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基督教对帮助穷人的贡献

  「藐视邻舍的,这人有罪;怜悯贫穷的,这人有福。」——箴言十四章 21 节

  圣罗伦斯是第三世纪基督教会里的一位执事,他非常慷慨,对穷人尤是。他住在罗马帝国的阿拉贡(Aragon)。在某次大迫害时,有人命令他必须将一些「教会的珍宝」拿来献给某位罗马官员。他带来的是一些穷苦、被践踏和跛脚的人,他说:「这些人就是教会的珍宝。」因为这个缘故,他被挂在铁格架上烤死。

  今天在佛罗里达州劳德代尔堡有一间收容所,即用他的名字命名,以接纳那些无家可归的人。这间收容所喂饱无家可归的人,提供寄件信箱、工作协谈和工作推荐,同时还有沐浴设备、教会崇拜、打电话等等的服务。

  当贫穷一直是地球上生活的一部份时,在减轻贫穷的事上,耶稣基督的教会在过去历史上一直比任何其它机构做得更多,且仍然持续在做。它更为济贫立下了全世界仿效的榜样。从泰瑞莎修女帮助加尔各答街市上的贫民,到救世军提供避难所给那些家被付诸一矩的人等等,这些并非是在统一的教唆下,命令基督徒或是个人、团体,奉耶稣的名来满足人的需求。这一切乃是耶稣基督最先为我们立下的榜样,并且祂教导我们要效法.



基督来临之前

  在基督信仰产生之前,世界就像西伯利亚的苔原(冻土地带)一样,相当地酷寒与冷淡。有位学者,名叫马蒂诺博士(Matineau))底地翻遍历史文件之后总结地说,古代并没有留下任何有组织之慈善事业的痕迹,而是当基督和圣经家喻户晓后,慈善事业才开始盛行。

  杜兰写到关于古代文明的颠峰——罗马时,特别强调她是古文明的顶点:「在人们简朴的生活中,施舍是几无容身之地的。当客栈既简陋又遥远不便时,有一段时间,殷勤接待仅仅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互惠而已;但是富有同情心的波利比奥斯(Polybius,古希腊历史学家)报导道:『非到不得已的时候,在罗马没有人会施舍任何东西给任何人的。』当然这么说是有点夸大其辞。」



然后耶稣来了

  耶稣在帮助穷人、顾念被践踏的人的事上,无疑立下了最好的榜样。祂最为人知的比喻之一是关于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当祭司或利未人都不愿意停下来照顾陌生人时,这位好心的人却这么作了(参路10章 25~37节)。这个比喻过去一直对西方文明造成了一个很大的冲击力。另有关祂山羊和绵羊的比喻,耶稣说:「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章 40节)这个教导引出了「属基督的贫穷人」的概念,穷人在此被视为如同耶稣基督自己!

  耶稣鼓励人们要对穷人慷慨。在某些场合里,祂甚至邀请一些人用尽他们所有的赒济穷人。历代以来,许多基督徒照着这个呼召去作,他们都经历了极大的喜乐。这正是圣法兰西斯和那些效法他脚步的人的情况,为了福音立誓贫穷一生。但这并非针对每一位基督徒的一种呼召。几世纪以来,已有其它伟大的基督徒亦曾奉基督的名,放弃他们的财富帮助穷人,譬如教皇贵格利一世,或十九世纪英国的一位福音派宣教士司徒德(C.T. Studd)。

  早期的基督徒因着慷慨的事迹,向他们自己和不信的人写下了不凡的历史。已故的耶鲁大学历史学家来德里写道:「在运用金钱谋大众的福利上,基督教带来了五项有意义的改革。」其中,第一项改革他指明施舍一事乃是所有阶层人士的义务,无论是贫或富,个人皆应量力而为。

  另外,基督徒施舍的动机也是全然不同的。它是出于对基督的爱,出于基督的教导,「因耶稣本来富足,却为我们成了贫穷。」(林后8章 9 节)其次,施舍的对象也大大地不一样:

  基督徒团体强调扶持他的孤儿、寡妇、有病的、行动不便者,以及那些因信仰被迫解雇或被放下监的人。它为那些因信仰而受到奴役的人付出赎金;它款待那些出远门的人;当另一间教会遭遇饥荒或迫害畤,其它教会的救援立刻来到。无论在理论上或具有程度的实践上,基督徒团体就是一种兄弟会关系,彼此以爱相系,以物相助是其中的法则。

  同时,基督徒的施舍也是个人化的——由个人赠予给个人,而不是「一大群人,虽然常常在饥荒时,他救援的是一大群人。」

  基督教慈善事业的另一项改革,根据来德里的说法是他的对象不仅限于会友。他们也扩张到非基督徒身上,他们好到一个地步,「反教者」朱利安,这是最后一位千方百计想要根绝基督教信仰的罗马皇帝,都讶异于基督徒是如何地爱异教徒,甚至连他们的敌人都爱。历史学教授理查托德博士(Dr. Richard Todd)写道:「就是由于教会对穷人和外人的眷顾,使得信奉异教的朱利安皇帝如此地印象深刻。」朱利安写道:「丢脸的是,犹太人从不要求什么,反倒这些被犹太人认为不敬畏神的加利利人(指基督徒)竟救援他们自己和我们的穷人,让所有的人看见我们竟缺乏对自己人的帮助。」

  一代代的历史学家证实了同样的事情:早期教会在帮助穷人的事上留下了一笔辉煌的记录。杜兰说到,早期的教会能吸引人悔改信主,乃是因她提供了一条脱离罗马残酷生活的路。杜兰宣称:「这些悔改信主的人,乃是脱离宣扬战争的凯撒,来就宣扬和平的基督;更是脱离不可思议的残酷政治,来就史无前例的仁慈施舍。」牛津学者福克斯博士补述道:

  基督徒救济穷人、孤儿和寡妇,就像他们的乡亲——会堂中的那些人一样。这种「弟兄的爱」已被贬为是使人归向教会的一个理由,好象只有入其中的人才能有所体认。事实上,它是广被承认的。当基督徒被下监时,其它信徒同样带给他们食物和安慰;路西恩(Lucian),这位信奉异教的讽刺家非常清楚这种行径。当基督徒被带进竞技场受死时,特土良(Tertullian,拉丁教会教父)记录了群众所喊叫的话:「看这些基督徒是如何地彼此相爱。」基督徒的「爱」是众所皆知的,且在吸引外人信主的事上,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福克斯还指出异教徒和基督徒行善之间的对比:「异教徒的赒济品仅限于供给一些公民,通常是那些已相当富有的人,而基督徒的慈善则是针对那些最需要的人。」另外,福克斯说明在君士坦丁大帝之前,某些异教的皇帝也会作一些边缘计画,去救援处境较差的人,但作得非常有限,且明显是给那些日后会从军的人。相较之下,君士坦丁,这位首位的基督徒皇帝,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位大幅拓展慈善工作的皇帝。

  君士坦丁明白慈善的新概念。先前的皇帝较鼓励援助一小部份家境较差的儿童,好预备未来召他们入军队的计画。君士坦丁则完全赞助教会扶持穷人、孤儿和寡妇。



中世纪的慈善事业

  经过数世纪,在基督徒的领域内对帮助穷人的事上已形成一个持续不变的见证。中世纪时期,修道士力行当时务实的基督教信仰,固定地帮助穷人。他们自己的生活非常朴实,开荒垦地,但在眷顾社区里的穷人,包括孤儿的事上,却毫不吝惜。

  杜兰说到教会针对穷人的慈善事上,于中世纪的后期达到了「新高点」。事实上,整个社会都在帮助穷人,包括「个人、公会、政府和教会」。贵族们一个礼拜几次在官邸大门口施放粮食,上阶层的女士积极参与慈善工作。本地的教区则拨出什一奉献的四分之一帮助穷困和有病的人。杜兰结语道:「就某一方面而言,教会是一个全欧洲大陆的慈善机构。」

  在中古世纪,教会的慈善事业是如此的普及,以致超越了十字军东征、宗教法庭和猎杀女巫的残酷无情的事件。也因此怀疑论者兼历史学家莱基(W. E. Lecky)在他的著作《欧洲道德史》中写道:「整个最黑暗的期间......在残暴、盲信和残忍中,我们仍可以追踪到天主教慈善事业具征服性的影响。」



清教徒的榜样

  清教徒中很少有穷人,因为穷人都受到了照顾。一位研究清教徒的学者利兰莱肯博士(Leland Ryken)写道:

  清教徒到底如何帮助穷人呢?英国国教教徒安德鲁斯(Lancelot Andrews)在1588年记载道:「伦敦信奉加尔文教义的教会广设避难所,作得非常好,以致他们所照顾的穷人没有一个会在街上乞讨。」乔丹(W.K.Jordan)收集了一大堆有关宗教改革时期,英格兰成为博爱榜样的资料,他结论道:「清教徒占了捐款人的大部份。」并且他把「新教徒生活伦理的浮现」列为是乐善好施美德增长背后的最伟大动力之一。



十九世纪基督教的慈善事业

  基督徒的慈善事业横越工业革命而不断持续着。十九世纪有无以计数帮助穷人的基督徒榜样:

  乔治慕勒(George Mueller)和他在英国靠着信心所经营的有名的孤儿院,帮助了千万个儿童,并点燃了类似的事工脉动。

  基督教青年会(YMCA)成立于 1844年,基督教女青年会(YWCA)成立于1855年。这些机构在今日全世界的都市里,服事了数百万人无论是物质或属灵上的需要(虽然今天属灵的需要似乎在大多数地区都受到了忽视)。

  沙夫茨伯里伯爵(Lord Shaftesbury)、库珀(Anthony Ashley Cooper)为大英帝国穷苦人所做的一切正是;威伯福斯为非洲穷人所做的。而这份名单仍继续在加增中。



今日的慈善事业

  今日生活于西方世界的人在行善时,都或多或少受到基督圣灵的某些启示。即使是最充满敌意的无神论者,不管他们知不知道,他们仍然是用基督教的世界观在生活和运作着,且因它而受惠。同样地,廿世纪一些世俗性的机构亦是从圣经中断章取义,以此营造出今天许多的慈善事业。今日许多我们的慈善事业,原本根植于基督教的基础,但是假以时日他们已经变得世俗化了。

  杰利纽康(本书另一位作者)记得曾看过一则布告刊登寻找参与「撒玛利亚人」热线的志工,公告上却注明这个机构只要非信徒前来应征。讽刺的是,这种作法不仅否定了他们最初是受到基督教信仰的影响,甚至否认「撒玛利亚人」这名称是来自于基督「好撒玛利亚人」比喻里的事实。



基督名下的慈善事业

  今天许多慈善事业均是由于在基督爱的激励下而产生的。以救世军的例子来说,几世纪以来,这个机构不断地在帮助一些穷苦的人。不论是服事一位醉汉,或是无家可归的人,或是在台风之后,帮忙提供临时收容所等,救世军为回报基督的爱,日复一日地作闪亮助人的见证。从起初到现在所有的活动,均是因着基督的爱激励了救世军而产生的。救世军是由卜威廉将军(William Booth)创立的。他在1887年由于看见伦敦桥上一些无家可归的人睡在露天之下,遂决定作些实际的帮助,经过密集研究之后,他在一本最畅销的昼《最黑暗的英国——走出之路》(In Darkest England-and the Way Out)中,界定出以下的事实:

  (他)召募了十万英镑的基金。在美国发行廉价食物债券、非正式工作交换,并设立寻人部门、夜间收容站、农耕自治区、免费餐厅、淋疯病人自治区、林场等;在印度开启家庭工业,在挪威设立医院、学校,甚至为渔人提供救生艇等,这些标明出救世军大型社会活动联机计画的不同阶段。融入其中的是对个人得救与否的基本关心,而这也一直是它开始的动机。

  国际上,许多帮助穷人的工作亦都是教会透过宣教机构共同协力完成的,像世界展望会都是直接和教会合作以帮助各地的穷人;儿童福利基金会等这种超越社会团体的也是如此。在美国,有许多教会和机构一同联合殷勤地效法基督,以满足人的需求。世界各地都可以在最贫穷的社区里看到基督教事工的援助,他们不仅宣扬福音,并也喂饱一些无家可归的人。

  当人们履行新约所说的,尽力去帮助有需要的人时,无怪乎在美国和全世界各地,每个星期都发生无数奇妙的事情。他们去医院探望病人、提供衣食给穷苦的人、帮忙破碎家庭中的小孩,默默不作宣扬。至终,这一切都回归到耶稣基督的教导和榜样上。每每在灾难过后,成千上万的义工,其中有许多是基督徒,立刻帮忙重建灾区。事实上,在1993年复活节的早上,美国遭受到最厉害的暴风之后的几个月,「迈阿密先锋报」即在1993年 4 月 11曰的头条新闻中报导了这些义工的见证,标题是:「神圣而甜蜜——教会义工带来祝福」。

  教会时常是社区活动的枢纽,举办餐会、作感恩节计画、圣诞节时收集和分送穷人礼物等,我们就常在自己的教会中看见这种情形。周而复始地,这个「神祝福的管道」服事人们的需要,供应食物、在工作上给予指导或满足人们的任何需要等。我们教会甚至拥有一间店,专门用来供应免费的衣服和货物。而这一切都是受到基督爱的感动而有的。

  几年以前杰利纽康曾在迈阿密电视台访问一些受到圣罗伦斯教会帮助的无家可归之人。他永远忘不了一位中年人所说的:「如果不是这些教会,我们会有更多的人下监,因为我们会出去偷别人的食物。」「如果不是这些教会」应该译成「如果不是耶稣基督」。



今日有关宗教和施舍的一些调查

  今日的一些调查为这类的常识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比如有宗教信仰的人趋向于比较慷慨。它们还证明穷人时常比有钱人还大方施舍,因为大半的慈善机构均是依靠「寡妇的小钱」在支持的。盖洛普机构在纽泽西成立的一个调查小组,在调查美国人的宗教生活上,发现到上教堂的人在捐钱给慈善机构时比较慷慨。他们在1990年公布了一篇报告,主题是「宗教和大众利益」,发现「教会和犹太人的会堂对美国社会的服务比任何其它非政府机构,包括公司行号的贡献还大。」他们还发现每年教会机构捐献一百九十亿美元「照顾儿童和老人,教育并喂饱饥饿的人,且提供住处给无家可归的人。」教会的义工每年加起来有超过六十亿美元的货币价值。研究同时发现到教会和犹太人的会堂在「廿四个最有助于改进都市生活的机构」里是名列前茅的;可以确认教会是「社会上最有效益的慈善机构之一」。

  另一份报告亦有类似的发现。这份研究是「独立部门」(Independent Sector)会含盖洛普一起作的。独立部门是一个「结合六百五十个法人团体、基金会和义工团体的机构」。根据「今日基督教」杂志的报导,这份研究最重要的发现之一是:

  宗教信仰是一个人奉献时间和金钱的主要因素。那些每周固定参加崇拜的人「和所有其它的团体比起来,很明显地是最慷慨奉献的人。」这份报导继续说道:「固定去教会的人比一般人捐献出较高比例的家庭收入,作为慈善之用。」

  这份报告使大家惊讶吗?应该不会吧?它只是说出一个现代教会一直在作她应该作的事。

  世上最受爱戴的女性之一——泰瑞莎修女,具体地表现出奉基督的名帮助穷人的理想。由于受到基督的爱的激励,她帮助加尔各答街上的赤贫。她写道:「今天神差遣了我们,如同祂差遣了耶稣,来到世上向世人显明神的爱。我们应该为此牺牲以显明那份爱,正如耶稣为救赎人类,而作了最大的牺牲一样。」没有耶稣基督,就没有泰瑞莎修女。



圣诞老人——属于基督教的神话

  甚至连圣诞老人这个家喻户晓的神话人物至终也是回归到基督身上,虽然今天他的声望在大多数人心中已高过基督,但无疑地,这乃是源自基督教的传统。因为人类的第一份圣诞礼物就是神的儿子自己,是由天父送给我们的。第二份圣诞礼物则是由东方三博士送给婴孩基督的。自此基督徒就开始彼此送礼物了。

  根据《新国际基督教会字典》(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说,我们「对圣尼古拉(St.Nicholas,圣诞老人原名)的真实身分所知不多(但圣诞老人的英文名字是从他的名字取得的)。他住在第四世纪的米拉(Myra),据闻他会在十二月六日送礼物给儿童。」

  拿走耶稣等于拿走圣诞老人。如果没有耶稣,就不会有圣诞节。像尼采和希特勒等希望没有耶稣的人,还有像美国公民权协会(A.C.L.U)这样的团体,尽其所能的想要废掉圣诞节(或私下全力否定)活动的人,他们是偷窃圣诞节不成之人的余党。改写鲁益师的话,如果「总是只有冬天,而没有圣诞节」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它正是假如没有耶稣,一个非常生动的世界写照!



无神论和帮助穷人

  从一个全然世俗、无神论的观点来看,人没有理由要关心穷人或任何其它的人。1855年,「纽约观察者」(the New York Observer)报导道:「无信仰者大声疾呼它的博爱主义,但是却是由宗教在执行这项工作。」在1855年,那是真的,并且在今天它仍然是真的。

  今天许多深受基督徒精神所影响的人,本身却不明白这点。我曾向人们提出一个挑战性的问题,并请他们从一个无神论的观点来回答,如果有位老太太挡了我的路,有什么更好的理由要我协助她穿越马路,而不直接压死她呢?或者是偷走她的钱包,打掉她的牙齿来得更大快人心呢(如果没有被捉到的话)。人们不明白从一个无神论的观点来看,你没有充分的理由这么作或那么作。像存在主义者卡缪和沙特这类领导无神论的人,以及一些存在主义的哲学家就早已认识到这点。他们说重要的是你的行动。无论你是撞倒她或协助她穿越马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操练你的自由意志。

  人们会说:「嗯,我们应该眷顾他人。」再问他我们何以要眷顾他人呢?他们没有答案。如果你拿走神,拿走末来的生命和未来的审判,请问我为什么应该要尽力帮助别人呢?有人可能会说:「因为它会使我感觉很好。」好,那么有可能在海滩上休闲会比去探访一位自闭的人感觉更好哩!另外有人可能会说:「嗯,那样对社会比较好。」好,你把那句话告诉黑手党的老大,看看他会怎么样地捧腹大笑。社会?他那会关心什么社会?社会只是他为自己掠夺东西的场地。没有基督就没有良善可言。



结论

  无论人们了不了解,所有慈善事业的根源均从耶稣而来。同时,就彼此分享来说,早期教会的整体见证是非常正面的,甚至一些异教徒都称赞基督徒帮助穷人的方式。有位作者写道:「看这些基督徒是何等相爱。」这对他们是一大震惊——比今日更令人震惊,毕竟这世界受到基督文明的影响,早已对「彼此相爱」这回事见怪不怪了。

  在美国,没有人没听过要彼此相爱的呼吁,虽然做不做得到是另外一回事。而在古代基督徒所处的异教社会里并没有这类的口号,因此人们才会震惊于这小群人的彼此相爱!在基督未来之前,人们根本不爱他人,也从未想到要施舍别人;整个社会只有掠夺。

  如果耶稣从未来过呢?那么我想我们可能会希望自己从未出生。因为这将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世界,就像古代异教徒的世界一样。但是耶稣的确来过,而历史也因基督徒奉主的名,向穷人和有需要的人表示关心和怜悯而丰富了它。此项事实乃是「教会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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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19:34:37 |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基督教对教育的贡献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 ——摩西(申命记六章 6、7 节)

  你看见的每一所学校——公立或私立,宗教的或世俗的——都是对基督信仰一个显而可见的提醒。每所学院和大学都是。这不是说每所学校都是基督教办的,然而这句话的相反时常也是对的。这里只是说明大众教育乃是立根于基督教的现象。这不是说在基督教未产生之前没有教育,当然有,只不过它仅限于提供给贵族而已。是基督教兴起了全民教育的概念。大学也是有立基于基督教的现象;世界最好的大学是基督徒为基督教的目的而创立的。虽然今天它们当中有许多对基督教信仰相当有敌意,但事实却是由于基督徒的流汗和牺牲,如牛津、剑桥、哈佛、耶鲁、普林斯顿和其它大学等,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设立的。



犹太教根源

  基督教从一开始就非常注重神的话。这源自于它强壮的犹太教根源,因为基督源自于犹太教。基督徒时常被称作「圣书人」(people of the Book),暗指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新国际基督教会字典》的总编道格拉斯博士(J.D.Douglas)写道:「从一开始,圣经就和教育一同携手,……基督教是一个在教导上极为优异的宗教,且它的增长大部份就是来自一个教育性的故事……随着基督的传播,整个人类社会发展了比较正式的教育模式。」

  即使在黑暗时期,当大多数的人都是文盲时,仍是基督教的祭司和修士延续着学习的工作。并且,随着迦修多儒(Cassiodorus,罗马作家)的领导,基督教修士不辞劳苦地拷贝许多基督教和异教的古卷。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我们就不会存有许多这样的作品。



语言形成的文化

  许多世界的语言最先都是由基督教宣教士编撰成文字的,为的是帮助当地人能自己阅读圣经。今天的情况仍然是这样。许多部落的语言均是在禾场上的基督徒使之形成文字的,譬如,翻译威克里夫圣经的译者在世界各偏远地区,就是在做这项工作。这是一项继续不断的工作,根据威克里夫的说法,现在有三十多亿的人「仍然无法写出他们自己的语言」。借着提供人们属于他们自己语文的圣经,宣教士还以提升全世界的读写能力,作为一项天然的副产品。这是一个始于几百年前即有的趋势。

  第四世纪时,勇敢的乌斐拉(Ulfilas)在凶恶的哥特族人当中作了四十年的宣教士,后来又作了主教。他在工作上一再地「受到扰乱的逼迫」。他虽是一位亚流派的信徒(Arian),却是第一位把基督教介绍给日耳曼民族的人。他的宣教工作获得了良好的结果,因为「多亏乌斐拉,这些掠夺者最后变成了和平的使者。」

  乌斐拉为了能翻译圣经,曾仔细地研究他们的语言,好使之成为文字。这表示「他必须设计出一种字母来表达当地的语言。」这样的翻译工作十分重要,著名的历史家来德里指出,这「也许是第一个或第二个范例,自此以后便有好几百种语言被基督教宣教士编译成文字,用之来翻译部份或整本的圣经。」

  区利罗(St. Cyril)和麦脱丢(St.Methodius)的著作是基督徒使不成文的语言形成文字的一个著名例子。这两位弟兄来自帖撒罗尼迦,他们一同到摩拉维亚(捷克斯洛伐克中央)宣教,以「南斯拉夫使徒」出名。据报导他们为了要把圣经和圣餐仪式翻译成斯拉夫语文,研发出一种今日称之为「区利罗字母」的字体。有时候我们会看见这些字母出现在俄罗斯的新闻报导或在民航局飞机的侧边。区利罗曾说过:「你会不会因为只认可拉丁文、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却谴责其它民族又聋又哑而觉得罪过呢?」区利罗自己可能并不是为用他的名字作为命名来研发这种字母,但是有关区利罗「传奇性」的一生都归功于此。「今天超过廿亿的人在使用斯拉夫字母沟通,意味着它的价值超过一百种语文。」有趣的是,在无神论的俄罗斯境内,他们大多数的著作均是用某位基督徒翻译者所研发的一种字母所写的!由此可见,基督教信仰对提升全世界的教育和听写能力是大有助益的。



平民教育

  平民教育的概念直接源自宗教改革时期,虽然在第十六世纪前已有偶尔的教育改革企图。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九世纪的法国在查理曼大帝统治时的改革。查理曼曾聘请阿尔昆(Alcuin)尽可能地为神圣罗马帝国的人民提供受教的机会,但自从他去世后,这整个计画就渐渐止息了。直等到圣经再度成为基督教的焦点时,平民教育才正式诞生。



古腾堡圣经和印刷术

  印刷术的发明更有助于为圣经的广传铺路。它在人类学习史上是一项可纪念的发展,由此促成了古腾堡圣经(Gutenberg Bible)的诞生。虽然古腾堡(Johan Gutenberg)不是第一位研发印刷术的西方人,但他是第一位使书本得以大量生产的人。据报导古腾堡曾经说过:「我知道我想要作什么:『我希望能复印圣经。』」为了达到这个愿望,他「改装一个葡萄榨汁器,使之成为印刷版。」耶鲁教会历史学家沙夫(Philip Schaff)论道:「印刷术是宗教改革的天助管道之一,成为新教和现代文明最有力的杠杆。」



宗教改革和平民教育

  美国著名的教育学作家布鲁门斐博士(Samuel Blumenfeld)在着写这本引起人争议的书《平民教育有需要吗?》(Is Public Education Necessary)时,曾为平民教育的起源作过研究。他证明平民教育之根源应回归到宗教改革,尤其是加尔文身上。宗教改革家相信唯一能稳固新教的方法就是让人们(平民)亲自研读圣经。布鲁门斐说道:

  现代平民教育的概念,即学校教育的开始,最先是在新教改革期间于欧洲兴起的。当时教皇的权威已被圣经的权威所取代。新教之所以敢起而反抗罗马,绝大部份是读经和解经的结果,这时,很明显地,对清教徒领袖来说,如果改革运动要继续生存并兴旺的话,有一件必须要作的事,就是向社会所有阶级广传圣经文学。

  有趣的是,布鲁门斐之所以相信基督就是因为读了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当布鲁门斐在研究学校教育的起源时,他发现每当研究到大众教育的概念时,所有的矛头都指向加尔文。所以他感觉到自己需要读第一手的原始资料,结果他读了基督教要义,然后相信了基督。



加尔文和教育

  以「现代教育之父」闻名的新教徒柯墨纽鸟(Comenius)是十七世纪摩拉维亚的主教。路德的看法在他的国家里极具影响力,就如在斯堪地那维亚半岛上的国家中,加尔文在推广教育上有极大的贡献一样,这位日内瓦的宗教改革家被视为是许多国家「真正的」现代教育之父,包括美国。已故的美国神学家波特那博亡(Dr. Loraine Boettner)写道:

  历史再一次清楚地见证加尔文主义和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无论加尔文主义传到那里,它就影响到学校的建成,对教育的普及化造成很大的冲击。这是一种需要知识分子的制度。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它的存在和人们受的教育有蓍极密切的关系。

  加尔文留给我们许多可兹纪念的教育理论和实用方法,日内瓦学院就是早期清教徒和他们的继承人留给世人一个设立学校和大学的榜样。加尔文提倡教育的目的是要人们认识神,并尊崇祂是神,以致我们在工作和生活里可以认识神。他写道:「人真正的智慧在于认识神——祂是创造者和救赎者。」因此,什么是教育的内容呢?它始于神的第一本书——圣经,让人从中明白一切的真理来自神;另外,加尔文以为我们还应该研读神的第二本书——亦即神从「大自然」中所启示的真理。

  加尔文在日内瓦推广平民教育的模式,今日已成为全世界的一个榜样。当诺克斯(John Knox)从苏格兰前往日内瓦访问回国之后,即说到在日内瓦已产生了自使徒时代以来最伟大的基督教学校。在那里凡事均按圣经行事,而这也是当年清教徒带到美国的最大遗产。

  加尔文非常强调教育务必要与道德有所关联。他绝对不曾像苏格拉底那样天真地认为「知识就是道德」。他对人的堕落和人心的罪恶有着根深蒂固的认识,从不认为知识本身即能改进人心。它必须和耶稣基督属灵的教导,以及神恩典更新的力量并基督十架的救赎有关。如果这些因素不存在,那么教育也不过是制造更多的科学怪人而已。本世纪中我们即看见这种情形的不断发生。你可能非常清楚地注意到1941年,地球上最有学问的国家是纳粹德国,他们具有世界最高的教育水准,然而这并没有阻止产生如奥斯威辛(Auschwitz)纳粹最大集中营的惨剧!

  加尔文还对教育儿童的职责有很坚持的意见。他宣称圣经清楚地表明最终的责任是在父母,不是国家,亦不是教会,但不是由父母来控制教育。圣经非常清楚地表明父母的职责是让儿女接受敬虔的教育。圣经教导儿女乃是神的赏赐,他们只是暂时的交由父母管理,而身为父母者有责任要让他们接受敬虔的教育。为人父母应该用神的教育和训诫,逐字逐句地教训养育孩子,使他们明白神的真理。

  由于大多数强调神话语的国家都受到了加尔文和路德的影响,也因此这些国家皆受到了较好的教育。到了今日,在文化被玷污之前,一项专门针对世界各国读写能力比率的调查研究显示:那些鲜少接触神话语的异教国家,譬如印度,读写能力的比率是百分之零到廿之间。而受到罗马天主教影响较深的国家,则拥有百分之四十到六十的比率。注意几世纪来,这些国家并未再强调阅读神的话语。同时间,另一些十分强调读神话语的地方,比如第三世界大部份的国家均受到新教的影响,结果读写能力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九十四到九十九点九!



美国的教育

  我们来思想一下美国这个国家的教育史;看看它如何为基督教教育的提升作了一个活生生的描述。当开国祖宗和清教徒刚来到这个国家时,教育仍极度贫乏。不久,他们就在殖民地上要求合法地实施教育。早在1642年,清教徒就通过一法令,要所有的儿童均接受教育;且在1647年通过一项称之为「老迷惑者撒但条例」(Old Deluder Satan Act),在各处设立公立学校(和当今的学校教育有些不同)。这条例命令各乡村需要聘雇老师。「老迷惑者撒但条例」的名称和魔鬼有关,由于人们对圣经的无知,以致使它得以有机会介入人的生活里面。「老迷惑者撒但条例」可说是英国殖民地上第一条要求教育的法规:

  撒但最主要的伎俩之一就是不让人们认识圣经……因此,法庭和官方命令在其管辖区内的每一个城镇,当他们增长至五十户时,就必须立刻在他们的乡镇里指定一位代表,由其来负责教导儿童读写,其薪资则由父母或一般居民共同支付。但每个乡镇代表所需谨慎考虑的事情之一,就是让那些送儿女来受教的人不会在支付费用上感受到压迫。

  最先于 1630年到达美国的清教徒,在来到殖民地不到廿年的时间,就命令他们的儿童要接受教育。为什么呢?因为只有如此他们可以亲自研习圣经,而这也是学校教育的最大根源。

  清教徒用来教导儿童的教材当然是采自圣经和其它基督教的材料。新英格兰初学课本即是藉用圣经的主题来教导字母。譬如,这本「初学课本」即用圣经中的人名来做英文字母的普遍解释:

  A–在亚当(Adam)的堕落里,我们都犯罪了。

  B–圣经(Bible)的心意,希望人找到天堂。

  C–基督(Christ) 为罪钉死在十字架上。

  D–洪水(Deluge)淹没了大地。

  E–以利亚(Elijah)藏在溪边,乌鸦供养他。

  F–审判使非利士(FeIix)害怕。

  以此类推……。

  清教徒的子女还借着所谓的「文字版」来学习读写。初习者常是从一张镶在一个有把手的羊皮纸上学习字母和主祷文。

  这种让基督教和教育的关系如此亲密的模式,在殖民时期过后的美国仍不断实行着。譬如1787年美国第一次国会通过西北法令,宣告「宗教、道德和知识对优良的政府和人类的幸福是必须的,政府应要永远鼓励学校的建立及教育方法的革新。」

  从 1620 年清教徒登陆至 1837年,这二百一十七年以来的美国,事实上所有的教育都是私人和基督化的(学校教育制度的历史到今天不过只有一百五十年而已)。因此很明显的,美国教育的根基乃是立在基督教的教育上。

  当法国著名的哲学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35年到达美国时,他承认非常讶异于美国人如此重视启发市民的智能。他亦指出除非某个国家的人民皆受教,否则不可能拥有一个像美国一样的政府制度。



麦高菲读本

  美国一般人都很熟悉麦高菲读本(McGuffey's Readers)。这位叫威廉麦高菲(William Holmes McGuffey)的作者,是一位长老会牧师。至今这个读本已售出一亿二千万本以上。几十年来,它几乎已成为美国小学教育的脊柱。麦高菲读本早期的版本明显的都是基督教的内容,稍后的则是以基督徒的道德作为根基,主要仍都是道德教育的内容。韦士特霍夫博士(Dr. John Westerhoff)为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神学院的教授,着写了麦高菲的传记,书名是《麦高菲和他的读本》。韦士特霍夫在内文中写道:

  基本上,麦高菲读本指引人们为救恩而活,建立与神亲密关系的生活目标。他们的目标首先在宗教,然后是道德,最后才是知识。因此,若是觉得麦高菲读本比较像是一本神学课本,也不足为奇。由于我们生在罪中,注定要受诅咒,神在基督里和那些向祂悔改的人和好,并赐给他们永生。得救和称义因此是信徒人生的目标。而这就是麦高菲读本有神论的世界观相价值观。

  这读本对上个世代的影响力是不容低估的。在美国他们用此基督教的信仰教育了数百万人,其所造成之冲击力十分深远。只不过后来发生了一场世俗化的变动。在麦高菲去世后六年,新的读本虽沿用他的名字,却将之「严重地世俗化」。韦士特霍夫写道:

  加尔文的神学和伦理学已被美国中产阶级的平民宗教、道德和价值观所取代。也因此,对那些深深悲叹今天学校课本已都市化、世俗化、社会化和道德多元论的人来说,这个麦高菲读本就像是一股清流,无疑是来自神对美国的一份祝福。

  总体来说,无论是第一版或是以后的版本,麦高菲读不对美国小学的影响长达七十五年之久。亨利福特(Henry Ford)在 1928年时又再版了 1857年版的麦高菲读本,只因他很尊重它们。福特写道:「我那个年代,大多数的年轻人都是读麦高菲读本长大的。而大部份那个时代的年轻人至今犹存,都对读本的编辑非常地尊敬。」

  早期的美国教育是基督化且相当成功的。但中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呢?我们等下来看看。



大学:基督化的现象,向希腊人致谢

  基督教带给学校教育的礼物并不仅只有低年级的教育,大学的现象也是来自基督教会的影响。大学是直至中世纪后半期才开始设立的。前纽约大学历史学家瑞瑟(Joseph Reither)写道:「大学是中世纪的创作」。已故的曼彻斯特大学中古世纪历史学教授海德(J.K.Hyde)在 1986年去世时,指出世界所有的大学都应该回溯到牛津、巴黎和波隆那三个典范。这三所大学则要追溯至公元1200年左右。在牛津和巴黎,基督教神学和亚里斯多德思想是最主要的科目。在波隆那,其主要的科目则是教会和民法。

  在这三所大学之前,还有其它被称作「大学」的机构存在,譬如,在古希腊或中古时代的伊斯兰(Islam,在西班牙的科尔多瓦);还有在意大利的萨莱诺(Salerno),回教徒设立了一所较高的学府,它是一所限制严格的医学院。正如《中古世纪的大学》一书作者拉希德(H.Rashdall)写的:「正规大学在当时并不存在。」

  一般大众接受的大学定义是来自拉希德所说的:「一个学术的协会,无论是师长或学生皆致力于较高的教育和研究。」根据此定义,大学的根源因此而起。这三所大学之后不久即出现了英国的剑桥大学。以后,当一地区的大主教或一些官员陆续允许教师在他的牧区教会学校以外设立学校时,其它的大学便开始出现在中世纪的欧洲了。

  在其它早期的大学里,主要的科目是来自历代教父和教会学者的教训,及最困难的基督教教义;同时也探讨亚里斯多德和希腊之哲学。但是整体来说,基督教神学是学校的基础,是基督徒设立基督教学校的目的。

  相信很多人会惊讶,何以过去这种有系统、富哲学性并深入的方式以追求认识神,所导致各地兴起的大学现象;今天却只看到大多数的大学均表现出一个和基督教信仰完全相反的世界观呢?接下去我们会看到原因,但不容否认的是,最先是基督教信仰兴起了更高等教育的概念。



美国的大学

  美国最起初的一百廿三所学院和大学几乎都源自基督教。它们都是基督徒为基督的目的设立的,主要是为了训练教牧。陈宏博博士(Paul Lee Tan)宣称:

  在独立战争之前,除了宾州大学之外,每一所在美国设立的大学,都是某些基督教教会的分会所设立的。即便是宾州大学,布道家怀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亦在当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哈佛、耶鲁、布朗、普林斯顿、纽约大学、西北大学,以及其它许多学校都是完全源自基督教的。哈佛是在约翰哈佛牧师捐献金钱和书之后开始的。在哈佛大学入口的石碑上刻着这些字:

  在神让我们安全抵达新英格兰之后,我们建立家园、增加谋生技能,设立方便地点好敬拜神,也建立了市政府;紧接着我们最渴望的事情之一就是更多地学习,以惠及后代;唯恐当我们归于尘土时,只留给众教会一个没有文化的职事。

  达特茅斯(Dartmouth)神学院是为训练向印地安人传教的宣教士而设立的。威廉和玛丽(William and Mary)大学的建校宗旨即明言是「为传扬基督教信仰」而创立的。1754年办的金氏(King's)大学,即现在的哥伦比亚大学,在其一份早年的文宣中写道:「这所学院最主要的目标是教导和吸引儿童认识耶稣基督。」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威瑟斯庞(John Witherspoon)则说:「一切和基督十字架相违的学习是被咒诅的。」

  今天几乎所有的学校都这么地世俗化,很难想象它们是为荣耀神和促进基督教信仰而设立的,然而许多校园的建筑物都见证了它们乃是来自基督教的根源。最近我读到一篇论到学校校规和原则的声明,上面说到所有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要认识永生神耶稣基督,一看竟然就是哈佛的校规!想到在不知不觉中大多数的机构竟背教变节,就真觉是一件悲哀的事!谁会想到今日神的话语,就是在这些基督徒流血流汗设立的学校里被讥诮呢?



教育的平民化并最终的世俗化

  1837 年,在霍勒斯曼(Horace Mann)的影响之下,现代平民教育在美国的麻省诞生了。也因此他被尊称为「现代平民教育之父」。曼是麻省议会主席和美国第一任的教育部部长。他是一个唯一神论者,否认三位一体之说和基督的神性。他不相信圣经的默示和权威,痛心于美国所有儿童的教育组织都操纵在基督教的手里。他以为必须要设法弥补那种情况。他的解决之道就是将国家教育交由政府来经营、运作和掌控。自此,公立教育的组织就开始努力于协助儿童脱离基督教的束缚!

  然而,曼所栽种的直至廿世纪才开花结果,主要是受到另一个对公立教育来说赫赫有名的人——约翰杜威(John Dewey)的影响。谁是约翰杜威?他是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在这个世纪的早期,杜威的教育学院成为全美政府赞助的州立学院和其它训练教师机构的试金石。他所谓的「渐进式教育」概念在美国横行无阻。杜威是美国人文主义者协会的第一位会长。他是签署第一份人文主义者宣言的人,他不信基督;事实上,他觉得基督教是美国公立教育制度中最需要解决的一大困难。

  有趣的是一百年前,当大多数的人都忘了公立教育制度的方向时,普林斯顿的贺智博士(A.A.Hodge)明眼洞见它的走向。贺智博士和他的父亲查理士贺智博士被认为是美国最杰出的神学家之二。他受过广博的教育,非常具有智能,是一位伟大的学者。这是他在一个世纪以前所作的预言:

  我非常确定一个事实,就像我确定我是属于基督的一样。一种综合与集中于中央的国家教育制度已脱离了宗教,正如现在普遍所提议的,会证明是这个罪恶的世界将之用来传播反基督和无神论,以及反社会虚无主义的伦理学等等最骇人的计谋。

  他乃是说一个国家公立教育的制度若与宗教分开,则会变成这个世界所未曾见过的最无神论、反基督的虚无主义制度,他的预言是多么的精确啊!

  在二百多年间的基督化教育之下,美国全国只有百分之四的文盲比率,反观今日公立和渐增的世俗化教育下又成功地作到了什么?姑且不论一兆多的美金早已投入在教育制度上有甚么样的结果,文盲比例目前是百分之卅二。今天,全美有四千万个文盲!而这还不包括智能上的文盲呢。

  1993 年 9 月 12曰,罗德堡的太阳哨兵(Sun-Sentinel)宣布有关「美国成人文盲情况」的研究报告时,带来了令人沮丧的结果。根据研究员报导,美国成人几乎有一半是文盲。教育部长理察里莱(Richard Riley)说这些发现是「唤醒人们注意到这个国家文盲的严重性。」(华盛顿时报,1993年 9 月 9 日)。

  美国人的读写能力比例正快速地接近尚比亚的比例!今日世俗化的教育家对「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这个圣经的观念嗤之以鼻,然而,事实却确认这句三千年老定理的真实性:

  目前世俗化的国家教育到底有多糟糕呢?美国教育部在 198O年期间发表了一篇报导,命名为「一个冒险的国家」,它所作的结论非常好:「今天,如果有一股不友善的外来势力试图把平庸的教育制度施加于美国的话,我们很可能将之视为一种战争的行为,而事实上,今日我们所施加的教育正是在作一轻率而片面的解除武装行为。」

  有关美国教育的世俗化与其在质量上下降所造成的结果,还可以延伸更多。特别有关今日学校面临的严重道德问题——如抢劫、攻击、强暴、青少年怀孕、堕胎、自杀和谋杀等等,这些真是说也说不完。但是我们要集中讨论的是关于教会的基督教根源。之所以提出现代教育的主要原因,乃是由于它和造就建立这个国家的人所受的基督化教育,造成了极强大的对照。



全世界的教育

  基督教不仅帮忙教育美国和西方,且在上两个世纪里,又借着基督教的宣教士教育了数以百万计的第三世界的人。基督徒在偏远的森林地带设立学校,把不成文的语言译成文字,教导各国国民读写的技能。在众多的国家解除殖民地之前(约在 195O 至 70年间),均是基督教宣教士在负责大多数的教导。

  一位对菲律宾人宣教的美国宣教士刘百克(Frank Laubach,1884~197O)发展了一套训练读写的课程,至今六十年来一直被全世界用来作为教导,包括如何教导成人读写。刘百克是一位「读写能力的拓荒者」。他的口号是「一对一的传授」,并创立了刘百克国际读写会。估计至少有二百个国家,超过一亿的人使用刘百克的方法教导识字,对象包括许多国家里的文盲。可以说,基督教比世上任何其它力量更有助于推广教育和读写能力。



结论

  有关基督教如何推广全世界的教育和读写能力是不可能一下子说得完的。譬如,十八世纪末期的主日学运动是由英国的雷克斯(Robert Raikes)所推动的。这个运动的目的乃是为穷苦的儿童提供以圣经导向的学校课程,否则他们不会有机会受到这样的教导。再一次地,基督教使教育普及到了一般群众,在一些衰微的市区中由于有着非常优异的基督教学校,以致为许多穷苦的儿童提供了一条生路。

  如果没有耶稣,人仍会留在罪和无知的黑暗中。一般人是不可能有机会接受教育的。然而不幸的是,曾经浸浴在福音真光中的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竟又重回到罪和无知的黑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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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19:35:14 | 只看该作者

第五章 基督教对美国建立的冲击

  「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言十四章 34 节

  1992 年末,密西西比州长佛迪司(Kirk Fordice)因公开宣告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兴起了一场辩论的风暴。厉害到在他宣告之后的那个周末,他被迫要向民众道歉。华盛顿时报在评论整件事时,作了一个很好的结论:是「基督教国家」这个卷标成了争论的字眼。基实,早在1954年时,一位先进的美国人即曾斗胆地说了和佛迪司州长类似的话:

  我认为一个人若不明白圣经和救主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守护神,他就无法明白我们国家的历史。不论是维吉尼亚的宪章或新英格兰的宪章,都在在说明同样的目标,无疑地,这是一块蒙受基督教达见所赐福的土地。

  是谁说了这番可能被误为是没有分寸的话呢?他是华伦(Earl Warren),1954年时的加州州长,后来还担任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到底美国有多少是或曾经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呢?这一章的目的是要证明,基督教信仰如何在美国的发展上,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并替这个世界立下了一个优良政府的榜样。如果没有耶稣,永远不会有一个美国。而当美国这个国家远离基督时,无疑是在切断最初致使这个国家伟大的根源。这里有二个针对此题目非常有帮助的资源:一是大卫巴顿(David Barton)的《分离的迷思》(The Myth of Separation)和约翰艾兹摩尔(John Eidsmoe)的《基督教和宪法:我们祖先的信仰》(Christianity and the Constitution :The Faith of Our Founding Fathers)。

  综观世界历史,从宗教、政治和经济自由的角度来看,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一样拥有这么多的自由。她跟其它之前的国家不同的是,她愿意为全世界意念相同的国家铺路。一直以来,她是世界的灯塔。甚至今天,当一些不自由国家中的人愿意冒死潜逃(譬如跨越公海),来享有这里所拥有的机会和自由时,就是在说明这个事实。这些自由的真正源头是什么?拿走基督教,就不会有今日大家所熟知的美国。虽然基督教对其他国家的政治形成亦带来了许多好处,但是这一章要强调的是,美国在最初建国的二百年里,曾表现出世界最美好的希望和最崇高自由的典范。



所有国家都建立在有神论或反有神论的基础上

  今天,许多人提到美国是被建立成为一个基督教国家的事实就咬牙切齿。但是历史的着墨不是一笔就能勾消的,虽然当今美国许多历史课本中都明显地忽略掉这点,但若是从全世界所有国家都拥有一个有神或无神论的根基来看,我们很容易理出一个结论。所有曾存在的国家都是建立在一个有神或反有神论的原则上,这里我们可以想到印度的印度教、中国的孔儒思想、以色列的犹太教、沙特阿拉伯的回教,或是前苏联的无神论。如果我们读过历史,我们就知道美国乃是建基在基督和祂的话语上。

  但是美国的真正伟大来源,近来大抵都被世俗主义的烟雾给涂抹掉了。功劳给了那些不该居功的人。其实是大多数的思想潮流使得这个国家伟大,而其基本生命的原则来自何处呢?依你的看法,历史上是谁对美国的自由、政府、经济、教育和她的一般思想的来源最有贡献的呢?当然我指的并不是唯一的。

  容我向你推介这个答案,我认为历史记载得非常清楚。他是来自瑞士的一位谦卑改革家,他的名字就是加尔文。如果我们要回溯到致使美国伟大的缘由,那么我们要回溯到加尔文的原理,因为正是他的原理使得这个国家伟大。加尔文被认为是最伟大的独创思想家之一,但这不算完全正确,与其说加尔文是一个具启发性的人,还不如说他是圣经的解说家,正确地解说耶稣基督的教训。所以间接地说,这个国家真正的立基者是耶稣基督和祂的教训。现在当然还牵涉到许多其它的要素,但因为所有人的行为都是经由有罪的人手所作的,因此在过程当中这些行为就渐渐污损了其中的品质。

  许多历史学家都宣称加尔文主义在建立美国和美国共和政府的诞生上扮演了一个枢纽的角色:

  德国历史学家兰克(Leopold von Ranke)说:「加尔文是美国真正的立基者。」法国历史学家论到加尔文派的教徒时说道:「这些人是英国真正的英雄。......他们建立了苏格兰;他们建立了美国。」另一位法国学者和历史学家杜奇尼(D'Augibne)说:「加尔文是最伟大的共和国家的立基者。」他把美国列为是共和国家之一。

  十九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历史学家之一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称加尔文就是「美国之父」,并补述道:「不尊敬这份回忆和尊重加尔文之影响的人,就是不知道美国自由之来源的人。」悲哀的是,过去半个世纪的教育,使得一般的美国人已鲜少知道什么是美国人自由的来源!

  应该要注意的是,加尔文的影响比长老教会还更远大。二、三个世纪以前,这不仅影响了长老会的信徒,还有所有的天路客,如英国国教或圣公会、公理教会、浸信会、清教徒、改革的荷兰、德国、瑞士和法国的胡格诺派(Huguenot)教徒。

  有人以为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所有加尔文主义的影响就跟着消失了,但这种说法一点根据也没有。班克罗夫特说:「有人认为1776年的革命是受到了宗教的影响,然而这只是长老会教派的看法。」它不被认为是在英格兰发生的美国革命,而是被称作为「长老教会的反叛」。有一位热心的拥护殖民地者写信给乔治二世说道:「我个人以为所有这些不寻常的行动都要怪长老教会。他们是煽动所有这些夸张手段的主要管道。」而当这些「不寻常的行动」传到英国时,首相沃波尔(Horace Walpole)在议会上说:「我们的表亲美国和一位长老会的牧师跑了。」你知道这位牧师指的是谁吗?他就是威瑟斯庞——普林斯顿的校长,是唯一签署独立宣言的牧师。

  在独立战争时,革命军里超过半数以上的士兵和军官都是长老教会的。虽然在革命军里的军官阶级不多,其中之一称之为「上校」,而所有参加美国革命的上校,除了一位之外,竟全都是长老教会的长老。说它是一场长老教会的叛变也不为过!

  是的,他们真的参加了革命!为什么呢?这是由于长老教会助成了政府形式的产生。当教会独裁瓦解时,不可避免地便导致政府的自由。众所皆知,长老教会反对独裁与所有形式的君主制度。就如詹姆斯一世说过:「长老会反对君主制度,就如神对魔鬼的态度一样。」

  班克罗夫特再次说到加尔文主义的政治制度,本能地被判定是属于共和政府模式。存在于长老教会的政府形式,是唯一于1776年之前,在这块大陆上存在了七十五年的共和政体,而美国政府大体上只是它的一个复本。

  不错,美国政府是共和体制。长老教会扩展到的每一个角落,便随即产生一个共和国。世上存在的每一个共和政府,是受到长老教会和加尔文主义影响所产生的。这是一项被无以计数的历史学家所做过的声明。在教会里,平信徒被授权予以管理教会,打掉了非阶级以上的人才可以管理的论调。教会回归到自由的领域之中。在政治上,波特那博士说:「加尔文主义一直是共和政府主要的源头。」

  加尔文主义和共和体制之间的关系是互为因果的。这个国家(虽然有些人不知道)拥有一个和共和党完全无关的共和体制,但是却和一依法建立的政府有关,是由选举出来的代表所组成的。这正是今天美国这个国家所拥有的政府体制。



五月花号公约

  无论现世主义者如何否认,都否定不了美国这个国家是始于基督教的事实。记得当第一批人在登陆普利茅斯之前,曾一同坐在舰长室所写下的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 Compact),这份著名的文件同时被称为是「美国的出生证明」。他们断言是为了「荣耀神和拓展基督教的信仰」而前来的,是出于对这份信念的了解才出发的。这就是「开国祖宗」(Pilgrims,又译「天路客」)远走他乡的原因。他们在1620年所写的是一份政治性合约,直接反映他们在 1606年所立的属灵之约。这里若花一些时间回溯并提供天路客的历史背景,对我们是很有帮助的。他们的故事均完整地记载在最早期著作《新世界》中,布雷德福(William Bradford)州长所写的一篇《论普利茅斯殖民》(Of Plymouth Plantation)里。他借着引用圣经,称他们为「天路客」。他引用彼得前书二章11节的经文:「亲爱的弟兄阿,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劝你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其灵魂争战的。」

  众所皆知,「天路客」是指一群单一的会众。他们于 1606年在英格兰诺丁罕郡这个静寂毫无生气的小镇中,于布雷德福州长的大宅邸里秘密地成立。就会众来说,他们是存在于地面上的最了不起团体之一。多年来他们主要的领袖是约翰罗宾逊(John Robinson)牧师,虽然他立下许多重大的原则以帮助那些要去新世界的人,不幸的是他自己却没能去成。

  天路客之前是主张政教分离的运动者之一,由一群对英格兰教会的改革已经绝望的基督徒所组成。他们的名字表明他们渴望先从洁净英格兰教会的内部开始。

  天路客开始的方式所代表的意义十分重大。如我们已提及的,他们立了一个约来开始他们的地下组织,即是后来有名的「司寇比约」(Scrooby Covenant)。这么作的结果,他们形成了「地方教会自治的一份成文之约,立誓要顺服神和祂的律法,用基督的爱彼此相交。」此时的英国没有宗教自由,在严厉的迫害之下,他们很快地离开当地,前往拥有宗教自由的荷兰。然而,在荷兰他们面临到不同的难处,包括由于受到世俗环境的影响,他们的子女开始远离信仰等等。所以他们最后出让到美国,但不是同时去的,第一批搭乘五月花号的人是于1620年到达的,因此而写下五月花号公约,自愿同意成立基督教自治政府,并宣誓道:

  奉神的名,阿们。我们署名如下(见附录名册),乃可敬畏至高者暨詹姆斯国王陛下忠诚之民......,为了神之荣耀,吾等向以竭诚尽力推展信仰,维护吾王吾民之荣誉自居。今日更将启程前往维吉尼亚北区建立首一之殖民地,此时此刻,于神面光之中暨众人之面前,吾等立约,以更美善之秩序,维护达成上述目的为名,筹建一公民政体。

  这份公约的重大意义,对美国政府组织的形成已不用再多强调;同时更不用多强调教会的约和五月花号公约之间的关联了,它是教会获得特许状的一个政治回音。1991年的《世界年鉴》说到此公约是:「自动同意管理自己的一个协议,是美国的第一套成文法。」

  学者巴特勒特博士(Robert Bartlett)是一位天路客的后代,曾著有《天路客之旅》(The Pilgrim Way)一书。他写道:「这份协议在美国民主政治发展上,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它弃绝了高举少数人享有特权的贵族制度,建立了一个共同签署协议的小社区。」

  继第一批天路客搭乘五月花号来到新大陆之后,接续有更多的天路客涌向此地。然后在1628年第一批清教徒代表团也抵达这里。虽然清教徒试图留在英国为洁净教会而努力,但其希望终是未能实现。詹姆斯一世恨死这些天路客和清教徒,论到所有背教者时,他说:「我必要使他们顺服,否则就把他们驱逐出境,或是让他们受到更严厉的惩罚!」所以在五月花号抵达后的几十年里,天路客和清教徒一波一波地涌进新英格兰。他们互相交换意见,结果许多清教徒采纳了天路客的想法。以致清教徒在数字上多过了天路客,最后之间的差异就变得越来越模糊了。正如法律学者艾兹摩尔说的:「到了1700年时,天路客完全被清教徒的团体给吸收了,自此两个团体之间就没有什么分别了。」

  接下来的一百五十年里,这些奉献的基督徒在新英格兰写了大约一百份不同的协议、约和宪法。像五月花号公约一样,它们均反映出这些早期的美国人曾受到基督教启迪的事实。如1643年他们为了保护彼此,这些来自殖民地的代表们第一次聚在一起签署了新英格兰盟约。在新英格兰盟约里叙述他们来到美国这个地方的唯一理由:「我们来到美国只有同样一个目标,就是要拓展主耶稣基督的国度。」

  这些早期的殖民者写下了无数的宪法、约和协议,为美国政府的宪法铺路,可说完全始于加尔文主义信徒教会的约。正如历史学家沃尔夫博士(Dr. Charles Hull Wolfe)说的:

  在合乎圣经的约之下,天路客经历了宗教、政治和经济上的自由。在1636年他们又用此作为根基订立了一套完整而详尽的宪法。以此形成1776年时一百个根据圣经所立的约、协议和宪法,为这个拥有独特自由和基督化的美国奠定了根基。

  没有人会对清教徒和天路客的基督徒品格提出争议。然而,现世主义者却仅视他们为讥诮的对象,从不以他们为榜样并感激他们对美国所作的贡献。他们竟看不到这些勇敢的基督徒所表现出的令人难以置信之品格;也不明白他们坚定的信心与促使他们抛弃老世界的一切,带着家人向「不知」冒险,并在敌视的旷野里铺路的动力等等之间的关联。勇敢的天路客和清教徒实在配得我们的感激,我们绝不该讥诮他们。要知道我们每一天都在享受着他们对文明所做的贡献。唉,可叹的是这个信息大部份都被今天的世俗主义者给遗漏了。

  今天的世俗主义者在将天路客和清教徒的遗产变得庸俗之后,就试图说服人们以为早在美国独立战争开始时,基督教的影响就完全衰微了。世俗主义者告诉我们说,美国开国的祖先们大部份是世俗主义者,并立下了一个世俗化的政府。几年以前,当我和唐纳生(Sam Donaldson)在某一个场合里辩论时,他提出了这项争议。但事实完全驳斥了这项议题。

  首先,在 1776年时的开国者从未听闻或想过任何有关一个将国家世俗化的事情。当时这个星球上尚未有像「世俗化国家」这样的情形存在过。当美国建立后不久,想不到这样的事竟在法国发生,使得美国的祖先们感到胆颤心惊。法国人试图完全推翻宗教,纯然是一个大灾难。不久它导致血流成河,然后是拿破仑的独裁——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最后他们不得不放弃原先无神论和世俗主义的根基。

  接下来,让我们审查基督教在建立美国这个国家上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必须从美国独立之前几十年所发生的一件事——以「大觉醒」(the Great Awakening)闻名的事迹开始。在「大觉醒」中扮演一个极为重要角色的人物是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这人是美国最伟大的神学家和哲学家之一。



大觉醒

  1730 年至 40年间,一个重大的复兴横扫了许多的殖民地,这场大觉醒帮忙把这些不同的殖民地连系在一起,并使他们合而为一。它加强了圣经对那个年代美国人生活的重要性。路易士安那州立大学研究所的所长桑多兹博士(Dr. Ellis Sandoz)断言道:

  教派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部份是受到几十年来大觉醒均质化和民主化的影响,以及它隆隆的回音和余震的结果。独立大会和联邦会议上的领导人无疑都是具有信心的人。

  再者,大觉醒帮助殖民地人民更肯定他们在圣经里所看见的共和政府体制。桑多兹引用了鲍德温(Alice Baldwin)的一段话,是她在研究大觉醒过后,在维吉尼亚州与牧者所谈的内容:

  南方长老教会牧师的政治概念是根据圣经而建立的。是根据律法所建立起来的基本体制,人民拥有神所赐的天然、不可让渡的权利,政府是统治者和人民之间所立的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人民具有不受压制的权利,统治者要负责并保障这点,这些概念似乎都是他们所教导的教训......在南方就如英格兰一样,牧者帮助平民熟悉独立所要争取的东西,其所持的体制信念、成文的人权宣言,以及州和国家政体制定的基本原则。

  因此对自由的追寻从殖民地的讲台怒吼延展开来,大多数是在新英格兰,以此点燃了独立战争。



基督教对关键爱国者的重要性

  那些牵涉到形成美国独立的人中,有太多位是奉献的基督徒。我们要强调其中的几位:

  亚当斯

  美国革命的煽动者是亚当斯(Samuel Adams),一位热心的基督徒。他视自己是「最后的清教徒」。他也被称为是「美国革命之父」。廿多年来他为自由所做的献身可说是不屈不挠。亚当斯成立了一个「联合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提供殖民地在连络困难上的凝聚力,以保持联合所需要的合一。」根据多种来源显示,亚当斯是开始独立战争的最重要人物。《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宣称,「亚当斯比起任何其它美国人,是最会挑起殖民地的人反对英国统治的人物。」至于亚当斯是根据什么,来谈自由的公民可以学习到的权利呢?他写道:「乃是借着阅读和仔细查考伟大的律法颁布者,和基督教会的头所颁布的理论而有的,而这些都清楚地记载并公布在新约里,人们可以从当中了解到这些权利。」

  当 1776年签署独立宣言时,亚当斯宣告道:「我们把这一天交还给掌权者,所有的人都应该顺服祂。祂掌管天地,从日出到日落,愿祂的国度降临。」并且顺应着此同样的主题,美国独立宣言的书面宣言是「没有王,只有耶稣是王!」(No Kings but King Jesus!)

  派崔克亨利

  派崔克亨利(Patrick Henry),一位基督徒的爱国者,是革命时期口才极好的演说家,亨利最有名的演讲,也许是他在维吉尼亚州下议院前,那场改变历史的狂热演讲,他宣告道:「不自由,毋宁死!」亨利知道基督教对这个国家的建立有着极巨大的贡献。他说:「我们不可能不强调这个伟大国家的建基,乃是根源耶稣基督的信仰,是因着福音而兴盛的!为了这个原因,其它那些没有信仰的人,亦能在这里享受被保护和敬拜的自由。」

  威瑟斯庞

  唯一签署独立宣言的牧者是约翰威瑟斯庞牧师,曾任纽泽西大学(现在的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在那个时候,此大学是一所顽强的长老会大学。威瑟斯庞是从苏格兰移民来的。他帮助很多对历史有关键性影响的美国人,形成他们的政治思想,包括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编按:美国第四届总统,美国宪法主要起草人),当他在为他的职事预备时,曾就读于威瑟斯庞的大学。威瑟斯庞非常照顾这个年轻人,对麦迪逊的一生造成深远的冲击力。麦迪逊选择了政治生涯,但是他的神学训练对他大有帮助。艾兹摩尔写道:「有一件可以确定的事就是:基督教,尤其是威瑟斯庞的加尔文主义影响了麦迪逊的法律和政治观。」

  但是麦迪逊不仅帮助美国形成她的思想。艾兹摩尔还补述道:「对威瑟斯庞的最佳形容词可以说他是形成『凝聚』美国思想的人。虽然他并未参加立宪大会,但他的影响力被那些引用他教导的人可说是提升了好几倍。」

  乔治华盛顿

  有些人写道这位美国的国父并不是一位基督徒,而是一个自然神教信仰者。我相信有一项事实的查证会验明并不是这样。譬如在1891年的 4月,有人在华盛顿的许多文献中找到了一本他经常使用有关祷告的书。这本廿四页的手抄本,有他亲自题名的「每日献祭」的书名。无论他是原创人或只是抄写来的,历史学家们注意到它对华盛顿极为重要。这里有一篇他祷告书的代表样本:

  噢,最慈悲的上帝,在基督耶稣里,我慈爱和恩典的父,我知道并承认我的过犯,我今天表现得很差又不完全。我呼求神饶恕和赦免我的罪,然而我的祷告是如此地冷酷和草率,以致我的祷告变成了我的罪,更需要被神赦免。

  华盛顿是一位在圣公会地位很高的教区代表,有一段时间圣公会的教训和福音派的教导非常地一致。他以他属神的情操和他热切的祷告生活出名,譬如他经常地跪在「福吉谷」(Valley Forge)的地上祷告。他的祷告蒙应允。至高神帮助这个羽毛刚长齐的国家抵挡了当时地上最强大的国家。神如此地帮助,以致华盛顿在1778年 8 月 20 日写了这封信给纳尔逊(Thomas Nelson)时说道:「全能者的手对这一切的带领是这么地显著,如果人们不够感恩到知道自己的责任的话,他一定比缺乏信心的异教徒更糟、更邪恶。」

  当华盛顿于 1789年在纽约就任时,他跪下来亲吻圣经,然后带领所有的参众议院代表到一间圣公会教会参加一为时两小时的崇拜。

  当华盛顿离职时,他发表了一篇冗长的告别辞,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演讲之一。听听他认为宗教在美国居何种地位的看法:

  所有导致政治兴盛的性质和习惯之因素,宗教和道德是不可或缺的其中支柱。如果某人企图推翻这些,而认为人类仍能获得伟大和快乐的支柱,那么这人自称爱国是徒然的......。我们必须小心,不要耽迷于某种以为离了宗教和道德还能维持的假设里面。



1776 年美国人民的宗教信仰

  当我们仔细研究那个时候美国的宗教领袖和成员时,就不会对那些日子里美国领导人的基督徒行为感到讶异了。研究判定当时五十五个聚集在费城制宪大会撰写美国宪法的人士中,其中有五十名,或是五十二名无疑是基督徒。达拉斯大学教授布瑞德福博士(M.E.Bradford)在他的著作《一个有价值的公司》(A Worthy Company)里论到了那些撰写宪法的人,他记载下这件事实。他同时还研究那些签署独立宣言的人。他下结论说签署这个国家出生证明的五十六个人当中,确定有五十个,或五十二个人是基督徒。

  让我们再来看看这个国家 1776年的成员状况如何。在那个时候,百分之九十八的美国人是新教徒;百分之一点八是天主教教徒;百分之零点二是犹太教教徒。因此,可说1776年时的美国有百分之九十九点八的人自称是基督徒。那么,即便是只有些微历史知识的人,任谁也不敢宣称美国不是一个基督教的国家了。



圣经对美国开国祖先们的重要性

  美国的开国祖先们,最常常在他们的著作和演讲里引用的是圣经。艾兹摩尔在他的著作《基督教和立宪》里提出了这一点:

  路兹和韩门(Donald S. Lutz & Charles S. Hyneman)两位教授回顾了大约一万五千件文献,并仔细地阅读于176O 和1805年之间所有内容清楚、涉及政治的二千二百本书、小册子、报纸文章和专题论文。他们把它们浓缩成九百一十六件,大约是所有超过二千字公开发表的政治蓍作的三分之一。从这些文献里,路兹和韩门确认有三千一百五十四份资料是出自其它的来源。最常被开国元祖们引用的是圣经,占所有引文的百分之卅四......。最常被引证的思想家......不是自然神教信仰者和哲学家,而是保守的法律和政治思想家,他们全都是基督徒。

  根据众人引用的频率所了解的,这些人包括孟德斯鸠(Montesquieu)、布莱克史东(Blackstone)和洛克(Locke),他们都表白自己是有信仰的基督徒。



圣经和宪法

  世俗主义首常争论说,基督教与美国的宪法或人权宣言是毫无关连的。这是此世代最过度的错误之一。然而世俗主义者遗漏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美国的政府组织乃是源自于基督徒,即天路客、清教徒和教会之约!此外,务必将美国宪法视之为一份「如何行」的文件。反之,另一份独立宣言则提供比较多建立新国家的理论,其中有几个条文关系到神,而前者只有一次直接提及「在我们神的年间」。无怪乎桑多兹指出:「立宪欠了美国这个国家在属灵信念,和其基督教传统一个极大的人情。」

  怀疑论的历史学家威尔斯(H. G. Wells)宣称美国的宪法「无疑是基督化的」,因为绝大部份立宪者是基督徒,他们的政治哲学来自圣经和其它的基督教来源,他们必然暗藏无数的圣经原则在宪法里。这里有些精华篇:

  宪法是基于依据法律,而不是人的政府;是基于公民和代表公民的公共官员们必须受到一个基本的,并合乎神的律法之管理概念。立宪的主要人物麦迪逊说:

  我们没有把美国文明的未来下注在政府的权利上,而是在我们每一个人根据神的十诫管理我们自己的能力上。

  宪法是基于法律之下人人平等而制定的。圣经说:「神不偏待人。」(徒10章 34节)独立宣言表达了这个真理,它说神是创造者,以及「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可能还要花上一百年,这个原则才会完全实现,但是它在宪法中实施了。

  宪法是基于宣言的主张制定,所有的人都「被造物主赐予某些不能夺取的权利」。这些权利最早在那里表明的呢?就在十诫里。

  宪法被赋予保护个人自由的义务。身为基督徒,立宪者相信「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得以自由。」(林后3章 17 节)。

  宪法是基于开国者了解人是有罪的而制定。因此,他们分散权力,行政和立法分开,立法和司法分开,以致没有一个团体在另一个之上。麦迪逊在联邦党章五十一条中写道:

  什么才是最能反映人本质的政府呢?如果人们是天使,就不需要有政府了。如果天使来管理人,那么从内或从外来控制政府亦都无所需要,在形成人来管理人的政府,其最大的困难存于:你必须先使政府控制管理者;其次再强迫它控制它自己。

  因此,基督教里有关人的罪性的教训是导致美国宪法权利分立的主因,以致不会有任何人或少数人握有过多的权力。这些权力如何分法呢?开国者们知道以赛亚书卅三章22节说:「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他们就依政府功能的方式来分成司法、立法和行政三个部门。

  宪法乃基于世袭的君主政体,并非是依据一个真正的基督化公民政府的信念而制定的。立宪者主张没有人注定要成为一位君主;只有基督是王。美国革命的口号之一就是:「没有王,只有耶稣是王!」



新国家的条例

  如果新国家的开国者想要美国这个国家世俗化的话,那么何以在管理人民时实施了这么多的宗教条例?并且这还是政府官方制定的呢!第一次国会通过的第一条条例,同样的人撰写了第一修正案,聘请牧师在众议院和参议院会议期间祷告。新国家的领袖们要求设立国定禁食、祷告和感恩曰。仅是在独立战争期间,就有十六天以上这样的国定曰。即便是美国公民权协会(A.C.L.U)的爱国圣徒,杰弗逊和麦迪逊也都订立了禁食祷告的国定日。

  就在第一次国会通过人权宣言的第一修正案时,同样的,国会也通过一条所谓的「美国历史上四份最重要的文件」——1787年的西北条例。它叙述道:「宗教、道德和知识,对良好的政府及人类的幸福是很重要的,学校和教育部门应永远鼓吹它们。」注意,当时设立学校的目的是为了教导宗教、道德和知识!



基督教国家——美国

  1892年在判决三位一体论时,高等法院事实上查阅过和美国这个国家建立时相关的几千份文件,包含每一州的宪法,以及至1776年前的所有盟约,和法院所有各种不同的判决。最后,他们说:「我们的法律和制度必须基于能具体表现人类救赎主的教导,否则别无他路;在这个意义和范围内,我们的文明和制度都在强调基督化......这是一个有信仰的民族。这也是历史的事实。从发现新大陆到现在,只有一个如此肯定的声音......到处只清楚地听到一个同样的事实......这是一个基督教的国家。」



历史的修正:第一修正案的误解

  有关第一修正案的解释,在「政教分离」这方面有许多的误解。第一修正案就宗教方面,它叙述道:「国会不应制订任何有关设立或禁止某个宗教的法律。」就传统上的了解,是意谓在美国不会有国家教会,如像英国一样。就历史的了解,则教会和国家的功能是分开的。但这不意谓要把神或基督教和国家分开,像今天在美国所发生的情况一样。

  1947年,一个相当新的有关政教关系的解释出现了,加上最高法院针对艾佛逊(Everson)对教育部的判决而举国闻名。法官布莱克(Hugo Black)引用了一封杰弗逊于1802年写给丹伯利浸信会的信,信中杰弗逊描述「教会和国家中间有一道墙」。长久以来,这个解释获得了回响,普遍到以致今天出生的一般美国大众,都以为宪法甚至是在教导要政教分离。第一修正案的误解所引发的是,使它有效地变成一次不让宗教公开化的「搜查与消灭」的任务。整个下来,使得美国离华盛顿的就职大典,和接下来为这个新国家所作的祈祷与敬拜越来越远。

  现世主义者之所以能够违反美国的开国者原先想要成立一个基督教国家的宗旨,唯一的方法就是利用「选择性的历史」,来使国家对宗教保持「中立」(或说是「敌对」)。他们根据片段的历史达到了这个结论,却忽视无数与之相反的证据。

  斯托里(Joseph Story),十九世纪初一位著名的法学学者,在哈佛大学法律系任教,最后作了美国最高法院陪审法官。他被麦迪逊总统指派至最高法院。斯托里写了第一本有关宪法注释的钜着。在这本着于1851年的注释书里,关于第一修正案,他说了这样的话:

  可能在采纳宪法和正在考量的修正法案(第一修正案)时,一般而论,昔遍的说法是基督教必须受到国家的鼓励,但不要与个人的良心和其它宗教自由的私人权利不兼容。这种试图夷平所有的宗教,使漠视基督教成为国家政策的作法,如果不会造成普遍愤怒的话,也会造成普遍的非难。

  第一修正案真正的目的不是用来鼓励推翻基督教,更不是为了促进回教或犹太教或不信者的兴盛;而是要排除基督教教派之间的对抗,并防止任何教会国家化所引发的成就,以免造成教会国家化所带出的排他阶级制度的产生。



结论

  若要说到有关美国基督教的根,可以是说不完的。有无以计数神保护的手,似乎就在「正确的」时刻介入。祂的手甚至可被视为是带领一些勇敢的冒险者,以开启一个新的世界。譬如哥伦布即视他的航行,是为了成就以赛亚预言到有关异教徒将转向真神的事情。他在远征大约十年后写道:

  是神把航行到印度群岛的心意放在我心里的(我能感受到祂的手在我的身上)。所有听到我计画的人都嗤之以鼻地嘲笑我。但无疑地,这是圣灵的启示,因为祂用圣经的话语奇妙地安慰了我......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渴望在驶往印度群岛的航行上,施行一个非常明显的神迹......。

  哥伦布挑战死亡之旅是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如果没有耶稣,美国人极有可能永远不会来到这块大陆。

  今天,美国需要回转归向神,需要再次致力于开国祖先们在建立这个国家的文件里所赐下的伟大原则。借着人们的祷告、努力和宣教,极力使美国再度成为一个基督教的国家。由于抛弃了这些原则,如今各式各样的疾病、传染病和问题都降临到这个国家。唯一的希望是回到基点重建之,使这个国家伟大的基督教传统再度得以宣扬,如林肯总统所说的:

  邦国和人的责任是要依靠神掌管的大能......,并认识圣经所宣告与历史所证明的崇高真理,那就是认识耶和华是神的,那邦国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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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19:35:51 | 只看该作者

第六章 基督教对公民之言行自由的贡献

  「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哥林多后书三章 17 节

  广播评论家保罗哈维(Paul Harvey)曾讲述一个关于黑猩猩的实验。一些科学家决定作一个教黑猩猩以文字符号来进行沟通的实验,有十四年的时间,计画指导员辛勤而又耐心地教导这只黑猩猩,提供一些东西给笼中的猩猩,期望让它能够拚出一些音节,以表达出它的意思。

  面对成果的这一天终于来到,黑猩猩似乎已经可以从它所学到的符号中组成一个句子了。消息传出后,其它的科学家也都挤在这间实验室里,围绕着猩猩的笼子,摒息地观看着,两耳专注地想要听到这段由世界上最被娇生惯养,也是最被呕心沥血训练出来的黑猩猩,讲出它的第一个信息。热切期待它能由符号中拚出一整个句子。终于它发出声音了,科学家们兴奋地几乎无法控制住自己。

  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这句由黑猩猩口里说出来的第一个历史句子竟然是:「让我出来!」

  这只黑猩猩告诉我们,所有的训练、所有的娇养、所有的喂食,在没有自由的前提下,也它而言都是毫无意义的。基督教对人类在追求自由及公民的言行自由过程中,具有极大的贡献。我敢说,如果没有耶稣,自由将无法存在,即或不然,它也只是少数知名人士为利己排他的一个小范围而已。

  耶稣基督是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解放者,由于我们拥有基督及祂的话语(圣经),才能在这世上享有自由,「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神的话去到那里,那里的独裁暴政就被灭亡,暴君就被赶下宝座,人们便得到自由。美国的人民能享有极大的自由,要归功于神的话(圣经),杰克逊(Andrew Jackson)说:「那本书(圣经)是我们共和国建立的基石。」当那本书不在的时候,我敢说今日美国人所享有的自由也会随之殆尽。



自由——圣经中不断提到的主题

  在圣经中自由是一个不断被提到的主题,但许多人并不知道这点。旧约里曾说到一段以色列人沦为奴隶,最后神释放了他们的故事。当时他们在埃及受捆绑,神带领他们脱离了四百三十年的奴隶生活,然后,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又陷入拜偶像的罪,以致被巴比伦人掳掠达七十年之久,而神又再一次地释放他们,种种这些例子都不过是告诉我们,这是将来更大的释放及解放者必要到来的预兆。耶稣基督释放我们从捆绑到自由,从被奴役到享有自由,祂使为奴及受囚的都得到自由。



「美国宗教裁判」的讽刺

  关于那些以「美国宗教裁判」对抗任何国家的基督教文化遗产的言行自由人士,最大的讽刺就是公民的言行自由其实是基督教信仰的副产品,你只能在以基督徒立国的国家中找到公民的言行自由。在现今的美国,犹太教及基督教常被媒体鄙视或嘲讽,但令人讽刺的是,他们所使用的这种自由言论讨论方法正是不折不扣来自基督徒的礼物——这些在唐纳修(Donahue)、莎莉(Sally)或欧普拉(Oprah)等人的脱口秀节目中常可领教到的事实。假如你去到沙特阿拉伯,你无法听到讨论穆罕默德是否真是阿拉的先知的脱口秀,回教徒若皈依基督教,这在回教地方是要处刑的。之前大家所知悉的沙门鲁希迪(Salman Rushdie)——《魔鬼诗篇》(Satanic Verses)的作者,由于触怒了回教人士,目前仍在躲藏之中。假如你去到以色列,你不会听到有广播讨论耶稣是否就是基督(弥赛亚)的问题,凡是弥赛亚信徒的犹太人(他们相信耶稣就是基督)都已被放逐,或被威胁要从以色列驱逐出境;假如你在印度,你也听不到公开讨论是否圣牛应该被吃的问题;美国人之所以能享受言论自由及公民言行自由,完全是因为这是承自基督教的文化遗产。

  当我们提到言论自由时,要先了解到时至今日,在许多国家中的人们仍没有自由来批评他们的政府,若是有人说话抵挡政府,他可能立刻被捕入狱。言论自由在美国是比在世上任何地方及任何时代都拥有更大之空间的,要记得从1776年以来,许多国家已急起效法美国,假如你回到1776年之前的英国,公开批评国王,在你知道发生什么事之前,你可能已经在澳洲(囚犯被放逐的地方)了。



最大极限的公民言行自由

  耶稣基督是公民言行自由的最大极限。监狱改革家寇尔森(Chuck Colson)有一次在批评「美国公民权协会」(A.C.L.U)时做了以下这样的结论,虽然寇尔森偶尔会与他们有相同的立场,譬如在试图抑制虐待囚犯方面。

  公民言行自由这个名词若只交由一个组织所定义和掌管,我会对此有些憎恶,我认为每个人自己便是享有公民言行者的最高单位,且是因为我效忠于那位在人类历史中,将尊严及自由带给每个个人的那位。所以我对公民言行自由这词感到有点被冒犯的感觉,诚实来说,我不认为他们在公民言行自由上有份,因为最大的公民言行家就是耶稣基督。



犹太教为基础的公民言行自由

  就其本身而论,基督教并没有特别去开创任何公民言行的自由。因为神在旧约中即和以色列人打交道,与他们立约,并颁布十诫给他们。这十诫与生俱来的含义就是一种公民言行自由。譬如,十诫中的禁戒杀人也就是为保护生命,禁戒偷窃也就是为保障私人财产,禁戒奸淫也就是为保护婚姻制度,所以这些自由是存在于那些希伯来人之中的。然而,他们在世上是极为少数的一群,并且为多数的外邦人所轻视,基督将那样的自由扩展成为世上大多数人普遍的观点及财产,这些自由随着基督而深入至世上的各国各族,祂纯洁的信息已获得优势,自由也随之开花结果。



从亚伯拉罕到美国宪法之间的连续

  历史学家沃尔夫观察到宪法的政府及自由都是从神而来的财产,以亚伯拉罕之约为起点,而以美国宪法为高潮。当摩西在神和以色列人之间领受了一个约时,那正是政治自由的起点,譬如,在出埃及记十九章 5节神向以色列人说:「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在第8节中我们看到,人们同意做到这点,是因为这约的意义及从它一直延伸下来到我们今日的自由。我们最后引用沃尔夫博士在为电视事工特别讨论自由议题时所写的一份手稿。

  以色列人主动顺服的结果,使他们成为一群自由的百姓——历史上第一群自由的百姓,如摩西所说,他们要「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利25章10节),在神所预定的时间中,透过耶稣基督,神完全了旧约中的应许,并与祂的子民立了新约,基督不只完全了旧约,并且也确认且使律法普及化,祂向世人指示如何更顺从律法——借着接受祂做他们的主和王,基督甚至向世人指示如何得到自由——从内心里接受祂的管理,而非从表面上接受人的专制,保罗知道「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他将摩西之约的原则及福音再一次地向西方传扬,从以色列横越地中海,到希腊及罗马。很快地其它的信徒再一次地向西传扬——到英格兰然后到爱尔兰。公元432 年,派崔克使用了一本拉丁的文件名为「摩西律法之书」(Liber ExLege Moisi),他与几名由他带领信主的爱尔兰领袖合作,让十诫成为英国人制定民法的基础。在890年,阿尔弗烈德(Alfred)国王——英国惟一称为「伟大的」君王,他让摩西十诫及耶稣的金律成为英国法律规条的基础,以及英国自由的基石。

  1215 年总主教兰顿(Stephen Langton)使用以圣经为基础的英国法律,拟成了英国大宪章——也就是美国宪法的始祖,它维护了神所赋予英国百姓以及基督教会的权利,在今日它则被记念为是一本对促进法律保护下之自由有极大贡献的著作。

  但直到 1517年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及之后加尔文伟大的智慧贡献,才使得许多基督徒再一次地发现神的约及律法的重要,加尔文应用他对圣经中约及律法的知识拟成了日内瓦市议会的风格,沃尔夫继续说:「不久之后,诺克斯——加尔文最有恩赐的学生之一,带着他在日内瓦所学到的,回到他的本地爱丁堡,从事一连串闻名的约的辩护,为苏格兰人争取宗教自由。」

  在诺克斯之后,圣经的约也开始被我们今日所称为清教徒的敬虔信徒实际应用,这些清教徒在上一章已讨论过。他们在1606年开始了教会的约,最后形成了政治的约——五月花号协议,从这些清教徒开始,这约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建国之先祖们,故此沃尔夫下结论说:

  当建国的先祖们在宪法会议上制定了严格而受约束的政府时,他们乃是跟随加尔文的圣经观点,加尔文说:「人民政府有它受约制的底线...‥要珍惜并保护敬拜神的权利......要使我们彼此和好,要促进整体的和平及祥和。」



罪得释放引导到政治上的自由

  基督教都是先将人从罪的桎梏中释放出来,然后人才可以经历到属灵上的自由。不可避免地,在寻求公民的自由上也是如此。在美国,基督教拥有最大的影响力,美国人所尝到的公民言行自由的形式与尺度,是世上任何其它国家所不及的,如同约翰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编按:亚当斯之子,美国第六届总统)所说:「美国革命的最高荣誉,是它连结了一项永远不变的原则,亦即公民政府连结基督教的原则。」这与所谓的「政教分离」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黑色军团

  通往美国自由之路是由新英格兰的教士们铺好了大部份的路,在殖民地时代他们所发出的讲道,帮助美国人了解「抵挡专制就是顺服神」,因此可以说新英格兰的教士们协助立下具有智慧及带着神学背景的自由基石。桑多兹博士编辑了一本很有影响力的政治讲道的书,书名叫《美国建国时期之政治讲道》(Political Sermons of the American Founding Era, 1730~1805年),在书首他写道:

  我发现这些「美国革命的教士」——藉用桑顿(John Wingate Thornton)在1860年的收集本中所用的名词,这是一个令人兴奋而又相当重要的文献来源。宗教赋予了美国生命,托克维尔在多年前已观察到,在革命前夕的美国人「谁能否认他们生存的核心,正是他们与神的连结呢?」卡尔布登堡(Carl Bridenbaugh)如此宣称。

  桑多兹说,这些教士特别在新英格兰地,被一些人称为是「黑色军团」,此称呼源自他们身上所穿的袍子颜色,及因为他们在驱策爱国人士反对暴政时所扮演的角色。

  其中的一例是列克星敦教会的牧师克拉克(Jonas Clark),「在 1772 至1776年,他是在列克星敦(Lexington)地带最有影响力的政治家及牧师。」他的家曾是许多重要爱国人士的聚会地点,事实上,在里维尔(Paul Revere)骑马传信息的晚上,克拉克正在招待汉考克(John Hancock)及亚当斯(Samuel Adams,编按:美国革命家),当问及列克星敦的人会不会起而打仗时,他回答说他已训练他们多日,随时等待这一刻的来临。

  第二天,列克星敦的美国独立革命,以「世界都听得到的枪炮声」拉起了序幕,科尔(Franklin Cole)编辑了一本关于新英格兰教士与美国革命密不可分的书,书名叫《他们传扬自由》(They Preached Liberty),他在书中写道:

  就在牧师馆方圆数尺外,革命的第一滴血在翌日——4月19日洒下,这些死去的人们正是他教区中的居民,看到被杀害的这幕,克拉克说:「从这日开始,世界的自由将会被纪念。」

  所以,从新英格兰地的教士开始,之后产生了那伟大的文件,是关乎自由及神的主权并人类的天性,这些再导致美国革命及美国宪法的引爆。



宗教自由

  讽刺的是,美国建国之前的殖民地时期,在基督教各宗派间的争斗,竟然是推动现在美国所享受到的宗教自由之手。在十七世纪有两位基督徒是帮助铺更大自由之路的,他们是罗杰斯(Roger Williams),一个反对清教徒的浸信会教友,他同时也是罗得岛的建立者,另一位是贵格会的宾威廉(William Penn)。虽然罗杰斯很明显地与一些人不和,他的观点「州政府不可以强迫个人良知」却对美国的公民言行自由有明显的贡献。宾威廉的名字被用来记念他所建立的州——宾州,他唤醒百姓对自由的知觉,同时他以基督徒的慈悲及公义对待印第安人,他称宾州为「神圣的实验」,并制订了法律,后人熟知为「政府的架构」,在当时世界上任何国家所能允许的宗教自由,都比不上美国所给予的尺度。

  在十八世纪,美国的建国者对一个宗派驾御于其它之上已感到厌烦,他们看到贵格会受逼迫,他们对维吉尼亚州的浸信会友因没有执照传福音而下监感到不安,在维吉尼亚州的殖民地区,有间州立教会,它是英国教会的分支,美国的建国者虽大多都是基督徒,我们在前一章已讨论过,但他们不想看到一个宗派拥有一个州的垄断势力。

  事实上,在美国爱国人士中有一个很少被提到的威胁,这种威胁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影响到他们得失攸关的心理。已故的达拉斯大学教授布雷德福说道,爱国人士很害怕输了这场战争,因为英国报复殖民地的处罚很可能是强迫英国教会成为全地的唯一教派,包括那些由清教徒及贵格会所建立的州都得强迫接受,所有在一百五十年的美国历史中所辛苦获得的宗教自由,都会付诸一炬。更进一步而言,美国人害怕若英国人赢了这场战争,他们会派英国主教来管理美国人,美国人不想要,包括敬虔的英国国教徒如乔治华盛顿等,所以各宗派的美国爱国人士合起来打仗——长老会联合浸信会、新英格兰的公理教会联合英国国教徒、巴摩的尔的天主教徒联合宾州的法国新教徒等。在他们赢了这场战争之后,宗教自由及自由的意识对美国的建国者而言已是如此重要,以致他们接受宪法的要件是文件上必须保障宗教自由,这是为何宗教自由是美国权利典章的第一条。

  在美国没有州立教会,而只有自由意识。十九世纪最高法院法官斯托里指出「第一修正案」能够解决几世纪迫害基督徒的问题,「它(第一修正案)因此除去了宗教迫害的手段,以及从使徒时代至今都被践踏的宗教意识权利。」

  很不幸地,我们今日的公民言行自由已经完全扭曲了当初第一修正案的宗教条款原义——我们在上一章已经看到,我们把它们扭曲为实际上在寻找又破坏任何宗教遗产的借口。

  建国之父给了我们一个系统,此系统是奠基于基督教原则,无论是无神论者、回教徒、犹太教徒、基督徒、佛教徒,任何人都可以建立一间教会敬拜神,或站在街角或屋顶,宣扬他的观点,出书或做任何其它的事情,在这个基督教国家中自由不受来自任何政府的压迫。

  几百年以后,找不到任何像我们今日在美国所能享受到的宗教自由,清教徒为了避免宗教迫害而逃出英国,英国还是我们看为自由的国家。但其实英国不是,在二百一十八年之前,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存有任何像美国今日所拥有的公民言行自由,这自由是由美国的建国者们在宪法上明令而受到保障的,这也正是基督教遗赠给世界的礼物!如同约翰亚当斯所断言:

  美国的生日与救世主的生日是有坚固的联结,这联结促使了福音的传扬......独立宣言第一次以救赎主在世上的使命为基础,组织了社会的协议,也是将人类政府的房角石立基于基督教的训言上。

  公民言行自由与基督教无法连结的观点并不是建国者的感觉,他们坚信公民自由的繁盛期正是依赖圣经中的基督教原则。

  宗教自由的进化过程并不像希腊神话中宙斯到雅典娜那样跃进而达到全盛,相反地,它是经历了长时间的实验、试炼及错误来改正它的瑕疵,并进而使这系统更趋完美。这过程从1620年到之后的一百六十年间不断在进行,在数十年的进化中历经了不同的阶段,其中的高潮就是宪法的第一修正案中保障了宗教的自由。



关于奴隶制度

  但是关于奴隶制度又怎么说呢?当成千上万的美国人因为他们肤色的关系而受捆绑,我们又如何能有意义地讨论公民的言行自由?在美国建国之时及宪法会议上有相当多的讨论是关于这点。在北方有许多人想要借着制定宪法中不允许奴隶制而将之废除,但在南方却希望能纳入宪法之中,在1787年美国几乎发生一场内战——除非发动一场战争,否则就无法联合,为了保护及创建一个美利坚合众国,他们在这点上妥协而允许奴隶制度继续下去。在这个启迪教化的过程,要花八十年才能解决内战中的这个妥协的问题,之后宪法被修正,黑人与白人一样同为公民,但即使在内战之后,对黑人的歧视仍深深植入在美国人的生活中,恐怕要花上好几世纪的时间及像浸信会金恩牧师(Martin Luther King Jr.)的勇气,才能达到一种类似的平等待遇。

  完全的自由及完全的真理是不会以一次完成的形式跃进的,譬如,科学的真理不会以一次完成的形式从培根(Francis Bacon)的脑中跳出,也不会从其它科学的发现者中一次跃出;不是雅典娜女神,却是一位活生生的基督——拿撒勒的耶稣,之前或以后都无人能像祂一样赋予公民言行自由的生命,如同科学是一代代地传递下所搜集到的知识,基督教也是代代相传所累积的知识。但不幸的是,基督徒的良知也受到了扭曲,我们拥有完全的启示,但即使在此启示中也是有一顺序的进程,从创世记到启示录,经过数百年的时间我们才能对此启示慢慢地开始有所了解。



托克维尔的观察

  托克维尔是一名法国人,他于 1830年游遍美国时,惊讶地看到虽然美国人很宗教化,却也很自由,他写道:「美国人将基督教的观点与自由如此亲密地在他们的脑中结合,以致无法使他们相信其中一项可以独立存在。」在另一段,他也提到:

  世上没有一个国家是像美国这样,基督教信仰对人类的灵魂有如此巨大之影响,在任何地方也找不到基督教的益处及其与人类天性之一致性对美国的影响,在这块世上最自由最文明的国土上,到处可强烈感受到基督教对她的影响。

  这是基督福音纯净宣告的结果,它抵挡了当时在法国的情形。托克维尔又说,「在法国我几乎所见的都是宗教的灵与自由的灵彼此抵触的状况,但在美国我发现它们是非常紧密地结合,他们也同时治理相同的一个国家。」



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的对照

  当提到意识自由、宗教自由及公民言行自由时,我们很奇妙地发现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之间有着极大的不同,如托克维尔所指出的,在法国,宗教与自由是正好互相反对的,要获得自由的唯一方法,就是断开宗教的枷锁。

  所以在他们的革命中,法国对教会采取严厉手段并没收教会的财产,他们在圣母院教堂上挂了一名裸体女人,以此来亵渎圣坛,并羞辱圣母院之名。他们抛弃以耶稣诞生年所定下的公元,而改以1792年为他们的元年——共和国的第一年,一个没有神的共和国。很快地,这个共和国便屈服在无政府的混乱中,最终导致出独裁专政。

  当宗教被摒弃,独裁专制便总是出现。在巴黎超过两万人在一场革命的惶恐浪潮中被杀,街上遍满血腥之气,他们没有找到自由,他们找到的是独裁专政,整个国家陷入绝望的战争及更大的捆绑之中。但在美国,由于并没有把宗教与自由切断,因此找到了最大的自由。



自由对抗放纵

  然而,美国今日所处的情况却类似于 178O年时的法国——罪变得穷凶恶极,而道德却相对地贬值,今天许多人看基督教是对他们「自由的一大拦阻」——犯罪的妨碍,他们已经将自由改变为放纵,更糟的是以放荡不拘的形式来诠释自由,他们不要任何人向他们告诫不可如此,或是限制他们放纵自我,现代享乐主义者更是看基督教为压制,而非自由。

  他们本打算让自己得到自由——满足他们所有的情欲,可悲的是享乐主义者最终却发现他们在独裁专制的捆绑之下,如英国政治家伯克(Edmund Burke)所说:「人类的意志及情感必须受到一些限制的影响,否则若是从内在来的影响变少,则从外在来的影响必定增多。」



结论

  公民言行自由是基督教赠予这个世界的礼物,即使在二千年前的今日,那些能够享受最多的公民言行自由的国家,也多是那些福音已渗入的土地。在基督徒立国的基础上,各个信仰的人士都被接纳,同时他们也无法在世上任何其它地方找到像他们现在所拥有的意识自由。美国成为那些受逼迫者、受压制者以及穷人的避难所,「在时代的过程中,成千上万的人已来到美国这个地方。」普林斯顿的霍奇博士深入解释这个说法:

  所有人都在此被接纳,所有人都被承认具有相等的权利及特权,所有人都允许获得私产,在选举畤投票,合格者都可以担任公职,在任何公众事务上投入他们的影响力;所有的人都可以随意敬拜神或不敬拜神,只要他们觉得合适便可,没有任何人可以妨害他人的宗教或其对宗教之意愿,没有一个人被要求要声称任何形式的信仰,或参加任何的宗教组织。超过这点都不可被要求,但应该被要求的是,无宗教信仰者不能要求政府应该采取认为基督教原则是假的之态度,或无神论者要求世上没有神才是对的态度,而对这原则采实证主义者又认为人类不是一个自由道德的代理人......针对所有人的声音,是不可能有足够令其满足之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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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19:36:27 | 只看该作者

第七章 基督教对科学的影响

  「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世记一章 28 节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卓越科技的时代,科学已成为世界的主宰。过去我们说人是处在蒸气或电的时代。现在,更贴切而言,叫做核子时代、原子时代、电子时代、计算机时代、信息时代或太空时代,总而言之,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毫无疑问地是一个科学的时代。

  对许多人而言,我们在讨论基督教对这世界的祝福时,会在本书以专章来讨论到科学是件奇怪的事,宗教不总是与科学为敌吗?不!更进一步言,许多学者都同意,改革后的基督教是孕育十一世纪时获得极大扩展的科学革命之母。如果没有耶稣,科学恐怕也无法来到这个世上。

  想想我们在生活中因科学革命而得到改善的种种方面,我相信假如基督未曾诞生,你现在无法借着电灯来阅读本书;假如基督未曾诞生,就不会有计算机、微芯片、飞机或宇宙飞船;假如基督未曾诞生,人们不曾开始「跟随神的思想」走的话,我们是不可能看到科学革命之出现的。关于基督教如何生产出现代科学,一些学者都有某些评论,基督教思想家薛华博士(Francis Schaeffer)提到了当中一些意见:

  英国数学家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及美国物理学家奥本海默(J.Robert Oppenheimer)都强调现代科学是来自于基督徒的世界观点。怀特海是一位倍受尊崇的数学家及哲学家,奥本海默在1947年成为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的主任之后,写到许多关于科学的主题,怀特海(在其1925年的著作《科学与现代世界》)说到基督教是科学之母,因为「中世纪时强调神的理性。」

  科学及基督徒的观点又如何呢?「科学」是由拉丁文Scientia来的,意思是「知识」,神被称为ominiscientia——全知的、无所不知的。但现代科学是怪异地混合了演绎与归纳,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这些都是在十六世纪时出现的名词,而发展出我们现在所知道的「科学时代」。



科学与基督教

  科学与基督教之间的关系如何?多年来怀疑论者及各类的非信徒可说是无穷无尽又令人厌烦地写了许多书及文章,述及科学与基督教是正相反对的,他们不仅互相矛盾,彼此之间更是毫无关连。一个人必须选择做一个迷信的宗教者——基督徒,或是一名科学家,两者是不可能并容的,不信的科学家习惯以上述的用语来形容两者的分野。

  三十年风水轮流转这句话是没错的,在过去数十年间,科学因着社会生态学的变化而遭遇到几段不同的困难时期。如1960年代的嬉皮新族群及 1970年代声称科学创造出了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这个科学怪人,并且是要来摧毁这个地球的种种传说,使得科学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困境,与其说科学是一条圣牛,毋宁说它是——按照许多的人的说法——更像是一条在瓷器店里暴怒的牛,充满着要破坏每样事物的威胁性,以致生态学家将人类的疾病归咎于科学。可说人们对基督教与科学之间的态度到如今仍不断地在改变,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我手上有一本接一本的书是一些不信基督的生态学家所写的,他们提醒人们,指出是因为基督教的缘故我们才有科学,而基督教才是所有这些疾病事件的主因。



科学的来源

  科学究竟从何而来?大约是始于基督降世之前的六百年,希腊哲学家开始对生命的存在及自然界的安排做一连串非神学性的探索时开始的。他们努力地朝原始科学的方向走,但却未发展出任何像现代科学的盛况,若是有,在公元一百年前我们即可能已处在核子及太空时代了。希腊人的脑子看这个自然界大半是简单地为了显扬伟大的希腊之名而有的,世界是不应该被改变、被利用的,只应该是单纯地被了解,他们做的只是头脑运动的游戏,应用理性的推理系统,而推出了许多很棒而有趣的事实,但从未发展成为「科学时代」。

  吉维斯(Malcom Jeeves)博士怀疑为什么希腊人从未在他们的科学问题上有所长进,在他的《科学企业与基督教信仰》(The Scientific Enterprise and the Christian Faith))一书中,他指出一种独特的希腊思想混合了基督教特殊的一部份形成了所谓的「改革式信仰」,这进而产生了现代科学,吉维斯写道:

  因着圣经的再发现及宗教改革时期的信息......造成科学发展的新动力,这种新动力再加上希腊思想中最好的部份,产生了最好的混合原料而引爆出连锁反应,这种连锁反应又导致在十六世纪初科学革命的知识爆炸,以及之后一直不断地加增,到融合成今日的科学动力。

  科学不仅没有在希腊人中得到发展,它也不是发源于希伯来人之中。简单而言,希伯来人不是也不会是科学发源的始祖,你可以回想在诗篇里,自然界只被单纯地认定是赞美造物主的场合:「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诗19章1节)

  因为回教这个宗教信仰的缘故,现代科学也不可能存在于阿拉伯人当中。大约在公元前500年到1100年之间失传于西方世界的亚里斯多德著作,是由北非的阿拉伯人所留存的,最后在公元11O0年到12O0年才再度被引进到欧洲。亚里斯多德不像柏拉图,有一种导致进入科学研究典型的哲学理论,因为比起柏拉图推论性的方法,亚里斯多德是属归纳性的方法,柏拉图会在得到一种理念后,再从它推论出各类事物,亚里斯多德则偏向于看到单独的事项,然后从中归纳出原则。因为亚里斯多德派的思想较接近阿拉伯人——包括景教的基督徒,在中世纪时,逐渐地比欧洲人发展出更伟大的科学以及数学上的进步。

  但即使在那段时期,阿拉伯人也未曾介绍或创造出真正的科学,为什么?主要乃由于他们的宗教,因为主宰回教的是一种宿命论,他们不信既然各样事情的命运都早已注定了,很明显地,没有必要再试着去驾驭大自然而来改变什么,因为万事都是无可改变的。

  科学也绝不可能来自于信仰灵魂之说的中南非或世界上其它的地方,因为他们从未在自然界中做过实验,他们相信万物——不管是石头、树或动物或任何其它的东西,都有一个活的不同的神或祖先之灵魂在其中。

  科学也不会起源于印度的印度教或中国的佛教,因为印度教及佛教都教导肉体的世界是不真实的,只有世上的灵魂才是真实的。任何人必须学到的最大一件事就是肉体的世界并不真实,因此,没有理由要穷其一生探索这个不真实的世界。

  直到基督教来采取了不同的努力方法,并将它们牵在一起,才产生出在十六世纪我们所熟知的现代科学现象。这乃是来自基督教的一些基本教导,它让我们知道有一位理性的神,祂是所有真理的来源,而这个世界是一个理性的世界,由此而使得科学的定律能够出现。

  有趣的是,你会注意到科学并不是发源于今日世界中所流行的哲学观点。今日在西方世界所流行的哲学是存在主义,是非理性的,科学是不可能发展出非理性之世界的,因为科学乃是基于事实。假如今天水在一百度时煮沸,明天它也会在一百度煮沸,接下来也是一样,有些特定的法律及规则在控制着这个宇宙,这都是由神创造世界的基督教观点生发出来的——神是理性的,祂创造了一个理性的世界。



文化的托管

  基督教的另外一个重要的观点,就存在于从本章中我们所引用的创世记之中。其中「文化的托管」的概念,乃是来自神从起初就对人说要管理全地。十六世纪时,基督徒第一次慎重而有系统地致力于基督之主权掌管全地的研究,假如基督是全地的王;假如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假如祂的国度掌管全地;假如这个国度不仅掌管人类的心,同时也掌管实际的人类社会生存空间;假如基督是万物所持有者;假如在自然界中所有被发现的事物都是为了荣耀神及跟随祂的人之益处,那么人类应该要管理全地,他要使用它们、塑造它们,为着他自己的益处,或是为着邻居的益处及神的荣耀。

  这个世界不像希腊思想所认为的......只是为了被了解,也不像希伯来人的思想,只是为了敬拜的缘故,更不是为了像印度教所说,是为否定它自己的存在,也绝不是像灵魂学说派那样的认为只是为了被尊崇而已,这是伟大造物主的创造,是为了祂自己的荣耀及人类的益处而设的。

  另外一项导致科学的基本观念是罪的教义,人类第一次严肃地讨论到人的里面是有罪的,并深入洞悉人的罪性及其完全的堕落。十六世纪的改革家认定人类所有的才干能力,包括思想都是堕落的,因此,人类的理性不足以被依赖来推论出所有的真理,像先前希腊人高傲地推测那样。因为人类的罪性及其为了自身利益而扭曲事情的倾向,使得理性需要以实验作为背后的支持。你可能还记得,科学是理性与实验、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等的混合,这种推论法与归纳法的结合导致了科学及其成就,因此,所有的理性主义应该是由实验主义作其背后的支持。但某些基督徒,特别是加尔文教派的基督徒,对人类完全的堕落是采取非常严肃的态度,他们认为即使是人类的实验也可以被扭曲成罪的延伸,因此,只有在圣经的光中的评价才有可能是正确的。基督徒相信神已经在两部书中启示了祂自己——大自然及圣经——它们分别代表了一般性的启示及特别的启示。培根这位因发展科学方法而有功于世界的人士,如此写道:「有两本摆在我们面前的书可以让我们研究,它们可避免让我们陷入错误之中。第一本是圣经,它向我们启示了神的旨意,然后是大自然,它表现出了神的能力。」

  所以,当有人深入地研究这两本书——神所创造的世界以及神所留下的话语时——现代科学便于焉诞生了。



现代科学的基督教之根

  薛华注意到,现代科学开始于当亚里斯多德的宇宙观受到科学的挑战之时。在哥白尼学说革命中得失攸关的要件是什么?许多现世主义者会告诉你是来自圣经的宇宙论,事实上,是亚里斯多德的宇宙观彻底地受到哥白尼学说所震撼的缘故。伽利略在1632年批评说:「只有在圣经中强加入亚里斯多德的思想,教会才会被误导。」薛华则在以下有详尽的说明:

  现代科学的基础可以说早已在牛津奠下。当时那儿的学者们攻击阿奎那(Thomas Aquinas)那种证明自己第一的权威教导;亚里斯多德做了一些关于自然现象的错误解释......当罗马教会攻击哥白尼及伽利略时,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教导真的与圣经有相违之处,教会当局认为有,但那是因为当时亚里斯多德的学说已经成为教会正统的一部份之故。而伽利略的观点很清楚地与它们有冲突,事实上,伽利略为哥白尼与圣经的兼容和谐作出辩解,就是招致他受审判的原因之一。

  多年前,罗马天主教曾发布了一项对当年伽利略责难的公开道歉,可说教宗此举已肯定了科学在我们今日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新教与科学

  英国开放大学的穆尔教授(James Moore)写道:「有一个明显而可信的证据说明新教乃引发现代科学的动力。」譬如,路德派曾对哥白尼的书《革命》(De Revolutionibus)不遗余力地资助、出版及传播。穆尔指出在十六世纪路德派包括克卜勒(Johannes Kepler)等曾帮助并预备了科学护展的道路,十七世纪则是加尔文派继续引导此路。

  其中一个帮助推动科学及科学进步的人组织就是「改善自然知识的伦敦皇家社会」(Royal Society of London for Improving Natural Knowledge),当中大部份的成员都是基督徒。皇家社会是在一所基督学院里开始的——伦敦格雷欣(Gresham)学院。事实上,格雷欣是一所清教徒的学院,因此,它是走纯圣经趋向的。穆尔写道:

  1645 年在格雷欣学院,哈克(Theodore Haak)受到摩拉维亚派(基督教联合弟兄会)教育家夸美纽斯的激励,开始了一些非正式的聚会。之后在1661年成为伦敦皇家协会,会中十位核心科学家有七位是清教徒,在1663年,皇家协会有百分之六十二的会员是原来的清教徒成员,而在当时,清教徒只是英国境内的少数族群。

  穆尔并下结论提到为什么说新教「鼓励了现代科学之诞生」会备受争议的具体原因。但一些历史学家则视新教强调所有信徒皆是祭司为一重要之因素,穆尔也指出在十六世纪及十七世纪的一些重要科学家都是罗马天主教徒。



科学的先驱——委身的基督徒

  一些最伟大的科学先驱都是委身的基督徒,天文学家克卜勒可说就是造出本章题目「跟随神的思想」的科学家。当一名科学家在从事自然界的研究时,他其实是在寻找神在自然界中所立下的定律。克卜勒写道:「既然天文学家对大自然言是至高神的祭司,那么我们该仔细思考的不应是我们的荣耀,而应是神的荣耀。」同时他在《宇宙的奥秘》(The Mystery of the Universe)一书中写道:「如今,神以创造者的角色出现,祂向受造物教导了这个游戏,这受造物是按祂的形像造的。」

  另外一名敬虔的科学先驱是巴斯卡(Blaise Pascal,1622~1662),他的工作是如此的杰出,以致现在有一种计算机语言因他而命名。巴斯卡不仅在数学及科学方面做了改革,同时也发明了第一个工作气压计,而他更是法国一个特别派的敬虔基督徒,这个派叫詹森(Jansenites),她是一个「加尔文派半新教团体」,在天主教教会组织里,巴斯卡写了一本基督徒灵修的著作,叫做《沉思录》(The Pensees),这本书是基督徒信仰的辩护者,巴斯卡写道:「信仰告诉我们感官所不能做的,但信仰与感官的发现并无抵触,它只是超越而不是抵触他们。」

  巴斯卡用他仔细而科学的头脑为基督教做了令人佩服的辩解,他写道:「耶稣基督是永活神的惟一证明,我们只能透过耶稣基督来认识神。」巴斯卡指出,我们所拥有对神的知识,远远超过我们在心思意念中所能侦察到的。

  基督徒的神不只是一位数学原理及元素排列的作者而已,那是异教徒或享乐主义者对祂的观念,这位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众基督徒的神是一位爱及安慰的神。

  另外一个跟随神的思想来看待科学的伟大科学家即是举世闻名的牛顿(l642~1727)。他写的有关神学方面的书,其实和他令人熟知的科学书一样地不计其数。牛顿以他的敬虔出名,虽然他会有一些怀疑,被归类于惟一神教派,但他仍坚信基督及救恩的信息。牛顿对神坚定的信心加强了他的科学世界观,他在《原理》(Principia)一书中写道:「这个最美的太阳系、行星系及彗星,只能从那位智能而有能力的掌权者发出。」薛华指出人道主义者对牛顿在晚年时,花许多时间写关于圣经而不是研究这个独立于创造主的世界,感到很遗憾。他们认为科学与圣经相抵触的批评是早就可以预料到的,虽然圣经的确引发了现代科学!牛顿说:「我在圣经方面有基础的信仰,圣经是由圣灵引导人写成的,我每日都研读圣经。」

  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对不信者这样说:「无神论者是太不敏感了,当我观看太阳系时,我看到了地球与太阳的距离,恰好是能吸收适当的热与光的距离,我想这绝不是偶然的。」

  另外一个伟大的基督徒科学家是法拉第(Michael Faraday)(1791~1867),法拉第最大的贡献是在电的研究上。他发现了电磁感应并发明了发电机,薛华观察到法拉第隶属于一个科学家的基督徒团契,这个团契的立场是:「圣经说话之处,我们才开口;圣经未说之处,我们则保持沉默。」法拉第在他的教会中是很活跃的一份子,据报导,他在圣经及祷告方面均有极强的信心。



创造论主义的科学家

  几年前有一场在教会举行的关于创造论与进化论的辩论中,进化论的科学家发表了相当不可思议的宣告,他们说不仅创造论不科学,就连那些创造论主义者也不能算是科学家。然而确实是创造论主义产生了世界科学!创造论主义者发明了科学!没有创造论主义者就没有科学。

  以下是一些信仰圣经的杰出科学家,是这些人奠定了下列科学的基础,其中有一些是我们已经提过的。

  防腐外科(手术)——利斯特(Joseph Lister)
  细菌学——巴斯德(Louis Pasteur)
  微积分学——牛顿(Isaac Newton)
  天体力学——克卜勒(Johannes Kepler)
  化学——波义耳(Robert Boyle)
  比较解剖学——居维叶(Georges Cuvier)
  计算机科学——巴贝奇(Charles Babbage)
  空间分析——(Lord Rayleigh)
  动力学——牛顿(Isasc Newton)
  电子学——弗莱明(John Ambrose Fleming)
  电动力学——麦克斯韦(James Clerk Maxwell)
  电磁学——法拉第(Michael Faraday)
  动力学——开尔文(Lord Kelvin)
  活昆虫学——法布尔(Henri Fabre)
  流体力学——斯托克斯(George Stokes)
  银河系天文学——赫歇尔(Sir William Herschel)
  瓦斯动力学——波义耳(Robert Boyle)
  遗传学——孟德尔(Gregor Mendel)
  冰河地理学——阿加西斯(Louis Agassiz)
  妇科医学——辛普森(James Simpson)
  水道测量学——莫里(Matthew Maury)
  流体静力学——巴斯卡(Blaise Pascal)
  鱼类学——阿加西斯(Louis Agassiz)
  同位素化学——拉姆西(William Ramsey)
  模型分析——瑞利勋爵(Lord Rayleigh)
  自然历史——雷(John Ray)
  非欧几里得几何学——黎曼(Bernard Riemann)
  海洋学——莫里(Matthew Maury)
  光学矿物学——布儒斯特(David Brewster)

  这份名单不是一下子列得完的。这些科学家都是圣经的信奉者,他们都相信创造论。

  谁说信奉创造论者就不是科学家?是这些人发明了科学!因此,说创造论主义者不是科学家或创造论不科学,不仅是完全错误,同时也是相当可笑的。创造论像进化论一样,不仅没有违背科学的定律,它其实与这些定律保持了完全的和谐。



被丢弃的眼镜

  加尔文说圣经是神特别的启示,是我们必须戴上的一副眼镜,假如我们要正确地阅读神创造的启示——大自然这本书的话。不幸的是,在科学之初与今日之间的这段日子,许多科学家都摒弃了这副眼镜,以致发生了无法计数的曲解。

  结果是什么?刚开始,科学被看作是神学的附属品,研究宇宙是为了要引领人尊崇这位创造主,之间并没有矛盾的地方。然后,像牛顿,他是一名在科学上有卓越贡献的改革者,关于神学的著作他写得跟科学一样多。但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特别是进化论的理论到来之后,科学已经堕落到与基督徒信仰敌对的地步,且可能是用来对抗基督教的最致命武器。

  进化论使得许多人对基督教的信仰产生疑惑,由此造成了致命的伤害,最清楚的例子是发生在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在达尔文的意识学革命之前,当时在英国,传福音是很有震撼力且非常昌盛的,有不少宣教士被派到世界各地。然而在达尔文主义出现之后,许多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士便丧失了他们对传福音的信心,只因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错误的二分法——科学或圣经?今天,在英国只有低于百分之五的人会上教会。根据撒迦利亚(Ravi Zacharias)所说二个世纪前曾差派克理这位现代宣教运动之父前往印度的一间英国的教会,近来已转变成一间印度教寺,供印度移民住宿之用!从这件事即可以看出基督教在她的祖国英国已遭受到极大的苦难,英国——这个在基督教历史上曾扮演非常重要之角色的国家,虽然可能还有其它诸般的因素造成她今日的状况,但达尔文的理论显然是形成这种离经叛道的最大主因之一。

  今日当问到许多年轻人关于基督教的事时,他们会先入为主的认为科学已经否定了神;再问他们为什么不相信圣经,他们会说圣经早已经被推翻了。若再进一步探索他们的看法,会发现他们之所以感觉圣经被否定,是因进化论已经被证实了,它已经推翻了创造论的教义,说人类是受造的,或世界是被神创造的等等。他们说假设所有聪明的科学家都相信这点,那么圣经就不真实了。

  现在,既然基督教的信仰是根基于圣经,就科学与圣经的关系而言,我们应抱持着怎么样的态度呢?有一件事是我们应该注意的:科学与圣经之间的完全和谐不是不可能的。许多人看不到这点,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科学的本质。科学并不像启示一样,在寻找真理的过程中总是在进步,科学是达不到尽头或绝对之真理的;科学总是在寻找以发现更多,它提出了一种假设,然后又被另外一种给取代,如此不断地进行着。

  一个人能够做的就是追踪这些不同的假设与理论,看看这些在过去五十年或一百年来各种不同领域的科学理论之真实性如何。从任何写于五十年前有关科学的书,我们大概可以找出至少有一半左右的理论在今日都已遭致弃绝。譬如,本世纪初进化论主义者说整个人类的内分泌系统,包括脑下垂体、甲状腺以及所有其它的内分泌系统腺体,都完全没有功能。而这些研究者只是从一些祖先所遗留下来的萎缩性器官作了此错误的结论,今天我们都知道这腺体操纵着我们身体中整个的化学过程。

  原子时代也摧毁了过去所认为原子是不能分裂的旧时代科学。事实上,「原子」(atom)这个字来自希腊文atomos,"tomos"是切的意思,而之前的"a"加上去就是「不能被切割」的意思,然而今日的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对的。就像这样,从过去到现在,有许多的理论被提出来,然后又被摒弃,例子也是举不完的。



圣经不是科学的教科书

  每过一阵子,你就会听到某人说圣经不是一本科学的教科书,基本上它只是一本宗教的书。因此,当圣经说到有关信心及责任的事时,我们就相信它,但当进入科学或历史的领域中时,我们的认知是「这些人已尽其所能,只不过他们受限于自己的时代罢了。」

  对许多人而言这种观点是非常合其口味的,因为它可以借着把科学关在一间密不通风的房间,而把圣经又关在另外一间,来解决暂时的问题。我们自欺欺人地以为这么做能照顾到双方的战斗部队,但事实上问题一点儿都没有解决。最简单的原因是科学、历史及神学并不是三根知识的明显分枝,它们只是环绕我们的三种看待事实的角度,就好象长、宽、深是我们看待任何物体的三个方面,既然他们不是知识的明显分枝,他们便是不能被分开的。

  举例而言,基督徒信仰的中心及首要的教义是耶稣基督的复活,这是神学的?历史的?还是科学的?为什么?就人一刹那之间的反射反应会明显地告诉我们三者都是。几乎每一个科学的分枝都包括在基督的复活里,从解剖学、生物学到物理及化学。明显地,它也是一个历史的事实,它是世上最重要的历史事实,许多人亲眼见证了这个事实,而历史学家也记录了这件事。基督徒神学要点的基础及中心就是耶稣基督死又复活的根基,假如我们将这样的真理从科学及历史的角度中挪去,我们还剩下什么呢?只是神话,别无其它了。若人是从这种观点来看圣经,可说信仰已被摧毁,再无坚固之基础了。但有趣的是,那些将科学与宗教分开看待的教会却不断地流失会友,因为会友知道除了空谈之外,他们什么都没有,他们无法忍受被欺骗的感觉。

  人类唯一的希望是基督,圣经是神的话且是不能被打破的。不管它是否说到历史或科学的事,当它说的时候,它说的就是真理,它不是一本科学的教科书,也不是一本宗教的教科书,它根本就不是一本教科书,它是从神而来的启示!它乃是以一种成熟的发育形态来触碰科学的事,当它说到关于科学之事时,它所作的叙述都是真理。



起源点的争议

  今天为什么人们无法看到基督教与科学创造之间的连结,其主要原因乃是他们对起源点的误解。长久以来我们一直被告知进化论是一个得到证实的事实,而许多人也接受了这个谎言。他们却忘记科学方法的基本信条是必须为可观察的、可试验的、可重复的以及可反证的,事实上无论是进化论或创造论,两者都无法完全达到科学上严峻的要求,因此,两者都无法真的规范地进入客观科学的领域。

  本章的目的不是在讨论创造论与进化论的争议,而是要显示基督教与现代科学创造之间的关连。对那些想要知道更多关于创造论及进化论的读者而言,有许多不同的书现在均已证实出,有许多转换的形态是怎样地不为人所知,像是从阿米巴变形虫到三叶虫,从鸟到爬虫类,从猿到人类等,之间都没有进化的关连。这些书包括:《进化论-化石说不》(Evolution: The Fossils Say No),由杜安基什(Duane Gish)所着:森德兰(Luther Sunderland)的《达尔文之谜》(Darwin's Enigma),以及费克斯(Wm. R. Fix)的《骨头小贩》(The Bone Peddlers)。费克斯是一个不信福音而相信有神论的进化论者(虽然他驳斥许多关于进化的证据)。另有许多其它的书是我们可以推荐的,像是温道尔伯帝(Wendell Bird)的不朽作品——《族类再访的起源:进化论的理论及其突然的出现》(The Origin of Species Revisited :The Theories of Evolution and of Abrupt Appearance, 1987),泰勒(Ian Taylor)的《在人类的心思中》(In The Minds of Men,1987),以及登顿(Michael Denton)的《进化论——危机中的理论》(Evolution: A Theory in Crisis, 1986)。



结论

  现代科学已经利用各种好的事物来造福我们每日的生活需用,如果没有耶稣,科学也不可能来到,放下本书暂时休息一下,看看在你四周的事物,你看到了什么?电灯?电钟表?立体音响?电视机?计算机?如果没有耶稣,我相当怀疑这些东西会有被发明的可能性。

  我想将不会有人造卫星、飞机,假如你今天去工作,你可能是走路、骑马、骑驴子或骆驼去的,你不可能在电炉上或以微波泸烹调你的早餐,因为这些东西都不会存在,你也不会有烤面包机来烘烤出焦黄可口的面包,无数其它科学所带来的益处将不会存在,假如基督未曾诞生于这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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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19:38:12 | 只看该作者

第八章 基督教对经济的影响

  「不可偷盗......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出埃及记廿章 15、17 节

  卡斯特罗偶尔会不情愿地承认很钦慕许多在古巴的宣教士,因为他们是辛勤的工作者,他们准时地出现在工作中,他们不欺骗组织。简而言之,虽然他强烈地不同意他们的世界观,但这名独裁者仍认识到他们在实践基督徒工作伦理时所带来的价值实利,而也正是这相同的道德帮助美国带来了繁荣,只是卡斯特罗常常诋毁这种繁荣。

  如果没有耶稣,资本主义及自由企业系统是不可能发展出来的——它们已带给数十亿的人类空前的繁荣,如果没有耶稣,这些不可能得到发展。在本章中,我将追溯在基督徒信仰与西方世界所享受的繁荣之间的关连,特别是在美国的情况。这如张伯伦(John Chamberlain)在《资本主义之根》(The Roots of Capitalism)一书中写道:「每当长期攻击的情况不奏效时,基督教总趋向于创造一种生活的资本主义模式。」



当一个国家思量时

  为什么美国——就多方面而言,这个国家可以享受如此物质上的丰富?为什么一些亚洲国家也可以在他们认领了从西方来的经济观念后便繁荣昌盛?假如你看看世上的一些贫穷国家,你会发现圣经所说的是真的:他们所相信的是什么,他们也就成为那种人,「因为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箴23章 7节)看看印度,一个数千年来停滞在贫穷的国家,为什么?因为人们所相信的,正如它的教义所教导的,世上没有任何真实的事物是重要的,那些外在的、看得见的世界是不真实的。因此,你不用试着改正一个不真实的世界,而要试着从中逃脱,结果就是导致「进步」的死亡。这种相信轮回转世的信仰便是造成这个国家贫穷的最大原因。想想北非,几世纪以来一直没人在贫穷、迷信与无知之中,为什么?因为在其中的人们所相信的宿命论,是使得这些回教徒无法进步之因,他们认为反正人类的主动性绝对无法成就任何事,多作何益?所有的答案都是——阿拉已经注定了一切,因此,他们就被停留在永久的呆滞当中。再想想东方的许多国家(在西方的影响之前),他们的宗教是佛教,佛教教导信者以为生命是一种不能挽救的邪恶,同时也无法被改变,人类唯一的希望就是除去他所有想要在此生有所改善的欲望,目地不是为着过一个更丰盛的生活,而是一种灭绝——没入到灵界里——如此,社会进展的基本根源就被隔绝了。不像那些以基督徒为基础的国家,特别是当他们已经应用了一个以圣经为主的解释在经济的模式上时,他们的经济常是十分繁荣的。



圣经的基础

  「基督徒财务观念协会」(Christian Financial Concepts)的创办人及负责人赖瑞柏奇(Larry Burkett),指出圣经中至少有超过七百处提到了金钱,其中说到经济的部份比任何其它的主题还多。他写道:

  金钱是如此重要的主题,基督所留给我们的比喻中接近三分之一都是提到金钱的使用及处理,光是这点就足以告诉我们:了解神的财务计划对我们是何等的重要。

  关于经济圣经说了些什么?单只在十诫里,我们就看到对私人财产坚定的认可,私产也是所有良好经济的一个基础。「不可偷盗」(出20章15节)的训令,如同二十个世纪以来每位神学家所宣称的,是对私有财产的一个神圣保障。假如我对此物没有所有权,我就不能从别人那儿偷走。在十诫中,我们更进一步的看到这样的命令:「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章17节)再一次我们了解到关于私产的清楚教导。

  这是非常受到批评的一点,因为私产是资本主义的基础,而私产常被定义为「生产工具的一种私人所有权」。张伯伦在书中解释道:

  「不可偷盗」的意思指明圣经鼓励私产——因为假如有某一样的事物不属于第一顺位之人,它可能被偷窃;「不可贪恋」意指即使当一个人只是有打算夺取他人之物的想法,都算是有罪的——对社会主义者们而言,不论基督徒与否,这些问题是他们从未图谋辩解的。更进一步来看,禁止假见证及奸淫,意思是婚约应受到尊重,言行不一致更要远离。至于十诫中的「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这乃是在暗示一个社会的建构要素及延续单位是家庭,而非政府。借着延伸或推论,洛克信条(Lockean Creed)全在这里:生命的权利、自由及维持生活必需之财产的权力,以及让这自由的家庭单位一透过它的爱和拥有一成为在上帝所赐的土地上得以「长久」的担保者的重要性。那些阅读圣经的拓殖者,并不需要十七世纪末政治科学的诡辩家,他们乃是古人的子女,是西方人士所熟知最古老智能的承继者。

  有些人争辩说,圣经中教导的是共有财产制——刚好与私有财产唱反调,他们找出一节经文以证明这点。在使徒行传第五章中,亚拿尼亚和他的妻子卖了一块地,并将所得金钱交给使徒,但他们也保存了一部份的钱留给自己。许多自由派的神学家及经济学家就使用这个例子,及其它在新约中关于早期基督徒凡物共享的经文,暗示圣经在教导社会主义论。在此,私有财产究竟是被驳斥亦是被教导?请注意彼得对亚拿尼亚所说的话:「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么?」(徒5章4节),对我而言,很难想象还有比这对私人财产权更清楚的叙述。当田地还在......在你卖掉之前......不是你自己的么?你不是拥有它吗?你不是可以拿它做任何你想要做的吗?即使在你卖了之后,那还不是你的钱吗?彼得如此告诉亚拿尼亚,让他明白,甚至卖了之后,他还是可以掌控他从买卖中所赚得的金钱。

  另外一个对资本主义的兴起有贡献的圣经基础,是劳动乃是神所赐的责任。工作既不是应当避免的诅咒,也不是只有当需要时才追求的活动。相反地,神在人堕落之前乃是命令人要管理园子,甚至在犯罪之后(虽然因堕落及诅咒的结果变得更坏),工作仍在人类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

  在基督降世之前,古代国家中的人轻视那些诚实的工作,而将之交给奴隶来做,像我们在第二章中看到的,四分之三的雅典人及半数的罗马帝国是由奴隶所组成的。使徒行传第十七章中我们瞥见在古希腊时期的「绅士」是不必劳动的,当保罗访问雅典人,并在那儿传福音畤,「雅典人,和住在那里的客人,都不顾别的事,只将新闻说说听听。」(徒17章21节)

  但耶稣大举革新劳动,借着拿起锯子、斧头及刨子,他赋予了劳动一种新的尊严。在过去的几世纪中,凡福音进入的土地并使之行其道的,当地的奴隶及农奴就被改换为工作阶层的普通人。没有工作,任何人都无法完成神在今生所赐下的「实习阶段」。



会计之父

  基督教在经济上的另外一个贡献,就是复式簿记及会计,这是由一位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籍的圣芳济修会的修道士遗赠给后世的。帕修黎修士(FraLuca Pacioli)被认为是现代会计之父,1494年出版了一本名为 Summa de Arithmetica, Geometria, Proportioni et Proportionalita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处理数学上的问题,但其中一章是复式簿记,这复式簿记后来成为现代会计的基础,歌德(Goethe)说这是「人类智能最好的发明之一」,经济及社会学家桑巴特(Werner Sombart)说:「复式簿记与伽利略及牛顿系统是在相同的精神下出生的。」

  帕修黎的工作荣耀了神,他的目标是写下科学与数学神学,他要将此类学问「带出图书馆」,应用在实际的市场经济上。他在书中写到人应该以「奉神的名」开始他们所有的经济交易,他发展出的方法学永久地改变了商业的未来,也引导出商业欣欣向荣的发展。他的天才会计等式——资产﹦负债﹢资本,今日已被广泛地使用,这位耶稣基督谦卑的仆人已经对这世界提供了一项重要的商业工具,并将之献纶神以彰显更大的荣耀。



自由企业的根

  新教的工作伦理帮助并促进了大繁荣,大部份是透过加尔文及他的跟随者所产生的,所以我们也追溯自由企业的根源到这位「日内瓦之父」的身上。历史学家理查唐恩(Richard Dunn)写道:

  大部份精力充沛的商人都可以在荷兰的基督徒中找到,而大部份有朝气的工业都在英国的基督徒间得到成长,难道这些都只是巧合吗?二者都只刚好强烈带有加尔文主义的意味吗?为什么法国新教徒在天主教的法国商业社会是如此地突出?又为什么在加尔文教徒大诸侯之下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基督徒,在十七世纪时被德国人描述为几乎是唯一展现出加增繁荣的一群?

  如历史学家所周知的,加尔文常被誉为是资本主义的创始者,他在经济领域的影响是如此地钜大,以致遭到敌人的指控(例如韦伯的闻名工作)。他们最常指责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完全曲解了对它的认识。



韦伯的理论

  关于这个主题韦伯(Max Weber)写了一本很出名的书,在1904至1905年间他首次出版了《基督徒新教伦理及资本主义精神》(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一书。他以观察到商业领导者、或是那些接受较高训练的工人以及资本所有者都是清一色的基督徒为开始,然后他继续追踪到两者之间的关连,但他对加尔文主义几乎没有任何正面的评论。譬如,韦伯指出「持续自制的动机并因此发展出审慎的自我生命规条」是「加尔文阴暗的教义」所造成的自然结果。韦伯也写道:「加尔文主义与虔信派主义比较起来,显得较接近坚硬的律法主义及中产阶级资本主义企业家的活跃商业。」正由于加尔文派实行了韦伯所谓的「世俗的禁欲主义」,于此而拉起了资本主义革命的舞台序幕,普鲁士人及加尔文派的跟随者视财富为「在一个劳动呼召之下的结果」或「神祝福的记号」。韦伯继续说道:

  在世俗的召唤下,这种无止息而有系统的宗教评价工作,被视为是达到禁欲主义的最高方法,并同时也是最能确定及最能证明其重生及对信仰真诚的方式;更是扩展那种对生命态度的最强而有力的层次,我们在此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

  德国学者特尔慈(Ernst Troeltsch)也归咎所有的资本主义的祸害全来自加尔文的身上,这些历史学家,无论是韦伯或特尔慈,一直都是资本主义及加尔文主义的敌对者,他们皆认为加尔文的确是賌本主义的主要推进者。

  资本主义开始之际,是在意大利北部的城市及德国南部的城市,事实上是在加尔文时期之前,但加尔文是第一位看到事情核心之处,同时愿意将这种数世纪以来被罗马天主教教会所持控的观点分离出来的神学家。罗马天主教教会则是深受阿奎那教导的影响,而阿奎那一直是试蓍以亚里斯多德的观点使基督徒达到和谐。

  大约在公元四百年前,当亚里斯多德教导说,金钱是不能制造也不能生产他物的工具时,这正与罗马天主教教会的观点不谋而合。但加尔文认为这一点并不正确,事实上金钱可以是非常具有生产力的,而罗马天主教教会却已经为高利贷一词下了定义,使得几世纪以来教会对金钱的观点一直没变。

  教会如此做是为了帮助人们免于被剥削,张伯伦写道:

  作为中世纪政治及经济组织的源头及保护者,教会乃为保护个人抵挡时代潮流之缓冲物,以免信徒被世俗所吞噬。很自然地,教会采取抵挡高利贷的立场,在金钱尚未有机会发展成使借贷双方都受益的时期,便很快地被中世纪有限的借款者「用尽」。因此,对阿奎那及其它的天主教哲学家而言,强迫人们付已不存在的金钱利息,的确是很怪异的。

  但今日人类居住的环境却不断地在改变。

  加尔文看到,将高利贷归类于普通的利息既不正确也不符合圣经,他再一次地将高利贷下了定义,那也就是我们所知道的——高利贷是收取过多利息的一种贷款。加尔文也感到不应该向穷人收取利息,总而言之,「金科玉律」(goldenrule)是经济如何交易的一个指导标准,加尔文写道:

  理性让我们不难承认所有的高利贷都应毫无例外地被定罪......但我强调,此问题(当高利贷被禁止)只是针对穷人。结果是,假如我们要处理与富人的关系,高利贷则应是自由而被允许的......高利贷现在并不是没有法律上的规范,除非它抵触到平等并与弟兄之间的和谐畤,它才不被适用。求神让每一个人来到祂审判的宝座前,都能秉持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态度来对待他的邻居,如此我们相信一个肯定而可靠的定夺就会出现。

  托尼(R. H Tawney)在他优秀的《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Religion and the Rise of Capitalism)一书中写到关于加尔文的部份:

  他假设在社会生活中信誉是一件正常而不可避免的事情,因此他摒除了常常被引用到的旧约经文,认为并不相关,因为当时的情况已不复存在。争议的部份是,支付资本的利息就像支付土地租金是一样合理的,而个人的良知被赋予要藉蓍自然的判断及黄金定律来监视不能超过口授之量的义务。

  加尔文使得数个世纪以来被羁束的金钱得到了自由,他解开了资本主义所能产生的能量。这种能量是什么?无疑地,自从世界被创造以来,美国的自由企业体系已创造出无懈可击的最高生活水准。在一个工业化的国家里,即使是穷人也比第三世界国家的一般人过得还好,在福利制度下的美国与世界其它国家相比是富有的,只是大多数的人都没有体会到这点。

  加尔文拥护私有财产的权利,他也教导圣经中关于金钱管家的观点,他说我们只是神托付的金钱管家,有一天我们都要向神交帐。



新教的工作伦理

  当我还未重生得救时,我在学院头二年的成绩都很差,直到信主之后,成绩才突飞猛进。对商业而言这也是一样,很多人在成为基督徒之后往往才开始富裕起来,为什么?

  第一,我们不再忧虑、焦急,这些因素都会挫败及限制人们的能力。圣经告诉我们:「应当一无挂虑。」(腓4章6节),基督会供应我们一切所需。

  第二,我们得到神的帮助及支持,祂给我们额外的能力来完成我们的任务。

  第三,我们得到从神而来的新智能及新点子,「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能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的神。」(雅1章5节)

  第四,我们这群蒙救赎的人得到了保护及继续前进的力量。即使在遭遇失败的时候。

  第五,我们对所做之事情上有一个目的,无论是什么样的工作,都是为荣耀神而做。「在任何事上都要做的好,做任何事都要为神的荣耀而做。」这是很多信徒的座右铭。

  现在,对于我刚才提到的五点有一个词句可以形容。我称之为「新教的工作伦理」,或简单称之为「基督徒的工作伦理」。

  就是由于这群蒙救赎的百姓已经被赐予了前进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生产更多,因此,他们能够给的也就更多,其能省下的也多,以致能够投资在生产的工具上。这是为什么在美国建国一百年之后,美国人能够比其它各国的人都省下更多的原因。美国能够投资在更多的生产工具上面,使得工厂里的工人及农民在平均分配上拥有更多更好的工具,并且比任何其它国家的人更能有效率地使用这些工具,因此,他们能享受到世界最高的生活水平。

  如今这穜经验在拉丁美洲的国家中亦被重复使用。在与他们的美国邻居相比之下,他们也沿用同样的方法以使自己变得富有,这些人在成为基督徒或是以基督为中心的天主教徒之后,就不再酗酒或赌掉他们的金钱。往往在得救之后,他们才开始第一次为他们的未来存款,这种相同的潮流在整个的教会历史中可说不断地在重演。

  然而,圣经申命记中的一段记载,难免使我们想到它可能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当人们变得富有之后,就很容易忘记神是他们财富的源头(参申6 章 1O~12 节),约翰卫斯理对此警告说:

  我害怕,当财富在那里加增时,宗教的基础就会在相同的地方减弱。因此我看不出在事情的本质上,任何真实宗教的复兴能持续多久。因为宗教复兴必会带来勤劳与节俭,而这二样可以产生财富,但当财富加增时,人的骄傲、愤怒及爱世界的心也会随之而来。

  伟大的清教徒领袖马塞特顿(Cotton Mather)说得更为简洁:「宗教为财富之母,而女儿正在毁灭她的母亲!」



国家的财富

  亚当斯密于 1776年写了他著名的作品《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那同时也是美国诞生的一年。就某方面而言,它们是同时出生的,虽然圣经为应该建立的自由体系模式设立了一些原则,人们却从未将这两者联在一起。改革宗,特别是加尔文,是帮助将他们带入光明的第一位。在此基础上,格拉斯哥(Glasgow)大学的基督徒道德哲学教授亚当斯密,才终于把这些拼图收进了《国富论》一书中。这点强迫学者认明现代资本主义的开始大约是在1780年左右。史密斯主要的争议之一,可以在他出名的《看不见的手》之评论中找到:

  每个个人的必要劳动都会对每年的社会收入有着极大之贡献......他的原动机是为寻找个人的益处,而在这过程中,就像其它许多的情况一样,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带领着,使得最终的结果并不是为了他个人的益处而已。对社会而言,最糟的是他根本没有任何贡献,但藉蓍追求他自己的益处,使得他在无形中更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利益,虽然他可能自己并不真正想这么做。反倒那些假装要为公众谋取福利的人,我反而看不到他们真正做到了什么谋公众之益的好事。

  简而言之,市场经济要比计划经济好得多,这是从二十世纪而来的优势观点所做出的结论。由于我们有经济上的利益,以致对史密斯所观察到的真理有所感激。计划经济是没有作用的,因为它们没有将人类的罪性计算进去。私人财产及自由企业的权利本身并不是终点,虽然今日许多人的看法是认为它们本身就是终点,然而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他自由地使用财产时,可以忽略掉创造主的角色,无论是他所省下的每一分钱,及他所给出的,神都是其中最大的原因。



自由企业的果实

  几世纪以前,五分之四的法国人将他们收入的百分之九十花费在食物上,而只能给侍者极微薄的小费,不仅如此,他们还得想办法供应自己所有其它的需要。在欧洲这种情形已经持续了几千年,这与大部份仅靠微薄工资的现代非洲没有什么差别。他们每日仅能糊口维生,甚至在1780年的德国,仅仅不到一千人能每年收入一千美元以上,一直到圣经的原则经由改革宗人士的再宣告及史密斯的明言,才正式进入并发挥效用。

  最大的成长是在 1776 年以后,从 1800 年到 1850年,不再有通货膨胀,工资也真正地涨了四倍,从1850 年到 1900年,在通货膨胀之后,工资又涨了四倍。所以到了十九世纪,真正的财富及工资增加了十六倍之多,世界从未经历过像这样的事!不但在英国发生了!在美国更是亲眼目睹了,自由企业拥有最自由的天空。

  在埃及,如同我们在其它第三世界国家中所发现的,经济大部份是以动物为基础——驴、骡以及水牛,由它们拉载着装有各式的货物以彼此交易。有趣的是,这些动物当中有一种每只价值约85美元左右,而在埃及一般人的年平均收入大约是一百美元。因此,当动物死亡时对他们而言会是一件极度痛苦之事。谁叫这是一处非资本主义化的土地,假如某人能省下足够的钱购买一辆卡车,他将能赚得比一百美元多得多,可以赚到十倍、五十倍,甚至一百倍,因为他办得到。

  将积聚的资金或利益改变成为工具或农具,是使得工业化的廿世纪与贫穷的中世纪,或现在存在于印度这种非资本主义化国家情形的不同之处。任何非资本主义化的国家都会退步到像印度的情形,她的百姓仍像中世纪时的人一样,拉着犁耕田,以此糊口维生。

  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太20章26节),在才干的比喻中,耶稣说神已赐给我们某些数量的财富,是在祂主权的旨意下看为合适的,而如何使用这些金钱,责任更是在我们身上。对我而言,美国已成就了这世界所知道的最伟大的物质主义及经济文明,甚至在不景气的当中,她也远比世界许多国家的,情况好得多,为什么还有人愿意拿这种成就去交换或建立社会主义的体系呢?这是十分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毕竟社会主义是很明显地,一次又一次地在降低着人们的生活水平。



福利:基督徒的异端邪说

  从本世纪开始,美国政府借着强迫实践基督徒帮助穷人的理念,而吃掉了人们一部份的财产。我们相信这是一种被误导的作法,这么叫故不仅妨碍了经济繁荣,也因着伤害生产力而使得穷人亦遭波及。因为美国州政府赞助的福利并没有考虑到圣经所说关于人类天性的罪恶及关于经济的问题,使得这些救济项目已然倏忽成为一个深不可见的失败。如今美国穷人的数字比资本主义刚开始时还多!因为这种「救世主」的情结,今天美国政府抢先代替了教会的工作,而试着藉政府补助项目来解决贫穷的问题,结果「伟大的社会」产生了「伟大的债务」,而这个项目是极端地昂贵及没有效率的。但是他们在当中却以耶稣基督的精神来试图帮助穷人及有需要的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称福利是「基督徒的异端邪说」之原因了。

  许多人宁愿由政府制定法律,从别人那里拿出钱来使用在一些需要上,而不愿奉献他们自己的金钱或为众人作更多的牺牲。罗宾汉就是一个在基督教界中出现的神话人物,他的行为——偷取富有之人的钱财来救济穷人——也可说是一个基督教的异端邪说。福利制度下的州政府就是一个膨胀而无效率的罗宾汉。大部份为穷人预备的福利基金根本从来没有离开过联邦政府,或是州政府及本地官僚等那些执行福利项目者之手!

  我们难道不应该关心穷人吗?当然要,本地教会、私人慈善、家庭关怀、社会慈善机构等,这些都是美国近三百年来解决问题的方法。今日美国仍在尝试用别的方法,甚至已经决定透过政府干涉的社会方法来帮助穷人,而这种方法在其它地方是从未曾试过的。

  当圣经鼓励人应该对有需要之人慷慨解囊时,它是指自愿地在教会内拿出奉献,而不是透过税收来强迫别人「奉献」。有一次主日讲道时,我提到圣经并没有教导社会主义,会后一名女士跑来跟我说:「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说法。」

  我问她:「你不同意的部份是什么?」

  她说:「我相信我们是能互相管理的。」

  我说:「我完全同意这点,也相信我们是,我们之间的差别是,我相信我们可以互相管理,而你却只相信政府才是我们的管理者。」

  她张大嘴巴,不说一句话地离开了,那就是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的不同观念。

  更进一步地,保罗对我们的现代福利观念说了一些听起来很前卫又严厉的话:「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吩咐你们说,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
  章 10节)在听到这段话之前,你可能已耳闻一段很长的时间了。使徒知道人类有罪恶的天性,因此人们容易倾向于无所事事及懒惰,假如可以的话,有些人会尽其可能地避免掉所有工作的机会,但使徒说得很清楚,假如有人不工作,他就不可吃饭。待会儿我们将会看到,若以严肃的心看待这句经文,一个社区将会如何地由贫穷导致成富裕的状况。

  这节经文不是指一个人不「能」工作的情形。圣经中曾谈及许多关于照顾跛子、盲人、生病者、残疾者、年老者以及年幼者的问题,但假如有人不工作,那就不可让他吃饭。

  因为「罪恶政治」的流行,大部份的人在听到这句话时会感到一种罪恶的痛苦,好象这句话是不带怜悯心的。但其实它是曾经做过关于经济的主题上最有怜悯心的描述,若不是这样的话,极大的饥荒及饥饿会充斥这整个的世界。因此,让我们勇敢地宣告并一再强调之:「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



社会主义经验

  许多人都没有注意到一项事实,在美国我们已经看到完美而几乎是实验室经验的社会主义。讽刺的是,美国——这块自由企业的乐土,竟是从社会主义开始的。

  根据布雷德福州长的报告,在 1620年清教徒首次到达殖民地时,当时的领袖都肩负着跟随探险商人的义务,而这些人所设计的即是一种社会主义的策略。虽然他们的想法很仁慈,但这些想法却对社区造成毁灭性的伤害。他们当时保持凡物公用的作法,认为人们工作是为了大众的利益,而那应该会创造极大的快乐、满足与繁荣才是。

  结果第一年的成绩是极大的农作物欠收,许多人挨饿。而在人们极度的需要及多人饿死及病死的状况下,接续的一年情况仍然继续发生,在那时,半数的殖民地人口都已死亡。因此,在1623年布雷德福宣告自此以后,这种凡物公用的实验,即社会主义的实验,将正式放弃,每个人都会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可在其上耕耘并照顾自已的家人。如此,他们实践了帖撒罗尼迦后书三章1O节所说的:「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结果是人们快活地工作,那些装病的男人现在亦积极地回到田野中工作,甚至女人也迫不及待地去工作。在此之前,女人在田野中工作被认为是一项暴行,而现在她们可以带着自己的孩子快乐地为家庭付出劳力。结果是接下来的一年迎接了一次极大的丰收,一场盛大的感恩节在美国全地展开了庆祝。假如当时这些人没有走上私人企业之路,清教徒最后的命运似乎就是死亡。请注意:当社书主义被放弃之时,感恩节就被建立!当社会主义在美国死灰复燃,感恩节也就自然遭到淘汰!这是美国的历史——也是我们最容易忘记的一课。



结论

  今天,数百万计的人正在享受这不可思议的财富,却不知道最初是在基督徒的体系下所铺的路,如果没有耶稣,我们恐怕也只有一天过一天地糊口度日了。

  关于基督教对经济上的正面贡献,诺布克(Wilhelm Roepke)还有最后的一些话要说:

  自养及舍己的教义,是政治经济的基础,在新约及《国家的财富》一书中都很清楚地写到这点。这是著名的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Lord Acton)大胆地告诉我们的事情,他还补充说,人类是一直到今日的世代才认识到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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