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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09 0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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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蝴蝶的语言 于 9.3.2009 00:14 编辑
1# 蝴蝶的语言
我们的道德感是否来源于达尔文的进化?
好些书, 包括 Robert Hinde 的 《为什么善就是善》(Why Good is Good), Michael Shermer的《善与恶的科学》(The Science of Good and Evil), Robert Buckman 的 《没有神,我们能否行善?》(Can We Be Good Without God? ), 还有 Marc Hauser 的《道德思维》(Moral Minds), 探讨了善与恶来源于人类过去的进化史。这一节,我着重于我自己的一些观点。
表面上看,基于自然选择的达尔文观点不适合解释善行,或道德感,体面,认同感,和怜悯。自然选择可以轻而易举地解释诸如饥饿,恐惧,和性欲等直接关乎我们的生存和基因的延续。但是,当我们看到孤儿在哭泣,老妇挣扎在绝望的孤独中,或一只受伤的动物在悲嗥时,那油然爆发的痛楚该如何解释呢?是什么给了我们这么强烈的冲动,将钱或衣物匿名送给世界另一端,从未谋面,更不可能有回报的海啸受害者手中呢?我们当中好的萨马里亚人是从哪里来的呢?难道善行和“自私的基因”理论不相符吗?错了。这是因为一个广为流传地对这个理论的误解*----一个另人沮丧的误解。事后才知,可以预防它的发生。我们很有必要强调基因这个词,自私的基因有别于自私的有机体,或自私的物种。容我补述。
我很羞愧地在守卫者(“动物本能”,2006年五月27日)杂志上读到臭名昭著的安龙公司的总裁 Jeff Skilling 非常喜欢这本书,激发了他的灵感,形成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性格。守卫者的编辑Richard Conniff 对这个误解给了很好的注释:http://money.guardian.co.uk/workweekly/story/0,,1783900,00.html. 由牛津大学出版社最近发行的《自私的基因》13周年纪念版,我写了新的前言去纠正这个误解。
由达尔文主义的逻辑推导出,在生命的不同层次结构中,生存下来并通过了自然选择的个体趋向于自私。这些生存下来的个体以在同一层次中的竞争者为代价的。准确地说, 这一点是“自私”的上下文。问题是, 在什么层面上?自私的基因, 特别强调的是后一个词,是参与自然选择的单位(自私的单位),自私的基因不是自私的有机体, 更不是自私的种群,自私的物种,或自私的生态系统,而是自私的基因。基因,传递着信息,生存了许多代或反之。有别于基因,种群或物种因为它们不能完整地复制自己,不能在自我复制的机制里互相竞争,他们不适合作为自然选择的单位。在这种意义下,基因被挑选出来,作为“自私”的单位。当然,在达尔文学说中,自私的含义是自我复制和竞争。
基因确保它们相对于其它基因“自私” 的生存,最明显的方法是将自私植入有机体中。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有机体的生存有助于它所携带的基因的生存。但是不同的情况产生不同的策略。在一定条件下,基因通过有机体的利他行为来确保自己“自私”的生存,这些情况并不少见,目前广为人知。一般地,分为两大类。第一种:基因使有机体的个体帮助有血缘关系的亲戚,从而在统计意义上增加自身复制的机会。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频繁出现,导致了帮助亲戚的行为成为普遍。一个很明显的,当然不是唯一的例子,就是慈爱地对待自己的孩子。蜜蜂,胡蜂,蚂蚁,白蚁,进化成社会组织,从而年长的孩子能够照顾幼小的孩子,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有相同的基因。一些脊椎动物例如裸体鼹鼠,南非猫鼬,橡树啄木鸟,在比较松散的程度上,也有类似的组织。我最近的同事W. D. Hamilton 指出,一般来说,动物趋向于关心,保护它们的近亲,与其分享资源,帮其发出危险信号, 或诸如此类的事情, 因为这些近亲在统计意义上,最大可能的分享了同样的基因。
另一个主要的利己行为是互惠(你替我搔背,我也替你搔背),很好地吻合了达尔文原理。这种理论首次由Robert Trivers 引入到进化生物学中,在数学领域中称为博弈论。它并不基于拥有相同的基因。实际上,种群之间的差异越大,互惠越显著,经常被称为共栖。这个原则同样是人类贸易的基础。猎人需要茅,铁匠需要肉。这种不对称导致交易成功。蜜蜂需要花蜜,花朵需要传粉。花朵不会飞,但它们支付花蜜给蜜蜂,雇用它们的翅膀。花蜜导航鸟能够发现蜂巢,却闯不进去。蜜獾能闯进蜂巢,却没有找寻蜂巢的翅膀。于是,花蜜导航鸟用一种诱惑性的舞蹈带领獾(有时是人)。这种舞蹈没有别的其他用途。双方都从这场交易获利。大石头下有一坛金子,但发现的人搬不动石头。于是,他不得不找人帮忙, 与他们分这坛金子。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他什么都得不到。生物圈中充满了无数这样互利的关系:野牛和牛椋鸟,红管花和蜂鸟,鲶鱼和獺鱼,奶牛和它们腹中的微生物。互利能顺利地进行,因为存在不对称的需求和满足这些需求的能力。这就是为什么在物种差异越大,这种机制工作地越好:因为供求的不对称也越大。
人类社会中,个人债务和钱币的出现允许延迟交易。交易双方不必立即兑现。他们可以欠债,或把债转嫁给别人。据我所知,除人以外,其他动物没有类似钱币的东西。但是个体特征的记忆起着同样的作用,只不过非正式一些。吸血蝙蝠能够了解到本群落中那些蝙蝠可靠,能够还债,即反刍血来回报,那些狡诈赖债。自然选择偏爱特定的基因,它们的载体根据不对称的供求,在富裕时施舍,困乏时索求。自然选择也有利于那些恪守义务,吝啬,和强制履行互惠义务,惩罚那些只索取不回报的。
既然总有欺骗,博弈论解决互惠这个难题的稳定方案中必然包括惩戒机制。数学理论上有两大类稳定解。一种是“总是作恶”,这个解之所以稳定,因为如果别人都这么做,一个好人不会比其他人做的更好。还有一种稳定的策略,即“开始怀着疑问行善,然后奖励好的行为,惩戒恶的行为。”(“稳定”, 指的是当某一情况的发生超过一定的数目时,没有其他的方法比目前的更好。)博弈论给这种策略(或同一类的策略)起了很多名字, 包括 Tit-for-Tat, 惩戒者和互惠者。在特定条件下,进化的稳定性指的是,如果人口中互惠者占多数,没有一个恶棍,或一个圣人能做得更好。当然, 对某些条件,能更好地应用较复杂的Tit-for-Tat模型的变形。
我已经指出亲缘和互惠是达尔文世界中支撑互利现象的两座基石。在这两块基石上还有其他的建筑。拥有语言的人类社会,充斥着流言蜚语,名声便显得至关重要了。一个人可能有慷慨仁慈的名声,另一个人却有着不可靠,欺诈,反复无常的名声,而第三个人的名声可能是对可信赖的人非常仁慈,对欺诈者毫不手软。一个关于互利的较粗糙的理论期望动物们的行为是对不同特点的伙伴的一种无意识的反应。人类社会中,闲言碎语展示着语言在传播着一个人的声誉方面的强大威力。从某人在某一酒吧中的惨痛教训,你可以不必重蹈覆辙。葡萄藤下,你听说某甲是一个吝啬鬼,或者,为了更有讽刺意味,你听说某乙最爱嚼舌。名誉非常重要。生物学家认识到达尔文主义的生存价值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好的互惠者,而且要有这样的名声。Matt Ridley 的《美德的起源》,清晰地阐述了达尔文领域的道德,特别是好的名誉*。
*名誉不局限于人类。最近,人们发现它也适用于一类典型的动物互利,这就是小的清理鱼和它的大鱼客户之间的共生关系。在一个独具匠心的实验中,潜在的客户观察一条濑鱼,Labroides dimidiatus,非常勤勉,而它的竞争者,Labroides,则玩忽职守。这位潜在客户基本上选择前者。参考R. Bshary 和 A. S. Grutter, 清理鱼互利体系中的评分与合作('Image scoring and cooperation in a cleaner fish mutualism'), 自然 441, 2006 6 月 22 日, 975-8.
挪威的经济学家Thorstein Veblen 和以色列生物学家Amotz Zahavi,用特殊的方法给出极好的数据。无私奉献可能是一种权威和能力的夸耀。人类学家知道Potlatch 效应,来源于太平洋西北部部落以暴殄天物的盛宴决定酋长的地位。极端情况下,彼此间竞争性的娱乐直到有一方成为赤贫为止,胜者也所剩无几。Veblen
有关“炫耀性消费”的概念,启迪了今天社会现象的观察者。Zahavi的贡献,提供了Potlatch观点在生物进化方面的实例。很多年没有得到生物学家们的重视,直到被理论家Alan Grafen独具匠心的数学模型所证实。Zahavi 研究一种群居的阿拉伯棕色小鸟,它们互相合作孵蛋。像许多其他小鸟,它们发出警报,捐献出食物。标准的达尔文理论的观察家起初会认为这些行为是基于亲缘和互惠基础上的。小鸟喂了同伴,它期待回报吗?或者这个同伴有着非常近的血缘关系吗?Zahavi的解释大大地出乎意料。具有统治地位的小鸟给下属喂食来巩固它的权势。如果用Zahavi喜爱的人类语言来描述,这只占统治地位的小鸟在说:“看看我比你高贵多了,我可以给你提供食物。” 或者说:“看看我是如此的高贵,不怕老鹰的袭击,站在高高的枝头,你们在地上觅食时替你们站岗放哨。” 根据Zahavi和同事们的观察,发现小鸟们主动竞争危险的岗哨。当地位低的小鸟给地位高的小鸟喂食时,这么明显的慷慨行为竟会导致暴力拒绝。Zahavi 观点的精要是能力的夸耀是要付出代价的。只有一个真才实料的小鸟才能做到。炫耀式的慷慨,有公德心的冒险,诸如此类的宣扬自己的优越感和能力,虽然代价沉重,却可以导致各种成功,例如得到异性的青睐。
现在我们有了四个很好的与达尔文理论相吻合的理由来解释利他主义,仁慈和道德。首先,一种特殊的例子是血缘关系。其次,是互惠:回报恩惠,和施恩于可能的回报者。第三,一个有着仁慈和慷慨的名声可以带来很多实惠。第四点,如果Zahavi是对的话,炫耀式的慷慨是宣扬自己货真价实的能力,从而得到更多的好处。
人类的史前阶段,生活的环境相当有利于形成以上的四种善行。我们生活在村落里,或更早时候像狒狒一样,结群游荡,部分地与其他村落或群体隔绝。部落的大部分成员都是亲戚,血缘关系胜过任何一个其他的部落—大量的机会形成基于血缘的利他主义。而且,不管是不是亲戚,你一生中要多次碰到同一个人。这是发展互惠利他主义的理想条件。同样也是建立名声和夸耀能力的理想条件。上述四种中的一种或所有方式都会导致早期人类趋向于延续利他的基因。很容易理解始祖们善待自己圈内的人,但对部落以外的人则施以颜色,甚至仇外。但是为什么,我们当中的大多数生活在大城市, 不再与亲戚们朝夕相处,我们遇见的人可能没有机会再次相遇,为什么我们依旧彼此善待,甚至是那些有时被认为非我族内的人们?
值得指出的是,不要弄错了自然选择的适用范围。它并不有助于形成你能够有条理地意识到怎样做对你的基因有利。这种意识直到二十世纪才显明出来,即使今天也只有少数的科学家能够全面地了解。自然选择偏爱的是那些首要的规则,它们在实践中大大地增强了制定这些规则的基因的传递几率。有时,这个首要规则也会发生意外而失效。在鸟类的大脑中,有这样一个规则“照顾鸟巢中咯咯叫的小东西,将食物放入他们红色的大嘴中”,非常有较地传递了建立这种规则的基因,因为,在一个成年鸟类的巢穴中,咯咯叫的,张大嘴巴的,一般都是这个鸟的后代。然而,就像杜鹃故意将自己的雏鸟放入其它鸟类的巢中,这个规则就失效了。那些好的萨马里亚有没有可能是自然冲动,发生意外而失效,正如芦苇鸟含辛茹苦地抚养小杜鹃时,它的育儿本能让它“失效”?另一个更加贴切的例子是有人迫切的要领养一个孩子。我得赶紧补充,“失效”仅仅是在达尔文理论的意义下的说法,没有任何不恭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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