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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德国允许协助自杀!商业安乐死禁令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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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20 21:2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欧洲时报德国版讯,在许多国家,安乐死一直被视作是在剥夺他人生命,被国家法律禁止。在德国,关于病人是否有权力要求协助自杀,是否允许医生在病人的要求下帮助其自杀等问题一直是医学界、法律界以及各个人权组织间争论不休的问题。



而这一次,主张推进安乐死合法化的组织、医生和重症病人终于得偿所愿。据《每日新闻》报道,在主张安乐死合法化的人士与团体的一再投诉下,联邦立法院主席Andreas Voßkuhle在卡尔斯鲁厄宣布最终判决,判定2015年针对安乐死商业服务实施的相关禁令违反了《基本法》规定。判决结果承认公民拥有死亡自决权,其中包括自杀的自由,以及通过第三方协助服务获得安乐死的自由。



2015年,德国出台明文法律(《刑法》第217条)规定,禁止个人或团体基于商业条款向他人提供安乐死协助服务。违法者可被处以最高3年的监禁或罚款处罚。该法律仅针对商业性服务。当时,立法者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协助自杀组织继续扩大商业安乐死业务,并逐步被社会认可,并非想剥夺人们选择死亡的权力。

在禁令实施以后,专为重症病人提供安乐死协助服务的公司就退出了德国。然而,那些原本希望通过安乐死轻松地离开这个世界的重症病人却无法接受,他们联名向卡尔斯鲁厄法院提出申诉。



除了重症病人外,许多医生也担心他们对绝症患者采取临终关怀治疗,会让他们受到惩罚。一些医生希望他们能够有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为临终病人提供药物。目前,主动安乐死(即应临终病人要求,通过注射药物致其死亡)在德国仍然是被禁止的。即便是协助安乐死,也仅允许在重症病人的要求下,为其提供安乐死药物,并由他自行服用。



对于卡尔斯鲁厄的最终判决结果,德国福音联邦协会担心将造成无法预计的后果。“老弱病患不应该因其身患绝症视作社会的负担,又或因此拒绝接受医疗救治。许多老人并非真的希望安乐死,他们觉得治疗费用太过昂贵,将自己视为家人的累赘,又或者他们除了安乐死以外,不知道还有别的办法。”

政府必须对协助安乐死进行严密监管,以确保安乐死不会成为“可怕的商业工具”。


(欧洲时报德国版,公众号German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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