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为学习交流项目,在德国学习一个学期,这一交流项目本来也是受到DAAD资助的,所以当初签证来德国用的是DAAD的邀请函。邀请函上的居留时间是到今年10月31日至。从4月初到7月底是在柏林的一个学期的学习,然后是为期3个月的实习。但是因为来德国前,没有找好实习,因此现在的签证时到2010年8月1日的。
现在因为教授的介绍,找到了一个实习,不过不是在柏林,而是在Braunshweig。我也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听说应该在签证到期前一个月去外管局申请。现在我想知道的就是,因为我已经在柏林Anmelden过了,是否可以在柏林申请延签?尽管在8月份的时候我不会住柏林,房租合同也到期了。
还有就是,提前一个月在外管局申请,是要把材料都递交上去,还是只用约一个Termin?到了Termin那一天,再带着所有的材料过去,当场就可以拿到?因为我还和同学约了7月初去法国,如果材料都要那时候交上去,那去法国的时候坐飞机,没有护照,岂不是上不了飞机么?
那么多问题,真是辛苦各位了。还希望有经验的兄弟姐妹们帮个忙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