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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oyo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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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法律专业人士请进(代朋友请教遗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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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4.2.2011 12:17: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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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73 发表于 10.2.2011 22:33
现在是前怕狼后怕虎。可以全都转到小儿子名下然后写个附件条款吗?如:母亲有永久居住权(或者未经过母亲 ...

其实赠送还有一个问题
这里是可以申请个人破产的
如果小儿子以后欠债,财产抵债,这个房子也没有了。

老两口住哪
如果死后才继承,至少还有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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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4.2.2011 12:57:4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应该是:50%女方拿,老头那50%是他前妻三个孩子加他们的孩子等于4个孩子分,女方的50%就是她的孩子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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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14.2.2011 13:54:38 | 只看该作者
笑对人生 发表于 14.2.2011 12:57
这个应该是:50%女方拿,老头那50%是他前妻三个孩子加他们的孩子等于4个孩子分,女方的50%就是她 ...

说的是啊,就是前妻的孩子加他自己的孩子来分老头的50%房产,这50%的房产要折成钱给他们4个孩子,她没钱不就要卖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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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4.2.2011 13:57:18 | 只看该作者
yoyo73 发表于 14.2.2011 13:54
说的是啊,就是前妻的孩子加他自己的孩子来分老头的50%房产,这50%的房产要折成钱给他们4个孩子,她没 ...

可以换个小点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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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14.2.2011 14:07:40 | 只看该作者
笑对人生 发表于 14.2.2011 13:57
可以换个小点的房子.

哎,住惯自己跟着一砖一瓦建起来的大Haus,再去住小房子心里总有不舍吧,或是被扔出去的感觉,不知道?反正她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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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4.2.2011 16:50:43 | 只看该作者
yoyo73 发表于 14.2.2011 14:07
哎,住惯自己跟着一砖一瓦建起来的大Haus,再去住小房子心里总有不舍吧,或是被扔出去的感觉,不知道?反 ...

那时肯定的,但实话真走到那么一步时住里面也难受,生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难免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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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6.2.2011 19:18:55 | 只看该作者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去世,百分之50的财产是属于另一半的,另外的百分之50是子女平分的,如果你的朋友急着要他年迈的先生立遗嘱的话,反而对她自己的利益变小了,详细情况还是咨询法律人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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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16.2.2011 22:45:53 | 只看该作者
笑对人生 发表于 14.2.2011 16:50
那时肯定的,但实话真走到那么一步时住里面也难受,生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难免回忆。
...

细想想人真的很可怜,人生苦短,夫妻间还是多珍惜彼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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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16.2.2011 22:49:34 | 只看该作者
caixia 发表于 16.2.2011 19:18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去世,百分之50的财产是属于另一半的,另外的百分之50是子女平分的,如果你的 ...

“如果你的朋友急着要他年迈的先生立遗嘱的话,反而对她自己的利益变小了。”
为什么呢?为什么立下遗嘱反而利益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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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7.2.2011 06:21: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aixia 于 17.2.2011 06:30 编辑

纠正之前的话题(我是听朋友讲过的这个问题,但是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应该是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百分之50的已经是属于在生配偶的,另外应该是剩下那百分之50的里面配偶占据百分之50的比例,而剩下的是属于他的几个子女平分。
举例:1000欧计算,500欧本身就是属于再生配偶的,还有500欧的分配,再生配偶占据250欧,还有250欧是属于这位男士的直系子女们.
如果你朋友的年龄和身体都很健康的话,没有遗嘱是对她有利的,应该是这样的!
没有立遗嘱的危机也许是,他的子女在法律分配完成之后,是否要你的朋友马上交出这笔钱(需要子女平分的部分)她是否可以应付得来这笔资金!

                                                                                                                                 一切如愿                                  只做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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