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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略释》第八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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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3 21:2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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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敬录自《入菩萨行论略释》 寂天菩萨  造颂 如石法师 译颂  索达吉堪布  著
  http://www.zhibeifw.com/ssfb/dxb/rpsxlls/main.php

  第八品 静虑

  子四、是故必要相换:

  世间诸灾害、怖畏及众苦,
  悉由我执生,此魔我何用?

  世间一切灾害、恐怖和痛苦,都是从我执而生起,那么我还留着这个我执大恶魔做什么呢?

  我执未尽舍,苦必不能除;
  如火未抛弃,不免受灼伤。
  故为止自害,及灭他痛苦,
  舍自尽施他,爱他如爱己。

  假如不能完全舍弃自我爱执,必然不能根除一切自他的痛苦,就像不抛弃手中的火,便难免受灼伤一样。所以为了止息我执造成的自我伤害,也为了永远灭除众生的种种痛苦,我应当将自己完全施舍给他人,爱护众生如同爱惜自己一样。

  意汝定当知:吾已全属他。
  除利有情想,切莫更思余。

  心意啊,你一定要了知:自己已经完全属于他人,因此除了利益有情外,千万不要再想其余事了。

  不应以他眼,成办自利益;
  亦莫以眼等,邪恶待众生。

  你不应再用属于他人的眼等肢体,成办自己的利益,更不能以属于他人的眼等身肢,造作恶业伤害众生。

  故当尊有情;己身所有物,
  见已咸取出,广利诸众生。

  总之,应当尊重有情,以有情利乐为至上,自己所有东西,在发现后应尽量取出布施,广泛地利益其他众生。

  癸二(分说对治区别)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子一、略说:


  易位卑等高,移自换为他,
  以无疑虑心,修妒竞胜慢。

  将自己与卑下、相等及高于己者三种对象交换易位,然后毫无疑虑地以易位后的身份,对易位前的自己生起嫉妒、竞争、我慢,藉此而对治烦恼,修习悲护之心。

  子二(广说)分三:一、于卑者换修嫉妒;二、与平等者换修对比心;三、与高者换修傲慢。
  丑一、于卑者换修嫉妒:


  蒙敬彼非我,吾财不如彼,
  受赞他非我,彼乐吾受苦。

  他受人尊敬,而我却没有;我的财产远远不如他丰裕;他受人称赞,而我备受辱骂;他称心如意而我却饱受痛苦。

  工作吾勤苦,度日彼安逸;
  世间盛赞彼,吾之身名裂。

  我必须勤苦工作,而他却安逸度日;他广受世人赞誉,而我却身败名裂。

  无才何所为?才学众悉有,
  彼较某人劣,吾亦胜某人。

  如果我毫无才学,那该怎么办呢?其实人人都多多少少有一些本事,他虽然比我强,但胜他一筹的大有人在,而我虽卑劣,但还会有某些人比我更低劣,因此他又有什么了不起呢?

  戒见衰退等,因惑而非我;
  故应悲济我,困则自取受。

  我戒律废驰、见解退失等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是由于烦恼所催而非我的意愿,所以他作为有悲心的修行人,应该尽力救助我,如果在中间遇到了困难,他也应该安忍。

  然吾未蒙济,竟然反遭轻;
  彼虽具功德,于我有何益?

  然而我不但没有得到他的济助,反而遭到轻视,这种人虽然有才学功德,但对我又有什么益处呢?

  不愍愚众生,危陷恶趣口,
  向外夸己德,欲胜诸智者。

  他对无知无能、身陷恶趣口中的众生,视若无睹,毫无悲愍之心,反而还在向别人虚夸自身功德,想以此胜过其他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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