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问一下各为大神,谁懂的指教一下,(带友发帖)一个 男人叫阿华 是有德国长居,
跟一个 女人叫阿媚 假结婚没有生活一起,后续 女方阿媚 有了身份,女方阿媚 把身份借出去给一个西班牙身份的女人 去德国某家医院生了一个孩子 孩子三岁了现在持有德国护照跟的男方阿华,后男方阿华 因犯罪 刑满要给遣送回国的,女方阿媚假身份也给查出来了,居留给废也因犯罪刑满遣送回国,但问题在这里,现在这个孩子的身份是否还存在 因给警察拿走了,其生母西班牙身份因逗留德国时间太长说是外管局要遣送,其真实父亲就是男方阿华,虽然男方坐牢刑满遣送,这孩子的身份还能打官司拿回来吗?还有其母亲可以有德国身份吗?因为后来知道西班牙身份可以在德国生孩子,给男方阿华一直隐瞒欺骗着。律师和翻译说 孩子法律上的母亲身份已经废了所以孩子也不会有身份了,我不知道这是真的假的还是只是翻译的一面之词并不是律师说的,因为我考虑孩子跟的是她的父亲,孩子的父亲有长居,孩子按道理可以有独立德国护照吧???请大家帮帮忙回答一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