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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足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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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6 20:39: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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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足运动》<br /><br />转载<br /><br />  50年前,中国妇女缠足的行为基本上消失了,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有多少小脚女人,没有人统计过,据最保守的估计也有一百万人,她们大多是八十岁左右的老年妇女。 <br /><br />     89岁的老人张淑贤,8岁被母亲缠足,19岁嫁入丈夫家开始做饭,因为小脚不能下蹲,每次做饭时只好跪着,至今已经跪了七十年。 <br /><br />    缠足的风俗在中国历史上历时多年,蔓延极广。当时地不分东西南北,人不分贫富贵贱,妇女缠过的畸型小脚被美化为“三寸金莲”,受到人们的广泛赞美。这样的一种风俗曾对于中国历史、中国社会产生过重大的影响。 <br /><br />    据专家考证,缠足最早只是宫廷中的一种舞蹈装束,相传在一千多年前的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为了寻欢作乐,设计了一套舞蹈服装,跳舞者用白绸裹脚,向上弯曲成新月状,在金莲上舞蹈,这种舞妆居然成为一种时尚,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慢慢地,缠脚就成了女人高雅身份的一个标志,到宋代以后,下层妇女也开始缠足,这样,缠足就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 <br /><br />    女子的脚要缠成什么样子才算是美呢?有人总结出:瘦、小、尖、弯、香、软、正节字诀。清代文人方绚甚至写了一本名叫《香莲品藻》的书,专门来描述和品评小脚。他认为小脚有五个式样,一是莲瓣,二是新月,三是和方,四是竹萌,五是菱角。可见到了清代,爱好小脚的人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br /><br />    上海人杨韶荣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收藏了七百多双古代的鞋子。在他收藏的这些鞋子中,有一双鞋叫做杯鞋。 <br /><br />    山东《大众日报》的摄影记者李楠在山东滨州采访时认识了老人赵吉英,并拍下赵吉英老人的一双小脚。老人在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是她自己把自己的脚缠得特别小,不仅如此,她还把女儿的脚也给缠小了。 <br /><br />    其实早在缠足刚刚兴起的宋朝,就有人对缠足提出了质疑,宋人车若水在他的《脚气集》中说: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她受无限之苦,缠得小了,不知有什么用处。 <br /><br />    如果一个社会把畸型、变态的东西变成一种美,并且把它公认为一种美的规范,人人都认为不这样不美的时候,这个文化就牢固了。 <br /><br />    明朝大同,宣府被说成是美人产地,只是因为那里的小脚出名,清朝末年,湖南桃花江被称为美人窝,后人还给谱成歌曲,也是因为那个地方的妇女脚缠得出名。 <br /><br />    满清贵族入关后,严禁汉族妇女缠足,康熙三年,四位辅政大臣下禁令,康熙元年以后所生女子缠足违法,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平民百姓则重打四十大板。但是,如此严厉的惩罚,在汉族士大夫与社会民情的坚决抵制下,禁止缠足令仍然没有执行,一方面是传统“理”的观念和习俗对此禁领的坚决抵制;另一方面是裹足对满清贵族的统治没有坏处,君主专制之下的皇帝一言九鼎,但在缠足这个问题上却失掉了往日的权威。 <br /><br />    缠足能够延习千年的重要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婚姻,婚姻的好坏取决于脚的大小,实际上女人一生的意义都在这双脚上。 <br /><br />    “五四”前后,被人戏称为“性学博士”的张竞生也分析到:因为三寸金莲难于行走,走动时着力处全在臀部,运动久了,两条大腿就发达,大腿发达了,生殖系统也随这而发达。 <br /><br />    据这本中国妇女缠足史料的《采菲录》中记载,到了缠足鼎盛时期,全国很多地方居然出现了评选最佳小脚的“赛脚会”。 <br /><br />    “赛脚会”最出名的是山西大同,大同有十二大寺庙,12年中每个寺庙承办一次赛脚会,参赛的妇女来到会场,站在台阶上,将脚露出来,由小脚专家评论,经过几次选拔之后,最后决出前三名,第一句称“王”,第二名称“霸”,第三名称“后”。 <br /><br />    在云南省道海县也出现过类似赛脚会的洗足大会。 <br /><br />    缠足的历史开始于五代时期,至今已近千年,放足的历史开始于清朝末年,至今也有一百多年了,曾经遍及天下的小脚,如今已经成了历史的陈迹,今天的人们,又有谁再关注她们呢。 <br /><br />    当代作家冯骥才在八十年代开始关注缠足妇女,他在1984年创作的小说《三寸金莲》曾经轰动一时,现在这篇小说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上许多地方发行。 <br /><br />    山东大众日报社的摄影记者李楠用了十年的时间,跑了很多地方拍摄缠过足的妇女,他想用他的相机把这件发生了一千年的事情的最后几页记录下来。1998年12月,李楠的这组照片获得了国际民俗首届人类贡献奖。 <br /><br />    传说清朝的北洋大臣李鸿章,有一次出访国外,参观盲童学校,盲童久闻中国有三寸金莲这种事,于是趁李鸿章走近之际,蹲下身去摸他的脚。李鸿章当然不是小脚,但国外一个盲童都知道中国人是缠足的,并且在他的脑子里,中国人不分男女,都是三寸金莲。由此可见,中国人的小脚习俗的广泛影响。 <br /><br />    西方妇女对束缚不很理解,但她们也曾经有过束缚自己身体的时候。有一次清代学者辜鸿铭在公园喝茶,一个英国记者问他,中国妇女缠足,以一百磅的体重集中在一双小脚上,是否违背人体的生理?辜鸿铭答道,英国人在十七到十八世纪,女性有缠腰之风,把腰身裹得像蜂腰一样,这对生理是否会发生畸型。外国记者无言,于是走了。 <br /><br />    西方妇女毕竟比中国妇女觉醒的早,当她们穿着这样的衣服锻炼自己身体的时候,大多数中国妇女还在那里认真的裹着自己的脚。 <br /><br />    中国第一个反缠足的组织是由厦门伦顿传教会约翰·迈克高望牧师建立的。当迈克高望牧师开始进行反缠足时,他发现了困难的所在,中国人的保守性,使他毫无收获,于是他想到设立一个组织。 <br /><br />    1874年,他在厦门召开一个反缠足会议,参加者有60多名妇女,大部分为下层的劳动妇女。他们决定设立一个反缠足的团体,命名为“天足会”,入会的妇女不得缠足。 <br /><br />    在《穿蓝色长袍的国度》的书中,立德夫人专门写了一章反对裹足之行,书中她这样写到:如果你还记得小时候第一次踏进冰冷的海水时的感觉,那么你就能体会到我现在动身去中国南方宣传反对裹足时的心情。对那里我十分陌生,而裹足是中国最古老、最根深蒂固的风俗之一。 <br /><br />    严格说来,立德夫人在中国南方的劝说活动,并不能与实际放足人数来判断其是否成功,因其劝说而放足的妇女非常有限,但重要的是,她将不缠足的种子传播于中国各地。许多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对于接受天足的新观念,但是却缺乏力行的勇气。不过立德夫人深信,毕竟种子已经撒入泥土,只要待其成熟,天足之事必能风行。 <br /><br />    就在同时,中国的早期维新派,也已经关注妇女问题。他们主张男女并重,反对把妇女当作玩好之物。维新派认识到,形体上的解放,是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之一。 <br /><br />    早在1883年,维新派的代表康有为,就在老家广州南海,联合一些开明乡绅,创立不缠足会。他也以身做则,他的妻子和女儿都不缠足。 <br /><br />    1896年,康有为、康广仁又在广州成立粤中不缠足会,提倡妇女不缠足。成立之初,会员便达上万人。 <br /><br />    与康有为齐名的另一位,著名维新派领袖梁启超,也积极从事反对缠足的活动。1897年6月30日,他在上海成立了不缠足总会。总会成立后,海内轰动。 <br /><br />    这就是不缠足总会的集会盛况。不缠足总会的章程写了这样几点:凡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凡入会人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凡入会人所生女子,已经裹足者,如在八岁以下,须一律放解。 <br /><br />    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朝统治者,镇压了康、梁的维新变法运动,但之后不久,他们树起了康、梁等人提倡的反对缠足的大旗。1901年,慈禧太后下达了劝禁缠足的御旨,紧接着各地官吏纷纷响应。 <br /><br />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申明禁止妇女缠足。同年3月13日发布了,令内务部通知各省劝禁缠足文。文中称,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必须首先革除掉,以培养国人的体质。这个命令通电全国,各省依此劝禁,如果有故意不服从的人,对其家属以重金处罚。 <br /><br />    辛亥革命以后,妇女们除了在衣服鞋帽和发型上追求新颖外,也将缠过的小脚放大,以配合新的鞋。西方妇女的装扮,在无形中也产生了影响力。风际开通之初,裹脚已经落伍,代之而起的是天足。然而这种情形仅限于城市,或交通发达的地区。若大的一个中国,尤其是偏远地区,妇女缠足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怎么可能在一夜间就改变掉这个千年留传下来的习俗呢。。 <br /><br />    清末民初,中国两亿男性同胞在很短的几年内全部剪掉了长辫子,将延续268年的清代发式,统一改成世界通行的近代男发,然而禁止妇女缠足却用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 <br /><br />    就在中国妇女还在为解放自己双脚而斗争的时候,英、美等西方国家的妇女已经进入了参政、议政的行列。1920年,美国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28年,英国妇女获得了与男子同等的政治权利,并且妇女在为男女同工同酬做着努力。 <br /><br />    1939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禁止妇女缠足条例,规定18岁以下妇女一律禁止缠足;40岁以下妇女,缠足者立即放足;40岁以上妇女缠足的,劝令解放,不加强制。并且派出了大批妇女干部去做说服工作。 <br /><br />    1950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政务员下达了关于禁止妇女缠足的命令,命令中说:查我们尚有一部分妇女仍存在有缠足的现象,这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的压迫,且有害于妇女健康,妨碍妇女参加生产,必须加以禁止。 <br /><br />    在这之后,大多数年轻女子缠足现象开始绝迹,中老年妇女也纷纷放足,扔掉了裹脚布,缠足终于消失。一个时代结束了,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民间有个故事,说的是民国一个县长,命妇女放脚,妇女掏出麻花放在桌上说,请看这个麻花,县长要是能把它们解放了,使它伸直,恢复到从前没有炸的样子,而且保证它丝毫无损,我们马上尊令放脚 <br /><br />    1958年,农村中95%的适龄妇女,全部走出家门参加劳动。她们的生产方式,从家里的锅台转入田间,和男人干着同样的工作。 <br /><br />    由于妇女生产方式的改变,使缠足妇女真正意识到,时代给她们带来了什么?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实际上,中国妇女一千多年的缠足史,应该是在50年代末期才被彻底的禁绝了。  <br />  <br /> <br />文章来源:http://www.cctv.com/life/38/20fzs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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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7.2006 11:48: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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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12.2007 11:33: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usan-andy 于 2.6.2009 16:47 编辑

历史上第一位小脚女人究竟是谁 zt


观看一个小脚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个走钢丝绳的演员,使你每时每刻都在被他揪着心。

  ——林语堂《中国人·缠足》

  有句经典的话,用以批评演说者大而无当的演说。那就是:“王母娘娘的裹脚布”。这实际上是个歇后语,后半句是“又臭又长”。臭而且长的裹脚布,自然是懒人所为,为什么会给“王母娘娘”扣上,实在令人费解。难道这句歇后语中蕴含了裹脚的历史?中国女人裹脚的历史要从王母娘娘那时候算起吗?如果依照考古学的观点,认定王母娘娘便是西王母,那么,这裹脚的历史当在五千年前。

  可是,考古学的发掘证明,一千年前的女尸脚骨并非弯曲的,依旧是天足。于是这个漫无边际的考证宣告失败。那么,这裹脚的历史究竟从哪里算起呢?

  史学家依据现有的文献提出了一个假说,如果这假说不被某个突然出土的时代更加久远的小脚女人的尸体驳诘的话,则会成为公认的事实。这事实的残酷之处在于:我们不得不对那个毫无政绩的天才词人皇帝南唐后主李煜开始一个全新的认识。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告诉我们,南唐后主李煜在唐人对“弓鞋”痴迷的审美基础上,别出心裁地将这种弓鞋用长长的布帛缠起来,以代替袜子。并在他的妃子娘身上做试验,始行缠足之法,开创了中国女性缠足的记录。

  也有一种说法,认为缠足一事自唐代开始,起源于波斯人的舞蹈。南唐与大唐相距不远,况且,缠足起源于舞蹈一说的可信性也较之前者尤甚。或许李后主的娘只是一个著名的缠足者,而非开创者?

  小脚与天足相比究竟有何不同凡响之处,居然成为一种风尚,流传了如许漫长的年代?又是如何停下它的脚步?

  小脚文学

  在男人们呼喊着“毛发肌肤受之于父母”,而不肯伤及自己一根毫毛的时候,却被一种近乎变态的性心理驱使着,口耳相传着女人小脚的千般妙处。“瘦欲无形,看越生怜惜”、“三寸金莲”、“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摩抚”。更有人将两只严重变形了的小脚中部所形成的塌陷形容为“两轮弯月”,实在是处心积虑到极点了。大儒吴承恩在《西游记》里把本是男身的观音菩萨化为美丽的女子,而且是小足观音:“玉环穿绣扣,金莲足下深。”(第十二回《观音呈象化金蝉》),可见明朝的风气对小足是何等着魔!明朝时期男子择偶第一标准就是看女人的脚是否够小,男子嫖妓也多玩妓女的一双纤足,因此被戏称为逐臭之夫。

  更有甚者,清朝有个叫方绚的,自称“评花御史”,又称“香莲博士”。对古代女子缠足一事从诸多角度和方位予以分题描绘,可以说是关于中国女子小足的“专著”。同时,它也反映了封建文人和士大夫们对女子“香莲”充满丰富联想意会和封建历史积累的“审美欣赏”、“审美感受”及“审美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品藻》亦可谓是一部“香莲美学”之作。如此书中《香莲五观》一节说:

  观水有术,必观其澜;观莲有术,必观其步。然小人闲居工于著,操此五术,攻其无备,乃得别戴伪体,毕露端倪。

  临风;踏梯;下阶;上轿;过桥。

  什么意思呢?方大博士说:观察大海有术的人,必观察其波涛;观察香莲有术的人,必观察其步姿。然而小人家居无事,只会掩盖其坏处而显示其好处。如果操此五术,攻其不备,就可“取真去伪”,使其端倪毕露。“五术”分别为:临风之步;踏梯子之步;下台阶之步;上轿之步;过桥之步。这可以说是体现他作为“评花御史”和“香莲博士”水平的一段文字,是教给众人在什么时机看女人的小脚可以看到“毕露端倪”的真货。细想来,这“五术”原本是人的脚最无处躲藏的地方,方绚对生活观察之细致,用心之良苦,非常人所能及。

  他在书中把女人小脚按照品相高下做了比较细致的分类:曰“四照莲”(端端正正,瘦瘦削削,在三四寸之间者);曰“锦边莲”(苗苗条条,整整齐齐,四寸以上,五寸以下的小脚也);曰“衩头莲”(瘦削而更修长的小脚,所谓竹笋式者);曰“单叶莲”(瘦长而弯弯的小脚也);曰“佛头莲”(脚背丰满隆起,如佛头挽髻,所谓菱角式者,即江南所称之鹅头脚);曰“穿心莲”(穿里高底鞋者);曰“碧台莲”(穿外高底鞋者);曰“并头莲”(走起路来八字的小脚);曰“并蒂莲”(大拇趾翘起来的小脚);曰“倒垂莲”(鞋跟往后倒的小脚);曰“朝日莲”(用后跟走路的小脚);曰“分香莲”(两条腿往外拐的小脚);曰“同心莲”(两条腿往里拐的小脚);曰“合影莲”(走起路来歪歪斜斜的小脚);曰“缠枝莲”(走起路来成一条线的小脚);曰“千叶莲”(六寸七寸八寸的小脚);曰“玉井莲”(跟船一样的小脚);曰“西番莲”(半路出家之莲,或根本没缠过的小脚)。

  如果说前面所说的“五术”是一种了不起的发现,那么,这“香莲十八名”则称得上是伟大的发明了,同时也将小脚文学的成就推向了最高峰。

  “两朵金莲”的咒语

         而严重跟风的女性们为了这“两朵金莲”所暗含的审美趣味则付出了自由的代价。受人尊重的朱熹朱老爷子极力倡导缠足,认为这是天下大治的基础,因为女人缠了足,便可做到男女隔离、“授受不亲”、“静处深闺”。是啊,连走路都走不稳了,女人岂不就十分“老实”了?然而,正如《夜雨秋灯录》所称:“人间最惨的事,莫如女子缠足声,主之督婢,鸨之叱雏,惨尤甚焉。”这种痛苦,又有谁去“生怜惜”?曾在中国生活了多年的英国传教士阿绮波德.立德(也作立德夫人),用女性的细腻记录下了缠足的中国女孩的悲惨童年——“在这束脚的三年里,中国女孩的童年是最悲惨的。她们没有欢笑,……可怜啊!这些小女孩重重地靠在一根比她们自己还高的拐棍上,或是趴在大人的背上,或者坐着,悲伤地哭泣。她们的眼睛下面有几道深深的黑线,脸庞上有一种特别奇怪的只有与束脚联系起来才能看到的惨白。她们的母亲通常在床边放着一根长竹竿,用这根竹竿帮助站立起来,并用来抽打日夜哭叫使家人烦恼的女儿……女儿得到的惟一解脱就是把双脚吊在小木床上以停止血液循环。中国女孩在束脚的过程中简直是九死一生。然而更为残酷的是……一些女婴由于其父母的感情受到了束脚的伤害,往往在摇篮中就被处死。……束脚痛苦,因合了中年的父亲那非自然的口味而加在了女孩身上。”

  “两朵金莲”不啻为一个阴险的咒语,让历史的另一半呻吟了上千年。

  放足之艰难

  英明的康熙大帝曾经诏禁汉人裹脚,违者拿其父母问罪。有个大员上奏说:“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一时传为笑柄(见《菽园赘谈》),可见缠足“魅力”之强大。尽管雷厉风行,收效却不大,到康熙七年,大臣王熙上奏请求解除禁令获准,于是民间足之风又大盛,影响到满族女子也纷纷起而裹足。乾隆又多次降旨严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满族女子的裹足之风,汉族民间女子依然裹足如故。近代改革家康有为写了一篇《戒缠足会檄》,希望家乡人放弃缠足陋习,并下决心不给自己的女儿缠足。这一举措使康有为在家乡受到很大排挤。

  英国传教士立德夫人在20世纪初的中国南方发动了“天足运动”,并成立了“天足会”。在汉口的维多利亚剧院,商会会长亲自安排座位,让政府官员都来听立德夫人的讲演。她的听众穿着官服,带着随从,端着很大的架子。他们感到,由一个女人来和他们讨论一个中国人敏感的话题——女人的脚,是不可思议的。官员的威慑力吓得她的翻译临阵怯场。幸好一位中文讲得极好的传教士赶来救场,立德夫人的讲演才得以进行。立德夫人还借助权威,她让人把张之洞反对缠足的语录用红纸写了贴在会场里,很起作用。她认为张之洞是中国最有学问的总督。在汉阳,她在宣传集会上,让放了足的妇女们站起来,她们当着大家的面笑着站了起来,立德夫人便感到她的湖北之行成功了。

  她几乎走遍了中国南方,去了武昌、汉阳、广东和香港,又去了澳门、汕头、厦门、福州、杭州和苏州。这对于一个外国妇女来说,的确需要极大的勇气。她说,“如果你还记得小时候第一次踏进冰冷的海水时的感觉,那么你就能体会到我现在动身去中国南方宣传反对裹足时的心情。对那里我十分陌生,而裹足是中国最古老、最根深蒂固的风俗之一。”但是她还是一脚踏进了冰窟。缠足这种折磨中国妇女一生的野蛮习俗给她很深的刺激。她得到了回报,许多男人和女人当场捐款参加天足会,表示自己不缠足,也要劝别的女子不再缠足。

  在广州的集会上,九名妇女当场扔掉了裹脚布。

  当然,中国妇女不缠足并非因了立德夫人一人之力,但作为“帝国主义”那里来的人,她能够这样做,是值得称道的。这一行为甚至直接影响了慈禧太后,慈禧“新政”中的最初几项改革,就包括在1902年2月1日发布谕令,说官员可以劝止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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