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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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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10 14:2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网址:http://news.backchina.com/2010/3/28/gb2312_82734.html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暴时,不主动配合强暴,导致强暴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眼看着就要插入,女子突然一个打挺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2009年,河南洛阳市一年轻女子在被强奸时,因不配合激烈反抗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最后失血过多而亡。昨日洛阳市洛尤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本网3月26日洛阳电  河南洛阳市一年轻女子在被强暴时,因不配合激烈反抗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尤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受害者的宋丽,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21日22时,洛尤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完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遂捂住宋丽的嘴将其拖进路边树林深处实施强奸,眼看着就要插入,女子突然一个打挺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又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因怕名声不保未及时拔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尤区人民检察院向洛尤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要的一点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另外强奸者因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没有意识到自己受伤流血,这是死者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并不是因宋丽主观上故意伤害导致江某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强奸后发现江某昏迷及时报案或者拔打120,或许能及时抢救过来。但被告宋丽因顾及自己名誉而延误报案求救,最终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而导致江某死亡。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明显悔罪表现,及被害人江某有部分责任,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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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10 14:41: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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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10 14:43: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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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10 15:03: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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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10 15:18: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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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3.2010 11:26:14 | 只看该作者

假新闻

“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案不存在




                                洛阳法院、检察院联合声明         
      
                    
                                    
                                        3月27日,“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在http://www.yucilife.com/余慈生活网一经出现后被各大网站转载。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洛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迅速进行了专项调查。就“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网贴反应的事实真相向广大网民声明如下:
    广大网民朋友关注的关于宋某被江某强奸一案,经核实,该案并不存在。我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从未受理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细节,是对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名誉的恶意诋毁和诽谤。我们据此已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



from: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003/29/4015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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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9.3.2010 13:03:47 | 只看该作者
我怎么觉得应该发到笑口。。。
Screwer 发表于 28.3.2010 14:43

这个好笑吗。。如果是真的,说明介个美眉有腹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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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9.3.2010 13:1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norwolf


    岂有此理,被强奸何来故意伤人罪,怎么了这世道,还有公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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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9.3.2010 13:1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taohui


    俺想也是,这怎么可能呢!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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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9.3.2010 13:21:28 | 只看该作者
有的人就喜欢捏造
不过中国的事情什么都不可信,个人的,官方的,唉,诚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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