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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悍匪排行榜,屌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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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11 14:53: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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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兰大侠(此案至今未破,无法确认该人的真实姓名。)
1986年3月28日夜 黑龙江省呼兰县公检法家属楼
当晚,有52人惨死家中,均一刀致命。其中,27人为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其余25人是其家属(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凶手,用匕首,在死者家的墙上,留下名号——“呼兰大侠”。
一个平静的小县城,这起案件的概念和效果,可想而知。县公安局,迅速勘察、封锁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通报。
同年,4月2日,328专案组正式成立,共计672人(其中包括,北京派来的专家组,省厅的骨干力量,以及全国各地的精英)。
经过两年多(确切地说,是两年六个月二十三天)的调查、取证、研究、分析、排查、走访,专案组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情毫无进展。此后,该案永久封存,停止一切调查。
1986年4月6日夜(也就是专案组成立的第4天),北京方面派来的痕迹鉴定专家赵某、王某,在呼兰县公安局招待所被杀。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某及其警察队的3个警察,惨死家中,连带家属4人。另,两个专案组成员(职务不详),在住所被杀。案发现场,墙壁上,四个字——“呼兰大侠”。(与328案件相同,凶手为一人作案。刀法纯熟,一刀致命。)
同年4月7日至9月15日期间,呼兰、哈尔滨、阿城三地,先后有人遇害。其中,警察37人、武警12人、及其家属56人。与前次案件不同,部分死者并非死于家中,而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被凶手从身后偷袭,一刀刺穿颈部,而后,凶手持刀在死者的背部留下名号。经刀痕比对、鉴定,多次凶案的凶器为同一把匕首,也就是说……
一时间,整个黑龙江省的警察,没人敢穿警服上班。在这段危险时期,公安干警给老百姓一种很“休闲”的感觉(都穿便装)。
呼兰县公安局某退休领导,曾扬言,“别说抓到凶手。谁能提供凶器(那把匕首)的线索,我个人,悬赏10万元!”同年9月26日,这位领导惨死家中。凶手,用匕首,在墙上留下一行字,然后,将匕首扎进墙里,“杨局长,你太令我失望了。这把刀,还是留给你们作纪念吧!”
从此,呼兰大侠,销声匿迹,弃刀归隐。



2.田明建(绰号:枪神)
1964年9月20日 河南省淮滨县张庄(还有一种说法是息县夏庄)
那天,乌云密布,暴风骤雨。一道厉闪划破长空,“咔嚓”一个炸雷——枪神出世。

对于农村出身的、毫无关系和背景的穷苦百姓来说,要想出人头地,只有走一条路——参军。
田明建,17岁那年入伍参军,那是他第一次有机会摸枪。当枪分发到新兵的手上时,所有的新兵都很兴奋,只有田哥表现得很平静。他抚摸着那支枪,仿佛它不是枪,而是一个人、是一个老朋友,他甚至幻想着与枪进行语言交流,“不要再叫了,不再叫了……”战友调侃他,“你听见,枪冲你叫唤了?”“它是想跟我说话。”,田哥正颜厉色地解释道。

1981年3月19日上午9点30分 新兵实弹射击考核
田明建的成绩最差。击发10枪,9枪打空,未击中标靶,仅有一枪正中靶心。教官很疑惑,“那一枪是蒙的?太巧合了吧?”,于是,便让田哥再试一次(又打了10枪)。结果,10枪均未击中标靶。
那教官,先是狠狠地踹了田哥两脚,然后,出于好奇,不由自主地走近标靶,欣赏着罕见的标准神射。这一看,还真就看出了门道。原来,田哥的第一枪,正中靶心。随后的19枪,从一枪击出的弹洞穿过。教官,以老年痴呆般的表情,傻傻地盯着标靶,眼都不眨的看了许久,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天才!”

当时兵役的是四年制。也就是说,四年内得不到升迁,就自动退伍。由于,田哥的军事素质极高、个方面成绩优异(尤其是枪法),所以,受到恩师赵涛波(那个教官)的提拔、重用,被保送西安陆军学院深造。从此,一步登天,实现了从士兵到军官的质的飞跃。

1988年6月,田明建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西安陆军学院。同年7月,被调往号称“地上最强”的精锐部队就职,担任北京卫戍区第三师中尉。
此时,田真人的枪法,已达到了化境。自创一招“双龙奔月”,技压群雄,天下无敌!
双龙奔月:
81式步枪,7.62mm钢芯子弹,速度750m/s;54式手枪,同是7.62mm子弹,速度420m/s。
左、右手,各拿54式手枪和81式步枪。第一枪,由54式手枪击出;第二枪,由81式步枪击出。第一颗子弹射出,随即,第二颗子弹射出,击中第一颗子弹的尾部,两弹前后串连、先后正中目标。

这样一个,技术过硬、事业蒸蒸日上,家庭幸福、婚姻美满的青年军官,为什么会叛兵为匪呢?
因为,希望。希望破没,就等于是绝望。人在绝望的时候、在对生命没有任何留恋的时候,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
他有三个心愿:
1、希望,他媳妇能再怀孕,生个儿子。
2、把家属,从农村老家,接到部队随军,以解相思、牵挂之苦。
3、在事业有一番作为。

可以说,他的一生,都在为三个目标而奋斗。但,他的希望,在同一天,完全破没。
1994年9月19日,发生了两件事:
1、他怀孕7个月妻子,被当地计生办强制做人流手术,导致一尸两命(是个男婴)。
计生办的说法是,“执行计划生育政圞策。”但,田哥他媳妇,生的第一胎夭折,这次生的是第二胎。由于,计生办主圞任王兴业与田的父亲,个人之间有过节,所以……
2、田哥,为人忠厚、正直(不贪污、受贿、同流合污),所以,他与其他军官,尤其是高级军官的关系很紧张。
政委张某、参谋长王某、指导员刘某等,借职权之便作梗、给他穿小鞋。就在当天,上级领导警告他,“尽快收拾好行装,准备回家种地!”

是的!田哥,已经准备好了。这样的枪法,还用准备什么呢?
19日晚,田哥从武器库中取出家伙(81式、54式),并藏在检阅台下。
其实,案发的前一天,就已经出现征兆了。田对枪说,“不要再叫了,不要再叫了……”枪械库的库管,觉得田的精神状态有些异常,便试探性的问,“枪,在叫?”田哥正颜厉色地解释道,“它是在,本能的保护主人。”

1994年9月20日(是田明建30岁的生日)
像往常一样,4个军官(其中3个是田的仇家),检阅士兵出操。由于,田已被停职,所以,他自由活动至检阅台的藏枪处,没被人怀疑。
4军官,向田的方向贴近,距离他10多米处,正准备离去,田突然发出军令“卧倒!”士兵,习惯性地执行命令(虽然,田已停职,但,士兵还是服从命令)。当然了,此军令对军官无效。那4个军官,一时没反应过来,傻傻呼呼地站那发愣,就在这时,4声枪响,政委张某、参谋长王某、指导员刘某、连长曲某当场毙命,均一枪爆头。随后,田哥提枪便走,劫持了一辆吉普车,直奔天安门广场。5个军官,死了4个,1个叛逃。军营,群龙无首,一片大乱,溃不成军。
车行驶至建国门附近,司机耍滑,将车撞到树上,弃车逃命。这种小角色,田哥连看都没看,仅凭直觉,放出一枪,将司机爆头。而后,下车,向迎面来的一辆出租车冲去,司机见状不好,一脚油门。可惜,车速没有子弹快,隔着挡风玻璃,司机被一枪爆头。田哥,又将枪口转向路上的行人……
81式步枪,单发、精确点射,在节省子弹的同时,又造成了重大伤亡(确实地说,没有伤,只有亡。)。死难者,包括伊朗大使馆政务秘书尤素福和他的儿子,以及20多个平民百姓。
由于,案发地在使馆区,政治敏感度极高,当局十分重视。警察、武警,甚至**,陆续赶到现场,与田哥枪战。虽众寡悬殊,但枪案造成交通拥堵,司机纷纷弃车逃命,形成了一个“汽车胡同”,这恰好发挥了田哥的巷战特长。地形适合、弹药充足、活靶子乱串,这对田哥而言,可说是如鱼得水、如虎添翼。
当时,一个加拿大记者,将枪战的部分现场实况,转播回国。其中,田哥双枪齐射、单手换弹夹、凌空飞枪等绝技,让电视机前的老外目瞪口呆、舌头伸出多长。至今,这等绝技,国外的特种部队仍在学习和效仿。

直至10点23分,枪战已持续近两个半小时。特勤、武警支队、区公安局防暴队,遭到重创,伤亡惨重,无法再进行作战任务;**二支队、五支队,全军覆没……
当时,一个姓赵的队长,趴在军用吉普车的驾驶座上,带着哭腔地用对讲机向上级汇报工作,“请求支援!请求支援……”
11点56分,田建明仅剩下一颗子弹。他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头部,点燃一支烟,吸了几口,而后,自尽身亡(至此,我军已出动6000多人)。
悍匪枪声骤停,我军不明敌情,于是,也停止射击。一时间,激烈的枪战,静了下来。双方都不开圞枪,又无人敢上前去看个究竟。
半小时后,我军战士,冒着”生命危险“,勘察敌情,得知悍匪已死。战士们,突然士气高涨、来了精神,飞奔上前,几十把枪对准匪徒,防止他再活过来。
据当事人回忆,田明建死不瞑目,瞪着眼睛,紧紧地握住那支枪,他们费了好大劲才把田和枪分开。传说,事后,检验这支枪,按动扳机,它会发出一阵悲鸣……



3.中国第一悍匪——白宝山(绰号:浪漫杀手自由人)
很难想象,这个中国历史上最强悍的匪徒,在“升满级”之前,竟是一个智商极低、胸无大志的损贼。内裤、床单、衣服、自行车,把偷来的这些“垃圾”变卖,养家糊口。最后一次行窃,因偷农户院内的两斤玉米未遂,被事主发现,结果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在这个神奇的国家,勤劳令他致穷。身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好父亲,他甚至不能让他的两个孩子吃上一顿肉。所以,他被迫去偷。那么,他为什么,从小偷小摸,发展到杀人如麻呢?
96年刑满出狱,回到北京老家。头等大事,就是补办户口,因为,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他在北京就是黑人,什么事都做不成。本想,老老实实赚钱的他,在办理户口的过程中,多次被派出所的民警勒索,“不拿出一千块钱,就不给你办户口,爱哪告哪告去!”白哥说,“我连饭都吃不上,哪有钱给你?!”(事实证明,不拿钱打点,还真就办不成户口。白哥在死前,也没能办上户口。)
此时,白哥终于觉醒了。练成《天蚕变》,脱茧而出,重做新人!
他的情妇,劝他把枪扔了,打消邪念,好好生活。他说,“没有枪,我就没法生活!”一种王者的霸气,一种令人心碎的悲壮。
单从技术角度上看,他的计划是天衣无缝的。他的失败,是因为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情妇,一个是他的母亲。没杀掉情妇,这充分显示出他温情的一面,而情妇出卖了他;在母亲家中,他被4个民警堵上,以他的战斗力完全可以杀出一条血路,而身为孝子,他不忍心当着母亲的面杀人。
白宝山,死了。他的故事,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有人说,他曾在香港出现;有人说,他潜逃美国;还有人说,他加入了义军……

战绩:
1993年服刑期间,用铁锤将狱友砸死,后将尸体掩埋。
1994年,用同样的手段,干死另一个狱友。(由于,计划周详,加之心里素质过硬,狱方没有找到他作案的证据和破绽。虽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狱方最终不得不按照法律规定,将他刑满释放。)
1996年,用铁棍砸死一个武警,抢走步枪一支。
同年4月7日,在北京装甲兵司令部门前,向一哨兵连开两枪,走人。而后,遭遇6个**,双方枪战,干掉3个警察,白哥毫发未伤,成功脱险。事隔15天,也就是4月22日,在八一射击场,枪杀一个武警。
同年,7月26日,在某师高炮团兵营门前,击毙两名解放军战士,抢走81步枪一支。
同年,12月6日,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声鼎沸的繁华地段,枪杀一女烟草批发商、枪伤多人,抢现金6万5千元,而后回家睡觉。
1997年,白哥去新疆发展事业。在奎屯军事培训中心,作案未遂,被一战士发现,白哥被迫撤离。路遇警察盘查,白哥鸣枪示警,警察逃跑。然后,在戈壁滩上,步行20多个小时,途中将一路人枪杀。
同年,7月5日,进入141团场军械库。不料,该库早已废弃,仅有两只狼狗看守,于是,将狼狗击毙。
同年,7月29日(当然了,也是在大白天),枪杀一人,抢得该人的摩托车。10天后,骑该车进入147团警务区宿舍,枪杀两个正在看电视的警察,缴获五四式手枪一支。
同年,8月19日,在边疆宾馆门前(又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声鼎沸的繁华地段),枪杀7人、伤5人,抢得现金140万,而后,返回147团场(也就是杀警察那个地方)。


4.中国第四悍匪——凌国梁(绰号:枪魔)
枪,分八派,神、圣、仙、侠,为枪派正宗;魔、鬼、灵、妖,则是旁门左道。细分之,无非是正邪两派。
正派,内修枪法(枪者的精神世界);邪派,外练枪技(杀人的技术)。论枪法,以田、白二圣为尊,亦是枪法之最高境界!若论枪技,当属枪魔凌国梁,天下无敌。独孤求败,但求一败!然而,凌前辈,虽悟性极高,但根基尚浅,凭个人意志催练枪技,突破魔坷天劫。表面上,威力无穷;实则,为祸至深。

闲言少叙,帖归正题。
人的性格、价值观、道德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生活环境和启蒙教育的影响。所以,要解释凌国梁的犯罪动机,先要从他的家庭说起。
凌母早逝。凌父,本名凌俸山,外号凌先生。下面,是关于他的趣事。
此人,与仕途无缘。年轻的时候,毛遂自荐,想在伪zf谋个一官半职,未果。后,加入地下dang。一次,dang组织会开,他喝多了,忘了去开会的事儿。组织上,经研究、讨论,认定他是个废物,于是,将其踢出组织。解放后,又毛遂自荐,想在村里从“政”(很渺小的“官”),未果。凌先生,大受刺激,多次扬言,“阻挡贤路者,我必杀之!”
不可否认,凌先生是个很有思想的人。那天,宣传队在村里播放某宣传片。片中一镜头,展现了外国的城市面貌(从侧面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人民的生活质量。当然了,这不是该片的本意)。凌见此,嚎啕大哭。宣传队的同志问,“他咋地了?”村民答曰,“凌先生,又犯病了。”
那么说,“凌先生”这一外号是怎么来的呢?除喝酒外,他还有一大嗜好,就是说书讲古。旧社会,将知识分子称之为“先生”。“凌先生”,由此得名。每当,他在村口说书,都会引来众多村民。书说到高潮时,他会故意停下来,卖关子。那年月,没啥娱乐活动,所以,凌版评书,人气很旺。至今,当年听过他书的孩子,仍赞不绝口,“那书,说得好啊!”
凌先生,最喜欢说《三国》,常把自己比喻成诸葛亮。这也反映出,他的理想和抱负未得施展,那种怀才不遇的心情。但,只凭说,无论你说什么,都改变不了现实。在他家的床底下,有一块牛骨头。每当,馋肉时,他就把那骨头拿出来,舔舔(这种恶心的行为,只有经历过那个年代,长期受计划经济之苦、肚子里没有任何油水的人,才能理解),还多次扬言,“再没肉吃,就把狗杀了!”其实,他舍不得杀他家的老黄狗。
后来,老黄狗死了(被洪卫兵抢去,勒死吃肉)。为此,凌先生少言寡语,书也不说了。紧接着,他大儿子凌国栋……
凌国栋其人,怎么说呢?做梦都想当公务员,这一点,有点像凌先生,但,他比他爹“狠”,穿着假警服,四处招摇撞骗。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那天,国栋哥路遇一老太。老太太,疯疯癫癫,语无伦次。栋哥,善心大发、正义感顿起,真把自己当成了警察,上前询问,“大娘,您没事吧?我送您回家。”疯老太声称,她是县公安局局长的亲娘,因遛弯儿迷路,找不着家了。栋哥,就像打了鸡血一样,背着疯老太走10多里地,去公安局领功受赏。唉,利令智昏。
到局子门口,疯老太死活不肯进去。栋哥,叫她在问口等着,而后,一溜风地跑进局长办公室,“陈局长,你母亲……”(陈局长的母亲,已去世20多年。)
经过一顿暴打和审讯,栋哥交代了,假借警察身份诈骗、勒索村民,赃物有:地瓜、白菜、豆角、袜子、衬衣……(这个Sв!)
这案子,往大了说,得蹲监坐狱,到死为止;往小了说,也不叫个事儿,批评教育。犯罪性质,全凭当官的一张嘴,只要陈局长高抬贵手,事儿就了了。
凌先生和他小儿子凌国梁,为了国栋的事,天天往县里跑。那天,爷俩又去公安局送礼(一瓶中档次的瓶装酒。凌先生,珍藏好多年,都不舍得喝。这是他们家仅存的、唯一值钱的、能称之为送礼的礼品了)。
有那么句话,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小鬼”挡路,“局长很忙,没工夫接待你们。有啥东西,就放我这吧,我捎过去。”那能给他吗?一个看门房(收发室)的“狗”。于是,爷俩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小警察,怒了,怪眼圆翻,“我看看是啥酒。”,说着,夺过酒瓶,“啪嚓”摔地上……
酒香扑鼻。嗜酒如命的凌先生,他的心在流泪;而身为孝子的凌国梁,他的心在流血……
去趟县城,一个来回十几公里。国梁,还强点,毕竟年轻;可凌先生,那么大岁数,外加上火、操心、憋气,身体每况愈下,终于病倒了。在弥留之际,一再嘱托国梁,“你大哥的事儿,就托付给你了。”,嘴里还一直念叨,“我这辈子,活得不值……”
凌先生,走了。

官方解释,凌国梁的犯罪动机,纯属个人恩怨。但,笔者认为,他的犯罪心里很复杂:
1、没朋友、没妻儿,加之双亲故去(国栋死在狱中),更令他心无牵挂。
2、与父、兄的价值观和遭遇基本相同,想步入仕途未果,心灰意冷。
3、哀莫大于心死。他的心,死了。你自己都活腻歪了,还能珍惜别人的生命吗?
4、超级枪痴。对枪的痴迷,已达到了变态的程度,只有活靶子才能满圞足他的欲望。(电影《枪王之王》,律师说,“一个人的兴趣,反映出他的个性和人格……会潜移默化的增加杀戮性……”)

凌父去世那年,梁哥伤心过度,以泪洗面,致使嗓子发炎、感染,视力也明显下降。最后,嗓音变得沙哑,视力永远没能恢复。按常理说,眼残会令枪技尽失、功力全废。但,梁哥……
人类的感官80%-90%依靠视觉。视觉成像后,再把数据传递给大脑,因数据过于庞大,所以,在传递过程中会有一部分缺失。也就是说,大脑接触的影像是一种错觉。
而眼睛的残疾,恰好成全了这个悟性极高的枪者。他抛开视觉影像的干扰,用心眼感觉目标。人枪合一,枪随心发。必杀技——追风箭!
追风箭:
不要用眼睛去看。听,风的声音。轻风掠过,带有生命的气息。风去风来,尘归尘,土归土。

案发当日(1979年7月14日),梁哥找徐忠正(民兵枪械库库管)弄子弹。他一般很少用钱买(也没钱),都是货换货。可是,梁哥连棉衣、棉裤都拿去换子弹了(不考虑怎么过冬),再无货可换。那天,他拎着一双八成新的胶鞋……
徐,喝多了,有意难为梁哥,“你把穆春林弄到这,我杀了他!子弹,你要多少,给你多少!”(穆春林,卡车司机,体格健壮,与徐同村,二人向来不和。徐,虽守着枪,但体弱胆小,总是受穆的欺负。)
梁哥找到穆,用未装子弹的空枪,顶住他的脑袋,“跟我走!”穆,跪下,“梁子,我可没招你、没惹你……”“少废话,走!”,将其劫持至徐忠正处。徐见此,酒醒了一半,指责梁,“你……子弹……”(间接的向穆解释,这是一场误会。)
穆,听明白了,原来是空枪,气得面色铁青,与徐厮打。徐招架不住,向梁哥求救。梁哥说,“我若出手,必杀圞人。但,我只杀两种人,一种是恶人,一种是男人。”
有那么句话,狗急跳墙、穷寇莫追。徐被打急了,从床底下摸出把锤子,瞎抡。歪打正着,碰到穆的脑袋。脑袋被砸个眼儿,那还不死吗?顿时,鲜血崩流……
徐,犯了人命官司,彻底醒酒,拔腿便跑。梁哥,很傻很天真,将他扑倒在地,“我把人弄来了,人你也杀了。我的子弹呢?!”徐哥,疯了,趴地上,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指着枪械库,“都给你……都你给……”过一会儿,他又有点清醒了,要拉梁哥做垫背,“这事儿,也有你的份儿。跟我一块儿走吧!”梁哥说,“你自己走吧。我只想堂堂正正的输一次,但,我知道,没人能用枪杀我。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留念的了。”随后,梁哥将13支长枪、2000多颗子弹,装进一个麻袋里……

那么,徐忠正跑到哪了,是什么结果呢?
按现在的地理位置。铁岭市树芽屯,有座李成梁庙(庙前是村民赶集的地方)。从那往东半里地,是老官台开发区。开发区的最后一个十字路口(是开发区的尽头了,前面是山),正当中有一金属制成的地球(形象工程)。在那附近,有一韩国人的工厂,具体是啥企业不清楚;还一个香港人投资的风力发电项目(3年未开工建设)。徐,跑到“地球”附近,宣传风力发电项目的大牌匾处,体力不支,晕倒。而后,被警方擒获。

话分两头。单说,凌国梁。
梁哥,背着装满枪的麻袋,漫无目的地遛弯儿、闲逛。溜达到,柴河沿村(102国道旁)的庄稼地,躺那睡觉。说起来,民兵连的战士,还真是捡了个便宜。当日,除徐看守枪械库外,民兵都去拉练了。回来后,发现穆的尸体,随即报警。村民张某反映,上午9点多,看见凌劫持死者。所以,警方将追查重点,锁定在徐、凌二人,而且,得知,案犯持有大量枪械,性质极其严重,于是,倾巢出动。
下午3点半左右,警方发现了正在睡觉的梁哥。本想偷袭,将其活捉,但,梁哥似睡非睡。听,风的声音;感觉,生命的气息……(27个警察,死了26个。幸存的1个警察,是梁哥故意放走的,只击穿他的帽子。)
30分钟后,我军的大部队抵达柴河沿。警匪枪战……
凌(北枪魔)与田(南枪神),有本质上的区别。田哥,是节省子弹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造成伤亡;而枪魔,纯粹是享受杀人乐趣和快感。某警察的头部中枪,应声倒地,在未倒地前的瞬间,他的头部又连中两枪;还一个警察,子弹打在他脖子的黑痣上……
某位幸存者,是这样描叙柴河沿战役的,“他不是人!他不是人……”

警方伤亡的惨重,不得不借助军方的势力。沈阳军区,调动4辆装甲车、7辆坦圞克、11门榴弹炮和16门迫击炮。
凌国梁,终于成魔了。被枪的戾气反噬,心眼出现幻觉,像发疯的野兽,去撕咬根本就不存在的假想敌,而均未击中真实的目标。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主宰宇宙的神,任何武器都不能伤他分毫。随着,隆隆炮声,枪魔灰飞烟灭。此时,万枪蜂鸣……


5.东北二王
“二王”是沈阳人,名王宗方、王宗玮,为兄弟二人。“二王”案发后逃脱后,中国公安机关为抓捕“二王”,鄂、湘、赣、皖、豫等南部重点省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追踪。9月13日二人在江西广昌县被发现,当地军警配合,于1983年9月18日将“二王”击杀。后经法医检验,二人胃里空空。至此,二人共潜行 7月有余,横行半部中国,捉拿的广告遍布大街小巷。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洗礼的平日作威作福的中国公安人员,由于“二王”二人,并且只是二人,竟不得公开身穿制服,只得便衣,实为公安界的奇耻大辱。

此事件在中国社会上引起众多的议论。例如,说王宗玮是部队的校枪员,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枪法准于奥运会射击冠军的辽阳王义夫(王义夫只是固定目标,不是移动目标),心理素质强于王义夫(王义夫倒在奥运会比赛现场,自己是最大的敌人);“二王”是因生活所迫,第一次作案;专杀公安,不害百姓;他们仗义疏财,替天行道等等。

当然了,以上只是传说,当不得真。王氏兄弟给当时人们的震撼不只是生活和行动上,在心理上也留下了很多印记。王宗玮,王宗访,两个普通人让老百姓感觉到生命的威胁近在咫尺,于是谣言猜测满天飞,将两兄弟说的神乎其神。以下是其中的一个版本:

弟弟王宗玮是沈阳部队的试枪员,何谓试枪员?就是兵工厂生产出的枪械送到他们手中验枪,打靶失准了就说明枪械不合格!可见其枪法神准。哥哥王宗访也是部队的神枪手,体型高大善于搏击。某日王宗访与副团长夫人偷情被中校发现并关禁闭拷打,不由得腾起杀心,遂与三弟商量一番,盗出枪支将副团长斩落马下,两人携两只AK,两只54,手雷弹圞药若干,亡命天涯。一路上杀人越货,武警公安轮番堵截,于闹市枪战,二人弹无虚发,枪枪毙命,部队与群众损失甚大。

在七八个月内,二人一路从沈阳杀过河北,穿过北京,越过河南,深入安徽,后又潜入江西,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简直是杀出个黎明。
这个损失的数字是五花八门,百八十的有,三四百的有,一两千的也有,竭尽中国人尽情夸大之能事。后二人落魄江西某山区被发现,武警公安解放军出动数万人围剿,竟被二人手中的两只AK压得无法前进。最终不得以使用重武器轮番地毯式轰炸12小时,才有大胆的武警带着警犬上山拉出两人已经糊掉的尸首。

传说果然是吓死人,后来有条件了看了看关于东北二王的传记文学和现场纪实,才明白事情不是那么没影。王宗玮身材瘦小,在空军某部队服役,平时很文静;王宗访个很高但干瘦,被劳改过,事发前刚刚释放。被盗枪支仅三支54及若干子弹,以及二人从某公安局抢夺的另一把54,别无它物。之所以要逃,就是二哥刚出狱心还很野,想要偷抢财物,并从一货站盗得味精若干。被发现之后杀掉保安,开始流亡,一路上反抗致使干警群众死伤二十余人,远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恐怖。最后围剿也没有使用重武器,都是被冲锋枪解决掉的。

“二王”被击毙后:
北京那间简朴的公安部刑侦局值班室里沸腾了!聚集在电话机旁的局长、处长、值班员,大家一起欢笑,互相祝贺。他们已经在这个不算宽敞的房间里连续指挥工作了几十个小时了,有的眼睛熬红了,有的嗓子干哑了。可是此刻,个个变得浑身充满活力,疲惫、困倦、饥饿,顿时像雾一样从他们身上散去,都成了无比轻松、幸福的人。

公安部领导同志通过电话向中央领导同志报告击毙“二王”的喜讯。中央领导同志审慎地叮嘱:“要验明正身!”。
“二王”案件的其它意义,还在于使公安部发出了“文
革”以来的第一张A级通缉令、引发了意义深远的“83年严打”,并且间接催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部队的组建。从这一点上来说,“二王”的意义,实在不容低估。

所以说:为人不识二王事,要谈悍匪也枉然!

第一季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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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1 09:10: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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