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錄自《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 聖天菩薩 造頌 法尊法師 譯頌 索達吉堪布 著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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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明遠離引發輪迴之因──有漏業)分三:一、總示遠離能引後有的業;二、必須遠離能引後有業的理由;三、正明如何遠離之理。
庚一、(總示遠離能引後有的業):
問曰:輪迴中誠然有痛苦,而這些輪迴痛苦是不能由自己主宰的,如此怎樣才能消除痛苦呢?
現見行等苦,違時則消失,
以是具慧者,發心盡諸業。
現見行等威儀所引生的苦,改為其相違的威儀時則會消失,以此具有智慧者,應發心斷盡能引後有眾苦的諸業。
眾生在輪迴中長期串習惡業習氣,因隨順這些已習慣的三門不善作業,才在輪迴生死痛苦中愈陷愈深,因此表面上看,痛苦遭遇不能由自己作主遠離,但實際上完全可以由斷盡這些有漏業而遮止一切輪迴痛苦。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現量了知,自己長時行走或做某種動作,由此就會引生苦受,這時如果改為另一種與它相違的威儀,比如安住下來不動等,苦受即會立即消除。這種現象正常人都曾有過經歷,而且也知道自己的種種苦受,都可以針對其因採取違品而消除。同樣,具有智慧者也能了知,自己在輪迴中所遭受的生死眾苦,皆是因自己隨順業力習氣而造成的,若能以其違品遠離諸業,則自然消除痛苦,得到安樂。欲求斷苦者,只須依善知識的教言,直接從苦因著手,斷盡諸業則無需考慮後有痛苦。以上是依仁達瓦大師的觀點而釋,在大疏中,除了上述解釋外,還有一種解釋方式:若以行住等威儀的違品,則能斷除行住等威儀所引生的痛苦,因為斷一切業的相續,就可滅盡一切苦。因此具智者,應以有漏諸業的違品──無漏涅槃妙法,斷除輪迴諸苦。甲操傑大師及堪布阿瓊也是如此注釋該偈頌的意義。俄巴活佛從另一角度釋曰:我們修行過程中各種痛苦都是往昔的業力所生,因而欲要消除後有痛苦,具智者應發心趨入大乘菩提道,斷盡諸惡業。
譬如說,跨越曠野的行人,會不時遇到長遠行路的疲倦及缺乏口糧的苦惱;同樣,諸異生在漫長的生死大道上,必然會遇到生死流轉的倦怠及缺乏福德所帶來的苦惱。因而欲求脫苦者,當勤修善業積累大福德資糧,一鼓作氣超越生死業旅到達彼岸,如是方可永斷諸苦。月稱菩薩言: “如人身安樂,從而心亦樂;如是盡惑業,則生盡業樂。”若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