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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不立皇后之谜 母亲淫乱埋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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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6.2015 14:34: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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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后和立太子是中国古代后宫制度乃至君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战国时期秦孝公始,立后之事便已制度化了。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更明确规定皇帝的正妻为皇后,皇帝的母亲为皇太后。但是历史却跟人们开了一个玩笑—秦始皇自己却终生没有立皇后,他也是立后制形成以来唯一没有立皇后的皇帝,以致秦始皇陵园内一墓独尊而没有皇后墓,这成为一个难解的历史之谜。  据历史资料记载,秦始皇13岁即位后,并未亲政,直到22岁,这9年正是古代男子要娶妻的时间,但秦始皇并未立后。秦始皇亲政后到39岁的17年是其自己掌权、统一六国的时间,尽管国事繁忙,但在后方立后也不费事,秦始皇仍未立后。从39岁到50岁时,秦始皇多在巡游路上,但是立后以“母仪天下”也花不了多少时间。秦朝虽是个短命的王朝,但秦始皇有充足的时间立皇后。那么秦始皇为什么没有立后呢?
  有人认为是家庭因素影响了秦始皇,据《史记·吕不韦传》记载,秦始皇的母亲原是吕不韦的姬妾,吕不韦出于政治目的将已怀孕的赵姬献给异人(即秦庄襄王),后来赵姬至大期生子政;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帝者,秦庄襄王子也。庄襄王为秦质子于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秦庄襄王死后,身为太后的她仍经常与吕不韦重温旧情。《史记·吕不韦传》中记载:“始皇帝益壮,太后淫不止。”后来太后竟然又与缪私通,并生下两个儿子。缪甚至于酒后大骂众臣:“我乃秦王假父,怎敢与我斗口乎?”母亲的失检行为令秦始皇恼羞愤怒,无地自容,使他心理压抑,性格变得极为复杂:内向、多疑、妄想、专制、暴虐、冷酷无情,把他变成了一个失去理性的暴君,最后彻底爆发,杀了两个私生子弟弟,将其母赶出咸阳,并迁怒于吕不韦,罢免其相国之职,后又下诏命吕不韦“速徙蜀中,不得逗留!”结果吕不韦害怕被诛而服毒自杀。
  后来秦始皇虽然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悔过,但至死未让太后再住咸阳。这充分反映了秦始皇所受到的心理伤害之重。专家分析认为,由怨母而仇视女人的心理阴影,使秦始皇长大后在婚姻能力上未能健康发展。宫中众多女人,仅仅是为满足他的生理需要。由母亲行为而形成的心理障碍,也是秦始皇迟迟未立后的重要因素之一。
  也有人认为秦始皇是要求过高,无合适的皇后人选,所以才未立后。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加之又是他第一次实现了统一六国,秦始皇自命不凡,于是在挑选皇后时标准也非常高,期望能选一个才能与自己匹配的女人为后,但是这样的女人并没出现,秦始皇也就将自己的立后之事无限期地拖延了下来。
  也许一件事情可以作为这种观点的旁证,那就是秦始皇并不宠爱统一六国后收入后宫的众多佳丽,他痛恨她们抛弃亡国之辱而媚悦新主的行径,但对守贞重节的女子却倍加赞赏。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全国各地巡游。当他走到今浙江一带时,得知当地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经常发生逃婚事件,妇女死了丈夫可以再嫁。他认为这不符合封建道德和法规,便命人把诏令刻在石头上,不许再发生类似行为。这便是所谓“会稽刻石”。其中有这样几句:一、“有子而嫁,倍死不贞”,意思是指责那些再嫁的寡妇带着儿子改嫁,这是背叛丈夫的不贞行为。又说“妻为逃嫁,子不得母”。意思是,女子如果因为不满男方而另找对象,是淫荡的伤风败俗的行为,将来她的儿子都可以不认母亲,别人发现了杀掉她也无罪。秦始皇在“会稽刻石”中还明确表示:妇女守贞绝非一件普通的小事,而是关系天下“嘉保太平”的大事。相传有一个叫怀清的年轻寡妇,世代富豪之家,资产巨万。她丈夫死后,由寡妇独自支撑家业,不再改嫁。秦始皇把她树立为在全国提倡妇女贞节的典型,曾赐令她“旁座”,即与自己平起平坐,当时就连当朝丞相在皇帝面前也只能站着,可见秦始皇对怀清的推崇。秦始皇还为这名寡妇修筑了一座“怀清台”用来彰扬她的事迹。
  还有人认为是秦始皇的性格使然。嬴政作为一个并不受宠爱的质子的儿子,秦始皇3岁的时候,父亲异人将他们母子作为人质留在了赵国。在赵国所受的唾弃和鄙视加上回到秦国后的复杂政治斗争,以及母亲淫乱给自己造成的心理阴影,养成了他刻薄、多疑、暴戾的性格。他不希望自己在追求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大帝国的最高理想时,还要分出精力用在女人身上,于是从不对女人付出真心,那就无从谈及立后了。
  另外一部分人认为秦始皇是为求长生延迟立皇后,但无奈还未立后就一命呜呼。种种说法,不一而足,秦始皇在长达37年的统治时期一直没有立皇后,其中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但究竟是哪种决定性的原因使得他坚持不立后,史料中并未记载,我们今天也只能够凭借当时的点滴资料和想象进行猜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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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15 03:36: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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