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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6.2008 1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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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按照施受的理论,供佛之物应该是属于佛物了,要是没有经过一些如法如理的程序就挪用,可能应该是有过失的吧?但就暂时看过的一些经典而言,也好像没有明说这样的挪用供佛之物就是罪过,同时也好像没有见到有经典明确开释将这个可能的过失等同于偷僧祇物的罪过,也好像没有见到有相关的经典里有明确的开释将这个可能的过失等同于偷佛塔庙之物的罪过,只是说可能有过失,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按照优婆塞戒经上的开释进行赎回供佛物比较妥当。当然了千百年来,佛教界好像对于如何如理如法置换供佛之物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或者说是有这样的经律论的说明但是我们大家都尚未看到如此的明确的经律论的书面的说明,也可能是我们大家对于经律论的学习了解还不够深入,有待于以后再学习认识!
至于换果偈我个人理解应该是比较利于念诵而做的一个念诵仪轨,其义理应该就是对佛菩萨进行说明要赎回供佛之物的一个话语而已。
以上是一些个人的见解,或者还有不妥当的地方,仅供参考。
如果已经有人在不知道这个道理的情况下造作了如是可能的过失,那还是有很多的补救办法的。
《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里就有极好的忏悔方法来灭除过失罪业使之无余的!
尔时弥勒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若有人盗佛塔物。盗僧祇物。四方僧物现前僧物。自用与人如己物想。世尊。常说用佛塔物及僧物者其罪甚重。然彼众生作是罪已深自悔责。起净信心而造佛像。如是等罪为灭不耶。
佛告弥勒菩萨言。弥勒。若彼众生曾用此物。后自省察深怀愧悔。依数酬倍誓更不犯。我今为汝说一譬喻。如有贫人先多负债。忽遇伏藏得无量宝。还其债已长有余财。当知此人亦复如是酬倍彼物。又造佛像免诸苦患永得安乐。
个人以为,造作了如是过失的人,除了在佛菩萨像前忏悔由于自己的愚痴无知而造作的过失罪业外,可以用经典里的世尊开释来做,用价值较高的,或是比较精美的清净饮食以及香,花,财物金钱或是贵重金属如黄金白金等物来倍数偿之供养,然后如法的赎回!然后用恭敬诚恳的净信心来造作佛像,而现在的造作佛像的因缘极为具足方便,发心请人印制,或者用彩色打印机来制作比较清晰精美的佛像,是一件很容易可以办到的事,加上过塑装框后就是很庄严的佛像了,也花费不了多少银子的。但最好是佛像,也可以另外再制作一些菩萨像,将印制好的佛菩萨像随缘流通或自己供养都行,都是功德无量福报无穷的行为!如是作为后,世尊在经典里说了“免诸苦患永得安乐”
另外也可以用在佛菩萨像前念诵陀罗尼的办法来忏悔灭除自己的过失罪业,如在
《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里观世音菩萨就说了:若诸众生侵损常住饮食财物。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纵忏亦不除灭。今诵大悲神咒即得除灭。若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要对十方师忏谢然始除灭。今诵大悲陀罗尼时。十方师即来为作证明。一切罪障悉皆消灭。
《大佛顶首楞严经》
阿难。是善男子持此咒时。设犯禁戒於未受时。持咒之後。众破戒罪,无问轻重,一时销灭。纵经饮酒,食噉五辛,种种不净,一切诸佛菩萨金刚天仙鬼神不将为过。设著不净破弊衣服。一行一住悉同清净。纵不作坛,不入道场,亦不行道,诵持此咒,还同入坛行道功德,无有异也。若造五逆无间重罪,及诸比丘比丘尼四弃八弃,诵此咒已,如是重业,犹如猛风吹散沙聚悉皆灭除,更无毫发。
就连五逆无间重罪,四弃八弃的大罪只要持诵楞严咒都可以“犹如猛风吹散沙聚悉皆灭除,更无毫发。”何况是说起来也不算太大的可能的过失呢?
《佛说观无量寿佛经》
称‘南无阿弥陀佛’。称佛名故,于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
诸佛菩萨的圣号具有不可思议的大威神力,其不可思议之功德非是我们凡夫所能完全了知的,也建议造作过罪业过失的人常常诵念诸佛菩萨圣号,籍以诸佛菩萨圣号之不可思议殊胜功德及大威神力灭除一切的罪业过失!能令是人灭除一切罪业过失速得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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