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
签证处
申请探亲访友签证(申根签证)须知
本馆只受理按签证须知提交的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申请将被退回并需重新预约面签时间。
所需材料
·亲笔签名的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3个月) 并附首页复印件
·2份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在本馆签证处领取或在www.peking.diplo.de 网上下载)
·三张近期证件照片(白色背景)
·邀请信(注明在德期间居住地址,逗留目的和时间)
·非德籍邀请人需提交有效护照及在德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一份
·居住在德国的邀请人的 经 济 担 保 书(根据德国居留法第66/68条),由邀请人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出具
(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在居住在德国的邀请人无法出具经济担保书的情况下,签证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提交有效
的资金证明进行自保,自保金额按每人每天约50歐元的标准计算。
·工作单位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介绍信原件(信上须注明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旅行者的职务、是否该公司
成员、月薪及此次旅行目的),由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学生提供
学生证原件、一份复印件及在学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比如由银行出具的最近3至6个月的工资对账单或工资存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
会保险个人缴费对帐单;不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现居住地证明原件
·户口原件和 一份复印件
·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的逗留期医疗保险证明,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见办理旅行医疗保险须知)
·非中国申请人提供中国居留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个别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为确保您的签证申请能及时得到处理,请务必在两个工作日内递交所缺的
或需补交的材料。
如递交的材料齐全,通常在递交签证申请5个工作日后出具签证。在此期间不回答申请的处理情况。
签证申请人须亲自到签证处递交申请。
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申请表均免费。本馆不要求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