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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人才特区“3551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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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0 10:2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才特区“3551人才计划”

国以才立,业以才兴。2009年2月,遵循中央、省委人才发展战略,武汉市委、市政府决策在东湖高新区建设“人才特区”,并实施“3551人才计划”,力争用3年时间,在光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环保、消费电子等五大产业,引进和培养50名左右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1000名左右在新兴产业领域内从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国际领先、世界一流”的战略定位,努力聚集一批战略科学家、一批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一批具有战略眼光的产业领军人才,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人才高地。

引才六大领域

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示范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六大领域。

一是光电子信息领域:主要包括光通信、移动通信、激光、集成电路、软件及信息服务、物联网、云计算等产业的研发人才和创业团队;

二是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服务外包、生物制药、中药现代化、生物农业、医疗器械以及生物信息和生物能源等新兴产业人才和创业团队;

三是新能源产业领域: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核能、先进能源技术及装备、新能源技术咨询服务等重点产业的研发人才和创业团队;

四是环保产业领域: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装备、环境监测技术与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业的研发人员和创业团队;

五是消费类电子领域:主要包括计算机硬件、消费数码、新型显示、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研发人员和创业团队;

六是金融、管理、科技信贷以及风险投资等领域的投融资管理人才。

引才二十大举措

一、设立了示范区人才与创业办公室,专门为海内外人才到示范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周到服务。

二、设立了人才特区专项资金,每年投入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引进的世界一流水平、引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世界一流创新团队,可最高给予1亿元(人民币,下同)的经费资助。

三、积极实施“3551人才计划”,对海内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获得教授级高工职称,在海内外跨国公司担任过中高级职务,年龄不超过55岁,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一流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经评审,可给予100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优先推荐高层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双百计划”,入选者武汉市及示范区财政将按照1:3的比例予以资助。

五、为高层次人才到示范区创办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行“创新创业专员服务计划”,示范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初创企业配备一批训练有素的行政助理,协助处理企业公司注册、日常行政、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项目申报等工作,所涉及人员的各项费用全部由示范区财政承担。

六、为高层次人才到示范区创办企业提供孵化平台,目前已有留学生创业园等各类孵化器11家,孵化总面积达100多万平方米,在孵企业可享受各类孵化政策和专业服务。

七、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实行企业信用贷款、信用保险试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企业,可无需抵押和担保,优先申请信用贷款。设立创新创业风险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支持的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资金),示范区相应实行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补偿银行、信用担保机构为示范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所发生的损失,以及支付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高层次人才初创企业风险补偿,示范区财政可相应承担本金部分最终损失20%

八、试行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鼓励企业以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对高层次人才实施股权激励,鼓励企业以项目收益分成方式对高层次人才实施分红激励,高层次人才在示范区取得股息红利收益,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九、高层次人才个人收入所得税及其创新创业所办企业前三年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以财政奖励等方式予以返还支持。

十、高层次人才在东湖高新区创办的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一、支持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协助争取国家创新基金、省、市及示范区相关产业发展资金的支持,推荐高层次人才的自主创新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名单。

十二、加强与海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鼓励高层次人才积极参与以创新创业为主要目的的国际性高层次学术、技术交流活动,东湖高新区每年将安排500万元择优给予资助或补贴。

十三、鼓励国家及省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产业基地,给予30-50万元资金支持。

十四、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不受资历、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十五、高层次人才取得的发明专利和科研成果,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奖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优先推荐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评选。对为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友谊奖”、湖北省“编钟奖”和武汉市“黄鹤友谊奖”等奖项。

十六、高起点、高规格建设“人才公寓”、“人才社区”,为高层次人才住房租赁、购买提供优惠政策,为高层次人才生活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十七、为不愿意改变户籍或国籍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武汉市市民待遇。

十八、关心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工作和生活,其配偶暂时没有安置工作的,示范区一年内给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并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推荐安排工作。

十九、 解决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到示范区内学校就读。

二十、探索实施“无忧安排”计划。通过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险制度,对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体检;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退出机制,优先安排高层次人才到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及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单位任职等制度安排,解决高层次人创新创业后顾之忧。

引才成果

2009年以来,示范区共斥资10500多万元用于人才特区建设,推荐7名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 67名高层次人才入选“3551人才计划”,获得示范区9880万元的无偿资助,已吸引1万多名各类人才到示范区就业或创业,新办企业1900多家。

联系部门:武汉东湖高新区人才与创业办公室


址:
武汉市珞瑜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1608室


编:
430079

联 系 人:王湘雷、程琳、李应君

咨询电话:0086-027-67880702

传真电话:0086-027-67880050


址:
http://www.wehdz.gov.cn/structure/rctq/rctq

E_mail
donghu355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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