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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焦点] 南勇双重身份恐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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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10 06:0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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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阶段,日前南勇等人的案件终于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准备审查起诉。而就在此时,有媒体披露了该案件可能在世界杯期间开庭审理。

但是记者在经过多方核实之后了解到,南勇案件目前检察环节才刚刚开始,何日公诉尚无定数,至于开庭日期已经确定更是空穴来风。

  疑问一:南勇案件到底何日开庭?

  此前媒体报道:经过几个月的侦查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相关调查,据可靠消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指定铁岭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具体宣判日期并非外界所报道的本月中旬,而是在世界杯期间。

  经过多方核实,记者从比较接近该案件的消息灵通人士那里了解到,南勇的案件目前只是刚刚被移送到检察机关,至于何时可以被公诉到法院还是个未知数。

 “这个案件由于案情复杂,需要调取多方面的证据,并且还要在全国多个地区找到并且录取证人证言,所以在公安阶段南勇的案件就走了三个多月。而到检察环节后,检察机关还要对全部案情及证据进行全面的审查,这其中是否还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都还没有确定。”该消息灵通人士说。  “按照程序法的规定,这种案件一般来说在检察环节停留两到三个月或者是更长的时间都是有可能的,毕竟南勇案件牵扯面太广了,并且要调查的量也太大了。这本身就需要大量的时间。”该消息灵通人士补充说。“这还没有计算上法院环节的时间,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还要经过分配到业务庭室、指定办案人、组成合议庭、通知辩护人阅卷并会见被告人、通知证人、鉴定人员等相关人员出庭等多道程序,才能确定准确的开庭时间,那么五月中下旬或者世界杯期间开庭审理的这一说法到底是从何而来呢?”该消息灵通人士进一步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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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5.2010 06:07:24 | 只看该作者
疑问二:南勇案件是否公开审理?
  此前媒体报道:据可靠消息,由于整个案件都由辽宁省公安厅负责侦查,所以审理也将在辽宁省内,审理地点在铁岭中级人民法院。
  “消息在网络上一传播开,打到我们法院的电话就没断过,经常都是一放下电话,铃声马上就响起来了,都是媒体要求采访的,甚至还有要旁听的。”这是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在接听记者电话时发出的抱怨,不过在抱怨之后,该工作人员还是以“不知道任何细节”为借口,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从消息灵通人士处了解到,由于南勇身份的特殊性,以及其所犯罪行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国家机密,特别是我国关于足球领域的一些决策性的问题,所以该案件不公开审理的可能性较大。

  “我看你们媒体还是别抱太大希望了,这个案件十有八九是不公开审理的,肯定会有一些不宜公开报道的内容,所以就是不公开审理也是无可厚非的。”该消息灵通人士说。

  而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的工作人员也是这么说:“即便案件到了我们院,我们也得审查案件后才能做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一旦涉及到国家机密,依法肯定是不能公开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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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5.2010 06:07:57 | 只看该作者

疑问三:南勇是否有可能被判死刑?

  此前媒体报道:从目前情况看,南勇等足协官员将可能以国家公务人员受贿被提起公诉,如果是这样,南勇等足协官员将面临最高死刑的刑罚。

  目前,对于南勇案件最终会以什么样的结局收场一直是诸多媒体猜测的焦点,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许兰亭日前指出,南勇所犯罪行到底够不够判死刑,关键还是要看他受贿时的身份。

许兰亭指出,与南勇有关的罪名唯独受贿罪这一条有死刑之罚,但是到底他是否会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关键还是要看他收受贿赂后是以什么身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也就是说他利用的是哪一个“职务上的便利”。  “如果南勇利用中国足协副主席的职务便利就可以办理的事情,其收受贿赂的行为就不应当定受贿罪,而应当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为足协副主席这个身份还是属于一种民间组织的法律地位,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必须利用其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才能办理的事情,其收受贿赂的行为才能认定是受贿罪。”许律师说。  “当然,作出这样的区分是比较复杂的,要结合各个职务的具体权力而定,但是作为司法公正的要求,应当作出这样的区分。因为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刑罚轻重程度有别。根据刑法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最高是15年有期徒刑,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最高可以是死刑。”许兰亭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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