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楼主 |
发表于 8.12.2010 08:29:03
|
只看该作者
[不知如何]:美日联合军演的“战略目标”是不是想让我们放弃“钓鱼岛”的主权?
[彭光谦]:钓鱼岛自古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日本声称钓鱼岛是日本人古贺辰四郎于1884年发现的。事实上,至少在古贺辰四郎窜入钓鱼岛之前500年,中国就已经发现、开发、经营钓鱼岛,并纳入海防范围。中国十四世纪大量的历史文献,如《顺风相送》、《使琉球录》等中,就有开发管理钓鱼岛的明确记载,并明确指出,钓鱼岛是大清国与琉球王国的分界线。
1885年,冲绳地方曾经以古贺辰次郎的报告为依据,向日本当局申请到钓鱼台设立主权碑,当时的日本政府在复文中就明确讲,“钓鱼岛清国早有命名,清国对日本窃取钓鱼岛已有防范,所以,到钓鱼台立碑的事等时机成熟再说,现在不宜”。可见,日本政府对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心里是清楚的。在日本军事家林子平的著作中,明确地将钓鱼岛和清国标为同一颜色,而日本是另一个颜色。
钓鱼岛是在甲午战争后,日本运用武力强行窃取的。本来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日本就应该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无条件的将钓鱼岛归还中国。但是,当时钓鱼岛在美国的占领下,没有及时归还中国,而是用作美国训练的靶场。50年代初,钓鱼岛被联合国托管,事实上是被美国托管。70年代初,美国与日本私相授受,将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尽管美国声称:“这次移交不涉及钓鱼岛主权,钓鱼岛主权由中日双方协调解决。”但是,美国的移交也是无效的,非法的。
钓鱼岛问题不是一般单纯的国家间的领土分歧,而是国际反法西斯战争的继续,也是中国抗日战争的继续。日本企图颠覆二战后建立在《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上的法律秩序,试图翻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案,试图挑战人类的正义与公理。保卫钓鱼岛,不仅仅是保卫中国的领土主权完整,也是保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保卫建立在《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上的法律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