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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8.2013 09: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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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ppy2010 于 9.8.2013 10:44 编辑
) q/ d# Z6 ]! X v, D笑对人生 发表于 8.8.2013 20:34
" G5 i% a# B9 }: t这个就不好说了,如果每次要求你的材料都是必须的话还真不好说。但如果再三再四这样不排除有刁难,可以问 ... . J' Z8 K% ^. ?6 n. \
9 A! z7 L& Y+ c4 p
我老婆三个月前申请的家庭团聚签证,后来我补交了一次材料。两周后给签证官打电话,说要我先延签我自己的居留许可。三周后去延了,然后说要我补交第一个月的工资单。我才刚入职(从奖学金转到学校提供的工作合同),又得等一个月。签证官休假了,也不知道交工资单后是不是又给整个新东西出来。( H7 i- c+ d1 c' r- w'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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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延签的时候拿着教授写的证明信,以及学院人事处写的关于合同的证明信。不明白为什么这些还不够,说要第一个月的工资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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