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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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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8 11:44: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你也在这里?

  张爱玲有那么多的小说,我却觉得《爱》最有意味。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刻意的修饰,也没有曲折的情节,但是那轻轻地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却又代表了所有--所有的开始,所有的结局,和所有的人生……
  爱情在动静之间:缘分在聚散之间。
  如果说爱情是源源不断的小溪,缘分则是偶尔投到溪水中荡起阵阵涟漪的石子。如果说爱情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缘分则是偶尔光顾的浪迹四方的旅人,有缘人自会发现,无缘者任他寻千百度也会错过。
  

  2 遇见你我便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

  中毒里,洁尘说:所有的爱情里面都有卑微,份量不一而已!因为爱上一个人、在乎一个人,就有妥协,妥协自然就有卑微的感觉。在对等的情感关系中,这种卑微是相互的,是男女双方对一份情感的努力和付出。
  可惜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并不是那么的对等。当你爱的更多,付出更多的时候,你自己都会发觉自己的卑微!

  3 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也许爱玲就是这样子的,她之于胡兰成,不过就是怀着一颗慈悲的心去对待,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容忍,只是,我不知道因她的慈悲,她是否就真的拥有了所想得到的爱情?爱情不是一种宽容,更不是一种容忍。爱情是绝对的自私、绝对的拔扈、绝对不容一粒沙子的。
  只是女人天性的柔弱,注意她们的爱情掺和了太多的纵容和被纵容的成份。回头看看,所有学不会慈悲的女人一个个走了。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就是这样死的,夺走她生命的是心病,是她的计较。而只有慈悲的女人,依旧会在爱情的殿堂里做自欺欺人的梦。

  4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缘分依旧,而情已不再。这是失散了十几年的恋人顾曼桢与沈世钧,别后重逢时说的最动人最素朴,也最凄艳的一句话!人世的苍凉,全括在了其中。这也该张爱玲小说个性的极致处:一句话,几个字,足以引出世间的万千苦辣,肝肠寸断却仍不能言说的酸楚。
  是的,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因为他们之间隔着涛涛不尽的似水光阴。涛涛不尽的似水光阴。一段感情延续了十五年,一次等待也已经有了十五年。十五年,已经足够一场轰轰烈烈的爱,尘埃落定。问世间,有多少爱可以重来?请珍惜眼前人。
  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过来。当然也应该这样一天一天过去,昨天,今天,明天应该是没有什么不同的。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在你放手,一转身的一刹那,有的事情就完全改变了。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远分开了。
  于是,只能独自呼唤你的名字。在冬夜里取暖,空守一份寂寞,也是独处时淡淡地回味。想你的时候,把你的名字写在手心。摊开的是思念,紧握的是幸福。
  在心痛时疗伤,静静的品味一份孤独,也是遥望时浓浓地陶醉。牵挂的夜晚,把你的名字挂在窗前,凝视的是温情,感怀的是甜蜜。

  5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虽然我是男人,也不得不佩服她可以将男人的心理描写的如此透彻!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妖娆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6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 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于是,在你暂时放下手,或者暂时转过身的时候,你心中所有的,只是明日又重聚的希望,有时候甚至连这点希望也不会感觉到!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于是,在你暂时放下手,或者暂时转过身的时候,你心中所有的,只是明日又重聚的希望,有时候甚至连这点希望也不会感觉到!
  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过来。当然也应该这样一天一天过去,昨天,今天,明天应该是没有什么不同的。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在你放手,一转身的一刹那,有的事情就完全改变了。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远分开了.
  于是,只能独自呼唤你的名字。在冬夜里取暖,空守一份寂寞,也是独处时淡淡地回味。想你的时候,把你的名字写在手心。摊开的是思念,紧握的是幸福。
  在心痛时疗伤,静静的品味一份孤独,也是遥望时浓浓地陶醉。牵挂的夜晚,把你的名字挂在窗前,凝视的是温情,感怀的是甜蜜。

  7 生于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所谓的唯美只存在于剧情里。因为不唯美,我们才会去苦苦追寻;因为不唯美,让我们知道还有一种东西叫做希望。可是,其实感情不能贪心,如果有谁认为有十全十美的爱情,他不是诗人,就是白痴。所以,不要求爱的完美,只求实实在在的一种真实的、踏实的爱情来涤荡心情,才是正确的感情态度。
  即使当它真的千疮百孔的时候,也不要刻意挽留,因为每段感情开始的时候都有他存在的理由,结束时也有他结束的必然。写出这句话时,又想到了《东邪西毒》中,黄药师那句经典的台词: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以前不知出处,总觉得这话精辟,也只有她这样锦心绣口的女人才能道得出来。虽然公布于世的她的感情只几桩,但她却象是个老于世故的人,娓娓说出这样一句话,直让人感叹。现在终于知道了,这句话出于短篇小说《留情》!

  8 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前者因了岁月沧海,洞悉。后者因了岁月荣华,天真。
  夫妻原来都是极相爱的人,才有勇气决定共度一生,但三年五年,十年八年,总会腻的,不分手也只是如亲人一样生活在一起。可如果是亲人,又何必再做夫妻呢?你没有答案,我也没有。同样张爱玲没有。
  小时候乐听童话,以为王子和灰姑娘走上红地毯,一切都美满了。故事的美好,在与人为的停驻了时间,有意识忽略之后几十年的人生岁月。长大后,发现上当了。童话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张爱玲以旁观之清的凛然姿态,告诉我们,生命被无休止的琐事填充,像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无数憎恨的虱子。

  9 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张爱玲在自己23岁的时候曾经如痴如醉地爱上一个38岁的男人——胡兰成。他是个有妻室的人,且是个地地道道的汉XXXXX
  我相信对于胡兰成的品性、为人、政治立场,张爱玲自然是十分清楚的,可是她却没有办法不让自己陷入与胡的那场爱情深渊,也是她一生痛苦的深渊。恋爱的女人是管不住自己的,就仿佛吸烟的人明知吸烟有害照样吞云吐雾一样。
  所以说,爱情是盲目的,没有什么值不值得的问题。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还会理性的思考吗?如果是,那只能说明这不是爱情!

  10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而男人若爱上一个女人,如发现了自己一直寻找的光环!光环的美丽让他陶醉其中,他为她献出了很多的温柔,女人被男人的温柔所感,义无返顾的把自己献给了男人,终于这个光环紧紧的套在自己的身上……
  时光漫漫的流逝了去,光环慢慢的变的灰暗,男人的脸也渐显些苍老,在光环的陪伴下,男人也渐成熟了读懂了很多世事!可是同时他也感觉到女人老了,失却了往日的光华!
  好男人:他懂得女人的光华以紧紧的溶进了自己的生命!是女人的幸运!
  坏男人:他会厌倦,很轻易的把光环从自己身上剥离,然后抛弃!是女人的不幸!这段话说的如此的形象和具体,一直被我所记住。
  多余的话,我不想说了,只想问:你被光环套住了吗?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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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6.5.2008 10:06:05 | 只看该作者
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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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6.5.2008 09:11: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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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6.5.2008 09:10:46 | 只看该作者
3 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9 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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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5.5.2008 13:13:45 | 只看该作者
喜欢归喜欢,女人到底还是不能这么活地~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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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4.5.2008 21:27:08 | 只看该作者
张爱玲笔下的女人永远是处于低位的~男人拥有掌控权。
可是,为什么不能平等呢?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的张爱玲,虽然她爱得精彩,可是,结果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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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4.5.2008 13:01: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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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4.5.2008 12:14: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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