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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通讯技术(IT)专家工作签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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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09 13:0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2年10月版   


IT专家所需材料
同行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
签证费用
签证主管机构


IT专家所需材料

申请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工作的IT专家请 提供下列材料:

1) 三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0),分別贴上近期的证件照

2) 有效护照

3) 主管劳动局的工作许可保证书(根据外国IT专家工作许可条例)




同行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

同行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 三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0),分別贴上近期的证件照

2) 有效护照

3) 家属在德 国有足够住房的证明

4) 附有德文 或英文译文并经公证的结婚证(配偶)或出生证( 子女)

4) 如配偶和子女不與IT专家同時申请,須遞交IT专家的护照 复印件,包括有效的居留许可

5) 对于未成年人:如监护人不能亲自参加面谈,須附上有德文或英文译文并经公证的监护人书面同意声明

*所有材料须交一份原件和兩份复印件,材料不全的申请不能 受理

*本使馆和 德国主管机构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签证费用

*每份签证 费为20欧元或10欧元(18岁以 下子女), 以人民币支付

*申请审理 时间约为5个工作日。

*注意: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申请表和申请签证须知均免费

*申请签证一般不需要面谈。签证申请可由所信任的人凭相应的委 托书递交



签证主管机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四个签证事务方面有固定辖区的代表机构:

1)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层,邮编:200041,电话:(021)62171520,传真:(021)62180004

2)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广州市环市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邮编:510098,电话:(020)83306533,传真:(020)83317033

3)香港和澳门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香港中区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21字楼(UnitedCentre,21st.Floor;95 Queensway-Central,Hongkong)电话:(00852)21058777,传真:(00852)21058788

4)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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