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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德国老人的中国小伙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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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10 10:05: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难就难在男人骚扰男人———有法律人士指出,如果杨某峰是女性,判决结果估计完全不同+ ]! X# D6 o) V8 x  R6 ?' d*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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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y% ]1 E* C2 M# F* O* s  W21岁中国小伙杀死69岁的德国老人,是不堪同性恋骚扰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本月14日,中国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I! h* v: u& N" J#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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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方提供的材料,去年7月12日中午,杨某峰在与德国老人傅某华同居的出租屋内午睡时,傅某华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杨某峰不同意,两人因此发生争吵,最后杨某峰用锤子击打傅某华太阳穴,致其死亡。事后为防止罪行败露,还将傅某华尸体分解,抛弃于市内多个地方。当年7月22日,公安机关在杨某峰工作单位宿舍内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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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峰持铁锤用力击打傅某华头部这一要害部位,其杀人的故意十分明显。在作案时,傅某华虽然对其逼近,但傅某华已年近七旬,身高也只有170厘米,更兼腿脚有病,又是赤手空拳。而杨某峰正值年轻力壮,又手持铁锤,即使不能制服傅某华,也有足够能力逃脱。显然不具有防卫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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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5 O; |! X( ^% c5 ^0 C对于杨某峰所称的“强奸”一事,法院并未予以明确认定,不过,法院在认定杨某峰属故意杀人论罪应处死刑的同时,“考虑到本案事出有因,被害人对引发本案具有一定的过错”,而且,鉴于小杨属于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z1 i8 U/ \, H' x4 w%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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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案涉及到男性被强奸时是否可以如同女性般进行“无限防卫”的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目前中国法律中尚未对男性遭到强奸的防卫程度予以明确。有法律人士指出,如果杨某峰是女性,其他过程与本案完全一致,则法院基本上会认定傅某华正在实施强奸犯罪行为,可能判决结果会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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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10 20:17: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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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9.1.2010 19:16:38 | 只看该作者
不定怎么回事呢,除非死者能够醒过来才能弄明白,这小伙也真够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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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10 18:06: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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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9.1.2010 16:42:17 | 只看该作者
69岁的要强奸一个21岁的
7 l% U7 s6 |- n- C7 o还被铁锤打死6 e9 s8 K  K3 N

0 G7 M) X' Z9 A- Y1 s; I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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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10 16:19:34 | 只看该作者
啊,21岁对69岁还不。。。3 D! H6 A5 l' o1 W. |9 z
这中国小伙这么弱?法官也不太信,所以判死缓。
' ~0 b' n0 x) @4 L其实一般被判死缓的只要好好表现,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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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9.1.2010 15:01: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有容乃大 0 b8 v; ~$ t6 _* j  `; Z1 E
7 W! G0 A7 ~- o  Y2 t1 D

% B5 G5 \% s9 r; f8 w" Y# z    未必,有的时候是很难控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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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9.1.2010 13:27:52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判的有道理$ V$ ^) J4 Q' _5 ^0 U2 s
20多岁的小伙竟然打不过一不会武术老头
$ N' W) z( `( G. J腿脚有病,又是赤手空拳
6 V8 L! {) ]. g何必打死对方呢 ...# s' M) m" _, B+ ]0 F( Y
Lukaslu 发表于 19.1.2010 12:00
. I+ Q' o% j  _$ q% b) r
  K: W- o* b+ ?' I8 O3 ]2 s

" S9 D& q) o) d: F" V8 n    恩,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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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9.1.2010 12:00:38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判的有道理
( O! |, k/ D; g5 S20多岁的小伙竟然打不过一不会武术老头& T) [+ x6 ~; [2 M9 L
腿脚有病,又是赤手空拳% k$ `( Q5 k, l2 @
何必打死对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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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9.1.2010 11:5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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