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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12月10日注册了www.drive2u.de,当时只是为了看到里面的一个Mitfahrt的广告,谁知道广告还不能马上看到,后来就把这个网站给忘了。注册时有很多附加条款,没有细看,直接接受了,但是原来这个网站是收费的,年费96欧,在2周的试用期内没销掉就自动延一年。
第一个Rechnung是今年1月11日来的,当时以为直接忽略就行
第一次Mahnung被我删了,第二个Mahnung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形势有点严重,这时候大概是100欧(2月13),我写信给人家的客服,人家才告诉我只能在试用期内销。
目前为止,所有的东西都是发到我的电子邮箱里的,后来才发现他们是记了我的IP的
去学校的免费律师那里咨询了下,他说了还蛮多,我没都听懂,不过他说具体情况他现在也不能完全确定是怎样,让我等等看第三次Mahnung,如果还有的话,再找他。
可是前两天收到一封从deutsche zentral Inkasso来的信,这次是纸质的信,里面加上我的什么vorgerichtliche Inkassogebuehren和vorgerichtliche Inkassoauslagen,一共要152.48
看来现在严重了,我是不是必须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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