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知道强制实习是不包括在120个全天的打工许可里,但是如果超出了学校规定的mindeste Dauer之外的又怎么算呢?我们专业规定了8周,但是我想做6个月,我需要找学校开个实习类型的证明吗?
2.有人专门申请Urlaubsemster去做实习,但是我下学期只有一门课,所以不想申请,这对我有影响吗?
3. 曾经研究过强制实习和自愿实习的交税不同,但是不太确定我这样理解对不对。
普通的mini job,老板是需要为雇员交25%的综合费用,而学生的义务实习,免社会保险义务,老板给你开400欧,他付的成本就是400欧。即使是义务实习,如果月工资超过400欧, 就要按照aushilfsjob的对待。 就是说,你要从工资拿10%交养老保险,老板也要多付你毛工资的10%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保险还是免的。
那么强制实习的规定又是如何呢?是不是月薪小于800欧brutto就不用交税了?那么AOK的保险要继续交吗?
4.因为只是到另外一个城市半年,所以基本上在ZWISCHEN中国同学的学生宿舍的房子,也许拿不到正式住房合同,应该不能ummelden,本来的城市房子也昆了,这样是不是不合法?
先提前谢过大家,因为这些问题是第一次遇到也没有一个意识大概去怎样操作,就来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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