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96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载:从社会工作理论视角看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4.7.2013 04:1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从法轮功侵害社会看现代社会功能缺失

法轮功身为最有危害性的邪教之一,为何会依然吸引多人参与,不得不说李洪志等不法分子对人类的一些需求、心理及行为等“了如指掌”。
现代社会功能缺失滋生了邪教侵入的环境,人类角色都从“社会人”转变为“经济人”,居民之间呈现的是一种原子化、疏离、冷漠的状态。通过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可以很恰当解释这一现象。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有五种基本需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及自我实现的需求。现代社会是一种明确分工的合作方式,虽然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人们的生理、安全需求能得到较好的满足,但是较高层次的需求却越难以实现。而法轮功宣扬的所谓的“真善美”等给了人们一种异质追求,即通过加入法轮功在“法轮世界”中“重生”,信奉“主佛”、跟从“主佛”指引做事情,然后才能“功能圆满”。迷信的人们通过加入这样的一些邪教组织去实现更高层次的需求,例如能从中得到归属感,得到“大法师”对自己的爱,幻想着自己“功德圆满”后能够被世人尊重,通过听从“主佛”或者“大法师”的指引去实现自我。因此,法轮功这一邪教观念传播之所以在当今社会有机可趁,与当前转型期的社会功能缺失有一定关联,而要想让法轮功无缝可钻,恢复社会功能、重塑互助社会刻不容缓。

二、法轮功“酷刑迫害”造假案意欲何为
   
法轮功多次制造“酷刑迫害”并非没有依据,社会学中的强化理论认为,人或动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采取一定的行为作用于环境;当这种行为的后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在以后重复出现;不利时,这种行为就减弱或消失。
李洪志等不法分子就是想多次利用这些造假案来强化大众人的意识,尤其是针对那些分辨是非能力较弱的人们,经过多次强化过程之后,这些人就信假为真,甚至大肆宣扬,破坏党和国家的形象,而法轮功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人类的行为被分成亲社会行为和反社会行为,经过强化的法轮功信徒们就有了反社会行为,不断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甚至是通过暴力、攻击等行为去危害社会。
但是多次“酷刑迫害”造假案并没有成功,原因就在于法轮功开始的错误假设,他们认为只要经过不断强化就可以迷惑众人,却不知道强化可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在最开始的“李艳华被民警殴打致死案”被拆穿之后,就已经起到了“负强化”作用,而法轮功还继续以这种方式传播,不得不说是黔驴技穷了。

三、从社会工作价值观看法轮功“酷刑迫害”造假案的必然失败

社会工作价值观强调人们之间是一种平等、尊重、真诚、相互接纳、助人自助的关系,而法轮功运作模式只是信徒听从“主佛”“大法师”的指导,这种关系本身就是家长制度的延续,并不是人人平等、尊重的一种关系,不同于佛教的“众生平等”以及基督教的“人生而平等”,所以在一种不平等的等级关系中去实现所谓的“真善美”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也注定了法轮功必然失败的命运。
法轮功的屡次造假案就使得法轮功自身在世人眼前是不真诚的,那他宣扬的“真善美”中的“真”到底是什么——不过就是法轮功自身编造出来的“真象”,也就是自编自演的闹剧。
社会工作强调助人自助的观念。其实,这一普世观念在佛教、基督教等宗教里也都有类似的体现,例如佛教里的布施、度化,就是帮助别人来结善果;基督教中宣扬博爱精神,教会人们去爱。但是纵观法轮功的“助人”在哪里?恐怕帮助的仅仅是痴迷的信徒自己,“帮助”自己坠入“法轮世界”的怪圈之中封闭自己的理智思想。这也是法轮功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本质之所在。
综上所述,法轮功是没有正确价值观为引导的邪教,这也是法轮功走不下去的关键所在,其自编自演的酷刑迫害”造假案也只剩被世人嘲笑的份儿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8.11.2024 16:49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