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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出台四项留学加拿大签证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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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1.2009 08:4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加拿大驻北京领事馆对申请加拿大留学加拿大签证做出了新更改。某留学机构专家对新规定具体解说:
  (1)根据新规定,加拿大移民局要求申请人的父母提供过去12个月由地方税务局发出的个人所得税税单正本。这意味着移民局对申请人的父母收入的审查更加严谨规范。移民局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想进一步确保学生父母的工作和收入的真实性,证明在雇主信上面写的收入和所交的税是相互吻合的。同时,这样可以使学生在加拿大的生活和读书加拿大留学费用得到保障。官国荣认为,移民局此举会给申请人带来一定的麻烦。因为很多申请人父母的税都是由公司代为缴纳的,所以要他们提供个人所得税税单是有一定困难的。对此,官国荣先生认为,在新留学政策下,相比较欧洲留学日本留学来说,留学学生及家长需注重两点:一是要确保提供的税单真实可靠,经得住移民局更严格的审核调查;二是假如真的无法出具税单,必须开具公司证明或收入证明并在证明中附带可靠真实的附属证明文件来说明收入的可靠性。
  (2)申请人持有的赴加护照有效期发生变化:之前要求至少有一页空白页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原件,此证件有限期至少要持续到申请人计划从加拿大离境后的一个月。此项规定现更改为:护照须包含除了最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护照的有效期必须至少在行前6个月内有效。这个更新只是对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做了相应补充说明并不会对其留学签证造成大的影响。
  (3)申请人可以把体检报告和其它申请文件一起提交到领事馆。也就是说如果资料审查通过了移民官就马上审视体检报告然后发出签证,这样一来就加速了签证的时间,不需要像往常那样因为要等领事馆把体检表先寄过来然后再去体检而拖长了时间。
  (4)加拿大北京大使馆学生签证申请受理费略有提高,从2009年10月1日起从710元调高到775元(以人民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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