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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年少无知,伤害了别人的真心,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被当事人告知在警察局备案了,过两天就会收到警告信或者律师信,防止我类似的错误在发生,但是当事人说只要我不骚扰其就不会怎么我,只要我在剩下签证的时间里面安分守己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我没有被警察带走,也没有做任何的笔录口供,也没有签任何东西。我不理解备案的意思,不知道备案会不会在Fuehrungszeugnis里面留下记录,否则想本科毕业后再留德将会是天方夜谭,如果仅仅是备案,我想继续申请英国的研究生可能么?
也不知道收到信件后应该怎么做,我应不应该请一位律师咨询一下,但是又不知道到哪里咨询,我彻头彻尾知道自己的错,也悔恨不已,但是为时已晚,只能希望自己剩下来的每一步都不要走歪,完成德国的学业,不要让家里年迈的爷爷奶奶和为我操劳的父母再失望,每次想到这里,作为男人,也总会把自己悔恨的眼泪流干。
谢谢大家的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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