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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秋天的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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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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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3.9.2006 14:31:50 | 只看该作者
即时机票
吃人的社会,钱最好使,秘书就是为了租房子赚房租,看不出她是为了帮你的朋友
她要300,你给他500,你看她会不会尊重你的朋友,会不会叫俩儿子先搬出去 .




玩笑话,莫介意
德国人,也就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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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13.9.2006 14:36:22 | 只看该作者
不介意。同意!
''吃人的社会,钱最好使,秘书就是为了租房子赚房租,看不出她是为了帮你的朋友
她要300,你给他500,你看她会不会尊重你的朋友,会不会叫俩儿子先搬出去 .




玩笑话,莫介意
德国人,也就那么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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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3.9.2006 14:43:32 | 只看该作者
QUOTE(秋天的枫叶 @ 13.09.2006, 14:30 )
另外朋友真的另外短期租了一个学生宿舍。
[right][snapback]1113170[/snapback][/right]


ES TUT MIR LEIDER, sehr verehrte Professorin!

也确实符合你的主题了:

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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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3.9.2006 16:36:56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住一间房,共用厨房、厕所,300欧元在慕尼黑是很正常的,又是私房。

劝你朋友还是交了吧,也没多少钱。 一般是要两个月房租做押金,退房也要提前两个月说。看看网上这么多短期出租的你就知道了,都是找到了新房子,把旧房子租出去的。你看了说不住,实际上就要交这两个月的钱。只要300欧元是比较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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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4.9.2006 08:53:40 | 只看该作者
我问了一个律师朋友,他说在德国通过email商定的事情是可以当作合同对待的。但你所说的细节太少,他还无法判断。

主要是看他们在email中涉及到了哪些细节。而现在是你的这个女教授朋友(多大年纪)要和秘书和她的两个儿子共享一个Wohnung,她有自己的房间对吗?在你朋友表示不愿意住之后,秘书和德国教授的反应怎样?如果只是秘书死缠着这300块钱不放,还可以理解为她有欺负外国人的嫌疑。可看起来德国教授也是和她同样观点的,我就不能不想恐怕他们也是占一定道理的。

事情目前进展到了哪一步呢?你的这个教授朋友住在哪里?他们已经从她的工资里抠了钱了吗?以什么名义呢?

你的这个朋友会说德语或者英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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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14.9.2006 09:19:57 | 只看该作者
她在表示不住之后,他们都没有说什么,只是一个周之后,德国教授说要给秘书钱。目前朋友已经写信到DFG寻求帮助。他们还没有扣钱了。她会说英文。在这里得到的博士学位。她在慕尼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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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4.9.2006 09:21:29 | 只看该作者
撇開誰對誰錯不談,但房租應該不能直接從薪水扣,雇主沒有這個權力的!
我看過的工作合約中都有一條大概意思是,工作報酬不得轉讓,例外情形需要特別的協議。
即使雇員負債,雇主也不能直接扣薪水強迫雇員還債,去大學法律咨詢問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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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14.9.2006 09:24:02 | 只看该作者
她在等DFG的消息。我问了同事,同事的姐姐是律师。说如果只在EMAIL中写明房租而没有说压金,而朋友从来没有搬进去,就不用给钱。现在只能等等看D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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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5.9.2006 09:37:30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律师朋友说,无论如何,教授是无权从别人的工资里扣钱的。所以你的这个教授朋友应该到学校去beschweren.看来你们她已经这样做了。祝一切顺利。期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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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5.9.2006 09:56:57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想伤任何人的感情。

如果非要这么麻烦。 lz可以请你的朋友和我联系一下,看能不能我给他出这个300好了, 不是我有钱。
有时候一群人的印象就是这样一点点形成的。 在每个角度上看, 还总觉得自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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