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楼主: luonan11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证] 老公的家庭团聚签证被拒,求助!

[复制链接]
71#
发表于 1.8.2007 14:14:00 |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德国人根本不需要我们理解这点。我们是否理解这个道理,德国人压根就不关心。外国人不理解又如何,即便外国人采取抵制行动,德国人也有国家机器保卫德意志国家。

这就好像我们中国人根本不需要在乎德国人对中国的法律是否理解一样。

我在中国学语言时,有个老师曾经在驻德使馆工作,负责签证,那时很早的时候了。从前中国到德国很难签的。有天,他拒签了一个想去中国的德国人,德国人很气愤,问warum,觉得想去就该让去,他就直接回答darum! 他跟我们说,这就是没有什么为什么,老子今天不高兴就不让你去中国,你能怎样。当然,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应该外交对等,德国人不让中国人去德国,我们中国人当然也应该卡德国人,否则有损国格。

原帖由 leon 于 1.8.2007 14:03 发表

在理。
但就是这点,并不是我们在德国的Landsleute都能理解的。 Leide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1.8.2007 14:2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楼主| 发表于 1.8.2007 19:50:03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赌气,我理解德国的法律,外管局没有违法,我没有打算打官司。

我生气,是因为外管局给出的拒签的理由是怀疑我老公用结婚作为手段不正当的达到在德拘留的权利。你可以不批准我的签证申请,但是你不能随意怀疑我们的婚姻,这是在置疑我和我老公两个人的人格。如果拒签理由直接说明德国并不不保护外国人家庭团聚德权利,我连申诉都不申诉了,乖乖回国,我尊重别国的法律。

可是事实呢?

德国一向标榜自己讲究人权,我不在乎德国不保护外国人的人权,但是我在乎明明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保护,却非要把莫须有的罪名加在别人的头上。好像在说:“我们很想保护的,是你们不好,我们很遗憾不能保护你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4#
发表于 1.8.2007 20:55:25 | 只看该作者
外管局给出的拒签的理由只是签证官本人根据相关的行政条例和本人的判断作出的决定.如果你不同意的话,可以起诉他.由法院决定签证官的决定是否与法律相符合.(比如说是不是与外国人法相符和,是不是和宪法相符合等等.)你要知道,德国是法治国家.法院才有释法权.你可以去找个好的律师.实在不行,可以告外管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5#
发表于 1.8.2007 21:20:22 | 只看该作者
看来你真的不太懂法律。怀疑不表示定论。照你这么说,罪犯被定罪前,我们称呼他们犯罪嫌疑人,那就是对他们人格的侮辱了,那世界上好多国家都天天在侮辱大批的人了。

每个人都可以怀疑,但不可以随便确定什么。同样,你也可以怀疑外管局歧视中国人,比如你证明外管局对美国公民团聚到德国来特别松,甚至不达到规定就放行了,并且你可以以此为理由起诉外管局。

你和外管局都无权判定哪方的怀疑正确,但你们双方都有权怀疑对方。


原帖由 luonan1123 于 1.8.2007 20:50 发表
我没有赌气,我理解德国的法律,外管局没有违法,我没有打算打官司。

我生气,是因为外管局给出的拒签的理由是怀疑我老公用结婚作为手段不正当的达到在德拘留的权利。你可以不批准我的签证申请,但是你不能随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6#
发表于 1.8.2007 21:24:55 | 只看该作者
看你回贴中的语气,能感觉你气的不轻。希望你不要被外管局气昏了头,比如你说外管局没有违法,请不要这么早下结论,不要自己消灭了自己的机会。冷静的想想,查查资料,比义愤填膺有用的多。


原帖由 luonan1123 于 1.8.2007 20:50 发表
我没有赌气,我理解德国的法律,外管局没有违法,我没有打算打官司。

我生气,是因为外管局给出的拒签的理由是怀疑我老公用结婚作为手段不正当的达到在德拘留的权利。你可以不批准我的签证申请,但是你不能随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2.8.2007 01:39:3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这是一个求助贴,希望大家能帮楼主出出主意,拒签是楼主的痛或者说也是我的痛.我们的感受也许大家无法体会.

我也会申诉的,找了2个律师,我希望听听他们的意见,有什么进展我会上来汇报的,希望大家祝福我们这些拒签的同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8#
发表于 2.8.2007 01:4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9#
 楼主| 发表于 2.8.2007 03:04:12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所谓的很生气,也是事情过去久了,气也气过了。

我是来读书的,这件事情已经严重的牵扯了我的经历。我没有办法去证明外管局在批发给美国人家庭团聚签证的时候特别松,当然我知道这只是一个例子。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起码,外管局的那个人写在拒签信里的每一个字都没有违背法律。只要我没有和老公没有在我首次来德前结婚,我没有在德国工作5年,我就没有申请团聚的权利。所以外管局的人不管以什么理由拒签,都没有违背法律。

这个和我反对他们的拒签理由是两件事情。在定罪之前,任何人都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这我同意。但是没有先把犯罪嫌疑人先关起来,等他们自己证明了无罪再释放出来的道理。

我的申诉材料快要办完了,我会向大家特别是蝴蝶夫人报告的。蝴蝶夫人,你咨询了律师,如果有什么建议能不能也告诉我?我是不乐观的,因为这几乎是一场跨国官司,需要的时间精力应该都不少。谢谢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发表于 7.8.2007 07:4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国吧,要么就忍受分居两地,虽然也许中国没有人权,但至少没人拦着你们在一起。
一个人要懂得放弃,又要在德国读博士,又一定要德国政府支持家庭团聚。人家没那么好心。
更何况看了你的经历,他们确实有理由认为你们是假结婚。而别人之所以有这样的认为,大家难道不知道原因吗?这世界上,至少我们这些中国人里肯定存在假结婚的,是我们自己把自己的牌子做坏掉的。实在怨不得别人。
楼主的情况确实值得同情,也实在只能算个例。但法和人情本来就不一定是一路的,何况我们说的是我们认为的人情,德国人有德国人认为的人情。就如同我们觉得他们大多不进孝心,但这就是人家的社会,人家有人家的道德体制。如果我们去强求别人,那和美国人在那里批判别的国家有什么区别。
楼主好好思量一下吧。对你而言,是你的博士重要,还是和你老公团聚重要。在两个必须舍弃一者之时,我们又怎么从自己的原则出发。我也是女人,事业和家庭的抉择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课题,但每个人至少有选择的权利,而原本所有的结果都没有好坏,更无对错之分。
祝楼主和您丈夫早日找到一个属于你们自己的出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3.11.2024 05:49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