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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因城管执法 十只小动物惨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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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7.12.2007 23:3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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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刘女士说,上午11点左右,她和丈夫在安安市场附近的地下通道出口处卖小动物。这时,一辆金杯车驶到路边,车里下来一名城管队员和四五名协管人员。      城管要带走小动物,刘女士不让,“我爱人急了,开始摔小动物,一边摔一边说宁可摔死也不给他们”。一名目击者说,他经过此地时,看到地上就剩两只小狗还奄奄一息,其它的小动物都死了。  
( ?2 W8 |1 J7 N) {& M. V7 x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摔死的小动物有10多只,包括小兔子、小狗、乌龟等,还有一只小动物被车轧扁。“小动物是无罪的!”现场围观的10多人认为摔死小动物的行为太残忍。  
, l" `6 L: h, w$ c5 Y  z2 V2 E; R9 n    一名在现场执法的太平桥城管分队队员说,刘女士夫妇在此卖小动物两三年了,对这种无照经营的游商,城管一般会罚款500到5000元,并没收所售商品。对于商贩以摔死小动物抗法,城管队员也吃了一惊,“执法这么多年,第一次碰到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抗法的”。  
' B" {- M) e1 P( u1 Z3 g“这是在城管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悲剧,10多只小动物惨死闹市实在不应该。”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卢荻获悉此事后向太平桥城管分队提议,在商贩伤害小动物时,城管队员应当予以制止,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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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8.12.2007 00:01:24 | 只看该作者
傻B夫妻
5 e; Q% X7 V1 X会有报应的1 @$ h6 n0 }1 W% j# \2 |
太他妈残忍了
+ \7 w7 d/ r- y% L4 D( h这种人挖他心都不过分
4 K( Y6 R. ?) j$ x, @6 q: y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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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8.12.2007 05:02:14 | 只看该作者
摔死摊主最好再有一辆车把摊主压扁
* N+ E4 d2 Q1 P4 ]1 @! L% g
! S! E, D9 ]* b* q0 Z4 C[ 本帖最后由 就姓鱼 于 28.12.2007 05: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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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8.12.2007 22:39:58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小动物啊,他们招惹谁了。竟然被摔死,后来呢有没有安葬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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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8.12.2007 22:40:46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你们能在极乐世界不在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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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31.12.2007 09:31:32 | 只看该作者

小贩极端行为所暴露的弱者无奈

北京一对夫妇在地下通道出口处卖小动物时遭城管查处。夫妇俩见城管要带走小动物,竟当场将包括小兔子、小狗、乌龟等10多只小动物摔死,并称“宁可摔死也不给他们”,残忍程度令人发指。(《京华时报》12月25日)     : E$ X  ^) o7 f8 {" E- g! }! W
    2 j% d: a$ L, I
    小动物遭此劫难?卖小动物夫妇的“残忍”的确应该受到谴责。同时,在笔者看来,小贩的那句“宁可摔死也不给他们”的狠话更值得追问,它暴露了什么呢?     
* ^3 Y  b( p& }& P   
' M6 F* a0 H$ g# ]9 k    暴露了小贩与城管之间的对立情绪。小贩与城管之间的对立情绪由来已久,一时无法消除。多数小贩认为城管执法时的罚没收入都是给自己创收,故而他们对城管执法的抵触情绪被放大。在此种背景之下,“宁可摔死也不给他们”想法及行为的出现也就不足为怪了。而要消减这种对立情绪,需要城市的管理者权衡利弊,明确城市中小贩的位置,城管也别把管理等同于取缔、没收。也许只有这样,小贩才有可能同城管和谐共处一城。     : N6 d$ D3 r, W" l
   
3 {9 _4 N- ]+ H! S    暴露了对文明执法的期盼。从报道来看,城管的这次执法行为并没有拳脚相加,但那并不等于是文明执法。试问,文明执法,岂能眼睁睁地看着小贩把那些小动物摔死呢?我想,只有文明的执法,才会促使更文明的守法。对此,我们的执法者该慎思之。     + i# w7 C9 m+ P0 ^+ }+ [8 T2 m2 E: S* h
    + ^& P& _: `% A5 k* C# `
    暴露了弱者抗争的无奈。那些城市小贩等弱者,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无法像法学教授那样随时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他们只能选择自己能够想到的、能做得出的方式来“维权”。摔死小动物,小贩想到了,做出了。但这对他们来说同样也是损失,他们之所以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只能说明在他们的意识中,就算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小动物被城管带走之后也是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拿回来的。如果他们的维权通道更畅通一些,小贩也能向城管叫板,也许就不会发生“宁可摔死也不给他们”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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