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公信条作为标准,例如使徒信经:
使徒信经
《使徒信经》是最简短且在今日教会中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篇 ,全篇共十二条。据说在五旬节后,十二使徒分散往各地传道,为确保真理的合一,临行前制定了此信经,由各使徒每人提供一 句,所以共有十二句。此说已不可考,但大部分人认为是后人根据使徒所传之道而写成的,故称《使徒信经》。最早曾在爱任纽 (Irenaeus, ca .130-c .200)二世纪的著作中发现,但今日所呈现之形式是大约于七世纪间形成的。 此信经乃是根据教会的需要而制定的。在早期教会中,信徒受洗加入教会之前所需要的基本真理教导,即以此信经为准则。 一般教会的教导也以此为根基,而教会信仰之纯正与否也以是否符合信经的教导为考核。在早期教会受逼迫时,信徒皆秘密地信 守此信经,直至逼迫结束。而何时成为公共崇拜的一部分则不可考。也有人认为信经具有辩证的性质:撒伯流派(Sabellianism) 宣称圣父、圣子、圣灵是独一神之三种显示;马吉安(Marcion ,100-165)否定基督道成肉身及复活;诺斯底派(Gnosticism) 不承认基督有身体;多纳徒派(Donatism)不接纳大公教会;《使徒信经》清楚指出以上各派之错误。 此信经可分为三段:第一段宣认父神为创造之主;第二段宣认基督为神也为人,并承认其救赎之工;第三段宣认圣灵、大公 教会及信徒成圣之生活。《使徒信经》不是抽象偏重逻辑的陈述,而是真实的信仰告白,历代教父皆尊崇此经,且至今仍为各宗 派所接纳,成为众教会彼此相通的基础。
使徒信经
1.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 创造天地的主。
2.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
3. 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4.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5. 降在阴间;第三天从死里复活;
6. 祂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
7. 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8. 我信圣灵;
9. 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
10. 我信罪得赦免,
11. 我信身体复活;
12. 我信永生。阿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