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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关于结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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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9.1.2010 20:0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想问一下大家,在中国领事馆拿到结婚证之后,去移民局改结婚签证,是不是领事馆给的结婚证也和Stadsamt给的结婚证同样都具有法律效果,也能给延签?还是说还得去Standsamt再去办理结婚证。有哪位xdjm有这方面经验的,给说说
2#
发表于 20.1.2010 03:08: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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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5.1.2010 03:35:20 | 只看该作者
在大使馆拿到结婚证的 一定是跟中国籍的人结婚了~
不用去Standsamt再去办理结婚证啊~(Standsamt只办理德国人结婚的)
对方是中国人的话(有长期居留的 得申请家庭团聚吧;
或者其他类型的签证,比如工作签证 也得申请家庭团聚啊)
看家庭团聚 需要什么材料就准备什么材料啊!
只要材料齐全就可以延签啊~

中国大使馆的结婚证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啊~只是好像要找宣誓翻译 翻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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