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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s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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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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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17.2.2010 13:42:25 | 只看该作者
即时机票
那是,但是如果脸皮厚道一定程度,还是叫城墙比较好
3 ?8 W0 c" v4 A6 |( N" t( m所以反正你没有,就不要纠结于脸皮的问题了
" U- ?7 W, _" Z& {3 ^% S另外,既然 ...
( w, ]! P/ K  w" x, C# zshermanren 发表于 17.2.2010 13:34
! `" p, ^1 K8 {/ E( g* W- g" V9 J

: T" u" h- H' k5 o0 o0 ?8 {6 N6 Z  t' w+ ]- K* d# z
    做为有一张有普通而正常的脸的人士,我从来没有想象过,一张脸皮厚到和城墙一样,会是啥样子的。
6 ?* c- z) _5 b! E* i7 }同学,没脸的感觉,我无法体会。即便你再盼望要脸,想法也该符合常理,别对脸皮的厚度那么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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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17.2.2010 13:43:29 | 只看该作者
这就看人了,就算lz最不齿的搞ons的女人,还曾经经常在酒吧和老外鬼搞的,一样改邪归正以后和老公生活得很 ...& x' X; f9 b2 J
shermanren 发表于 17.2.2010 13:09

9 b6 @- p8 C% I& v8 q5 B
4 M! M) a5 Z: c# s. F  t# l9 H7 v8 X6 I

7 g) {$ @# d4 {- n9 _3 l
我不知道,瞎猜的,感觉一般受过伤害的女人会不太会原谅这样的行为,男人或一般普通的女人感觉就看 ...
, L+ [6 q; [3 f呵呵2009 发表于 17.2.2010 13:09
6 \  s6 i5 T0 v7 n# J/ h, s  U

2 i& y  ^8 U( V; N5 R1 h3 c/ }5 p' P  z: p5 T
    你们为什么总是要和不好的人相比呢? 要相信,到什么时候都是好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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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17.2.2010 13:44:37 | 只看该作者
真字用得很深刻,要解释这个真字,看这里! p+ Q0 j. j  B
小哈眼中的上帝系列,什么是信上帝,上帝能够给你做什么5 U1 n4 T# n# \# ~+ U9 u4 A$ K8 |
...+ D& S' I; Y. Q6 P4 a+ ?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17.2.2010 13:38
& R& s9 o  t: b: r

& U4 x/ U; X4 o6 ~9 |; \7 }7 h9 J+ V$ l# E  b( B/ e# }: H
    对不起,受我师傅的影响我有点信佛教,不是很信上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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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17.2.2010 13:44:37 | 只看该作者
你终于学会看问题要分析具体情况啦?终于把范围限定在偷情了?如果人家单身呢?何来偷情?你又证据那37个人都不是单身么?
. V' G6 L/ r  k, H- \$ B至少我知道有一个我很不齿的ws男,他就是单身,他单身的原因就是自己性格巨差,但是他确实没女人看得上。
  }$ E5 W, v) B& T' W5 f- K另外,法律的制裁也是有度的,偷东西要制裁但是不会判死刑。偷情要受到谴责但不等于要一棍子打死。$ R# F4 s5 e0 ]+ o
偷东西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偷情就该受到道德的规范。
! a5 E& l# l8 L7 r) Y3 q2 o, e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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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17.2.2010 13:46:26 | 只看该作者
因为人家曾经乱过所以就直接被你归在不好的人一类了么
! o; ?6 y3 f% D1 `! b没干过坏事的你就以为心灵多纯洁了么" J/ I( s+ O/ v7 o/ x
更何况还有一些,满嘴仁义道德,私下男盗女娼的,参见某人的言论,他就算天天搞ons,照样谴责别人不带脸红的
5 [1 f7 N  T4 U$ M
你们为什么总是要和不好的人相比呢? 要相信,到什么时候都是好人多的。 ...
: m' I, K1 U8 F7 y. L9 Q- @  u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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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17.2.2010 13:47:47 | 只看该作者
偷东西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偷情就该受到道德的规范。
! @2 {6 I' O8 @5 }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3:38
) j5 J. A) G0 N/ \2 v+ V
; h# \- c2 b  U8 j5 i; x
做个广告,摘一下原文的部分东西,全文在此
* p- p6 h4 E- w# Y( H" R( T$ X; @
( P& y* O6 e, S  W8 m  ]决胜始于庙算10-22为了永久的不分离,人生需要认真的庙算& X0 x" \5 a- r3 A, N2 O0 x
http://forum.kaiyuan.de/viewthread.php?tid=347803&extra=page%3D1
3 m. i' s9 G7 b0 o) T9 u7 L    一个正确的思考,不会是从天上平白无故地掉下来的,一定有它形成的背景原因,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是谓缘起,,对一个重大事件的思考能力,也不是突然会形成的,它是来源于对日常事物的思考的累加。所以,为了更直观地解释如何思考。大家会看到小哈选择了很多有争议的话题,为了表明,本文的适用性,小哈选用的话题,尽量都是从我们这群留学海外的知识分子中间,真实发生在我们这个论坛上的各种的事件。每个人对这些话题,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小哈用这些话题,不是为了争吵和辩论,而是为了说明问题,所以我希望大家不要去着迷于讨论这些话题,因为很多话题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同时,我也尊重各位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就不参会任何对这些话题展开的讨论了。因为我们的不同,才让世界更多彩。% t3 P9 y1 C4 C% z0 m* a
' b- C- a! C" P4 T' G. J$ ~
以下是引用一篇藏版贴出来的文章《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力量》两段段话,4 I& D' N6 i, U0 h; G6 i2 n
3 _  e* e- {/ I# \
1,做为正方代表,小哈在那里写了一句话,要说一句,有个叫李银河的鼓吹性交自由化的,堪比范跑跑,而且更可恶。毁我道德长城。因为最害怕的就是,提供理论依据的,理论依据的出现,就是市场需要的反应。
6 E( l/ x3 f- O+ X  ]9 `2,做为反方代表,有个朋友告诉了我们李银河的观点,5 B" t8 a, E5 O" _
李银河没有主张“卖淫合法化”,而是“卖淫非罪化”( p2 A9 u, Y# S* b
李银河:合法化我不赞成。我比较赞赏的是“非罪化”,“卖淫非罪化”就是说把它作为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在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的一种交易行为,不管有没有钱参加进来,我们不认为它为罪,但是我们从道德的角度要谴责它。。。
! G2 f+ g: X6 |李银河写文章很多,关于她专访很多,研究领域涉及同性恋,两性,女性,婚姻。。。她所探讨的绝不仅仅是卖淫问题。不愿意看她的blog就看看 http://it.sohu.com/liyinhe/,大概了解一下。
8 s; G: a. A7 J" H# h2 l, ?3 \6 l, l$ A; L, S8 E; ~
一个非常美妙的关键词,卖淫非罪化。爱因斯坦在面对别人质问他,是不是需要100个人来质问他,他才认输的时候,曾经这样答道,如果指责是对的,一个人就够了。对于李银河的关键字,也许几个圆圈就够了。: ?( e' |+ S$ n% f: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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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17.2.2010 13:48:22 | 只看该作者
从这几个圆圈关系来看,大家能够很直观的明白,从逻辑上面讲有几点, P6 Q. ?) W! s, ^6 N0 P
1,        非罪的逻辑外延大于合法的,也就是说,很多事情不一定合法,但是,它们可以属于非罪的。" u& n% q& D! L- `3 ^
2,        合法的一定是非罪的。
  M6 L. o% u7 B7 D+ ^2 x3,有罪的逻辑外延又大于不合法的,因为很多事情,未必最后能够用法律制裁,但是确实是属于犯罪了。比如有个案例,有人教唆他人自杀,事实经过旁人举证,但是犯罪嫌疑人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竟然证明了证人是有其它目的的,所以最后法院没办法判决。同样辛普森案也是如此,当全世界的人都认为他杀了人,而且有证据证明,但是法院照样可以判他无罪。不过大家可以查查这个人的结局,很不好,最后他很聊到,竟然靠打劫为生,他也是个现成的模型。这些例子就告诉我们,法律其实可以做的事情很少。1 {! F; T( W1 B: L# e1 M* V4 E

; @: h( A+ \& q所以,李银河提出的问题就变成了,如何界定,到底什么是属于非罪,什么是属于合法?到底什么是有罪,什么是非罪?什么是道德问题,什么属于法律问题?道德和法律各自的作用?如果卖淫的后果,造成了对方婚姻的破裂,或者造成了性病侵害,构不构成犯罪?当卖淫成为一种风气,对整体社会构成不构成破坏力?纵观历史,从西方的古罗马到中国的南北朝,最后卖淫成风的朝代无一例外全部毁灭,这背后又蕴含了什么规律?
4 V. J" Z% @9 q! F我们可以看到,看似一句美妙的看似很有道理的话语背后,其实有很多不那么好解决的东西放在那里。这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吗?1 [6 Z0 X6 ]5 ?
3 U: n+ V0 b' E$ F2 {
当然今天的主题不是讨论这些,而是借这个建立谈的小哈理论二,做思考前,人必须首先有足够的知识,用这些基础知识来支持思考,这样才能有效进行思考。这一点,其实是很多人会忽略的事情,往往知道了一些皮毛,就当整个事件就是如此了。在上面的例子里面,这起码的知识,就是得能够画出图1里面的那几个圆圈,知道什么是形式逻辑。所以,必要的知识,是我们能够解决问题的钥匙,当人没有了知识,就容易偏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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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17.2.2010 13:49: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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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17.2.2010 13:50:25 | 只看该作者
从你上下的言论再次说明了你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 h2 n6 V1 z7 f6 E
自己忘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么
% b3 X* p5 C: Y$ N& j) }+ l然后现在还厚颜无耻的说自己是普通而正常的脸?果然不是一般的厚
0 U# z2 i6 j& R, Y- e1 B  g8 I
做为有一张有普通而正常的脸的人士,我从来没有想象过,一张脸皮厚到和城墙一样,会是啥样子的。+ B" q$ x4 w3 ]. ]0 w+ N' ~. U
同 .... Q. B( R) }4 {: M, i2 A# m2 W+ }" G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17.2.2010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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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17.2.2010 13:51:38 | 只看该作者
因为某些人非要站在所谓的道德制高点无差别轨道炮+ @7 a# _% g& I
可惜自己内心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C- w6 j3 ~6 k7 r6 X+ ?
他非要搞人身攻击我也只好奉陪2 Y* f0 X, C2 z" ^3 J
你们在争论什么,搞不明白,偶退出了,不捣浆糊了,呵呵。5 J2 \) p, S- ]8 R% u4 h
呵呵2009 发表于 17.2.2010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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