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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北。如前所述,济北本是在始皇二十六年时并入齐郡,此郡复见称于秦末及楚汉之际,事具前文第四节引述谭其骧氏考证。谭氏谓济北乃分齐郡设置,应是。究其分置的原因,应是齐地本经济富庶,人口繁多,所以,需要重新划分开来,以求取均衡。
谭其骧在考证过程中曾引及《史记·留侯世家》所载圮上老父约张良十三年后相见于“济北谷城山下”一事,马非百据此论证济北郡的设置时间,云“下邳老父之告张良,且早在始皇之世”[123]。今案依《史记·留侯世家》记载,圮上老父并授张良《太公兵法》,曰读此书后十年兴,而“后十年,陈涉等起兵”[124]。由陈胜起兵之秦二世元年,上溯十年,为始皇二十八年。然而,《史记》关于圮上老父的记载,太过于传奇,不宜一一坐实其说以考证史事,径谓济北郡设置于始皇二十八年以前。即使圮上老父之事,果然可以坐实,也应当将所说济北郡作为始皇二十六年之前的旧地名解。
恒山。恒山本是秦初得此地时所设郡,始皇二十六年并入邯郸。《史记·张耳陈馀列传》等处载秦末史事,记有“常山”一名,谭其骧以为乃秦分邯郸所置郡,论述甚为周详,应是。只是《史记》之“常山”,秦时本当作“恒山”,应是司马迁为避汉文帝刘恒名讳按照汉朝的写法所改书。前面第一节引述的秦“恒山候丞”封泥,足以证实这一点[125]。
秦分置此郡,除邯郸地域稍广,析分此郡便于治理以外,更重要的原因,应是与秦始皇的山岳崇拜有关。此恒山与下文所述之衡山,俱属所谓“四岳”或“五岳”之一。关于四岳与五岳的由来,情况比较复杂,在此姑且置而不论[126];唯秦时定天下名山十二,恒山列名其
间,秦始皇还专门到此做过巡视[127],说明恒山应具有比较重要的象征意义。秦始皇特地重设恒山郡的情况,更进一步显示出其非同寻常的地位,这正是研究四岳或五岳崇拜形成过程的重要内容。
以上三地俱以类同郡名的形式,见称于秦末史事,虽无郡守等职官印证其必为秦郡,但是,依据史籍的记述形式,基本也可以判定其属于新增秦郡。
胶东。《史记》之《项羽本纪》并《田儋列传》,俱载徙齐王田市更王胶东。谭其骧以为此乃分琅邪所置郡,并论述说:“项羽封建诸王,率因秦郡之旧,则以秦置为是。”谭氏此论,极富有见识,所说可从。
衡山。《史记·项羽本纪》载立番君吴芮为衡山王,谭氏依以上论述胶东郡时所揭示之通例,判断衡山应属秦郡。今存有“衡山发弩”和“衡山马丞”封泥[128],可证谭说足以信从。唯谭氏复论述云:“《始皇本纪》,二十八年,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衡山与南郡并举,盖其时已建郡矣。”这里衡山与南郡是否为对举关系,似乎还可以推敲。如上所述,分置衡山和恒山两郡,都应与秦始皇的山岳崇拜有关,而秦始皇另有巡视恒山的记载,所以,这里所说“衡山”,也完全可以是指山岳而不是郡名,若联系秦郡设置的总体状况来分析,还是将其认作山岳要更加合理一些[129]。所以,衡山郡依然应当是始皇三十三年时与其它郡一同改置。衡山郡为分割九江郡所置,九江地域过于辽远,也是将其分而治之的主要原因。
以上两地都是在楚汉之际,以一整体地域单元,成为项羽所授诸侯王的封地,通过前后历史发展过程,将其定为秦郡,应该比较合理。
庐江。九江若仅分置衡山,辖境仍嫌偏大。所以,理应再予拆分。《水经·赣水注》记云南昌县故城,“秦以为庐江南部”[130],谭其骧解释说庐江南部即庐江郡之南部都尉,所以,庐江很可能为后置的秦郡。周振鹤依四十八郡之数,谓《水经注》的记载,“可信可据”,坐实其应属秦郡[131]。
今案庐江郡虽见诸记载偏晚,但是,《水经注》的记载,往往有可靠的地方资料作依据,其可信性并不一定会比《史记》等书更低,应当予以充分重视。
总括以上论述,秦始皇三十三年在攻取岭南地区的同时或稍后,应该也征服了东越,并在越人故地设置南海、桂林、象郡和闽中四郡,同时,为保持以十二为基数的郡制,根据各种不同的实际需要,又对旧有的郡进行调整,重新析分开始皇二十六年并入其它郡内的恒山、河内、济北、胶东(原即墨)、淮阳五郡,又从面积较大的郡内分出东海、衡山、庐江三郡,合之共新增十二个郡,与原有的三十六郡加在一起,即最后调整为如下四十八郡(参见附图4“秦始皇四十八郡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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