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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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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7: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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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清代以来诸家研究所涉及到或许应属增置的秦郡,按照其可能性大小进行排列,则可以看到,其中可能性较大的大致有八九个郡,与岭南三郡合在一起,则大致在十二个上下。这显示分析秦郡的演变,仍不能不考虑十二这一成数问题。秦始皇终其一生,一直都非常崇信各种阴阳数术,所以,恐怕不会轻易放弃其按照十二这一天地大数所精心设计的郡制。在这一点上,王国维、周振鹤要显得更有见识,只不过王、周二氏没有理解秦郡设置的基数是十二而不是六。因为这一基数是十二而不是六,秦郡的变化,也不会如王国维所云,是按六的倍率增长,而应是按照十二的倍率,由三十六郡直接调整为四十八郡。依此推论,那幺,在秦始皇三十三年设置岭南三郡时,嬴政为继续保持以十二这一成数来划分天下,就不得不对原有三十六郡,做出相应的调整。

虽然这次调整郡级建置的直接原因是为凑合十二这一神秘数字,但是,在具体施行时,则不能不考虑当时的实际需求。从后来西汉郡级政区的设置状况来分析,始皇帝初设的秦郡,面积显然偏大。因此,这次以析分增置为主的调整,也是中国古代政区演变史上一个很自然的过渡阶段。

闽中。《史记·东越列传》明确记载:“秦已并天下,(闽越王与东海王等)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118]前已论及,在秦始皇二十六年时及其以后的几年内,这一区域的越人一直与秦朝处于军事对峙状态。所以,闽中郡的设置,应当在此之后[119]。但是,具体何时设置闽中郡,在秦汉史籍中却没有任何直接线索,只能根据岭南的平定时间,推测闽中的东越,在失去与其互为犄角的岭南南越的援依之后,随之便为秦朝攻取。

闽中为秦郡之一,本有清楚的记载;而结合前述《淮南子》等书所记相关史实,可以推断它是与岭南三郡同时新开拓的边郡[120]。《晋书·地理志》记云秦始皇在划定三十六郡之后,“于是兴师,逾江,平取百越,又置闽中、南海、桂林、象郡”[121],乃谓闽中与岭南三郡,系平定百越后同时设置,所说符合当时形势,或应有所依据[122]。

东晦(郯郡)。如前面第一节所论,秦末陈胜起事时秦嘉等曾围攻“东海(东晦)守庆于郯”,郯为东晦郡治所,而东晦郡乃是从薛郡中分割其南部属地设置,秦始皇二十六年之后,最有可能分置此郡的时间,就是这次统一调整郡级建置。虽然秦朝是以楚地设置薛郡,但原薛郡北部入楚很晚,原来本是鲁国属地,文化上与南部的吴楚之地有明显差别,合为一郡,在治理上恐怕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所以,分置此郡,除了面积上的调整之外,应当是基于这种文化和历史背景方面的考虑。

如前所论,此郡名称,这里可姑且称之为“东晦”,但在其分置之初,也有可能曾名为“郯郡”,两个郡名有过交替变化。

淮阳。从颍川郡中分置。也是见于秦末,前面第一节已有论述。与东海分置的原因相同。颍川原本就是由得自韩国的颍川郡和得自楚国的淮阳郡合并而成,借此机会将其重新分开。

上述两地,相关史事都提到其郡守,故虽然没有设郡的明确记载,但秦后来设有此郡,可以确证无疑。

河内。分河东郡置。《史记·张耳陈馀列传》载二世元年史事,述及河内;又《史记·项羽本纪》载司马昂因定河内之功而王其地。谭其骧据之以为河内系后设秦郡之一,应是。谭氏且论述其分置原因云:

  

河内西阻王屋、析城诸山,本与河东隔绝,自成一区;昭襄王三十三年魏入南阳,秦始有其地,时东不得邢丘、怀,北不得宁新中,地狭不足以立郡,率以并属河东;其后壤地虽拓,军机倥偬,未遑建置;既并天下,始依山川形便,更加区画;此衡情度势,可推而知者。

  

以上所论,虽大体得当,然而似乎尚且未能中其肯綮。盖如前引马非百说所述,河内在其纳入秦土的秦昭襄王时期,即已设郡;而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之时,即已非“军机倥偬,未遑建置”,当时应自有一番考量。河内位居黄河北岸太行山东西两侧之今河北平原与山西高原两大地理区域的结合点,南濒黄河,隔河与天下之中的伊洛等三川地区毗邻,可以说是连接四面八方的地理结点,军事地位非常重要,一向为兵家必争之地。秦始皇二十六年时将其划归河东,应是考虑河东依傍关中门户,便于控制,在控制河东的同时可一并控制河内地区。不过,正如谭其骧氏所云,河内在地理上本自成一体,而且这一带经济发达,人口繁密,强与河东捆绑在一起,实际行政操作,必定会有许多不便的地方,所以,才又将其独立出来。盖政治运作方案,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互有利弊,并没有绝对必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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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8:13 | 只看该作者
济北。如前所述,济北本是在始皇二十六年时并入齐郡,此郡复见称于秦末及楚汉之际,事具前文第四节引述谭其骧氏考证。谭氏谓济北乃分齐郡设置,应是。究其分置的原因,应是齐地本经济富庶,人口繁多,所以,需要重新划分开来,以求取均衡。

谭其骧在考证过程中曾引及《史记·留侯世家》所载圮上老父约张良十三年后相见于“济北谷城山下”一事,马非百据此论证济北郡的设置时间,云“下邳老父之告张良,且早在始皇之世”[123]。今案依《史记·留侯世家》记载,圮上老父并授张良《太公兵法》,曰读此书后十年兴,而“后十年,陈涉等起兵”[124]。由陈胜起兵之秦二世元年,上溯十年,为始皇二十八年。然而,《史记》关于圮上老父的记载,太过于传奇,不宜一一坐实其说以考证史事,径谓济北郡设置于始皇二十八年以前。即使圮上老父之事,果然可以坐实,也应当将所说济北郡作为始皇二十六年之前的旧地名解。

恒山。恒山本是秦初得此地时所设郡,始皇二十六年并入邯郸。《史记·张耳陈馀列传》等处载秦末史事,记有“常山”一名,谭其骧以为乃秦分邯郸所置郡,论述甚为周详,应是。只是《史记》之“常山”,秦时本当作“恒山”,应是司马迁为避汉文帝刘恒名讳按照汉朝的写法所改书。前面第一节引述的秦“恒山候丞”封泥,足以证实这一点[125]。

秦分置此郡,除邯郸地域稍广,析分此郡便于治理以外,更重要的原因,应是与秦始皇的山岳崇拜有关。此恒山与下文所述之衡山,俱属所谓“四岳”或“五岳”之一。关于四岳与五岳的由来,情况比较复杂,在此姑且置而不论[126];唯秦时定天下名山十二,恒山列名其

间,秦始皇还专门到此做过巡视[127],说明恒山应具有比较重要的象征意义。秦始皇特地重设恒山郡的情况,更进一步显示出其非同寻常的地位,这正是研究四岳或五岳崇拜形成过程的重要内容。

以上三地俱以类同郡名的形式,见称于秦末史事,虽无郡守等职官印证其必为秦郡,但是,依据史籍的记述形式,基本也可以判定其属于新增秦郡。

胶东。《史记》之《项羽本纪》并《田儋列传》,俱载徙齐王田市更王胶东。谭其骧以为此乃分琅邪所置郡,并论述说:“项羽封建诸王,率因秦郡之旧,则以秦置为是。”谭氏此论,极富有见识,所说可从。

衡山。《史记·项羽本纪》载立番君吴芮为衡山王,谭氏依以上论述胶东郡时所揭示之通例,判断衡山应属秦郡。今存有“衡山发弩”和“衡山马丞”封泥[128],可证谭说足以信从。唯谭氏复论述云:“《始皇本纪》,二十八年,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衡山与南郡并举,盖其时已建郡矣。”这里衡山与南郡是否为对举关系,似乎还可以推敲。如上所述,分置衡山和恒山两郡,都应与秦始皇的山岳崇拜有关,而秦始皇另有巡视恒山的记载,所以,这里所说“衡山”,也完全可以是指山岳而不是郡名,若联系秦郡设置的总体状况来分析,还是将其认作山岳要更加合理一些[129]。所以,衡山郡依然应当是始皇三十三年时与其它郡一同改置。衡山郡为分割九江郡所置,九江地域过于辽远,也是将其分而治之的主要原因。

以上两地都是在楚汉之际,以一整体地域单元,成为项羽所授诸侯王的封地,通过前后历史发展过程,将其定为秦郡,应该比较合理。

庐江。九江若仅分置衡山,辖境仍嫌偏大。所以,理应再予拆分。《水经·赣水注》记云南昌县故城,“秦以为庐江南部”[130],谭其骧解释说庐江南部即庐江郡之南部都尉,所以,庐江很可能为后置的秦郡。周振鹤依四十八郡之数,谓《水经注》的记载,“可信可据”,坐实其应属秦郡[131]。

今案庐江郡虽见诸记载偏晚,但是,《水经注》的记载,往往有可靠的地方资料作依据,其可信性并不一定会比《史记》等书更低,应当予以充分重视。

总括以上论述,秦始皇三十三年在攻取岭南地区的同时或稍后,应该也征服了东越,并在越人故地设置南海、桂林、象郡和闽中四郡,同时,为保持以十二为基数的郡制,根据各种不同的实际需要,又对旧有的郡进行调整,重新析分开始皇二十六年并入其它郡内的恒山、河内、济北、胶东(原即墨)、淮阳五郡,又从面积较大的郡内分出东海、衡山、庐江三郡,合之共新增十二个郡,与原有的三十六郡加在一起,即最后调整为如下四十八郡(参见附图4“秦始皇四十八郡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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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8:37 | 只看该作者
内史 叁川 河东 河内 陇西 北地 上郡 汉中 巴郡 蜀郡 九原 云中 雁门 代郡 太原 上党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潦西 潦东 恒山 邯郸 钜鹿 东郡 济北 齐郡 胶东 琅邪 南阳 颍川 淮阳 砀郡 四川 薛郡 东晦 南郡 衡山 九江 洞庭 苍梧 庐江 故鄣 会稽 闽中 象郡 桂林 南海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四十八郡,只是根据目前掌握史料所做的一种推测,并不像始皇二十六年划定的三十六郡那样,出自确切的系统记录。因此,与前文所论三十六郡相比,它在更大的程度和范围上,需要在未来的研究中进一步予以检验(上述有关衡山和济北两郡的史料,就显示出,并不能完全排除这两个郡设置于秦始皇二十八年或比这更早的可能)。

除上述东海等八郡以及岭南三郡和闽中郡之外,还有下述一些区域,也有一定可能,为秦始皇二十六年以后析分增置之郡。这些可能存在的秦郡,或者是上述东海等八郡中有个别郡判断存在差误,可由下列名单中某郡替代;或者是始皇三十三年所析分增置之郡,不止十二,应另含有下列名单中的某些郡;或者是始皇三十三年以后,又另有一次个别或全面的调整。现将其列举如下,以供进一步考究抉择。

豫章。前面第三节在讨论黔中郡的演变时曾经谈到,英布在汉初受封为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布”[132]。按照上文所做论述,英布封地四郡中,九江、庐江、衡山,俱属秦郡。又在此稍前刘邦册封吴芮为长沙王之诏书亦云:“其以长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为长沙王。” [133]诏书中所述象郡、桂林、南海,都是秦郡。豫章这里不像齐、赵故地那样居民稠密,为众所共争;而是草莽山荒,人所鲜少眷顾,汉初似乎没有多大必要急忙在此析分新郡。豫章在秦时若始终未尝置郡,应隶属于庐江郡。可是,如上面论述庐江郡时引述的《水经注》所示,庐江郡南部都尉的治所,设在南昌,假若将豫章地界包括在内,此南部都尉,则位于庐江郡的中部偏北,去庐江郡南界较为辽远,这似乎不十分合理。所以,在其南部,或许应当另外设有一郡。依此推测,豫章便也有可能为秦所增设的新郡。

河间。前面第一节论河间郡,虽倾向于否定《史记·樊郦滕灌列传》所记樊哙击“河间守军于杠里”一事,但是,却并没有直接证据。因此,王国维谓秦末有“河间守”的说法,目前还不能绝对将其排除。

城阳。前面第四节已经谈到,楚汉彭城之战时,田横率数万人,“反击项羽于城阳”[134],王国维引以为秦设有城阳郡的证据。前文在论证时,虽然认为城阳地区为齐国“五都”之一,其设立为郡,应属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之前的建置,因而,这里所说“城阳”,应是沿用战国以来的区域名称而非郡名。不过,这种推断,并没有直接证据,所以,也不能百分之百地排除秦末置有城阳郡的可能。

广阳。秦末是否设有广阳郡,虽然没有任何文献记载,但是,始皇二十六年以前,本来设有此郡。其地既为燕国旧都,汉初又曾独立为郡[135],所以,在秦始皇三十三年以后,纷纷析置新郡时,也有可能重新单独立郡。

胶西。始皇二十六年在齐国故地设置的齐和琅邪两郡,至始皇三十三年析分为齐郡、济北、琅邪、胶东四郡,其中胶东郡应基本为即墨故地,却不同于其它三郡沿用旧名的做法,独自改用此新名;而《汉书》载高帝六年,“以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七十三县立子肥为齐王”[136],胶东与胶西对举,所以,也有可能在由琅邪郡析出原即墨郡属地时,同时设置了胶东、胶西两郡,因此才没有沿用“即墨”旧名。只是如周振鹤所指出的那样,《史记》载汉高祖五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时,齐地“属汉为四郡”[137],此四郡应即齐郡、济北、琅邪、胶东[138]。这样看来,胶西单独置郡的可能性又似乎很小。

泰山。今见有“泰山司空”封泥,研究者以为其风格属秦,疑秦或置有泰山郡;但又推测封泥之“泰山”可能并不是郡名,仅指作为山岳之泰山,“泰山司空”是“为在泰山封禅而设司空一职”[139]。今案里耶秦牍记有阳陵司空官职,阳陵也不会是郡名[140],参照此牍,“泰山司空”确实未必与郡有关;但是,秦另有“南海司空”印章与“南郡司空”封泥存世[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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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8:49 | 只看该作者
况,则泰山若是设郡,应与其在同一时候。

清人陈芳绩论秦郡变化,以为在始皇二十六年三十六郡之外,后来与岭南三郡差相同时,增设有“榆中”一郡。陈氏论述说:

  

案《始皇本纪》,三十三年,西南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西北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三十四县。榆中必是一郡,领三十四县者。不然,县何所属?[142]

  

陈氏所谓“榆中郡”,没有任何文献依据。秦汉时期在秦始皇新拓西北边地有两处称作“榆中”地区域,一在两汉金城郡榆中县(今甘肃兰州附近)周围,一在秦汉九原、云中两郡区域,秦新设三十四县所在的“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这一区域,正处于这两处榆中之间[143]。这一区域,又称“新秦中”。西汉初年,武帝曾经“北出萧关,从数万骑,猎新秦中,以勒边兵而归”。当时,“新秦中”边防松弛,“或千里无亭徼”,汉武帝一怒诛杀北地太守等多人[144]。这一事实说明,西汉时期这一地区有很大一部分是归北地郡所属,而由此逆推,则可以推断,秦朝在西北新开拓的边地,应是分别划入沿边的北地等郡,并没有设置新郡。

最后,再来大致推测一下洞庭、苍梧两郡合并为长沙郡的时间。从始皇二十六年以来秦郡的整体变化趋势来看,是在逐渐缩小郡的辖境,因此,秦人不大可能将这两郡合为一郡。前面第三节已经谈到,里耶秦牍反映出迟至秦始皇三十五年四月,洞庭郡仍保持着独立的设置,在此之后,没有成批调整郡级建置的迹象,而且也找不到单独调整这两个郡的理由,所以,推测最有可能做出这种调整的时机,应是秦二世皇帝或项羽西楚之临江王共敖领属这一区域的时候[145]。

洞庭郡除去洞庭湖区之外的其它地区,属今湘西山地,多不易开发利用,其难以自存和发展,自是秦二世或临江王共敖裁撤此郡的内在因素。后来在黔中和洞庭郡故地设立的武陵郡,其辖区直到近代,依旧颇为荒凉,可以辅助说明,这一洞庭郡所辖区域,在当时确是无足轻重。其实,在秦汉时不仅今湘西地区,即使是今湖南腹地的湘水下游和洞庭湖周边区域,其经济开发程度,与全国其它地区相比,同样微不足道。贾谊论汉初诸异姓王反叛的原因,总结说“大抵强者先反”:其中“卢绾国北,最弱,则最后反。长沙乃才二万五千户耳,力不足以行逆,则功少而最完,势疏而最忠,全骨肉。时长沙无故者,非独性异人也,其形势然矣”[146]。实力如此单弱,在失去取道于此进攻岭南的特殊需要之后,其合洞庭、苍梧二郡为一体,也就可以理解了。

  

结 语

在经历了漫长的探索历程之后,按照本文所得出的结论,关于秦始皇三十六郡的认识,似乎又回转到清代以前传统的旧说之中。借用钱大昕的话来说,言此三十六郡,确乎似“甚易而实是也”[147]。但正是通过这样持续不断的探索,才使得秦始皇设置三十六郡的真实面目,得以逐渐显现清楚;也正是借助以往一代代学者的探索结果,本文在认定裴骃旧说确实可信的同时,还对秦始皇三十六郡的来龙去脉,即划定三十六郡以前的设郡状况,划定三十六郡时所做的分合调整,以及三十六郡设定后,适应疆域的拓展与行政管理的便利而增设析置新郡的情况,尽可能做出了具体的复原,使得这一在过去看来此一级别政区设置最难理清的时代,展现出比其它任何朝代似乎都要清楚的面貌。

透过秦郡研究的结果,可以进一步审视秦代地域关系当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其中揭示秦郡演化过程当中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政治、文化因素,是在此基础上需要从事的一项主要研究课题。

商周以来,逐渐发展形成了一些与秦郡规模相当的地域单元。研究这些地域单元的生成过程,应当是中国历史地理研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秦朝第一次在全国普遍施行郡县制,秦郡的形成和演化过程,既是以商周以来地域单元的形成和演化为基础,也是其发展的自然结果。因此,阐释秦郡的发展历程,将为这种地域单元的研究,提供一个良好的参照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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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9:05 | 只看该作者
厘清秦郡的真实面貌,还将为汉郡的研究,重新确立一个起始平面,更准确地复原汉郡的演变历程。

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前后秦郡的设置状况,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分析。进行这一研究,遗憾的是一些已经发现的秦代封泥和简牍资料,还没有公布;同时,考古发掘,也将为这一问题的研究,继续展现新的证据。所以,今后或许还需要根据这些可能存在的材料,不断补充和修正完善相关结论。不过,本文认定之裴骃所述三十六郡的可靠性,假若能够成立,那么,由此确立的始皇二十六年三十六郡的设置状况,已为理解和运用未来可能出现的史料,提供一个基准时间断面。相信在此基础上,来处理相关问题,已不会有多少繁难的障碍。

由于史籍记载简疏,历来探讨秦郡问题的学者,虽然都是以考据的形式,来表述研究的结论,但其实际的研究工作,往往需要更多地依赖逻辑推理以填补史料的缺环。每个人的思考,都难免会存在局限和疏误。昔全祖望尝谓惜不得聚合王应麟、胡三省诸人,“相与讨论之”;钱穆对于全祖望,亦复有同慨,以为“恨不得起先生于地下,卒为论定之”。全祖望和钱穆所言,均非自信其说必是,而是想尽数知悉他人不同于自己的思索,以衡定从违。先贤虽已逝不可追,当世学人,自可相与切磋讨论。上述看法,若能得到诸位同仁之针砭,则就不必再怀全、钱之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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