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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离婚协议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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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2.2013 11:1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和我的德国丈夫,2011年6月在中国注册结婚。2012年9月我来到德国。我第一次拿到德国的居留签证是从2011年9月到2013年三月我和我的德国丈夫婚姻关系不稳定。他一直我给我施加压力,要求我签署一份离婚协议。
要求分居和离婚,放弃我和我女儿[我和前夫的孩子}一切扶养费。如果我答应他签署文件。他在三月帮助我拿到新的签证。
我请求解答的问题有:
1]这份离婚协议我可以签字吗?如果签字有哪些弊端。
2]如果我签字,三月拿到新的签证以后我和他分居,他去外国人局投诉我,我要和他分居。外国人局是否会收回我的签证?
3]如果我拿到新的签证,我离开他和另一个德国人生活在一起。我的丈夫去外国人局投诉我,外国人局会收回我的签证吗?
4]如果我签署这份文件,拿到德国公证机关公证。我在德国三年后,把这份离婚文件交给他。这份文件可以公证吗?这要符合德国法律吗?
5]我和德国丈夫离婚前。我在中国有两间分期付款的房产。现在还在分期付款[前夫支付]。和德国人结婚以前我们没有做财产公证。请问他可以要求得到我的财产吗?
幸福的婚姻是相同的,不幸福的婚姻各有不同。我每天服用安眠药。实在是无法忍受他的欺负威胁以及压力了。恳请朋友的帮助。万分感谢!
2#
发表于 2.2.2013 22:49:10 | 只看该作者
1,签了就是他说了算。
2,签证拿到也就是你后面两年的,在这两年你找到下家的话就可以留下,找不到估计就只有打道回府。
3,你有签证和谁同居没人管你。
4,没理解你的意思,也不懂这方面。
5,你国内的房产没他的签字是不能出售的(你吗是婚后财产吗?但如果是婚前财产的话你可以自己处理,你说的他每月帮你支付分期这情况估计他能拿到一些,这个我也不确定,至少他会请教律师拿回自己的钱)
刚结婚才一年半,在一起也时间不长应该有一些磨合,希望LZ能走出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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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4.2.2013 07:48:32 | 只看该作者
笑对人生 发表于 2.2.2013 22:49
1,签了就是他说了算。
2,签证拿到也就是你后面两年的,在这两年你找到下家的话就可以留下,找不到估计就只 ...

你好!感谢你的帮助。
1.我的房产是结婚前,在国内的房产。但是。现在还在分期付款。
2.我3月份。第二次签证拿到。如果和他分居。他可以随时投诉我。外国人局。可以。随时。收回签证?
3.如果。我不签。他现在起诉离婚。我们分居1年以后离婚。这1年时间。我可以留在德国吗?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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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4.2.2013 10:32:53 | 只看该作者
先说明一下:
1)限于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律师是不能在网上对个案作咨询的。如果需要,建议找个律师。
2)这里回帖的基本上都不是律师。大家提供的信息,你可以参考,但不一定正确。

回到你的问题:
1)不要放弃任何权利。一切按法律办。
2,3)不用担心分居期间的签证。离婚判决前,居留权不变。
4)公证文件每人一份。你的一份如何处理,你自己的事。另外,公证处有存档,随时可以查。
5)房产问题,可能要看中国法律:房产何时开始正式属于你。

婚姻的事,常常很难说对错。不过,楼主也许需要有自力的心态和努力,加上包容和平淡。从两次不圆满的婚姻,总结一下教训。那样,不管在中国还是德国,都可以有相对幸福的生活。如果只是希望找个有经济实力,而又什么都宠着你的丈夫,就不好说了。当然,总还是祝福楼主,找到自己的幸福的生活。至于目前的处境,楼主不算差的。不用太沮丧,悲观,或生气。退一步说,国内有房产,女儿的抚养费,前夫也不会不管,日子不会差到哪儿去的。现在的丈夫能够威胁到你什么呢?还是自己的心态问题。事情,该如何就如何,不轻易放弃。但是,心,要放宽,欲,要放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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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4.2.2013 11:49:17 | 只看该作者
游侠 发表于 4.2.2013 10:32
先说明一下:
1)限于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律师是不能在网上对个案作咨询的。如果需要,建议找个律师。
2) ...

尊敬的律师,
感谢你的帮助。
女人。不喜欢好的经济条件。物质条件是说假话。
但是,真正生活在一起。渴望最多的还是相互的关心,尊重,和体贴。每个人都有难处。不是万不得以也不会背井离乡。
婚姻是苦差事。有缘分也有运气。我不知道楼主是否结婚。衷心地祝福你。祝福身边的每一个姐妹都比我幸福!


另外,我还想请教2个问题。
1.我的房产。是和德国男人结婚以前买的。现在还在分期付款。我们是在中国结婚的。如果和他离婚。这两套房产。他有权利享受吗?
2.他现在坚持。要求我签字。(离婚放弃我和女儿抚养费用的文件)(如果,我签字,他就帮助我拿到签证,并且不提出离婚)如果,我不签字。他就起诉离婚。

3.我应该怎样做。对我更有利。(事实上。我只想在德国呆下去。女儿可以。继续在这里读高中。我现在的德国丈夫。没有任何财产。并且现在还有银行债务。明年年底才能还清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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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4.2.2013 12:42:50 | 只看该作者
毕达拉察阿苏 发表于 4.2.2013 11:49
尊敬的律师,
感谢你的帮助。
女人。不喜欢好的经济条件。物质条件是说假话。

签毛签啊 离婚后 他给你孩子的抚养费用很多,他现在不想付这笔费用。(据我所知 这边有个教授 基本上把自己的工资的大部分都需要给前妻做给抚养费用)
至于签证,不是说你前夫能左右的,这个靠的是法律规定来决定能不能给你签证。你最好的方法是花点钱 请个律师,把你的想法和律师沟通。 这边的人给你的可能都是些不是很专业的建议。除非真的有律师混这个论坛。

点评

她孩子国内带来的这个LG应该不会付费的。  发表于 4.2.201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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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4.2.2013 12:52:0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不是律师。只是就我所知说说,供参考。因为,既然求助到这儿,总是希望得到些回复。哪怕随便聊聊,也许也是好的。不过,我也没时间多说。这里,就你不清楚的地方,再简单说说。

你的问题,前两个,我其实已经说过了:

1)我认为,房产问题,要看中国法律,是否婚前已经完全属于你。因为分期付款也有不同性质的。比如,如果是你前夫贷款,你前夫分期付款还债,就应该与你无关。

2)不管你是否签协议,他都随时可以提出离婚,这是他的权利。你如果不想放弃你的权益,你就不能签。如果你相信“如果,我签字,他就。。。不提出离婚”,而又想维持婚姻,那还可以考虑。如果是那样,协议也必须写成:只在你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有效。否则无效。当然,如果你自己以后想离婚,就多一个障碍了。

如果你只是考虑签证问题:离婚判决前,居留权不变。

另外,女儿抚养费用,应该不是你们协议的内容。如果他认养过你女儿,那么,他就有抚养义务。这义务,我认为是不可能“放弃”的。
如果没有认养,那也就没有放弃之说。(除非你们以前有合同,那么你可以放弃其中的条款。)

3)这我不想多说。什么对你更有利,要看你自己如何处理各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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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4.2.2013 13:27:23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财产公证的就是婚后收益共分一半。因此,国内房产婚姻期间增值部分他有一半的收益权。

你国内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不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你损失的部分就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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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4.2.2013 16:45:32 | 只看该作者
独孤慕尼黑 发表于 4.2.2013 12:42
签毛签啊 离婚后 他给你孩子的抚养费用很多,他现在不想付这笔费用。(据我所知 这边有个教授 基本上把自 ...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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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4.2.2013 16:53:59 | 只看该作者
菜菜子 发表于 4.2.2013 13:27
没有财产公证的就是婚后收益共分一半。因此,国内房产婚姻期间增值部分他有一半的收益权。

你国内房产证上 ...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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