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錄自《解義慧劍釋》 全知米滂仁波切 著 索達吉堪布 譯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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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以建立方式而安立四種:
所有諸建立,歸集證有是,
所有諸遮破,無遮非遮攝。
世間當中一切所知的觀點建立的形式可以包括在證成有和證成是兩種當中;世間當中所有觀點的遮破可以攝於無遮和非遮當中。
第一,我們要建立任何一個事,要麼是“是”,要麼是“存在”,除了這兩者以外沒有其他形式。就像“山上有火,有煙之故。”用這種推理來進行建立,它是果因也是“存在”(建立“有”的意思)。而“柱子是無常的,所作之故。”這裡柱子的本體以“是”來建立。所以我們詳細分析的時候,世間當中凡是肯定一個東西,要麼肯定“是”──它是什麼;要麼肯定“存在”,除了這兩種以外,其他的肯定方式是沒有的。
第二,所有的否定或者是“不是”,或者是“沒有”,除了這兩者以外沒有其他的形式。比如,“在我前面沒有瓶子,因為現量沒有見之故。”或者“黃牛的法相不是瓶子,因為不具足它的法相。”其實任何一種現量或者比量,只要是否定,或者是無方面的,或者是非方面的。“無”和“非”,已經包括了所有否定的意義。所以凡是否定為“無”的, 我們稱之為無遮;凡是否定為“不是”的,我們以佛教專用名詞稱之為非遮。
在我們所學習的一些基礎的文法中肯定和否定也是這樣安立的。漢語裡面有些肯定否定的詞語並沒有像因明講的那樣精確。希望你們詳細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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