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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otto 发表于 18.1.2014 23:32 7 a8 s, z4 ~& b! B1 C
正解,所以此乃半强制性的费用。; u- |* O$ `1 Q' |8 ~; m
13年初算是合法化了。以前属于灰色收费。 ) p" ?' p' ~ |' I) q2 b- T5 h
这样一个收费,怎么会合法化了呢?既然合法化了,为什么还叫半强制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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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 J: P8 |6 W% {0 l) `3 D# |+ s- Y以前德国同事告诉我,他家的做法是不交。有人来检查的话,不让那人进门。没有法庭的文件,检查的人进不来,也没有办法。而申请法庭的文件(类似于搜查令吧,我理解),又是个耗时耗力的过程。申请到了以后,会和他家约个时间来检查。到时他家就把电器都藏起来,或者搬到别人家去放一放。不过,到他家离开德国为止,都没有发生过有人拿着法庭出具的文件来检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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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如果不交,收到催缴信了也不交,有什么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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