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食味
德国频道
楼主: 只是梦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真的受伤了...

[复制链接]
32#
发表于 2.9.2009 13:01:18 | 只看该作者
即时机票
婚姻就是一场赌博,看你压大还是压小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9.2009 12:54:55 | 只看该作者
有两句话,我自己一直觉得很经典,在这里也送给你:
1,结婚的那一瞬间,一定要让自己无怨无悔。(如果你现在无怨无悔,就去做最美的新娘吧,给你最真最美的祝福哦。)
2,爱情永远没有保险。(所以真的要时时小心呵护,我自己有时候也有点太敏感,神经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9.2009 12:35:1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 你的贴子字字都敲进了我心里.
你说的对, 如果我今天还爱他, 现在还爱他, 就应该和他在一起. 至于以后, 谁又能确定呢.
如果我们能过好相爱的今天, 若干年后回首, 不是也拥有幸福的一生吗.
如果我们不能长久, ...
只是梦 发表于 2.9.2009 10:03


呵呵~!别管以后怎样,就用心的去经营你现在所拥有的。感情也好,事业也好,都好好的用心经营。到最后,不管你们是否可以天长地久,你都会有所收获。我想,你知道那是什么吧?

没有几个人,可以真真切切的爱过,感受那种幸福,并且在日后还有所怀念。不管经历过什么,都是一种财富。这样想的话,就可以积极的面对了,不是吗?呵呵呵!

别在去想他和那个11年的有什么区别,只要认定他是你现在想要的幸福,就去争取吧。其实,不管出不出现小三的事情,一场婚姻的开始,就是一场战争的开始。只是,我们为了幸福而战,嘿嘿!

加油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9.2009 11:47:32 | 只看该作者
何必追求完美。婚姻就是这样的,有很多暗礁,过去了就好了。没有任何一段敢情好象神话一样完美的。
珍惜眼前人。何况,他爱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9.2009 11:02:48 | 只看该作者
没个人爱情观不一样。感觉对方值得结婚就结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楼主| 发表于 2.9.2009 09:43:31 | 只看该作者
16# 只是梦  你们会不会最后也变成那对11年的情侣呢。。。
sharissly 发表于 2.9.2009 10:26

应该不会吧.
我的他是被动的, 压根没有喜欢过那小三, 而且后来彻底翻脸. 他很讨厌她.
11年的他, 主动追求我, 动了真感情. 被迫和11年的她结婚的. 一直也没有忘记我.

这两件事性质是不一样的吧.
就算我们最后也还是没能长久, 我也不会在意了
起码现在想在一起, 那就在一起吧.
套用一句话: 爱到哪算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9.2009 09:26:54 | 只看该作者
16# 只是梦 你们会不会最后也变成那对11年的情侣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9.2009 09:24:10 | 只看该作者
昨天刚有个朋友和我诉苦,说他出来一年半他五年的女友要和他分手,结果我怂恿他去求婚,哇卡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楼主| 发表于 2.9.2009 09:03:59 | 只看该作者
知道你这次着魔说明了什么问题吗?就是人都会有神魂颠倒,不知所谓的时候。

不是小孩子了,就应该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得不接受的。这个世界的现实,让人更期待美好的童话般的爱情。但是,也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

...
yourelf 发表于 2.9.2009 00:51

谢谢你, 你的贴子字字都敲进了我心里.
你说的对, 如果我今天还爱他, 现在还爱他, 就应该和他在一起. 至于以后, 谁又能确定呢.
如果我们能过好相爱的今天, 若干年后回首, 不是也拥有幸福的一生吗.
如果我们不能长久, 或是他再次背叛, 那我可能也会释然了.
至少我在当时做选择的时候, 选了心中所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1.9.2009 23:57:07 | 只看该作者
还有哦,那个Shannon说的对哦,你们还没经历真正的生活。不过啊,结婚这个事情。就是有激情的时候才结婚,都没激情了,就是为了责任结婚了,哈哈哈哈,我是这样觉得。

如果可以,倒应该先结婚,后恋爱!那就没有那么多长征爱情夭折了!不过,可能多了一些夭折的婚姻,哈哈哈哈哈!

不知道啦,结婚这个东西,有时候就是一种勇气。谈恋爱,也一样!要么就别爱,就不用那么费力气了,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2.6.2024 21:58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